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0-02-17 23:19邬移生
职业教育研究 2010年7期
关键词:经贸校企院校

邬移生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长沙 410205)

湖南省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邬移生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长沙 410205)

在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的基础上,对当前湖南省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对造成困境的原因进行剖析,并从政府责任、观念转变、服务企业的能力提升与合作途径创新四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湖南省;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问题;对策

当前,湖南省高职经贸类专业正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探索符合本省商品流通领域特点的高职教育模式,努力提高经贸类专业的办学质量,其中,校企合作的探索研究是重要内容之一。本课题组在对湖南省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广泛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当前本省高职经贸类专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对策建议。

调查说明

调查与分析方法 调查以访谈为主,辅之以问卷调查,对同一对象访谈与问卷调查不重复,调查对象的选取采用便利抽样方法。数据处理主要采用归纳法。

调查时间 2008年7月至2009年2月。

调查对象 湖南省相关高职院校经贸类专业所在系的系主任、经贸类专业的教研室主任、部分骨干教师及相关企业负责人。

调查情况 本次调查共访谈省内12所高职院校的相关人员27人,发放问卷45份,回收问卷38份,回收率为82%,所回收问卷全部有效;共访谈省内15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18人,发放问卷100份,回收68份,回收率为68%,其中有效问卷42份,有效率为62%。

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现状

调查发现,自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下发以来,本省各高职院校经贸类专业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和经验,开拓了校企合作的良好局面。但由于经贸类专业人才培养与毕业生就业方面存在的一些特殊问题,当前各高职院校经贸专业的校企合作开展得并不顺利,尚存在许多不足。具体表现为:

校企合作操作层面的力度不大 调查显示,100%的高职院校被调查对象认为,实践教学是高职经贸类专业教学的主体,校企合作是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特别是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为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提供条件保障的必由之路。100%的企业被访谈对象和80.95%的问卷调查对象认为,目前高职院校经贸类专业毕业生最大的问题是缺少实际工作经验,操作技能较差,进入企业顶岗实习是高职经贸类专业学生提高操作技能的最好途径,企业在招聘应届毕业生时,也会非常看重其有没有相关工作岗位的顶岗实习经验。与对校企合作理念的广泛认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校企双方在操作层面上对校企合作的推动力度都不大。在被调查的12所高职院校中,经贸类专业所在系尚没有1个系部设置专门的岗位或由由专人负责校企合作,也没有制订对校企合作进行考核与奖惩的可操作办法。100%的访谈对象认为,目前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的开展尚处于一种由专业教师与企业相关负责人的私人关系维系的状态。同时,企业普遍缺乏参与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83%的被访谈企业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企业在短期内不会与高职院校开展“订单培养”等深层次的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方式多样,但开展并不深入 调查显示,目前高职经贸类专业开展的校企合作主要有如下一些方式:一是人员互兼互聘。主要是高职院校聘请企业现场专家担任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承担理论与实践课程教学任务、对学生顶岗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和到学校举办讲座等;企业聘请高职院校部分经贸类专业骨干教师到企业兼职、担任企业管理咨询顾问等。二是实训、实习基地建设。高职经贸类专业与合作企业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为学生实训、实习和教师挂职锻炼提供条件。三是项目推广。主要是企业以项目的形式,委托高职经贸类专业部分骨干教师为其解决经营、管理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如市场调查、营销策划、薪酬体系设计、管理诊断等。四是合作编写教材和教辅资料。高职经贸类专业部分骨干教师与企业现场专家一起,引入最新的企业实际工作资料,编写更切合企业实际的专业课教材和实训指导书等教辅资料。五是其他方式。如部分企业在高职院校设立奖(助)学金,资助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的学生等。

总体而言,近年来高职经贸类专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也取得了一定的合作成果。但当前经贸类专业的校企合作运行得并不太顺利,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人员的作用没能充分发挥。一方面,在被调查的12所高职院校中,虽然均设立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但有2所院校近两年没有召开过一次会议,其他10所院校也仅每年活动一次,根本没有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有75%的高职院校被调查对象认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应高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的需要而建立的,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聘请到高职经贸类专业兼职的企业现场专家承担的大多是理论课程教学任务,难以让这些现场专家的优势充分发挥。二是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流于形式。虽然100%的高职院校都与相关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书,但实质性的合作有限,高达89%的被访谈企业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企业为高职院校经贸类专业毕业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与场所存在一定的困难。

职教集团作用的发挥尚需时日 2009年4月,由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建了湖南现代商务职业教育集团。该集团的成立,使集团内各职业院校的商贸财经类专业能够依托行业背景,以行业企业岗位需求为主线进行专业建设;集团内企业则能够依靠具有行业背景的各职业院校获得人才支持和管理、咨询等服务。因此,可以说,湖南现代商务职业教育集团的成立,为集团内各高职院校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的开展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但由于集团成立的时间尚短,其所开展的活动还极其有限。且从目前的运行情况看,集团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尚需完善,集团秘书处外引内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也还没有充分发挥,要想发挥职教集团推动集团内校企合作的作用,尚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对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问题的原因分析

政府政策激励缺位 主要表现在国家支持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具体政策没有很好落实,参与企业没有得到必要的成本补偿,也没能获得提高其社会声誉的表彰。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同时,高职院校要想依靠自己的力量推进经贸类专业的校企合作,往往需要较多的投入,而在当前的政策激励机制下,这笔投入还很难获得资金方面的补偿,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部分高职院校开展深层次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合作主体在认识上还存在不足 一是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多数高职院校没有将校企合作摆到关系学院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地位,对校企合作缺少全面系统的规划,人员与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工作制度不健全,无法形成校企合作的良性循环机制。二是企业缺乏对校企合作的战略思考。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没有把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融入企业价值链中,没有主动承担为社会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任务,在校企合作中处于消极、被动的状态。

高职院校服务企业的能力还不强 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建立在交换基础之上的经济价值观。当与高职院校合作时,企业首先考虑的是这种合作是否有利于增加自己的利润,降低自己的成本。调查显示,与通过校企合作获得所需人才相比,有61.11%的被访谈企业相关负责人更希望在与高职院校的合作中获得直接利益。但是,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的经贸类专业服务企业的能力还较低,主要体现在:一是教师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一方面,现有的高职经贸类专业教师不仅在学术方面的造诣不高,且绝大多数没有企业实践经验,更没有企业管理咨询的经验积累。另一方面,由于专任教师数量严重缺乏,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非常繁重,没有时间和精力积累实际经验。二是学生为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不足。由于学生的实践能力不强,很难直接胜任管理、经营工作岗位为企业创造效益。更主要的是,高职经贸类大多数专业所对应的工作岗位,其工作成果的显现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如决定销售人员销售额的最主要因素是老客户的量,但老客户的积累是需要大量时间的,这使得到企业顶岗实习的经贸类学生很难为企业创造效益。

经贸类人才的需求与就业特点影响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一方面,几乎每一个企业对经贸类各专业人才均会有一定需求,但绝大部分企业每年对经贸类某一具体专业的人才需求量又不会很大。因此,企业在与高职经贸类专业进行校企合作时,往往觉得不合算。另一方面,经贸类专业人才的专业技能在各行业、企业与职业间的通用性较强,就业的流动性较大,这造成在一家企业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在毕业后极容易转向其他企业乃至其他行业,从而使出于人才需要而与高职经贸类专业进行校企合作的企业,很难从为毕业班学生提供顶岗实习机会等投入中获得应有的回报。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意愿。

合作信息的沟通渠道不畅 一方面,企业大量的人才需求信息,包括数量和人才规格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到高职院校中,与此同时,高职院校的人才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不易得到企业方面有效的配合。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现状不是很了解,无法在教学中将最新的信息传达给学生,影响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此同时,高职院校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可以为企业员工提供培训等,但这方面的信息企业也不是很了解。

推进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的对策和建议

政府应在推动校企合作中承担更多的责任 针对调查中反映的问题,为推动本省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的发展,各级政府至少应在如下一些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一是政策激励机制的制订、完善与落实。一方面,应按照高职院校的建设标准,加大对高职院校的资金投入,加快高职院校的建设;另一方面,制定和落实对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的税收与政策优惠,采取建立专项基金等方法扶持校企合作。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功能。由于经贸类人才需求的小批量特点,高职院校可利用地方经济的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就同一专业与同一地方的多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同时,企业所需的人才具有多样性,也需从多家院校引进。这样就形成了“多对多”的校企合作关系。此时,政府相关部门对校企合作加以指导、协调,对校企合作机制的形成与正常运转将产生巨大的作用。三是承担信息服务功能。校企合作需要大量的信息沟通,而政府机构和行业协会在人才需求与供给、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等各方面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要及时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和趋势、地方产业的发展状况与趋势等信息,用以指导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工作。

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 首先,高职院校要切实将校企合作放到学校发展的重要位置,加大人员和资金投入,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的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对外联络,为学校寻找合作企业和合作项目,并对合作项目进行跟踪式服务,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障碍,推动合作项目顺利展开。其次,要通过政府引导、媒体报道等手段,在全社会营造企业支持职业教育的氛围,从而增强企业在校企合作办学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企业在高职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提升高职经贸类专业服务企业的能力 首先,高职院校应鼓励和引导骨干教师努力提升自身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以提升经贸类专业教师服务企业的能力。同时,可通过成立管理咨询公司等相关机构,组织经贸类专业教师积极投身校企合作实践。其次,高职院校要主动调整经贸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社会用人单位的需要培养人才。同时,高职经贸类专业要加大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力度,提升高职经贸类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时为企业创造效益的能力。再次,要改变现有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聘体系,在职称评聘中注重对高职经贸类教师“双师素质”形成加以引导,以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高职经贸类专业提升服务企业能力提供师资保障。

创新校企合作途径 由于高职经贸类专业的自身特点,工科等类专业采用的学校与企业“一对一”的校企合作方式不是经贸类专业开展校企合作的最好方式,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在实现途径上应有所创新。一是可开展校地共建,即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出面协调高职院校、当地企业、学生三者之间的关系,通过校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校地合作招生、校地共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合作落实顶岗实习到校、企、地三方协调就业的全过程合作,使高职经贸类专业的建设与地方企业的人才需求有效对接。二是加速湖南商务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设,在集团秘书处设置专人协调集团内校企间的合作,以“多对多”的方式推动校企合作的发展。

[1]肖旭,陈群辉.当前高职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4):12-15.

[2]丁金昌,童卫军.关于高职教育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再认识[J].高等教育研究,2008,(6):49-55.

[3]常小勇.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教育现状与对策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08,(2):54-56.

[4]邹群峰.浅论政府在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中的作用[J].成人教育,2008,(3):72-73.

G712

A

1672-5727(2010)07-0007-03

*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 “十一五”规划青年专项资助课题 《高等职业教育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的具体途径与方法研究》(课题批准号:XJK08QZC004)的部分研究成果

邬移生(1973—),女,湖南新化人,硕士,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哲学与高职教育。

(本文责任编辑:谢良才)

(本栏责任编辑:杨在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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