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竞 曹 政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 610054]
如何科学合理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卢 竞 曹 政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 610054]
本文指出了我国高校现行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了解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受资助学生作诚信承诺以及辅导员深入家访等;旨在增强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力度,使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变得更加合理和完善。
贫困生; 大学生资助; 助学金; 困难认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院校的扩招、大学收费制度改革的深入,大学教育的成本逐年增加;尽管我国经济在不断地飞速增长,但我国居民的贫富差距仍然逐年拉大,对于那些来自城市低保户或者农村的家庭来说,要承担孩子就读大学的学杂费及生活费用只能望而生畏。在这种形势下,国家的大学生资助政策就成为了解决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接受高等教育问题的重要措施,对于平衡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培养大批社会急需人才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解放初到1992年,我国一直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即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全额的人民助学金,大致能支付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随着教育规模的扩大,高校的不断扩招,教育经费的需求也在不断上升,助学金已变成政府的沉重负担;于是,1993年我国开始改革了这种资助方式,即施行了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并存的资助模式[1]。发展到现在,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日臻完善,已经在我国各个高校基本确立了“奖、贷、助、勤、补、减”一体化式资助模式,即分别指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及减免学杂费;其中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直接跟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挂钩,面向的是全体大学生,而“贷、助、勤、补、减”的资助对象多倾斜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更能体现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据统计,在全国高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约占20%,在一些欠发达的西南地区这种比例甚至达到30%以上。在大学生资助政策的正确导向下,国家拨给各高校的资助资金是否基本发放到这20%贫困大学生的手中,直接影响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落实。在发放“贷、助、勤、补、减”等相关资金给贫困大学生前,首先应该做好对贫困大学生的认定工作,保证最需要资助的贫困大学生能得到国家的扶贫资助;对贫困大学生认定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国家对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有着深远的社会意义。
高校贫困生是指在国家招收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本、专科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学生。它分为一般贫困生,贫困生和特困生。
一般贫困生是指学生家庭有一定经济基础条件,但因突发变故,发生局部性或暂时性困难,需要借钱缴费,使学生在校花钱紧张,面临间歇性困难的学生。
贫困生是指家庭经济收入很少,并有相当数额的债务,只能缴纳一部分学杂费,其基本生活费用接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
特困生是指家庭没有收入来源,基本上靠借债上学,无力缴纳学杂费,在校生活水平处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学生。
现行我国各高校基本上都是通过对学生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中的家庭困难程度的鉴定作为依据,对贫困大学生进行上述三种贫困程度的认定;针对一般贫困生,贫困生和特困生,给以不用程度的贷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或减免学费等帮助[2]。
然而对贫困生的界定问题是一个大难题。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的生活指数差异较大,再加上收入申报制度、家庭经济状况的评估、统计制度不健全等众多因素,制定全国统一的贫困生认定标准十分困难,而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凡是学生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人均生活线的都算是困难学生。学校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没有科学准确的评估,各部门对贫困生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在具体的操作中,学生求助和勤工助学往往只凭学生家庭所在地或家长单位所开的一纸证明来定,从而导致在资助工作中随意性较大,操作透明度不高,使一些真正处于绝对贫困的学生得不到有效的资助,而另外一些家庭经济相对较好的学生却得到了资助,甚至是多重资助。此外,完全依靠一纸证明来对来大学生贫困程度进行界定,没有考虑一些动态情况,一些起初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能在被资助的过程中,家庭经济状况有所好转而不再那么需要国家的资助,却继续接受了资助;或者是一些开始家庭经济情况较好的同学,突然遇上家庭变故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变得穷困,反而没有得到应有的资助[3]。
这些各种各样的情况都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变得不再绝对客观真实,造成国家教育扶持资金的一定浪费,没有使资金完全得到有效利用。此外,无论是对于那些得到资助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学生,还是没有得到资助的家庭经济情况较差的学生,都会产生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为了增强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力度,使这些资助资金都能发挥它应有的效用,改进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认定工作刻不容缓,尽可能保证其客观性和公正性,最终制定出一套公正、公平和合理的认定方案,保证这种资助制度更持久、有效的进行下去。为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向即将跨入大学校园的准大学生及其家长,充分宣传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和资助体系,即“奖、贷、助、勤、补、减”一体化的资助模式,以及我国相对来说并不宽裕的社会资助形势(资助资金来源不稳定,资金相对比较紧缺,以及需要资助的群体比较庞大)。这样,既能对那些家庭确实比较贫穷的同学带来希望,免除其上大学的后顾之忧,抛弃那些因为没有钱交学费而产生的辍学念头,又能让他们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进入大学学习的机会,使大学生资助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家庭经济相对不是那么困难的同学,减少了他们通过投机取巧通过获得不真实的证明信息的方式而侥幸获得资助的想法。
其次,当大学生提交申请资助的时候,要求其做一个诚信承诺,即该学生确实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以至于不能承担其大学期间的部分或者全部学杂费及生活费用,才向国家或者所在学校申请相关的资金资助,且所提供的家庭贫困证明材料也完全属实。一旦查证其所提供的材料与事实部分或者全部不符,则取消以后继续对他的资助,情节严重的要追回已经发放的资助资金,甚至在其诚信档案中记录这种不诚实行为。希望这样,可以有效地遏制家庭经济情况相对较好的学生同样申请并获得对大学生资助的现象。
第三,倡导大学从事资助工作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如学生辅导员等利用寒暑假,对申请了大学生资助的学生进行家访。这样进行深入的调研,可以进一步从贫困学生的家庭成员、收入来源和具体的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以及当地人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情况方面,来综合了解学生实际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后期做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供一个更全面、更深入、更客观的印证。与此同时,对于学生的一些突发的生活困难问题也可以及时提供相应的帮助。
第四,不再是只通过一纸证明来界定贫困学生,而是结合当地政府的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学生个人申报材料,对申报人的日常生活调查以及老师对其家庭的调研信息四者相结合的办法,力争评定工作尽可能公正、公平。
第五,鉴于以往一直参考申报人大学入学前提交的证明材料,而忽略了一些家庭变化的动态情况,建议在“一年一评定”的基础上采取动态调整。以避免给那些家庭经济情况有所好转的学生继续提供并发放资金资助,及时照顾到因突然遭受自然灾害或家庭发生变故的学生。
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具体落实,不能完全依赖于政策实施者的公正、廉明和受益者的无私、谦让,得依靠合理具体的大学生资助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这样才能保证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发挥更大的作用[4]。科学合理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这种资助工作实施的关键环节,直接决定了资助资金合理的分配和利用。也只有在国家正确的大学生资助政策和体制的导向下,科学合理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国家对大学生的这种支持和关爱才会产生更大的作用和社会效益,真正解决贫困大学生没钱上学、上学难的问题[5]。
[1] 王海生. 大学生资助观念和方式亟待转变[J]. 高等教育研究,2000, (5): 18-20.
[2] 王昆来. 论深化大学生资助方法的改革[J]. 云南社会科学,2000, (6): 20-22.
[3] 靳云全,吴时明,吴兰平. 制定大学生资助法律法规的思考[J]. 理工高教研究,2002, (2): 16-19.
[4] 徐国兴. 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力度的实证分析——以H大学为例[J]. 教师教育研究,2008, (3): 15-18.
[5] 徐国兴. 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和高等教育机会均等[J].现代大学教育,2008, (4): 95-101.
How to Identify Students with Financial Difficulties Appropriately
LU Jing CAO Zheng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Chengdu 610054 China)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current state about how to identify students from poor families in our country’s universities, and proposes some feasible suggestions on the issue, such as getting more familiar student financial aid policies in China, students with financial aids making faith commitment, and teachers visiting their home, etc. This aim is to strengthen the state financial aids to college students and to enable the financial aids system becoming more appropriate.
students with financial difficulties; financial aids; grants; identify students with financial difficulties
C913.1
A
1008-8105(2010)04-0107-03
编辑 范华丽
2010 −05−20
卢 竞(1986 −)男,电子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曹 政(1987 −)男,电子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