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雅华
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什么这么难?
■/魏雅华
尽管连着两届人大、政协会上,代表们要求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呼声不断,但时至今日对此提案仍没有下文,于是我们要问:“个税起征点上调”卡在了哪儿?
2010年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答中外记者问时说:“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分好,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我觉得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国民收入分配,现在在国民收入分配当中,居民收入的比重比较低。因此,我们要注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个人工资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二次分配当中,我们应该着重注重公平,也就是说,通过财政和税收,更加照顾困难群体。”
世界银行新近发布的《2009年世界财富报告》显示,中国0.4%的人口掌握了70%的社会财富,在美国则是5%的人口掌握60%的财富,中国的财富集中度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社会主义中国的财富集中度,超过了资本主义美国的财富集中度,让我们如何评说?难道这也是中国特色吗?
再看中国人自己的调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至2007年,我国20%的高收入家庭占有储蓄存款总额的64.4%,个别年份达到76%。
在中国,总数约为86万个人资产千万以上的富豪们,占有的社会财富超过17万亿元,这个数字三倍于国家财政年收入。相当于2009年中国GOP总量的1/2。总人数为5.22万人的亿万富豪们,拥有个人资产9万亿元。2009年国家财政总收入才6万亿多一点。中国人口总数1/300000的人群,却占有社会财富的1/3。
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两极分化,社会财富畸形集中,必将导致社会动乱,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再雄辩不过地证实了这一点。所以,对于2010年的中国,用分配制度的改革、税收制度的改革来均贫富是当务之急。
中国第一个个税起征点800元设定于1980年,当时城镇职工的平均月工资在40元左右,最高一级的公务员工资才四五百元。也就是说,这个个税是专为仅占总人口0.001%的中国富人们设置的税种,压根儿就没工薪们的什么事儿。可不想却一直沿用了25年。25年间,中国经济天翻地覆,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了二三十倍,工资和物价上涨了三四十倍,但个税起征点却始终如一坚守25年不变,个税的纳税主体成了中国工薪族,成了中国工薪们的人头税。
1980年,中国全国的个税总收入才不过十几万元。而2004年,中国个税总收入超过1700亿元,为1980年的170万倍。800元的个税起征点,是当时城市职工平均工资的近20倍。如果按这个标准,现在的个税起征点应定在月收入1.6万元以上。
1980年收入超过800元的不到0.001%,到1993年,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也还仅在1%左右。到2002年,便已升至52%左右。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到2004年,全国人均月工资为1400元。即月收入在800元以上的工薪,己超过了90%。2009年4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月薪为2436元。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已能将全国所有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一网打尽。貌似很高的个税起征点,却是中国有史以来个税起征点最低的。
因此,将个税起征点设定在5000元是可行的。让个人所得税归位,重新回归为专为富人所设的税种。它应是均贫富、实现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公平的衡器。
2009年6月18日国家财政部网站公布的我国个税基本情况显示:从分项目收入看,近年来工薪所得项目个税收入占个税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0%左右。其原因,一是我国个税主要来自城镇居民,目前工资性收入是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据统计,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薪收入所占比重达71.6%。因此,工薪阶层作为社会的主要群体,构成了个税的最大税源。二是近年来职工工资收入增长较快,纳税人数不断增加,个税收入水涨船高。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479元,2007年为24932元。1998年工薪所得纳税人次为1.09亿人次,2007年上升为8.5亿人次。
这些数据告诉我们:工薪阶层构成了个税的最大税源。专为富人设的个税,并不富裕的工薪们却成了纳税的主力。大幅度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确能让中国4亿工薪们受惠。
今年全国政协会上,九三学社中央援引一组数字显示,我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正在逐年下降。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居民收入占比GDP的比重,从1992年的68.6%,下降到2007年的52.3%。与此同时,贫富差距正在不断扩大。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3倍。奢侈品消费近两年增长22%,上升至世界第二。中国富人们买走了全球奢侈品的1/4。那么,中国很富吗?2009年中国的人均收入,排名位列全球有统计数据的156个国家中的第127位。
九三学社中央在调研中还发现,作为居民收入主要渠道的工资收入,在生产要素中的分配比例偏低,仅占企业运营成本的不到1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工薪们的收入如此之低,让人咋舌!难怪珠三角、长三角的大批中国工厂,被列入了血汗工厂的黑名单,它们的产品被禁止进入国际市场。
2009年3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尚无个税起征点调整计划,调整个税的条件尚不具备。人们热切期盼的上调个税起征点泡汤了。那么,“提高个税起征点”究竟卡在了哪里?
反对“提高个税起征点”的人说,现在“提高个税起征点”,国家财政收入难以承担。如果国家财政收入真的难以承担,那么,无论“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理由多么充分,都得暂时搁置。可问题是,国家财政收入真的难以承担吗?
2010年2月20日,财政部税务司发布公告称:2009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63104亿元,同比增长9.1%。尽管2009年,中国经济增速锐减至8.6%,可全国税收总收入仍在高速增长。连续多年,税收的增长超过了经济的增长。总量超过6万亿元的国家财政收入,所占国民经济的总收入已接近30%,这个比重太大了。中国应当坚定不移地推行减税行动。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肯定了这一点。
那么,“提高个税起征点”会对国家的财税收入影响很大吗?
按照对国家税收的贡献率排序,个人所得税在总税收中的比重仅为7%,并非“大头”,不会对国家财政收入发生重大影响,而此项税收的减免将有可能让90%的工薪们受益。成本很小,而受益巨大。
2005年,当中国的个税起征点从800元大幅上调至1600元时,税务专家们曾作过这样的测算: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500元,国家财政年收入将减少200多亿元,占2004年全部个税收入的11.5%。可结果却是,当年的国家个税财政收入却增长了17.1%。2008年3月,开始实施2000元的新起征点后,中国个税完成2135亿元,再次同比增长了27.3%。明显高于上半年GDP 10.4%的增速。
两次上调个税起征点,国家财政的总收入两次大增长。平均增幅高达22%。这样看来,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是积极的。简单的认为个税起征点的提高,会减少国家财政收入的担心是多余的。
在去年的人大政协两会上,便有众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调高个税起征点至3000元,然而,会后便没了下文。今年的人大政协两会上,又有众多的代表和委员,再次强烈要求调高个税起征点至5000元,可会后又没了下文。
将个税起征点定在5000元是可行的,这个标准能将80%的工薪族排除在外。20%的人纳税,80%的人免税,这才是一个社会公平合理的纳税结构。
调高个税起征点,是改变工薪族收入偏低最实际、最便捷、最有效的办法,它能使中国4.1亿职工中90%以上的人免税,是立即便能刀下见菜的财税政策,可是能惠及将近4亿人的政策为什么实行起来这么难?
这个貌似复杂的问题,答案却简单得让人难以置信。这一政策的决策权,掌握在收入5000元以上的工薪贵族们的手中。与虎谋皮,能不难吗?
我们建议,就个税起征点进行公开听证,让我们听听是谁,以什么理由反对将个税起征点调高至5000元。让手握决策权的政府官员们、政治家们,走到台前来,让选民们知道,他们该拥戴谁,废黜谁。就是温总理的那句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