柯亨的挞伐
——对诺齐克的批判

2010-04-03 08:29覃雯静
关键词:公正正义权利

覃雯静

(西南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

前苏联和东欧的剧变所引起的动荡、混乱和绝望的局面已经结束,拨开阴霾、重新诠释马克思主义的任务在这个时代表现得尤为必要和艰巨。当某些社会主义者开始质疑任何形式的社会主义的生存可能性时,G.A.柯亨等一批社会主义的坚实信仰者恪守着自己的信念,始终在捍卫社会主义和批判资本主义的斗争中,力图逐渐地消弭社会主义的危机并在英美等一部分资本主义国家中为社会主义理念攫取的一块资本主义所无法动摇的领地。被简·纳维森誉为“英语世界中最受尊重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杰拉德·柯亨,是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创始人和代表者之一,在开启分析马克思主义之先河的《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这部使他一举成名的著作后,又掀起了第二轮与自由意志主义者诺齐克的激烈论战。

一、柯亨对诺齐克正义理论的批判

罗伯特·诺齐克是20世纪最杰出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也是右翼自由至上主义者,更是被伦理学家内格尔列为在100年以后,仍然能被人们所阅读的20世纪下半叶的两位哲学家之一。在被资本主义阵营尊为经典的《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著作中,他的正义是以自由为尺度来界说的,换而言之,自由就意味着正义。约·格雷写道“在诺齐克看来,自由是一个道德观念,属于自由理论的范围”,“无论什么, 只要它是从一种公正的状态中通过所有合法相关者的完全自愿的交易产生的, 它本身就是公正的”。他认为每一个状态或步骤都是公正的,而公正的对象必须是出于自愿。这个看似不证自明、不言而喻的理论就是诺齐克所谓的分配正义的理念。诺齐克的这部著作使柯亨将后半生的主要精力放在了研究政治哲学上,在他的《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中,就把这个貌似显而易见的观念喻为自由意志主义者玩弄“自由”概念的把戏。

首先,柯亨认为,“公正的步骤并不会维护公正”,这是一般人可能对诺齐克所提出的正义的批判。根据诺齐克把分配正义称作持有正义的角度,柯亨把他的反驳论证置于市场交易之中,他认为,市场交易在纯洁、透明化的程序下也会导致不公正。即使双方在交易的过程中不存在欺骗、隐瞒等不公正的手段,交易的契约也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制定,但是一些无法确定的限制,比如市场不可避免的风险性,最后的失利者相对于获利者来说仍然是不公正的。另外,市场交易结果的不确定性与主体的认知局限性的共存成为不正义的另一个佐证,虽然当事人明白市场交易结果存在许多偶然性的因素。由于市场的复杂性,除了一些惯以常理的规则之外,还有一些后果几乎是不可预见,就像我们不能预测股市的走向或彩票的号码一样。

其次,柯亨认为诺齐克的正义是一种基于自由的正义,也就是说正义只是表现为合法相关者在出于自愿的情况下,那么这样的状况我们就说是自由的,自由的也就是正义的。正义与自由的理论内涵无疑是源自于约翰·罗尔斯( John Rawls,1921—2002)《正义论》的出版,这场“正义之争”在20世纪新自由主义的活跃时期引发了轩然大波。罗尔斯所提出的“作为公平的正义”认为正义有二原则——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基本的原则,它涉及公民自由平等,“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在《作为公平的正义》中,罗尔斯将这一正义原则重新表述为“每一个人对于一种平等的基本自由之完全适当体制都拥有相同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这种体制与适于所有人的同样自由体制是相容的”,明确地表明了正义原则的目的仍在于确保平等的“基本自由”,为人的自由提供保障。诺齐克认为罗尔斯的正义是带有一种平等主义的自由,而他以反对平等主义的方式倡导一种极端的自由放任主义立场。在批判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基于权利的持有正义理论, “广泛不同的人们控制着各种资源, 新的持有来自人们的自愿交换和馈赠”,这种自愿交换和馈赠就是自由。不自由必然导致不正义,例如向富人的个人所得征税就是一种对自由的限制。首先柯亨所批判的是诺齐克把自由与自愿的交易相等同的主张,进而用这个主张证明“自由总会维持正义”。另外诺齐克还认为每个人只有在“某人禁止我去做我有权利所做的事情时, 我才是不自由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原有的合法权利被限制,那就是对这个人的自由的限制,这只能是一种基于自由权利的主张。所以自由不能绝对地等同于交易的自愿,自愿的交易至多只是正义的一部分。而“自由总会维持正义”的主张就是基于这个理论基础,既然理论基础已经被瓦解,那么这个结论自然不攻自破。柯亨反驳诺齐克的正义观念更为重要的一点是他所持有的一种右翼自由至上主义的立场,这种正义理论对资本主义的正当性作辩护,并在极端的反社会主义的立场上挞伐社会主义的合理性。他认为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是缺乏正义的,对财产的再分配就是侵犯人的权利的表现,所以他的正义是反对平等,他认为“每个人有对自身及其能力,具有完全的不可剥夺的控制权和使用权,因此,在没有立约的情况下,他没有义务向他人提供任何服务和产品”,这就是自由意志主义的自我所有原则。柯亨在建立平等主义的正义原则的同时,向我们揭露出以自我所有原则为出发点, 资本主义的自愿交易不仅不会总是维持正义, 而且还会造成一些人滥用绝对权力并导致另一些人的不自由。

柯亨在讨伐诺齐克的正义观念的同时,试图构想一幅真正的社会主义的自由和平等的伟大蓝图。在2008年的著作《如果你是一位平等主义者,你怎么可能这么富有?》中,他感叹道,在当代社会中我们还能相信正义和平等,那么,我们又将采取怎样的行动? 我们应该通过依附于共同体的正义准则,指望通过共同体的改革来改善和维护社会的正义状况还是在个人选择中遵照道德自律而建立自我平等主义的意识,把正义作为一种道德原则?他在书里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正义的原则不仅要运用到对社会结构的定义中,也要运用到对个人的品德中。如果严格遵照平等主义原则行事就会消除不公正。与右翼正义论的自由意志主义一派相对立的如柯亨的“左翼”自由论者们,秉承马克思主义批判意识, 从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和理论价值中汲取了智慧和力量,开辟了一条平等的正义之路。加拿大的另一位著名哲学家,分析学派马克思主义成员任凯·尼尔森(Kai Nielsen, 1925—)也提出了以“作为平等的正义”为核心的平等正义论, “在一个社会主义社会——这个社会是相对富裕的社会并趋于走向无阶级社会——的重构过程中,根本性的观念应当是:每个人在有着大体同等需要的情况下,对能够被共享的可用资源有权拥有平等的份额。”这无疑也是对柯亨的正义论的一种鼓舞,为我们捍卫社会主义开启了更广袤而深邃的理论视阈。对于我们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社会主义,认识当代的分配正义理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给处于困境和迷茫中的理论建设者和社会实践者们以启迪,这对于社会主义的发展都是大有裨益的。总之,研究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二、柯亨对“自我所有原则”的批判

在前面论证诺齐克的所谓的正义是一种过于极端的自由放任主义的时候,我们介绍了自由意志主义的自我所有原则,也正是这一原则激起了柯亨为社会主义的分配正义作辩护。诺齐克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中对这一原则进行了描述:所谓的自我所有原则, 也就是每个人拥有他自己的财产, 在没有订立契约的情况下, 没有义务向任何人提供任何服务和产品。西方自由主义者提出这个原则的目的就是为私有制存在的合理性和所带来的不平等的结果做辩护,在维护个人的绝对支配权的同时,把自由和不平等画上了等号。在柯亨的精心研究下,终于发现了这个潜藏在以人权为面具的本质下的阴谋。柯亨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中揭开了这层伪善的面纱,向人们展示出其内在的邪性。诺齐克以自我所有原则为前提, 论证了维护自由必然会产生不平等;柯亨同样也以自我所有原则为前提,在自我所有与自由和平等之间建立起协调关系。他在书中经过三个阶段轮番斗争,终于击垮了自我所有原则这座堡垒。

第一阶段,柯亨以自我所有论为前提证明不平等是不合理的。自由意志主义者宣扬满足平等所付出的代价就是不公正的产生,但是不公正是绝对不能容忍的,那是对自我所有权利的侵犯。柯亨意识到自由意志主义的上述观点就是以自我所有论为前提,只要驳倒自我所有原则,那么再美丽的“海市蜃楼”也会轰然倒塌。但是柯亨认识到现在还不是能够驳倒自我所有论的时刻,姑且曲线救国,先以自我所有论为前提,证明它不会带来诺齐克所说的不平等。让柯亨深为震撼的是,他发现诺齐克以自我所有原则为前提承认个人权利的自主性,却忽略了除人自身以外所拥有物质与自然资源的权利,没有这些,人们的一切其他需求都无法满足。正是因为诺齐克的自我所有原则没有将人对自然资源的权利包括在内,只是提到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自主权,所以并不能够推出“遵循自我所有原则必然导致不平等”这一结论。因为权利平等的起点没有牵涉到对自然资源的不平等占有, 那么也不会导致不平等的结果。所以,诺齐克并没有成功地论证不平等是自我所有原则的必然结果。

第二阶段,柯亨提出自我所有权不但不会带来不平等,而且还会在平等与自我所有之间建立协调的关系。柯亨认为,“诺齐克所维护的不平等是自我所有权与外部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原则的结合”。因为诺齐克认为“物品是带着人们对他们的种种权利进入世界的”,“对于人人可用的无主物o的占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与o供大家使用相比,它不供大家使用并没有使任何人的境况变得很坏”,这就是对他的外部世界“人人可得”原则的附和。实际上这个原则就是在承认私有财产的合法性,他认为,原始资源的不平等分配所造成物质的私有权极不平等,如果不平等的条件是正当产生的,那么就是合理的。柯亨为了反驳诺齐克的结论,提出了外部世界的共有制:“外部世界归所有人共同所有,对于外部世界未来的使用,每个人都拥有否决权”。他说,以自我所有原则为前提坚持每一个人完全拥有他自身的同时,又以外部世界公有制坚持每个公民与他相同的其他人一样拥有对外部资源的所有权,确保外部资源绝对平等的占有,那么自我所有与平等之间就能够完美地结合。柯亨认为不仅平等与自我所有之间是有可能达到平衡的,而且还能用社会主义的思想净化自我所有这个概念,建立更加协调的社会主义理论。

第三阶段,柯亨证明了自我所有原则并不能完全与现实相适应,在这样一个侧面否定了自我所有权的存在价值。虽然我们在第二阶段的论证中已经知道了平等可以在不破坏自我所有原则的基础上得到, 但是对外部世界人人共有使其居民的自我所有原则仅仅是一种虚设。因为, 人们不可能使用自己的自我所有权对自己的生活进行实质性的控制,无论想要做什么必须受制于其他人的表决权。柯亨进一步证明, 即使外部世界的共同占有会侵害自我所有原则,但是自由主义者不能够抱怨。因为即使人们只拥有那么些许苍白的自我所有权,也比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仅仅拥有自我而没有任何财产的无产阶级要好得多。无产阶级不同于共有者,对外在世界的自然资源没有丝毫的权力, 甚至对自己的生活同样缺乏真正的控制权。这样,自由主义者就陷入的两难的局面:自由主义者既不能因为联合占有世界资源可能会有损于自我所有原则而弃人们平等占有世界资源的权利于不顾,又不能为这样的资本主义世界作辩护,因为在这个世界中, 许多人的自我所有权只是一种虚设。柯亨认为,这一回合的论战透射出一个更为深层的矛盾:自由意志主义者要么坚持自我所有原则(一种纯粹的法律条件), 而弃原始资源和物质的规则与自我所有原则相结合会保证的自由和自主的实现于不顾;或者选择一种并不能够保证自由和自主,形同虚无的自我所有原则。经过几番的论战,自由主义者的自我所有原则在柯亨所揭示出的矛盾中轰然瓦解,随之,自由主义对不平等的合理性的捍卫也荡然无存。

三、结语

柯亨批判资本主义和维护社会主义的任务和使命远不仅于此,他在一种更为理想的憧憬下为马克思所设想的美好社会提出了宝贵的见解。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是自然资源的平等占有与个人的自我所有的完美结合, 每个人都可以得到全面的发展。个人不仅拥有他自己,而且可以成为别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到那个时候“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人终究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柯亨认为,社会主义分配正义原则是一种以平等为终极价值取向的分配正义原则,“当社会主义的平等得以实现的时候,结果的差异反映的只是趣味和选择的差异,而不是天生和社会的能力力量的差异”,到那个时候我们就不必为了维持平等而强迫天赋优秀的人为天赋较差的人提供帮助。虽然这个目标暂时还不能实现,但是柯亨的斗争精神让我们对建立一个公平的社会充满了希望。逻辑地分析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和对自我所有原则的抨击,对于全面理解当代政治哲学的发展方向和视角有着重要的意义。从东欧剧变以来,一些人对社会主义丧失了信心,所以柯亨对诺齐克自由观念和自我所有原则的批判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一种思想对另一种思想的反思和批判,它是两种国家制度和分配方式之间的较量,关系到的不仅是个人价值的思考与实现,也是与全世界人民的生活和利益息息相关的,更是为无产阶级争取应有的权利和应得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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