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 森(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馆,银川 750011)
公共图书馆作为保护人类文化遗产,开发人们智力资源,开展公众社会教育,传递文献信息资料的学术机构,不仅是人类文明成果的集散地,还是提高人们思想文化素质,满足、丰富人们精神和文化生活需求的重要基地,更是人们利用文献、书刊等资料获得所需信息的公共场所。如何营造一个安全、洁净、舒适、温馨的图书馆环境,是公共图书馆工作的主要内容。其中,保障每一个进入图书馆的读者与游人和自己员工的人身、财物以及国家财产的安全,是我们每一个图书馆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也是公众对公共图书馆的要求。
安全是一种文化,是贯穿于我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的一种“安全文化”,也是构成整个公共图书馆文化的要件之一。为了营造一个安全的图书馆环境,在全体员工中注入、构建起公共图书馆的“安全文化理念”很有必要。“安全文化理念”是指人们为了安全生活、学习或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所营造的一种文化,是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准则的总和。它体现了一个人、一个群体或一个单位、一个社会对待安全的态度以及重视程度与所采取的科学的行为方式。“安全文化理念”的主旨是“以人为本,兼顾其他”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笔者认为:在安全保卫工作中我们要倡导防患未然,防微杜渐,最好不要“亡羊补牢”,因为有些损失对于一个人、一个家庭或一个单位来讲,造成的伤害是事后无法弥补的。公共图书馆作为一个读者众多、游客经常光顾的公共场所,是一个必须注重安全管理的单位。切实引入“安全文化理念”并把它作为公共图书馆安全管理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倡导图书馆安全文化,对构建公共图书馆的文化氛围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它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在“安全文化理念”的指导、作用下进行科学的安全思维,并严格执行安全行为规范,知道怎样才不会触碰或超越安全的底线。其次,它可以帮助管理者强化管理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科学地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和标准,使每个人都能自觉、自愿地依照“安全文化理念”规范自己的安全行为。
古人云:“患不在大,防范既可;险不在多,谨慎则灵”。这里突出讲的就是一个“防”字,一切安全保卫工作都应该从“防”开始做起。“防”就是安全防范,它主要包括“技防”和“人防”两个层面。“技防”就是依靠先进的安保设施、设备和专用器具与物品来达到安全防范目的的方法,“人防”顾名思义则是依靠人的能动行为来达到安全防范的目的。现在新建的图书馆,都加大了在“技防”设施、设备等硬件方面的投入,且都是经过了国家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后才投入建设和使用的。而以往的一些老、旧图书馆经过近些年不断的馆舍更新和技术改造,“技防”的功能也均已达到了国家标准,单从“技防”的角度来讲,其可靠程度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都是具有两面性的,“技防”设备固然有它灵敏度高、自动化程度高、防护面积大等优势,但它们毕竟只是些没有思维、没有头脑的机器、设备。而机器、设备在运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故障、会老化、会出现变数、会有它无法防范到的盲点、死角,需要由人来操控,需要用人的行为来加以解决和弥补。所以,在安全保卫防范工作中起决定因素的始终是“人”而不是“物”。不论是“技防”还是“人防”,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人的身上的,不管“技防”的科技水平有多么先进,设备有多么完善,还是需要由人来完成对它的操控以及维护、保养的。就安全保卫防范工作而言,“技防”只能起到一个辅助的作用,我们要充分地利用它,但不能过分地依赖它。过分依赖“技防”而忽略“人防”的作用,当其一旦运转失灵或发生故障,就会给我们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图书馆的发展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甚至是灭顶之灾。
怎样看待对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投入中的“得”与“失”,笔者认为这就和坐飞机买保险一样。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投入,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保卫防范机制,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让领导和员工把精力集中到各自的本职工作中,免去他们的后顾之忧,用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利益,就是为了预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就是“买保险”,就是防不测,就是保平安。
公共图书馆作为一个对社会全面开放的公益性质的公共场所,一年四季365天每日开放,每天都在接待和面对着大量的读者和游人,其中还不乏一些把图书馆当成是谈情说爱、休息睡觉、遮风避雨或素质低下的闲杂人等,一些极个别的对社会心怀不满的不法分子和违法乱纪人员也会夹杂在其中,难免会发生一些安全事故和人为的破坏事件。而我们有很多地方的图书馆领导在图书馆建设、发展中思想上都把安全保卫工作看成是只有投入没有产出,只有“失”没有“得”的部门。对安全保卫防范工作关心、支持、重视的力度不够,其主要精力都放在了那些看似与读者有直接往来或接触密切并容易体现政绩、业绩的部门。当然,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大家仔细想过没有,可能就在我们为了那些所谓的政绩和业绩沾沾自喜、美不可支的时候,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次人为的破坏事件,就会使我们今后的人生轨迹发生变化,而受损失的首当其冲的就是那些读者以及国家财产和图书馆的领导与员工。图书馆作为国家财政拨款的对社会公众无偿开放的事业单位,不出现或少出现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减少不必要的为了“亡羊”而“补牢”再额外地增加国家财政支出这才是最大的“得”和产出,这才是最大的政绩和业绩。
对于公共图书馆的安全保卫工作而言,各级领导就是掌控全局的统领者,全体员工就是落实具体行动的执行者。作为统领者的各级领导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图书馆能否搞好这项工作起着非常重要的统领作用,同时这一切又与作为执行者的全馆员工及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协作与努力是紧密相连的。作为执行者中专门从事这项工作的专职保卫人员,更是责无旁贷地肩负着这一神圣而又艰巨的职责。很多领导也包括一些职工在内,在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时,都把安全保卫防范工作看成是一件可松可紧的工作,都把保卫科室看成是无关紧要的部门,把安保工作看成是一个很轻松、很自如的岗位。其实,要做好这一工作尤其是要做一个合格的安保人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没有干过这项工作的同志,很难体会到其中的苦衷。他们无论是严寒酷暑、白昼黑夜,还是雨雪冰霜、烈日当空;无论是夜深人静、甜美入梦之际,还是年节假日、万家团圆之时,都要不辞劳苦地坚守在岗位上。精神经常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和长期黑白颠倒的作息时间使他们中的很多人因生物钟紊乱而患上了神经衰弱等病症,有些同志变得白天睡不醒,夜里又睡不着,家人还要跟着担惊受怕,其付出、奉献也要比其他人多得多。不出事人们想不起他们,而一旦出了事情又会归咎于他们,这是一个风险大、责任重,付出高、回报少,待遇又偏低的岗位,很有必要实行待遇倾斜,并适当地给以提高。[1]
在公共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中,保卫科的工作重点主要以防火、防盗、防突发治安事件为主,并对员工进行安全保卫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以及代表图书馆对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的保安员进行业务上的指导、督促和监管,落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时搞好与辖区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合作。不仅要对自己的员工进行经常不断的安全教育,也要对进入图书馆的读者和游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指导。为此,我们在选用专职安保人员时一定要选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和文化修养;具有开拓创新和无私奉献精神;具有组织管理和与人交流的语言功底;具有处置突发事件和遇事不慌的应变能力;具有较强健的身体条件和头脑清醒的同志来担任这项工作,这一点笔者所在的宁夏图书馆做的就比较好。保卫人员只有具备或基本上具备了以上这些素质后才能在工作中做到游刃有余,也才能使我们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万无一失。然而,事实上我们有很多图书馆从事安全保卫、保障工作的人员多是一些年老体弱或从其他部室伤病人员中拼凑来的,有的还聘用的是临时工,保卫科被人们戏称为“收容所”。这些人员大都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也不懂得相关的安保常识,更谈不上什么专业素质,要么对安全隐患毫无查觉或熟视无睹,要么对安全事故束手无策或处置乏力,这势必给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带来一定的损害。
图书馆的安全保卫防范工作除了领导的重视和专职保卫人员的努力以外,更离不开全馆员工的共同关注与支持。安全意识不仅是馆领导和几个专职保卫人员应有的,也是全馆每一个员工都应当具备的。因为公共图书馆的安全保卫防范工作具有其鲜明的图书馆行业特点,所以当安全事故出现的第一时间,最先发现苗头的多半是在各个阅览室和现场值班的图书馆工作人员或者是读者。这时,现场工作人员的一举一动和对事故的先期处置对事故的后期发展就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以对图书馆危害最大的灾害之一的火灾为例,一般来讲,火灾的形成都是从零星的小起火点开始逐渐地、慢慢地燃烧起来的,从零星小火到成片的大火需要几分钟或十几分钟乃至数小时的时间,这个过程的前期阶段火警监控探头往往是不易发现的。但作为离火源最近的第一现场的工作人员和读者就最有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险情,而险情发现后及时、有效、果断、正确地处置又正是能否将大火化小、小火化无的关键所在。当遇到这样的险情之后我们的工作人员应该怎样做呢?首先是自己不能惊慌,要视起火点的火势和周边的具体情况而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如果火势不大,就应该及时用现场配置的灭火器材实施先行扑救,控制住火势的继续蔓延,并马上通知保卫人员和有关领导与部门,切不可六神无主、不知所措使火势蔓延,贻误最佳的灭火时机。而一旦火势猛烈到难以控制时,则要以保护人的生命为原则,一边紧急疏散读者,一边迅速报警。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平时就养成这样的一种作风,就需要我们平时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规范和预案,全体员工都要对这个预案做到心中有数。保卫科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这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要培训员工会使用简单的灭火器材,会报警,会按照保卫科给每个部门预先划定的逃生线路疏散读者和游人。当然,安全保卫防范工作不仅仅是笔者刚刚所举的灭火这么一点点内容,根据图书馆的行业特点保护文献资料信息的安全,满足文献资料保存温湿度要求,解决文献资料防盗、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污染、防日光、防紫外线照射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属于安全保卫防范工作的范畴,而要做好、做实这些琐碎的工作,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需要图书馆多个部门的积极配合、协作,其中很多的具体工作则是需要各个相关的业务部门来完成的。
实际工作中,很多图书馆都只注重对读者进行馆藏、文献布局、检索知识和工具的介绍,而忽视对安全保卫防范常识的介绍。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大屏幕、牌匾、标牌、板报等对进入馆内的读者和公众进行安全常识的教育,提示每一个进入图书馆的读者和公众应注意的事项,明确安全责任。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读者和游人的安全,另一方面也是在维护图书馆自身的权益。法律规定所有公共场所的业主都有保护在场社会公众安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如果一旦在读者和游人中发生了安全问题而双方又进入了司法程序,那么事先有没有公开安全告示知会公众便会直接关系到官司的成败,也会关系到赔偿的金额,同时,也有助于高效快捷的处理安全纠纷。
安全保卫防范工作的核心是责任,主旨是防范,重点是管理,关键是落实,它是一项需要主要领导亲自抓,保卫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我们只有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起“图书馆安全文化理念”,把读者和公众及员工的人身、财物与国家财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常抓不懈,才能在安全保卫工作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才能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好,也才能真正使图书馆发挥出最大的潜能,使其真正地成为读者和公众汲取知识的殿堂。
[1]谢彬.关于加强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的思考[J].江西图书馆学刊,2002(增刊):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