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的表现及成因

2010-03-21 16:40辉,王
武汉工程大学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作弊道德教育诚信

左 辉,王 苓

(1.武汉工程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2.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25)

诚信,即诚实守信,它是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基础性道德规范。它不仅对促进整个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推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有着积极作用,而且对于个体人格的完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代大学生作为很重要的群体,肩负祖国未来和希望重任的特殊使命决定了他们必须要具备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然而,近些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在大学校园里,也出现了诚信危机。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相关报道不时见诸媒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的表现

1.1 学习和学术研究中存在的诚信缺失

刻苦学习,掌握扎实的科学技术知识,是对大学生的基本要求。但是,目前考试作弊对许多大学生来说可谓司空见惯。据某高校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显示:考试前准备作弊以及考试过程中可能随机准备作弊的学生各占12%和36%[1]。很多高校都流传着这样的课桌文化:“学不在精,作弊则灵;功不在深,会抄就行。”在外语考试、论文写作中雇佣“枪手”在大学校园里屡屡发生。有的学生将自己作弊的动机归结为“别人作弊,我不作弊吃亏”[2],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校中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的严重性。

许多高校为了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纷纷出台一些措施鼓励、督促学生进行学术研究,但一些学生不是考虑如何练好内功,却在如何投机取巧上动起脑筋。很多学生撰写论文经常是大段照抄别人的文章,基至整篇挪用也不鲜见。更有甚者,许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也通过这些手段完成,很多学生连自己毕业论文的内容和逻辑都不清楚。

1.2 社会活动和人际交往中存在的诚信缺失

高校校园里,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吸引众多学子参与,其中也存在着许多诚信缺失的现象。例如在班干部、党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的竞选过程中,存在请客送礼拉选票、游说老师等一系列不该有的现象。本来深受大学生欢迎和喜爱的社团活动,由于这些与公平、公正原则完全相悖的诚信缺失现象,使同学们的积极性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许多学生甚至因此对学校正当的社团活动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冷漠乃至抵制。在人际交往中,大学生给人的印象应该是有朝气、有礼貌,体现出较高的素质和良好的个人修养。但是,与此不和谐的是,一些学生时间观念淡薄,迟到、早退习以为常;言而无信,承诺的事情,经常是不能兑现,不了了之。此外,在就餐、购物、乘车时任意“夹塞”,在图书馆、教室、餐厅和公共汽车上的抢占座位以及说谎、偷盗等各种不良现象,在社会活动和人际交往中并不鲜见。

大学生在社会活动和人际交往中诚信缺失的另一种表现是:网络道德失范。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现己成为大学生获取、交流信息的重要渠道。然而网络的两面性又为一些人散布虚假消息,对别人进行恶意攻击等网上不文明行为提供了条件。同时,网络中一些颓废、消极、缺乏诚信的病态心理,客观上也损害了网络的健康发展。还有些学生上黄色网站、恶意制造病毒、剽窃他人网上成果等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和严重的社会后果。

1.3 经济生活中存在的诚信缺失

大学生在经济生活中的诚信缺失,具体表现在信用意识淡薄。从1999年开始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是以资助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大学阶段学业为目的,以大学生自己的身份、人格和信誉为担保的贷款,是完全意义上的信用贷款。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却被少数不讲信用的学生抹上一层阴影。根据有关调查,在北京其他个人消费贷款群中,不还贷的比例低于1‰,但是从2001年12月20日开始,北京工商银行有1250名毕业生进入还款期,一年后仍有119人未还款,占总数的近10%[3]。《文汇报》2001年6月3日载文报道,对复旦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的调查显示,29.7%的学生不了解个人诚信制度,甚至有近两成的学生对如何还贷并不关心。广东省有的高校还贷违约率超过20%,截止2004年3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745名进入还款期的毕业生中,有190人未按照足额还贷,违约率达到26%[4]。以上调查虽然仅在个别地区和个别高校,但是不可否认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它所反映出的问题是大学生信用意识淡薄。大学生诚信的缺失直接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正常运转。由于违约率高,银行不愿意承担风险等原因,2003年一些高校被停发助学贷款,使得许多贫困大学生因此而失去了宝贵的机会。

大学生在经济生活方面的诚信缺失,还表现在学费拖欠、信用卡恶意透支、移动通信缴费和宽带网络缴费拖赖等方面。

1.4 就业求职过程中存在的诚信缺失

就业求职过程中,大学生诚信缺失的表现是在制作简历和面试中弄虚作假。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大学生“自我推销”的意识逐渐增强,但往往缺乏“人格塑造”的长远眼光,陷入表面的“包装”的误区。一些学生为在供需见面会、双向选择的就业竞争中找到好的归宿,耍小聪明,在自己的个人履历表上做手脚。据报道,重庆某大学一名毕业生,在制作简历时把学习成绩全部改了一遍,他还编排了许多子虚乌有的实习经历,并将同学的等级证书、荣誉证书全部借来,改头换面复印,当作“自己的成就”。清华同方人力资源部一名负责招聘的同志在一次校园招聘会上,发现某大学一个班30人,竟然冒出了16个班长,剩下的也全部都是班干部[5]。面试中,有的同学肆意贬低甚至诋毁自己的学友。

大学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诚信缺失的另一种表现是:合同契约观念不强。某些大学生缺乏诚信意识,契约意识淡薄,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找到条件更好的单位便不辞而别,而且想方设法逃避违约责任。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在2002年针对北京地区大学生求职与就业过程中签约与违约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6.3%的毕业生有过违约行为[5]。

2 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现象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原因是多方面的,大体说来,有以下几个主要因素:

2.1 高校道德教育的滞后

高校道德教育对于帮助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是非观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目前高校道德教育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道德教育内容滞后。长期以来,我国的道德教育不能贴近学生的思想实际;教育内容过多地停留在原理的灌输、规则的阐述;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所援引的一些事例要么是借用一些传统的诚信事例,要么是西方社会的诚信例子;包含时代特点的、市场经济真正所必需的具体的道德素质如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危机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团队协作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等等,在道德教育的内容中却得不到充分的反映。由于缺乏新意,许多学生将道德教育视为一种额外的负担。

其次,道德教育的方式、方法滞后。高校道德教育课时也不少,德育工作者们也煞费苦心,但缺乏足够的影响力、感染力,不能在学生的内心世界真正引起共鸣,学生觉得单调、空洞。

再次,道德教育主体的素质滞后。大学的道德教育队伍一般是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大部分兼职人员在时间和精力上不能够得到保证,有的甚至将这项工作视作一种差事,应付了事,缺乏应有的工作热情,难以保证教学效果。在专职德育教师队伍里,由于德育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一些德育教师竭力想转换岗位,人才难留,导致了德育工作领域高素质人才的严重不足。这些都会对大学生诚信观的形成产生负面影响[6]。

2.2 大学生诚信缺失的法律因素

大学生诚信缺失的法律因素,主要表现为大学生缺少独立法律主体地位的社会环境和心理意识。我国的民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精神状态健康,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是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但人们总把大学生绝对等同于学生,认为学生就是小孩子,没有独立自主的能力。大学生在学校出点事故,即使学校没有过错,家长也要学校尽“监护”责任。另外,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的公民,精神状态健康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犯任何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因犯罪人未成年,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故大学生即使犯罪也可能因为大学生的身份得以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如清华大学的林海洋犯罪后就因为大学生的身份获得缓刑的从轻发落。从报道上没有发现林海洋不满18周岁,也没有发现他精神上有什么问题,最终的解释就是他是大学生,是小孩子[7]。

大学生缺少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的另一个表现在于大学生在经济上的不独立。我国法律规定,大学生接受大学阶段的教育,已经没有要求父母给予继续抚养的权利了。但现实是,社会没有提供给大学生经济独立的环境,大学的学制没有弹性,大学生打工维持学业、生活的机会并不多;大学生自身也认为,读大学由父母拿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当代大学生大多数是独身子女,绝大部分的父母亲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子女独立承担大学期间的经济费用。大学生缺少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就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没有责任心,没有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法律意识,失信就不足为奇[7]。

2.3 大学生诚信缺失的机制因素

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的机制主要是指评价机制和惩罚机制。

首先,价值观念和道德评价机制被功利化、庸俗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准则被用于人际关系中,效率优先和利润最大化成为人们评价一切的标准。道德评价机制存在偏颇,即重知轻德,以分数取人。虽然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德育始终名列首位,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学校却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而对学生在诚信等基本道德规范中的表现缺乏硬性的、可供操作的量化指标,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学生以误导,使学生不重视在道德修养上下功夫[8]。

其次,惩罚机制的缺失。诚信道德的形成必须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作保证和相应的奖惩制度作为后盾。在现今还没有建立完备的大学生信用体系和奖惩制度,大学生所承担的处罚责任与其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不对称,造成法律责任和制裁缺乏约束力,失信行为屡禁不止。在某些情况下,当失信所招致的惩罚小于诚信所带来的收益时,失信会被认为是理性的。这使得违反诚实信用者不必为其失信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目前大学生的作弊、借贷不还、求职材料造假、违约等行为的惩处、打击不力的现状,客观上助长了一些人对失信行为的选择。

2.4 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环境因素

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环境因素主要有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和学校环境。第一,大学生诚信品德的缺失与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有关。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以及维系市场经济信用关系的制度和道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导致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失信现象严重。如政治生活中,一些政府官员为了个人职务的升迁,欺上瞒下,搞假学历、假数字、假政绩。经济生活中,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企业财务失真,做假帐,逃避银行债务,合同违约,商业欺诈等失信行为屡见不鲜。再加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等问题的存在,使得守信者没有得到相应的鼓励和收益,失信者没能得到应有的谴责和惩罚,在客观上助长了社会成员唯利是图的意识和急功近利的心理。这对一些大学生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

第二,大学生的诚信品德缺失与家庭教育有关。一方面,有的家长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存在的诚信缺陷对子女产生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这种影响有时甚至可以抵消学校、老师对学生进行的诚信教育所起的作用。比如有的家长的功利思想严重,对现实生活中弄虚作假等不诚实现象给以“积极”评议,以及对领导、同事甚至爱人经常说谎或有不诚实的行为等,都对在校学生诚信观念和意识的培养起到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在对子女的教育过程中,有的家长只重视学习成绩好坏,忽略了对子女日常行为的规范和矫正。对孩子偶尔发生的诸如抄袭作业、考试作弊、说谎等不良行为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和及时矫正。有些家庭虽然意识到诚信教育的重要性,有意培养,但方法不当等等,这些都对大学生诚信品质的培养带来不利影响。

第三,学校教育对大学生的诚信品德的影响。学校德育的简单化、一般化,忽略个体道德的培养。学校德育的实效性不强,即教育的现实功能与期望功能的吻合程度低。目前,教育最大的问题就是教育者只管“教”,不管“育”。“教”只是传授知识,“育”则是要培养健全人格。由此在道德教育上出现两张皮,即教育只管“知”,不管“行”,未能做到知行合一;教育只有知识教育,而无情感教育,未能做到知情合一。没有情感教育,培养不出善的情感,没有善的情感,就谈不上健全的人格,诚信则无从谈起。

第四,校风、学风中的诚信缺失对大学生诚信品质的影响。学校在评优、评奖、评职称等方面的诚信缺失问题,深深影响着大学生的诚信道德教育。如学术评奖和立项方面,有的人既是评委又是候选人,很难给人以诚信和公正的印象。学生在评优评奖申报材料中虚报成绩,夸大优点,干部选举拉选票等都给学风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考试违纪作弊是学风校风中最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部分学生刚入校时还能自觉地抵制作弊,但当他们发现周围的同学考试作弊、且没有得到应有的处分时,他们就有了“吃亏”的感觉,久而久之就不自觉地加入到作弊者的行列。二是教师的教风直接决定学风,学风影响考风。个别教师知识不新、课堂信息量不大、教学方法陈旧,学生对此不感兴趣,产生厌课情绪,从而导致学生不进课堂,教学质量不高,学生成绩不好,所以一到考试,学生就只好通过舞弊蒙混过关;教师对教材不熟、对大纲把握不准,所出的考题缺乏科学性,要么偏难,要么偏易,客观上为作弊提供了条件。另外,个别教师工作责任心不强,监考时不坚守岗位,经常走出考场,给学生作弊以可乘之机。由于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人际交往中的不诚信行为相互影响,使诚信道德教育的实效大打折扣。

总之,大学校园中诚信问题的存在,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和现实的社会背景,但大学生还处于思想的形成阶段,有很强的可塑性。我们要在深刻剖析各种原因的基础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 [2004]16号)中提出的“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措施,整体推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包括诚信品质的全面提高,促进大学生的全面成长。

参考文献:

[1]陆锦冲.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与高等教育的诚信重建[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2,12(5):35-36.

[2]吴秀明.关于大学生诚信问题及诚信教育的思考[J].思想政治教育,2004(8):27-29.

[3]汪瑞林.助学贷款呼唤信用机制[N].中国教育报,2002-11-13(2).

[4]佚名.助学贷款遭遇诚信缺失[N].中国教育报,2004-4-25(2).

[5]郑超.求职简历兑水愁坏招聘单位[N].新闻晨报,2004-11-22(2).

[6]邢连清.大学生的诚信缺失与对策思考[J].思想政治教育,2005(5):33-35.

[7]洪跃雄.法制视野中的大学生诚信问题[J].思想教育研究,2004(8):35-37.

[8]林群,赵伟.诚信传统与大学生诚信教育[J].思想政治研究,2004(6):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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