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视野下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性教学探究

2010-02-16 20:06李慧敏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实践性思政教育

李慧敏

(周口师范学院公共理论教研部,河南周口466000)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崭新理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实践性教学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性教学环节,促进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高校思政课实践性教学中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在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使用和教学效果的评估方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尊重学生的需要以及学生的主体地位,肯定学生的价值,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在实践性教学内容的安排上,贴近学生的生活世界,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了解学生的现实需求,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是高校教育遵循人的发展规律的基本要求,也是高校思政课实践性教学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表现。

一方面,在高校思政课教学实践内容的选择上,要从学生的现实需要出发,力求实践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思想。尤其是当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特别是扩招、收费制、自主择业以及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推行,大学生面临着学业、就业、人际关系以及心理上的各种压力。因此,思政课教师在安排教学实践的内容时一定要深入到学生的生活世界,因为“当我们把视角移向生活世界,人作为世界之本的意识就立即被召唤出来了”[1]。只有深入到学生的生活世界中,关心他们的各种思想困惑和实际困难,了解他们的现实需求和心理倾向,想方设法解决实际问题,思政课实践教学才能取得成效。比如,针对毕业生就业实习活动,思政课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和本地区的实践资源,组织学生参观典型社区和周边农村,使学生亲眼目睹我国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人民生活实现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从而激发学生扎根农村、深入基层、服务社会、奉献青春的决心,这样不但增强了学生对理论的认同感,而且可以为学生将来的就业提供一个宽广的视角。

另一方面,思政课实践性教学内容的安排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主体性作为活动主体内在质的规定性是有层次的,它包括主体有发展需要所期望和激发的能动性、对活动进行控制和调节的自主性以及追求更高价值目标的创造性。”[2]作为教育主体的大学生,他们是有思想、有情感、有意志的人,因此在接受教育影响时,不是完全被动的,而是具有主动性、主体性的特征。所以,高校思政课教师在安排教学实践的内容时要考虑到唤醒和挖掘学生的主体意识,选择那些能够调动潜藏在学生身上的生理、心理能量的活动,促使学生能够认识自身、反思自己的行为,对自己的需要、能力有清醒的认识,对自身接受实践教育的活动进行支配、控制和调节,使他们通过实践活动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进一步将其升华为更高层次的道德品质规范,并外化为自己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思政课教师可以利用鲜活的事例和生动的形象,发挥情感育人的作用,达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效果。因为一个完整的教育过程,应该是体验者的认知活动、体验活动与践行活动的结合。所以,高校思政课教师要尊重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特点和规律,强调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即强调潜移默化、个体觉悟和生活践履,强调情感体验和知行统一”[3]。尤其是要在生活实践情景中,引导学生发挥能动性和创造性,综合运用理论知识,主动去探索、发现和体验,获得解决问题的真实经验,促使他们实现从知识理解到思想内化再到行为践履的转化,最终达到知行统一。

二、在实践性教学方法上,转变教育范式,注重人文关怀

高校在以往开展思政课实践性教学成效不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文关怀的缺少,具体表现在:忽视学生差异性,抹杀学生的个性;教师主导“话语权”,缺乏师生双向互动;侧重纠错教育,忽视发展性教育;注重管理,疏于服务等。在新时期,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政课实践性教学,必须注入人文关怀,转变教育教学范式。

首先,集体教育和个别辅导相结合。当代大学生有很多共性的特征,每个人身上又表现出个体差异性,这就要求高校思政课实践性教学把共性和个性统一起来,采取集体教育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教学方式。“集体教育是根据团体成员的心理发展特征和规律,运用一定的班级、小组和团体活动,营造充满信任和相互帮助的和谐氛围,引导团体成员完成体验、互动、反思与分享的活动。”[4]它能够在推动学生的理论认知、心理状态、能力素质、理想信念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每个学生在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方面又存在较强的个性和差异性,这就需要发挥个别辅导的作用。个别辅导要求思政课教师与单个学生通过语言文字交流和情景体验“一对一”地进行辅导,目的在于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性,帮助学生在强化理论认知和提高道德修养的基础上,磨练意志品格,提高实践能力。集体教育能有效增强学生的自我认同感和集体归属感,培养学生的团队凝聚力与合作精神。而个别辅导具有直接性和针对性,能及时解决学生的思想困惑,满足学生的个性需求。所以,在思政课实践性教学中,应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其次,听话方式和对话方式相结合。我国传统的高等教育比较注重“灌输理论”,教师将自己认定的经典“条文”模式化,进而灌输给学生,企图对学生进行说服和改造。这种教师自说自话,缺乏互动和对话的教学方式必然引起学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影响教育教学的效果。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实现从“听话方式”到“对话方式”的转变。教育家杜威指出,教育不是“告知”与“被告知”的事情,而是一个积极、主动的建设过程。在实践性教学情景中,师生之间进行互动和对话,不仅可以激活学生的思考,引导学生在原有知识的基础上对知识重新组合,使学生在“主动参与”中对文本内容有更深刻的体会,而且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使学生作为独立、理性、自为、自由的人格主体参与教育活动及置身于相关社会情境之中,去独立思考、判断和选择,不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主动地探索真理、寻求未知。这样一来,在实践活动中,学生由“理论知识的容器”变成追求真知、道德和情操的主体,不但强化了理论认知,磨练了意志品格,而且锻炼了能力,提高了综合素质。

再次,矫治性教育和发展性教育相结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根本价值的体现,也是现代高等教育的目标要求。当代大学生是处在学校和社会夹层地带中的一个群体,他们的思想主流是好的,但受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思潮的影响,部分大学生存在理想信念动摇、道德修养淡化、社会责任缺失等问题。因此,在开展思政课实践性教学中,需要针对学生错误思想、行为产生的根源,采取沟通、讨论、商榷、批评等形式,对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进行积极、有效的干预,引导学生独立思考,让学生学会辨别真善美与假恶丑,从而发挥矫治性教育的防范和挽救作用。同时,还要积极发挥发展性教育的作用,通过各种教育手段,挖掘学生的认知潜能,增强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其自我意识成熟与人格健全,以促使大学生素质和能力的拓展与提升。这就需要思政课教师在实践性教学中,用正面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学生,促使大学生在心理素质、思想观念、态度品质、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等方面趋向于成熟和完善,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更加健全的个性和健康的人格,达到全面成长成才的目标。

最后,教育、管理和服务相结合。高校思政课实践性教学是一个由教育、管理和服务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通常我们更强调实践过程中的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职能,而对于服务的要求,则更多地渗透于教育和管理中,即“强调教育和管理同时也是一种服务,而不是将'服务'与'教育'和'管理'作为实践教学的三大领域相提并论”[5]。在新形势下,高校思政课实践性教学要做到以人为本,提升人文关怀,必须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从而增加教育教学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实效性。对此,高校党委、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和思政课教师在实践教学的制度保障、基地选择、经费划拨、组织实施、评估考核等方面都要转变教育观念,凸显人文关怀,树立服务意识,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质量和良好的服务,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增强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在实践性教学的评价考核上,创新考核方式,完善评估机制

传统的考核方法仅仅局限于学生的理论知识,考察的是学生的“记忆”和“背诵”能力,这种考核方式既忽视了学生的多重需要和发展的可能性,又与实践教学的特点不相适应。所以,思政课实践性教学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完善考核方式,建立合理、客观、多元的评价与奖惩机制。

首先,要以德才兼备为标准,力求考核内容多样化。在思政课实践性教学中,大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主体,对于教育者所传递的教育信息,要经过反映、选取、整合、内化、外化等多个环节,遵循一个“知识-观点-信念-实践”完整的发展过程。因此,思政课实践教学的考核不能只单纯注重考核结果,更要注重对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理想、信念、智慧、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尤其是对学生在实践中展现出来的品德修养、创新意识、合作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评价。这种多样化的评价方式作用在于使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不断体验、反省自己的价值观念是否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进行自我修正,达到逐步拥有正确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

其次,他评和自评相结合,使评价方式多元化。第一,实践教学的评价主体首先是教师,教师要根据学生在实践中的态度、表现、调研报告写作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第二,还要调动学生自我评价的积极性。自我评价主要是发挥自我教育的作用。强调自我评价、自我教育是对主体的尊重和肯定,有利于学生潜能的利用和发挥,是教育发生作用的内在根据。“因为任何理性教育,形象的感染,都是外部的客体,都只有通过主体的心理过程才能起到这样或那样的作用。”[6]学生自我评价的内容包括他们对已开展的实践性教学的兴趣、参与程度,在实践教学中的感受、收获等。第三,为了达到双赢的目的和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实践教学基地也要对学生的实践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品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倾向等方面,以利于学生改进自己的不足之处,使实践育人达到理想的效果。

再次,奖励和惩罚相结合,完善激励制度。对学生和教师在实践性教学中的效果和成绩进行客观评价,奖罚分明,也是一种体现以人为本的动力机制。一是对于指导教师的奖惩。学校要定期总结思政课实践教学情况,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对不负责任者进行处罚,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其晋职、晋级的依据之一。二是对学生的奖惩。教学实施部门要制定完备的“思政课实践教学考核标准”,明确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以及每个等级的评分依据。实践教学结束后,教师要根据考核要求严格考核学生实践效果,努力做到客观公正,防止学生弄虚作假。对于成绩合格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学分;对于敷衍了事或者弄虚作假的学生要进行批评,责令其重修并且合格后方可给其学分。

[1]张奎良.“以人为本”的哲学意义[J].哲学研究,2004(5): 11-16.

[2]刘新跃,周亚东.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主体性[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9(8):92-95.

[3]李大健.生活化:高校人本性德育的真谛[J].教育研究(京),2008(8):76-79.

[4]吉菁.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要注意做好几个“结合” [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6):97-99.

[5]陈志鸿.以人为本: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理念[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107-111.

[6]王礼湛.思想政治教育学[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198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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