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继增
“集群”概念源于生态学,原意是指以共生关系生活在同一栖息所中的生物族群,后来由经济学者将其引入经济学研究领域。《美国传统词典》将“Cluster”解释为“丛,群;相同或相似元素聚集或紧密聚集出现的一群、一束”。而在汉语词典中并无对“集群”的详细解释。
集群的基本涵义有两个:一个是经济集聚,即集群是由具有共性和互补性的相关企业和机构组成,包括纵向的(购销关系的上下游企业之间)和横向的(具有互补性质的相关联企业和机构)联系;另一个是地理集聚,即是相关企业在空间上的依赖关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根植性”。[1]国内著名学者王缉慈认为,集群是指同一个地域内,由相互竞争到相互合作、相互促进的若干经济实体组成的群落,它们通过内部默契的分工协作,形成对外的整体优势,包括加工制造业集群、贸易业集群、高科技产业集群等。[2]曾忠禄、[3]徐康宁、[4]罗若愚[5]等都认为集群在区域特性上,既是一种经济现象,又是一个经济、社会、文化等多层面的区域复合体。
“集群”一词被引进到我国以后,无论是在政府经济部门,还是企业的决策部门和行业协会,关注它的人数与日俱增。但是,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对集群的研究多数是运用集群理论对生产性产业的分析,对商业集群的论述较少,也很少系统分析。因为商业集群是商贸流通领域的产业集群,同样存在着企业间的分工和协作,这种集群将有利于商业技能、信息、技术、经营管理经验和新思想、新理念在集群内企业之间的传播与应用,有利于提高商业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商业企业的经营成本,形成单个商业企业和区域商业的双重竞争优势,所以,集群理论同样适用于解释商业集群或贸易集群现象,在理论上探讨商业集群的确切内涵、类型及其运行规律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日本流通学者石原武政认为,所谓的“商业集聚”是指若干商业者集中于某个区域的状况,是那些以顾客的相关购买商品为中心,而经营品种又稍有扩展的专业店的集合。商业街和购物中心就是商业集聚的代表。[6]
从检索到的文献来看,在国内,对商业集聚概念的界定存在着不同的版本,但对其定义的描述均包括了“商业企业在地理空间上位置的相对集中”这一表现形式。[7]
有学者认为,商业集群是一个基于为顾客创造价值的价值链分工的相关利益者聚集体,其形态包括商业广场、购物中心、商业街、步行街等。[8]夏春玉则认为,购物中心是一种全新的商业聚集形式,购物中心具有深厚的人文关怀特性。认为商业集群是一个大型商业群,一般由一个管理机构规划、组织、协调,把一系列零售商店、服务企业组织在一起,提供购物、休闲、餐饮、娱乐等多种服务的“一站式”消费中心。[9]
本文认为,商业集群(Business Industrial Cluster)是类似于产业集群的一个概念,具体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依托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由多个各种类型的商业组织聚集在一定的地域空间上,以其协同效应提供多样性的商品和服务,为满足顾客(包括消费者和企业采购人员)消费和采购需要的市场形态。从集贸市场到各类批发市场、从小商品市场到专业市场及市场集群,从购物中心、商业街到CBD商业集群等等,都是商业企业集聚的地方。
(1)商业集群与产业集群。商业集群与产业集群在很多方面具有相同点,但在某些方面也具有许多不同点:①在主营业务上,商业集群以商品经营为主,执行产业链上流通这一环节的职能,而产业集群主要是以某种产品的生产为主,执行生产职能。②商业集群具有很强的被复制性,而产业集群被复制的可能性比较小。商业集群主要从事的是商品交换,不存在核心技术,不管是经营业态,还是经营品种,以及在集群内部环境构造上都存在被复制的可能性。而产业集群就不同,由于产业集群具有核心技术,并且产业集群的形成与资源禀赋具有很强的联系,所以产业集群被模仿、复制的可能性就比较小。[10]、[11]
(2)商业集群与商圈。商圈又称商势圈,通常是指一个零售店或商业中心的劳动能力所覆盖的空间范围,或者说可能来店购物的顾客所分布的地理区域。商圈与商业集群研究存在差异。①研究对象不同。商圈以零售店为研究对象,研究商店的顾客来源、分布、特征、确定商店店址,比较商圈内各零售店的竞争地位等。而商业集群是以集群内商业企业的整体为研究对象,研究集群竞争力的提升、集群的效应、集群的形成机制等。②商圈是一个空间范围概念,而商业集群既是一个空间范围概念,又是一个组织概念,不过它更强调的是组织含义。商圈利用零售引力原则,以一个零售店为中心,测算该零售店的引力范围。而商业集群则是在空间概念框架下,把集群内所有的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研究的是商业集群的整体发展和竞争优势等。③研究目的不同。商圈研究的目的主要是为零售店寻找合适的店址,分析在商圈范围内,零售店的主要竞争对手,为零售店个体服务。而商业集群的研究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整个集群的品牌形象,提升竞争优势,研究商业集群的发展对所在城市或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等。[12]、[13]、[14]
(1)中小企业商业集群是指主要以中小商业企业为主体,商业企业的规模都比较小,主要以单店铺为主。例如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商业集群,在这个集群中,没有规模较大的商业企业,在以批发为主体的商业集群中,存在大量商业企业,企业规模大致相当,规模较小。再比如南京中央门批发市场,济南西门批发市场,这类以批发业为主的商业集群也属于中小商业企业集群。[15]、[16]、[17]
(2)“龙头+网络”式商业集群是指在集群内部有几家大的商业企业,在集群中发挥支撑作用,众多小型商业企业如个人店铺、专卖点、连锁商店等构成网络形状,使商业集群形成一个完整的网络体系。一方面大企业发挥龙头作用,带动商业集群的流行趋势;另一方面小企业跟随大企业,集聚自己的市场力量,获得发展。“龙头+网络”式的商业集群主要是以零售业为主。
(1)城市商业集群,也称城市商务中心区(CBD)的商业集群,这里的商业是“大商业”的概念,包括零售业和其他服务业。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是它最主要的商业企业集聚地。城市商业集群经营的商品种类是最齐全的,是综合性的商业企业集聚地,是一个城市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城市商业集群一般处于城市的中心,交通便利,服务设施齐全,它不仅是购物休闲的场所,而且还是外来旅游者旅游购物的好去处。
(2)区域性商业集群指在城市某个行政区中形成的商业集群,比如城市商业街,它的覆盖范围一般来讲只是城市行政规划中的某个区,覆盖范围小于城市商业集群。区域性商业集群的目标顾客主要是本辖区内的居民,目的主要是满足周围居民的购物、休闲需要。
(3)社区性商业集群是指在某个社区中存在的商业集聚。它的覆盖范围就更小,只是针对社区的居民,满足他们的日常生活需要,经营的商品一般是购买频率较高,价格相对比较低的商品。
(1)批发业商业集群是指该商业集群的目标对象是零售商或下级批发商,所经营的商品主要是以某一种商品为主,购买主要是批量购买,如义乌小商品批发城,经营的主要是各类小商品;农产品批发市场是经营各类农产品等等。而批发业商业集群又可以细分为产地批发市场、中转地批发和销售地批发市场以及原材料批发和成品批发市场等。
(2)零售业商业集群是指经营的目标对象主要是最终消费者的商业集群。该商业集群的主营业务是零售,单个消费者的购买量非常小,并且在该商业集群中,服务设施比较完善,不仅是消费者购物的天堂,还是人们进行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并且还是外地人旅游的地方。如北京的王府井商业集群、广州的北京路街口商业集群、上海的南京路商业集群与广州天河购物中心等。
(1)内生型商业集群。所谓内生型商业集群就是在古代商业街、商业中心等的基础上,经过不断改造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商业集群形式。在我国,有一些商业街是经过很长的历史积累逐渐形成的,这些商业街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旺盛的人气和对商业企业的凝聚力以及吸引力,逐渐成为一个城市商业集聚地,经过政府的规划改选,最终演变成为具有现代化气息的商业集群。
(2)外生型商业集群。所谓外生型商业集群是指以政府规划为主导形成的商业集群形式。这种商业集群多见于以批发业为主的商业集群和新城区建成的商业集群。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化也在加速推进,为了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和居民生活的需要,政府在推动城镇化过程中,非常注重配套设施的建设,规划了一些商业区,这些商业区逐渐发展为新城区的商业集群。
价值链是指企业内部为创造产品效用和价值,各部门和环节间组成的互相衔接的生产经营活动链条。判断一个跨组织的价值链是否成立的关键,是看链条中的企业和组织是否共同参加产品及服务的效用和价值的创造与实现。[18]由供应商、商业集群内企业、消费者、房地产商与政府等组成的商业集群共赢价值链条,显然符合这个判别标准。因为它们之间互相依赖组成了一条完整的共赢价值链,共同参与并完成了产品、服务产出效用和价值的创造及实现过程。其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其效用,为价值链创造新的附加价值提供实物载体;群内企业则在供应商的配合下,利用其经营设施和销售网络,实现产品由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创造新的附加价值和服务产出;消费者的购买,最终使产品及服务产出的价值得以实现,销售经营活动得以进入下一个循环过程;房地产商投资提供店铺,为销售经营活动提供基础条件;城市管理者代表政府提供基础设施、法律法规等硬件和软件条件,为商业集群销售经营活动提供环境支撑。可见,商业集群共赢价值链确实是存在的。
第一,供应商与群内企业间的博弈与价值链收益分割。我国消费品是垄断竞争型市场结构。供应商和群内企业博弈(谈判)时,双方都有退出合作的可置信威胁。一方面,如果群内企业A出价太低,供应商B从合作中得到的净收益低于从集群外商业企业可能得到的净收益,则供应商B就会退出与群内企业A的合作,而转向与新伙伴合作。另一方面,如果供应商B要价太高,使群内企业A从合作中得到的净收益低于从别的供应商处可能得到的净收益,则群内企业A就会退出与供应商B的合作,而转向与新伙伴合作。通过反复博弈,双方会找到一个均衡点,使得各自从合作中得到的收益,大于维持合作的机会成本。满足这个条件,双方的合作关系得以维持,并使价值链收益得到合理分割。
第二,群内企业与消费者间的博弈和价值链收益分割。存在商业集群外部零售商竞争和消费者“退出”的可置信威胁条件下,群内企业对商品定价只能实行低价策略,即以低于市价的价格销售所经营的商品。把群内企业的消费者分为商圈内消费者群和商圈外消费者群,消费者的采购收益分为价格收益(因商品价格高低而获得的收益)和空间便利性收益(因采购路途远近而获得的收益)两部分。
实行等于或高于市价的定价策略。假设各零售企业的服务质量相等,在群内企业商品定价等于市价的条件下,商圈内消费者到群内企业店铺采购商品得到的收益为:市价收益+空间便利性收益。其收益水平与到本商圈内其他店铺采购相等,而高于到外商圈店铺采购,高出部分为空间便利性收益。可见,实行此种定价策略,群内企业店铺的竞争力与本商圈内的其他零售公司持平,仅对本商圈内的消费者有吸引力,而对商圈外消费者无吸引力。群内企业若实行高于市价的定价策略,消费者到该公司店铺采购将失去价格收益,群内企业店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亦即竞争力将低于同商圈内的其他零售公司,更不可取。
实行低于市价的定价策略。在服务质量相等的前提下,群内企业实行低于市价的定价策略,本商圈内消费者到公司店铺采购的收益为:市价收益+空间便利性收益。群内企业实行低于市价的定价策略,不仅对商圈内顾客有吸引,而且对商圈外的部分消费者也有吸引力。换言之,假设其他店铺均以市价销售商品,实行低价策略的群内企业店铺的竞争力,不仅高于同商圈的其他店铺,而且还可能高于商圈外的某些其他的店铺。选择低价策略,明显优于选择等价或高价策略。
讲求规模经济是群内企业的生命线。而要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就必须实行低价策略。可见,群内企业具有实行低价策略的内在动因。其次,规模经济和统一管理创造的效率和收益,使群内企业较之于集群外单店零售企业,有更高的承受实行低价策略的能力。即群内企业实行低价策略还能正常运营和盈利,而集群外单店企业则不能,因为集群外单店企业没有相应的顾客群作为支撑。[19]
总之,经过反复博弈,群内企业共赢价值链所创造的收益在供应商、群内企业、消费者、房地产商与政府间实现了合理分割,形成了共赢价值链:供应商得到了高于与群外其他零售企业合作的收益;群内企业得到了高于群外单店零售企业的收益;消费者得到了高于到群外其他公司零售店铺采购的收益;房地产商得到高于城市商业集群外部的投资回报;政府可以从经济繁荣中获得较高的税收收入及高就业等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它所产生的互利互动良性循环机制,给群内企业注入了持续扩大经营规模的动力,从而使商业集群成为商业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经营管理制度。
在商业集群内部,降低交易费用是通过节约消费者的搜寻成本及企业的经营成本而实现的。消费者购物的目标是在购物当天选择最优的价格与产品,且他们对企业以何种价格提供何种产品拥有不完全信息。因为发生商品交易的区域要比消费者所居住的区域小得多,所以消费者支付的搜寻成本是有差别的,而消费者进行搜寻的方式通过他们的需求又会影响到企业的战略。[20]反过来,又意味着由企业确定的区位与价格战略影响了消费者的搜寻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比较购物,企业的集聚是在消费者节约其搜寻成本的基础上产生的。消费者去包含很多商店的市场区比去多个不同的市场搜寻产品所花费的成本还要少,从这方面讲,消费者的不完全信息产生了一种集聚力。
实践证明,企业最终会选择加入一个已经存在商业集聚的市场,因为集聚体产生的需求正外部性使得消费者及企业都能获得收益。就消费者而言,可以从搜寻成本的节约中受益。就企业而言,在特定地理空间上集聚的多个同类或不同类的企业,在相互接触或在空间上接近时产生正的外部效应,可以节约企业成本,以及获取集聚内相互依存的其他企业带来的利益。
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批发商业或零售商业向特定空间的集聚,是通过企业自身规模的扩大、企业之间或企业与其外部空间“接触”扩大所产生的集聚费用节约原理决定的。[21]前者主要是通过企业规模的扩大而使大量生产、大量销售成为可能,进而可以降低流通费用、节约流通时间;后者主要通过关联产业或企业在空间上的集中或通过交通、商品及其他要素市场、信息服务业的完善与发展,减少流通费用与流通时间。正是为了追求“规模效益”与“接触效益”,各种批发商或零售商自发或有计划地向城市或城市的某一特定空间进行集中,从而形成了多层次的城市流通系统(商业集群)。
因此,商业集群因节约交易费用所带来的经济性是三方的利益关系:第一,商业集群内的店铺的收入会随着其所在商业集群区域内顾客多目标购物行为的增加带来的市场范围的扩大而增加。第二,地产开发商会从提供给店铺的租金中获取较高的报酬率以及政府会从商业的繁荣中得到较高的税金收益。第三,消费者也会因为购物成本的减少而获得经济性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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