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敏
(厦门技师学院 图书馆,福建 厦门 361102)
一般来说,权力是指特定主体因某种优势而拥有的对社会或他人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它表现的是一种强制和服从的社会关系。[1]权力现象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种组织之中。图书馆作为学术性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学术权力在图书馆权力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重视图书馆学术权力的建设、规范图书馆行政权力是提高图书馆管理效能,完善图书馆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保障。
何谓学术权力?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依据界定角度的不同,大体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从学术权力主体角度的界定。从权力主体的角度对学术权力内涵的界定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学术权力主体是所有学术人员或学术人员中的优势群体。如武立勋等认为,学术权力就是学术人员所拥有和控制的权力。[2]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学术权力的主体不仅包括学术人员,也包括学术组织。如卢晓中认为,学术权力是由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所拥有和控制的权力。[3]二是从学术权力客体角度的界定。从权力客体角度对学术权力的内涵进行界定可分为以下几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学术权力的客体是学术事务。如别教荣认为,就学理而言,学术权力指管理学术事务的权力。[4]第二种观点认为,学术权力的客体是学术活动。如陈磊认为,学术权力是对学术活动的管理与统治权力。[5]第三种观点是在前两者的基础上提出学术权力的客体应该是学术事务与学术活动。如赵春华认为,学术权力是对学术事务和活动的管理与统治权力。[6]第四种观点认为,学术权力的客体是学术事务、学术活动及学术关系。如张压认为,学术权力就是根据学术事务、学术活动及学术关系等的特点和规律对其施加的影响和干预力。[7]三是从学术权力主、客体角度的界定。认为学术权力的主体是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客体是学术事务。如周光礼等认为,学术权力,简而言之,即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所具有的管理学术事务的权力。[8]
显然,学术权力是为着学术的权力,因学术而产生,为学术而存在,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学术活动的正常进行,推动学术的发展。将学术权力放在图书馆运行和管理的范畴考虑,我们可以定义为:“图书馆学术权力是指图书馆学术活动的主体按照学术活动的基本规律处理图书馆学术事务、学术活动及学术关系的权力形式”。
诚然,图书馆的学术权力不是外部赋予的,而是图书馆内在的学术属性所决定的。我们知道,图书馆是学术性服务机构,[9]这是因为:(1) 从图书馆工作上看,图书馆工作本身就是一项具有科学研究性质的工作。如文献的采选、整序、参考咨询等都带有学术性,需要潜心研究才能掌握其规律,把实际工作做好。(2)从学术环境上看,图书馆不仅是读书求知、研究探讨的活动场所,同时又是专家学者发表学术思想,交流学术研究成果,传播先进理念的重要场所。(3)从研究活动形式上看,课题检索、查新,专业学术报告,学术信息交流,学术沙龙等都是与学术研究有关的活动。(4)从馆员素质上看,一名大学讲师或者教授可以对图书馆学一窍不通,也可以对其他专业学科不闻不问,但一名图书馆员,除了要学习图书馆学知识以外,还要学习其他专业的知识,否则就难于开展深层次的服务工作,特别是随着数字和虚拟图书馆的出现,如果没有掌握各种专门知识的人才去研究、开发和应用,就适应不了图书馆现代化的要求。(5)从科研成果上看,很多图书馆都有像样的科研成果,如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清华大学图书馆“985”电子图书馆的电子图书系统项目、国家图书馆为国际国内活动提供的专题研究报告,均为学术性成果,这是图书馆学术性的集中反映。(6)从图书馆事业发展来看,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的方法和途径,必须开展图书馆学术研究,并把研究成果迅速运用到业务工作中去。
由于图书馆的类型和层次不同,使得各自的服务对象、资源建设程度、专业队伍研究力量和所开展的研究工作也不尽相同,但每个图书馆无一例外地都开展学术研究活动。有的图书馆规模小一些,研究力量弱,其研究范围相对小一些;而有的图书馆研究力量较强,学术研究工作开展得较好。从整体上看,重点高校图书馆比一般高校图书馆的学术研究工作开展得好一些;公共图书馆中,一些省、市级图书馆的研究工作开展得较好,而县区级图书馆的学术研究工作开展得相对较差。
可以说,图书馆是整个科研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在图书馆内不但存在大量学术事务,同时也存在大量以学科专业为背景的学术人员,存在具有管理学术事务职能的学术组织。图书馆不但存在学术权力的主体,也存在学术权力的客体。因此,学术权力在图书馆是客观存在。事实上,学术权力在图书馆运行中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得以体现:[10]一是专家学者以研究成果为依托行使学术权力。图书馆的各项工作需要以研究成果为支撑,现实中遇到的许多问题也需要通过专家学者的研究来解决。二是专家学者依据自身的学术权威形成影响力,这种影响力还将随着专家学者参与学术活动次数的增加,如职称评审、科研课题评审和科研成果的评奖、各种形式的评估等而不断得到加强。它不仅对普通员工的行为发挥影响,对管理层甚至对图书馆的上级部门也能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管理层只有重视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政策和制度前加强与专家学者的交流,才能使政策和制度更具有科学性,并利用专家学者的影响力减少政策和制度的执行难度。
在图书馆权力体系中,图书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形成了十分微妙的关系:行政权力必须依靠学术权力才能确保其决策的科学性;而学术权力的大小和合法性必须经过行政权力的授权才能确定。然而,在我国许多图书馆里,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没有得到很好地理顺,两者存在失衡现象。主要表现为:(1)学术权力的缺位,行政权力的越位。许多图书馆学术组织不健全,没有成立诸如图书馆学术委员会之类的学术组织,以致于在处理学术事务时,以行政权力取代学术权力的现象比较普遍,忽视图书馆专家学者对图书馆学术事务的管理作用。如:一些图书馆的课题申报评审、科研成果评奖、馆员的职称评定等等,主要由馆领导和部门主任在行使权力,基层学术馆员缺少话语权。(2)学术权力的虚化,行政权力的泛化。一些图书馆虽然已建立起相应的学术组织,如图书馆学术委员会等,但在人员构成上存在明显缺陷,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大多是由图书馆领导和部门主任构成,基层的学术人员很少能参与到其中。馆领导和部门主任虽然大多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但在学术事务决策思维上多少带有行政色彩,特别是部门主任在决策时更多的时候代表的不是学术,而是代表着他们各自所在的部门与管理岗位的利益与观点。之所以出现人员构成上存在明显缺陷,这是因为一些图书馆的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没有经过严格的选举程序,大多由馆领导提名或指定。还有一些图书馆尽管也成立了诸如学术委员会之类的学术组织,其内部成员的构成也比较合理,但学术委员会沦为行政的附属工具,学术权力被弱化,学术组织只是个咨询机构、“花瓶”。它们的职能只是开展一些调查和服务工作,只是为行政决策提供相应的参考和依据,没有决策权。在涉及图书馆重大事项上,没有征求图书馆学术委员会的意见,有时只是象征性地听听意见。由于图书馆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为学术权力的合法性与持久性提供保障,学术权力的行使效力完全依赖行政权力的意愿。
图书馆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弱化现象所带来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图书馆学术研究处于无序状态。各级图书馆学会承担着组织会员馆开展学术研究的任务,但由于学术权力缺位,即各成员馆没有相应的学术机构具体配合学会的工作,导致学会的意图很难得到落实。而且,由于专家学者的学术研究基本上处于自发、无序的状态,完全依赖自身的兴趣和热情。图书馆既不向他们下达研究任务,也不为他们的研究提供所需的资金、设备等等,这种状况使研究无法深入,很难取得实质性成果。(2)图书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失去了必要的保障。图书馆的行政事务单纯依靠行政领导个人的业务水平很难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性。由于行政权力的泛滥,图书馆许多理应属学术权力管理的事务都被行政权力所取代,学术权力受到抑制,专家学者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学术权力的补充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因此,缺乏学术权力的补充作用,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失去必要的保障。(3)不利于图书馆行政命令的畅通。专家学者依托自身的学术能力和在学科专业中的地位可以形成较强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不但存在于图书馆内部,而且还存在于图书馆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学术权力被弱化,行政决策如果与专家学者的观点出现差异,专家学者就会利用其影响力阻挠行政命令的执行,甚至可能会使行政命令中止。
任何权力都是一把双刃剑,必须进行约束和制衡,否则将导致权力的异化。图书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作为图书馆内部的两种权力类型,有其各自的合理性和局限性,行政权力看重效率和平衡,学术权力追求自由与平等,二者必须在冲突中达到协调和制衡。我们必须通过馆内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积极采取措施,协调好两者的关系,使图书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得到有效的保障,促进图书馆的科学发展。
图书馆的属性决定了学术权力是图书馆权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图书馆行政权力的重要补充。行政权力虽然是维持图书馆运行不可缺少的重要权力,但它要在保障学术权力的前提下运行。因此,学术权力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加强。目前,要加强图书馆学术权力,发挥学术权力的作用,主要应通过制度设计给学术权力以应有的地位和权威,建立发挥其效能的制度保障机制。具体地说,必须从多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是科学地划分行政系统和学术系统,建立健全学术组织,明确学术组织的职能、责权与章程,让学术权力能独立主导学术活动;二是权力下移,扩大基层学术权力,尊重图书馆的基层专家学者,充分发挥基层专家学者的作用,从政策角度创造适当的环境、条件和氛围,提高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和参与学术决策的能力和积极性;三是改革现行的图书馆学术管理机制,图书馆学术委员会负责人要按章程选举产生,不能由行政馆长兼任,其成员也应充分吸收不担任行政职务的基层专家学者,从而确保基层专家学者在图书馆学术组织中有一定比例;四是建立监督机制,反对行政滥管和学术干预,充分保证学术领域的纯洁和自由。此外,图书馆要加强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学者型馆员,提高馆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真正发挥图书馆学术组织在图书馆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科研成果评奖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首先,图书馆要健全管理运行机制。与行政权力泛化相并行的是管理重心的上移,一切权力都集中于馆领导层次,这种管理模式不利于协调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因此,图书馆要建立和健全以学术为中心,以部门为管理重心的管理运行机制,这既与图书馆规模的扩大相适应,也为基层学术机构建设提供了制度化平台。其次,要提高图书馆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使管理人员能够把握图书馆管理规律,明确行政管理的边界,给学术权力适当的空间,并能加强对学术权力的引导,正确发挥学术权力的作用,从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再次,可定期安排图书馆行政管理人员赴其他图书馆学习考察,开阔视野,学习其他图书馆管理的先进理念,尽快提高各部门主任的行政管理水平。最后,图书馆应采取积极的措施,促进各部门克服“衙门”作风,逐渐消除“官本位”思想。各部门主任要走进馆员,倾听馆员的呼声,努力做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在服务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能,为馆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作为图书馆内部两种权力类型,是图书馆内部管理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图书馆的整体目标。图书馆作为学术性服务机构,没有学术权力,图书馆就失去了发展的基础。对于学术人员、学术权力以及学术活动的尊重、维护和保障是行政权力应有的理念、义务和责任。是否重视学术权力会影响到一所图书馆的学术风气和氛围,会影响到一所图书馆的服务创新能力,因而学术权力的存在确保了图书馆学术性这一基本属性。当然,强调学术权力的重要性并不是否定行政权力,在目前学术权力比较贫弱的情况下,我们更应注意在尊重学术权力的基础上行使行政权力。事实上,没有行政权力,图书馆也不可能正常运行。学术权力必须依附于行政权力,即学术权力的职能往往要借助于行政权力才能实现其最大化,学术权力决定的事务只有通过行政系统才能有效执行,因而学术权力不能无限夸大,不能剥夺和取代行政权力。如馆员岗位的聘任、部门主任的任命等是行政权力,虽然也与学术有关,包括对馆员专业水平的考核评价等,但学术机构的建议不能取代行政权力的最终决策权。因为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决策标准不同,学术是求真、求对,行政则要求公平、公正、平衡。二者的不同特点决定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行使,任何一种权力偏离轨道,以行政代学术,以学术代行政,都会制约图书馆的健康发展。因此,理顺和协调二者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让它们各司其职、各遵其则、协调互动、互约互补,才能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实现图书馆的科学管理。
[1]吕世伦.权利与权力关系研究[J].学习与探索,2007(4):99-106.
[2]武立勋,等.对大学组织特性及行政与学术权力关系的思考[J].山西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3):34-36.
[3]卢晓中.高等学校的学术自由与学术自治[J].有色金属高教研究,2000(2):25-29.
[4]别教荣.学术管理、学术权力等概念释义[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0(2):44-47.
[5]陈磊.高等学校学术权力的反思与建构[J].高等教育研究,2002(4):65-68.
[6]赵春华.理念与制度:大学学术权力的法律规制[J].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4):550-554.
[7]张枉.关于学术权力概念的界定[J].高等教育研究,2000(5):81-82.
[8]周光礼,等.当代大学理念冲突的表现形式及其实质[J].湖南第一师范学报,2003(2):1-5.
[9]潘德利,等.图书馆的学术地位辨析[J].图书情报工作,2004(5):103-105.
[10]黄红卫.论图书馆学术权力[J].图书情报工作,2010(1):3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