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洁玲
博尔赫斯与父亲的藏书室
申洁玲
无缘从戎的博尔赫斯日后成了文学家。也许是为了证明从文的正当性,具有强烈家族感的博尔赫斯在晚年为自己勾勒了一个“文学世家”。他说:他父亲的叔祖父胡安◦克里索斯托莫◦拉菲努尔是阿根廷历史上最早的诗人之一;他父亲的表兄阿尔瓦罗◦梅利安◦拉菲努尔是一位杰出的“小诗人”,阿根廷作家协会的成员;他父亲的外祖父爱德华德◦扬◦哈斯拉姆是阿根廷最早的英文报纸之一《南方的十字架》的创办者;最重要的是,他的父亲豪尔赫◦吉列尔莫◦博尔赫斯也有自己的文学事业,发表过一些十四行诗和一本题为《首领》的小说,翻译出版过菲茨杰拉尔德的《欧玛尔◦海亚姆》,另外他也毁掉过一些自己不满意的创作。家族遗传的眼疾使吉列尔莫◦博尔赫斯的视力不断恶化,迫使他40岁前就不得不退休。博尔赫斯说:“从我孩童时代,他的视力开始丧失时,我就默默地盘算着,应该由我来完成条件不允许我父亲完成的文学事业。这是坚定不移的,这种信念要比人们仅仅口头上讲的重要得多。”(博尔赫斯:《我的生活》,载《博尔赫斯文集◦文论自述卷》,第 103页。)
父亲对博尔赫斯的意义不仅在于父亲对文学的爱好,更在于父亲有一个收藏丰富的藏书室。那是一间很大的房子,立着安有玻璃门的书柜,书柜里摆放着好几千册图书。博尔赫斯在晚年回忆时说,一生之中,对他影响最大的就是父亲的藏书室,他甚至觉得自己的一生实际上从来都没有离开过父亲的藏书室。
父亲藏书室中的书籍主要是英文而不是西班牙语的。说到博尔赫斯家庭的英语传统,这要归因于祖母。像许多从英国来到阿根廷的人一样,祖母范妮◦哈斯拉姆一直坚持使用她自己祖国的语言,弗朗西斯科◦博尔赫斯上校的过早去世更无形中巩固了英语作为家庭语言的地位,博尔赫斯的母亲来到这个家庭后也不得不学习英语,而且这时候英语也逐渐取代法语成为了上流社会的时尚语言。当时,阿根廷公共图书馆的数量有限的书籍主要是西班牙文的,吉列尔莫◦博尔赫斯律师要阅读英语书籍就只有自己购买,阅读英语书籍也是有钱人的风雅行为。
博尔赫斯从小就在双语环境中成长,“我和祖母交谈时,不得不使用一种谈话方式,后来发现它叫英语,而当我和母亲或她的父母说话时,我不得不使用另一种语言,后来才知道它叫西班牙语。”(转引自 《生活在迷宫——博尔赫斯传》,第 18页。)这种双语现象也许是导致博尔赫斯早年轻度口吃的一个原因。博尔赫斯首先学会用来阅读的语言是英语,因为给他启蒙的是祖母,后来家里为他与妹妹诺拉聘请的家庭教师廷克小姐也是一个英国人。这种教育方式逐渐使博尔赫斯形成了一种偏见:似乎英语才适合作书面语言,代表文化与教养,是身份和地位的表示,而西班牙语不过是日常生活的语言。走出家门后又见到在阿根廷的西班牙人主要从事仆役等低贱的工作,博尔赫斯更加深了这一偏见。虽然博尔赫斯最终用西班牙语进行写作,创作了最优秀的西班牙语文学,但是英语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始终不可动摇,以至于晚年他在美国的大学里见到挖沟的民工也讲英语时,他还是大吃一惊,直到那时,他还以为英语不属于普通劳动者阶层。
童年的博尔赫斯生活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近郊巴勒莫街区。这个街区虽非贫民窟但也人口混杂,普通人家都住在一层的平房里,博尔赫斯一家住在一幢两层楼的带有两个庭院(其中一个是花园)的体面住宅里,这样的住宅在那一带只有两三栋。除了夏季随母亲到乌拉圭探访表亲外,童年的博尔赫斯很少走出自家的大门,多半是母亲不愿让他外出以免遇到危险,巴勒莫街区不乏鲁莽好斗的流氓无赖。博尔赫斯打发时间的方式除了和妹妹在家中玩游戏,就是待在父亲的藏书室里阅读。他 4、5岁时就从祖母那里学会了阅读,并且越来越不满足于祖母那些装订成册的儿童读物,就在这时,父亲的藏书室为他打开了一个神奇的世界。
博尔赫斯的父亲是一位学识渊博,爱好广泛的律师,他同时还在一家现代语言师范学校用英语教授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他信奉斯宾塞的无政府主义,爱好形而上学和心理学,对贝克莱、休谟、罗伊斯有研究,同时钟爱文学,崇拜雪莱、济慈和史文朋,也对有关东方的书籍深感兴趣。他的藏书之丰富是可想而知的。博尔赫斯在父亲的藏书室中阅读,无形中也就接受了父亲的知识背景和知识结构,这成为日后父子俩默契关系的基础。
在父亲的藏书室里,童年与少年时代的博尔赫斯读过的书有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艰苦生涯》、《镀金时代》,威尔斯的《最先登上月球的人》和《时间机器》,斯蒂文森的《金银岛》,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理查德◦伯顿的《一千零一夜》的英文全译本,爱尔兰作家托马斯◦穆尔的《拉拉◦鲁克》,大仲马的火枪手系列之三《布拉日隆子爵》,以及奥斯卡◦王尔德、狄更斯、爱伦◦坡、霍桑、威廉◦布莱克的儿童诗,刘易斯◦卡罗尔的艾利丝系列童话,希腊神话、格林童话等。
博尔赫斯从小就富于幻想,往往不由自主地沉浸于书中,将自己等同于作者或书中的某一个人物。六七岁时,他就尝试用简单的英语写了一本希腊神话的小册子,写的是金羊毛、迷宫、大力神海格立斯以及特洛伊战争的故事。这本小册子有十来页,博尔赫斯的母亲还特地将它收藏起来,后来在全家旅游欧洲时不慎丢失。9岁时,博尔赫斯将奥斯卡◦王尔德的《快乐王子》翻译成西班牙文,还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家日报上发表了。有趣的是,由于他只署了“豪尔赫◦博尔赫斯”的名,结果这篇故事被当做是他父亲的译作,他父亲在现代语言学院的同事不仅向他的父亲表示了祝贺,还将这篇译文作为一个班级的课文来教,可见译文的语言是不错的。
父亲的藏书室不啻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博尔赫斯认同爱默生的说法:一间书房就是一个魔术陈列室,里面有许多迷人的精灵,每当我们开卷时,精灵们就会醒来。博尔赫斯常常在父亲的书房里感觉到这些迷人的精灵随着书页的翻动而醒来。
在英语书籍之外,博尔赫斯还阅读了一些西班牙语的作品,如西班牙的古典作品《熙德之歌》、爱德华多◦古铁雷斯的长篇小说、何塞◦埃尔南德斯的长篇叙事诗《马丁◦菲耶罗》、萨米恩托的《法昆多》和 H◦阿斯卡苏比的诗歌以及阿根廷现代作家 E◦R◦拉雷塔的历史小说《堂拉米罗的荣耀》等。《熙德之歌》是西班牙保存下来的最古老的史诗,约创作于12世纪西班牙语尚未完全成熟之时,讲述的是英雄熙德收缴岁贡之后被政敌诬陷贪污,遭到国王阿方索六世的流放,熙德在流放途中攻城略地,抵抗侵略,并继续将战利品送给国王。国王为熙德感动,解除了熙德的流放,双方和解。熙德的两个女儿遭两个女婿背弃毒打,国王为熙德主持公道,使熙德通过决斗为自己和爱女挽回了荣誉。熙德的两个女儿后来与两个王子结婚,都贵为王后。熙德成为了西班牙家喻户晓的民族英雄。《熙德之歌》气魄宏伟,富于西班牙民族崇尚荣誉的精神,被研究者誉为可以与荷马的《伊利亚特》、但丁的《神曲》媲美的诗歌。崇尚荣誉也是博尔赫斯性格中的一个主要特点。成名之后博尔赫斯对荣誉来者不拒,频繁地飞往世界各地接受名目繁多的奖项,一生获奖无数。1971年,在美国大学的一个小型会议上,一个学生侮辱了博尔赫斯的母亲,72岁高龄的博尔赫斯当即用颤抖的手抓了拐杖,要求与这个学生到外面决斗,以捍卫母亲和自己的荣誉。博尔赫斯对荣誉的崇尚,与西班牙语文学的熏陶是分不开的。
此外,博尔赫斯还通过父亲和朋友们的谈话来了解阿根廷文学。父亲有一个朋友,也是他们的邻居,叫埃瓦里斯托◦卡列戈,一个诗人。他自己处境不好,也因此了解了巴勒莫的穷人和他们的贫困,了解了他们的欢乐和忧愁,并成为他们的歌手。他每个星期天都来拜访博尔赫斯的父亲,谈论文学和文学界的事情以及当时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外国佬”等,还经常大声朗诵自己的诗作。每次他来,博尔赫斯就静静地坐在一边,听他和父亲高谈阔论。卡列戈还曾经在博尔赫斯母亲的相册上题诗,祝愿博尔赫斯从葡萄里“提炼出诗歌的酒浆”。1912年卡列戈因肺病去世,他送给博尔赫斯的父亲的诗集后来装进了博尔赫斯一家旅欧的行囊中,成为博尔赫斯反复阅读的诗集。卡列戈虽然没有什么文学地位,但他所热爱的郊区题材很多年以后也在博尔赫斯身上表现出来。1930年,博尔赫斯为卡列戈写了传记,还采访了当年与卡列戈有交情的街头大亨并与之结下了友谊。他通过撰写卡列戈的传记补偿了对家庭花园之外的巴勒莫世界的了解。博尔赫斯对卡列戈的记忆与阿根廷最具特色的探戈联系在一起。他说:“他的道路如同探戈舞的变化:先是势不可当,大胆无畏,充满勇气;后来却变得多愁善感。”(博尔赫斯:《我的生活》,载《博尔赫斯文集◦文论自述卷》,第 124页。)探戈舞诞生于红灯区,到卡列戈去世时才20来年的历史,当时在酒吧和街头正处于发展流行的势头中。卡列戈混迹于巴勒莫的下层,他的话题中自然不会缺少有关探戈的内容。卡列戈传再版时,博尔赫斯补了一章《探戈的历史》才觉得完整。在当时,探戈这样一种低贱的街头娱乐遭到良家妇女的排斥(街头跳探戈的多半是一对一对的男人),自然也不被博尔赫斯一家的价值观所认可,这使对探戈的喜爱平添了一种激动人心的叛逆色彩,令很少走出自家庭院的博尔赫斯更加感受到探戈的诱惑力。探戈的魅力一直存在于博尔赫斯的心中,并表现于他的小说与诗歌中。
博尔赫斯早年所读的西班牙语书籍虽然不多,但其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对童年时期、少年时期生活在巴勒莫花园,14岁就远行欧洲的博尔赫斯来说,这些书籍就是他所理解的阿根廷现实的一个重要来源,而诗人卡列戈本人就是活生生的阿根廷现实。以英语作为最初的阅读语言和写作语言的博尔赫斯最终之所以能够用“阿根廷的西班牙语”来创作,这些阅读不能不说是一个遥远的但却不可或缺的伏笔。
(选自《博尔赫斯是怎样读书写作的》,长江文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