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珍,谢 兰,汪 洋,周启文,许正美
(盐源县林业局,四川 盐源 615700)
1998年特大水灾发生后,我国在天然林分布比较集中,生态地位十分重要的 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试点工作。2000年 10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在 1998年、1999年试点基础上正式启动(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管理办公室等,2006)。盐源县位于青藏高原南缘,雅砻江下游西岸,隶属凉山彝族自治州,是长江上游主要水源涵养区,幅员面积 8 398.6 k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为 476 549.3 hm2,盐源县海拔一般在 2 300 m~2 800m,最高海拔 4 393 m,最低海拔 1 200m。地形地貌以山高、坡陡、谷深、盆地居中为总特征,盆地(坝子)面积 1 080 km2。盐源县自 1998年被纳入国家首批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试点工程县以来,10 a间盐源县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天保工程各项方针政策,使盐源县完成了从以往的以采伐、运输木材为主的“木头经济”,到现在以保护天然林资源和大力营造公益林的以生态保护为主的重大转变,在生态、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综合效益。
天保工程实施前,木材的采伐、运输为盐源县贡献大量的财政收入,是典型的“木头经济”。由于多年来无节制的大规模、超强度的森林采伐,使县境内的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生态及其脆弱。据统计,截至1997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约 3 468.7 km2,占幅员面积的 41.3%,平均侵蚀模数为 2 514.3 t◦km-2,年均流失量 872.15万 t。以 1.7 t◦ km-2容重计算,每年平均流失泥沙 523万 m3。水土流失的危害集中表现在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土壤肥力下降,土地资源遭受破坏;河床泥沙淤积严重;防洪堤严重毁坏;农田被冲毁,水库积水容量减小,渠堰垮塌,缩短了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王仕娣等,2007)。仅 1998年的洪水灾害就给盐源县的工农业生产造成了 1.6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同时,由于高强度的森林采伐,导致大量动植物种群数量减少甚至物种消失。在盐源县境内,松茸、虫草等野生物种已处于濒危状态,小马鹿、金钱豹等野生动物几乎灭绝。
1998年天保工程实施以前,林业是盐源县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全县每年的地方财政收入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是由木材采伐贡献。1994年 ~1997年,县内森工企业上缴利税平均为 1 201.25万元◦a-1。同时,由于采伐和运输原木而征收的相应的交通运输营业税也在不断增加,1994年为 30万元,1995年为 40万元,1996年为 60万元,截至 1997年已达到100万元。
木材采伐及运输大量的聘用当地农民工,在盐源县,林业成为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但自从 1998年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对木材实行禁伐后,森工企业的职能转变为保护天然林资源和营造公益林上,盐源县的财政收入由此每年净减 1 200多万元。
盐源县天保工程区总面积为 593 649.3 hm2(表 1),全县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涉及全县国有林区及 19个乡镇的集体林区。从 2001年 1月份起,凉山州人民政府将盐源县 231 820 hm2的林地提供给木里林业局、雷波林业局、凉山州筑路处等 3个州属森工企业作为其天保工程施业区。
表 1 盐源县天保工程区林业资源统计表
生态公益林建设包括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盐源县自 199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启动至今,全县实施造林面积 9 206.7 hm2,封山育林 18 920 hm2(表 2),提高森林覆盖率 11.5个百分点。
表 2 全县各年度公益林建设情况统计表
1998年至 2009年,盐源县常年实施森林管护面积为 258 119 hm2(表 3)。由沙沟林场第 1工程队(原林产品公司)、沙沟林场第 2工程队(原木综厂)、沙沟林场第 3工程队(原松香厂)、棉桠林场、飞播造林管理站 5个单位具体实施,人均管护面积为 665 hm2。各管护单位都严格按照县天然林保护办公室的要求,切实落实了各项管护责任制,与管护人员签订了责任书、责任卡,管护人员和管护责任全部落实到具体的山头地块(林班、小班)。通过有效管护,森林植被恢复良好,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管护成效十分明显。
表 3 森林管护面积统计表
盐源县依托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重点开展雅砻江流域的生态公益林建设,改善了雅砻江两岸的林分质量,使林种比例协调,森林的防护效能明显提高,人们的生存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现有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切实保护了县境内雅砻江流域的森林植被,减少了水土流失,保障了锦屏、官地、二滩等水电站的生态安全。
盐源县在天保工程实施 10 a间,通过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等手段,共增加森林面积9 206.7 hm2。森林覆盖率由 1998年的 31.8%上升到现在的 42.3%,增加了 10.5个百分点。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每年减少水土流失量 184 285 t,从根本上改变了盐源县不少地方树不长、草不生、下雨就成灾,不下雨就干旱的局面,天保工程的实施为维护盐源县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天保工程实施区内的土壤蓄水量比天保工程实施前土壤蓄水量每公顷每年提高 1 727.85 m3。据测算,整个盐源县天保工程区可多蓄水1 661.04m3,森林蓄水量达到了 80 341.57万 m3,缓解了县境内水土流失和泥石流濒发的现状。由于森林涵养水源、延长了丰水期,从而提高了农田灌溉和城市供水的能力,同时也为盐源的水能开发,矿产开发,工农业生产以及长江中下游、二滩、三峡等工程建设提供了生态安全。
通过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使盐源县境内泥石流高发区的植被得以保护和恢复,全县每年减少水土流失量 184285t,减少了县境内小盐井、夹坝桥、邱家沟等水库的淤积量,延长梅雨大埝的使用寿命,输入雅砻江的泥沙流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保障了锦屏、官地、二滩水利枢纽工程的正常运转,对雅砻江和长江流域的国土安全具有积极的作用。从根本上消除了其灾害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实施国家天保工程过程中,大量的森林管护和公益林建设人员投入了全县的天保工程建设,全县因天然林停采而造成的富余人员 619名得到了分流安置,建立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居有其所。同时工程的实施需要大量的季节性农民工,也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解决了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林区社会逐步稳定,拓宽了林区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推动了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区域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十五”期间为例,结合天保工程建设,全县已建立了速生丰产林基地达 2 000 hm2,特色经济林基地达6 666.7 hm2、林药林化原料基地达 1 000 hm2。全县集体、私营的木竹加工业有 12户,涉及到木材加工、林药林化产品等多个产业领域。2007年全县生产松香 90 t,松节油 20 t。2008年木材加强销售收入达 117万余元。森林生态旅游也是盐源县实施天保工程后的又一个衍生产业,全县森林生态旅游在由于天保工程的实施而得到极大的发展,产值由2001年的 5万元增加到 2008年的 23 708万元。
全县 2008年实现了林业产业总产值 38 417万元,是实施天保工程前的 1997年的 7倍。其中:第1产业 33 443万元,第 2产业 232万元,第 3产业4 742万元。农民从林业上获得人均纯收入 1 276元,比 1997年增长 53%。促进了盐源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了“绿色富民富县”的目标。
天保工程作为一项造福子孙、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工程,是我国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盐源县在 10 a的天保工程实施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切实改善了全县生态环境,解决了森工企业职工生计问题,为区域内林农拓展了增收途径,使生态、经济、社会等综合效益得到显著提升。天保工程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如何做好天保工程后续政策的研究,巩固前 10 a天保工程成果,是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都应认真思考的问题。
在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生态、社会和经济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综合效益,但到期后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而言,四川天然林保护工程到期后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4.1.1 森工企业改革滞后,企业生存和稳定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天保工程实施后,尽管在安置富余人员,缴纳职工“五险”,剥离学校、医院,减免企业债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只是暂时的解决了企业的生存和稳定问题。由于森工企业改革滞后,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森工生存与发展的问题。当现在实施的天保工程到期后,一方面大量的遗留问题亟待解决,而且又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需要解决,如果失去现有的天保工程资金支持,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张学勇等,2008)。
4.1.2 林业职工基本费用保障低,削弱了林业队伍的稳定问题
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前,非森工企业的天保工程区国有林场、小采企业以及基层林业站等单位人员基本上是由采伐收入或林业规费收入供养。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后,通过天保工程资金弥补了这部分支出,这使得工程区林业职工对天保工程补助的依赖性强。据统计,全省 2006年天保工程实际发生人员工资性支出 4亿多元,占当年国家天保工程投入的 43%。如果天保工程到期后没有了这部分资金投入,将面临林业队伍的稳定问题,从而影响地方林业的建设(张学勇等,2008)。
4.1.3 工程资金和政策的不连续性,建设成果和林业发展难以巩固
天保工程的实施对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到期后必将出现资金和政策的真空,那么现有的成果如何能够得到有效的巩固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张学勇等,2008)。而且实施天保工程后,非营林基本建设投资下降,因缺少必要的维护,工程区基础设施严重老化损毁(李冬生,2009),难以满足工程区林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工程区还面临着政策到期后林业如何发展的问题。
4.2.1 加强领导,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四川、和谐四川”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建设“生态盐源”的重要手段和主要措施抓紧抓好,把生态建设的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森林法》、《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把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放在重要位置,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加强林业法制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改变陈旧习俗和观念,形成全社会都爱护森林、自觉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因此,应当在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前提下,加大改革力度,逐步建立起与流域治理原则相适应,与建设大生态的宏观布局相适应,与“五年初见成效,十年大见成效”的总体要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杜万全等,2003)。
4.2.2 因地制宜,分区治理,分类经营
依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按照《盐源县森林资源分类经营区划方案》,在不同区域因地制宜地建设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兼用林。在偏远山区,建设重点是实施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同时结合生态移民,把不适合人类居住或植被恢复困难的高寒山区,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增加植被覆盖面积,改善森林结构;在靠近平坝的山区,重点发展花椒、青刺果等特色经济林果和高寒地区的原生药材;在平坝地区,要将培育商品人工林作为重点,以缓解工农业生产中木材的供求矛盾;同时,利用锦屏、官地电站库区的异地植被恢复造林,大力进行荒山荒地造林和石漠化土地的治理,在立地条件好的区域发展花椒、苹果、直干桉等经济林,在立地条件较差的地段营造生态公益林;在公路两侧和沿线城镇,加强公路和庭园绿化工作(杜万全等,2003;王仕娣等,2007)。
4.2.3 加强林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切实落实林产权,保障林区职工的个人利益
大多数边远山区的基础设施,包括林区交通、通讯、科技服务、林业机械设备和营林站点建设等,均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进度要求不相符,必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改善通讯、信息交流和交通条件,改善营林站点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各站点配备必要的森林管护、森林防火器具。同时,要进一步理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权责利关系,确保天保工程荒山荒地造林部分、造林成果的所有权、林地所有权、管理责任、利益分配、施工单位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等挂钩并逐一落实,以调动各方面造林护林的积极性(许金花和张炎周,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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