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红燕,谭永忠,2,王庆日,陈 佳,余振国
(1.浙江大学土地管理系,浙江杭州310027;2.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100101;3.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北京100035;4.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1149)
中国土地利用分区研究综述
冯红燕1,谭永忠1,2,王庆日3,陈 佳1,余振国4
(1.浙江大学土地管理系,浙江杭州310027;2.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100101;3.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北京100035;4.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1149)
研究目的:阐述国内土地利用分区研究现状与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对比法。研究结果:从理论和方法两方面总结了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土地利用分区的研究历程:(1)分区依据从自然因素到社会经济因素再到生态环境因素,由单一走向综合;(2)主要从行政区划和自然地理单元两种尺度空间开展土地利用分区研究;(3)分区方法经历了由定性为主,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再过渡到“3S”技术大量应用为主三个阶段;(4)存在土地利用分区理论研究有待深化,面对土地管理的土地利用分区方法有待统一规范,土地利用分区技术手段需要更新等问题。研究结论:建议结合试点,在中国开展土地利用主体功能分区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完善土地利用分区制度体系。
土地管理;土地利用;分区;中国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载体,土地利用受自然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人类历史规律的制约,形成不同的土地利用区域。土地利用区域特征及形成过程决定了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需要进行分区。科学合理的分区可以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提供依据,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本文从理论和方法两方面总结了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土地利用分区的研究历程,提出中国土地利用分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中国的土地利用分区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直到20世纪30年代初,金陵大学卜凯教授编著了《中国土地利用》,拉开了中国现代土地利用分区研究的序幕。根据实地考察结果,该研究探讨了地势、气候、土壤、耕地面积、土地利用、土地肥力等问题,并将全国划分为小麦和水稻2大农业地带及8大农区[1]。
1949年后中国的土地利用分区研究直到1963年以后才相继展开。1963—1994年间开展的研究工作,主要是服务于大农业生产需求[2],其理论研究着重从土地利用的自然属性出发,阐述土地利用分区的概念、内容、分区原则、分区指标体系以及分级系统[3]。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土地利用分区开始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影响的社会经济因素,其中包括确定国民经济各部门用地的合理分配、结构和布局形式等[4]。同时土地利用分区理论研究获得了长足的进展,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徐邓耀等对土地利用分区的类型、概念、原则、指标、分区等级单位、分区程序、分区途径、分区方法、分区方案等进行的详细研究[5]。
21世纪以来,土地利用分区的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化。首先,在分区依据上开始明确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属性的重要作用[6]。其次,区划理论也趋于完善,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陈百明提出的以土地利用为核心的土地利用分区理论、分区原则、分区的定量化方法[7],不仅涉及土地利用的自然、社会经济属性,还对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特点做了充分研究。再次,3S技术出现并在分区中得到应用,如“空间信息多重采样设计的空间统计学应用研究”课题组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国土地利用分区做了理论上的构想,就分区原则做了详细阐述[8]。
土地利用分区是研究土地利用空间差异性和分布规律的一种方法。针对不同的研究目的,土地利用分区类型亦不相同,大致归纳如下:
(1)以研究农业类型的空间分布为目的。如卜凯把中国分为小麦和水稻2大农业地带和8大农区[1];吴凯等以贵州省清镇市为例,根据地质条件,把清镇市分为5个农业土地利用区[9];以及第一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土地利用现状分区等。
(2)以研究和指导大尺度区域土地利用管理为目的。如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期研究,陈云川等开展了以四川省为例的区域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研究[10];为指导江苏省土地管理,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丛明珠等开展了江苏省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研究等[11]。
(3)以研究和指导区域发展为目的。如宋小青以长株潭城市群为例,开展的基于产业发展及其用地关系的土地利用分区研究[12];廖晓勇等从西藏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开展了西藏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研究等[13]。
(4)以研究和指导区域土地可持续利用为目的。如宋桂琴等以合理利用重点水土流失区土地资源、防治水土流失、保护耕地为目的,开展的黄土高原重点水土流失区土地利用分区研究[14];李乔等以新疆吐鲁番为例,开展了干旱绿洲区土地利用分区理论与方法研究,提出了适用于干旱绿洲区的土地利用分区原则、依据和方法[15];孙伟等以无锡市为例做的基于自然生态约束的滨湖城市土地利用分区等[16]。
(5)以研究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为目的。如赵丽等以河北永清县为例,进行了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研究,把永清县分为4大功能区[17];张洁暇等针对土地可持续利用发展的需要,建立了吉林省的基于土地利用功能内涵的土地利用分区方案[18];曲晨晓等所做的体现许昌市粮食主产区特点的土地利用功能分区[19]。
在早期的土地利用区划研究中,主要依据自然因素(如地形、地貌、降水量、气候条件、土壤肥沃程度以及土地的自然适宜性)对土地利用进行分区。1963年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主编的全国土地利用区划,将农业用地作为分区对象,从土壤类型及其所处的自然环境条件选取分区指标,在分区命名中体现热量、水分状况、土地利用类型和熟制、地貌等[20]。杨子生从土地利用自然属性的角度选择分区指标,将川南地区的土地作两级划分[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人们开始注重社会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人口素质,技术条件、区域发展战略定位等对土地利用区划的影响。如李倩等根据区域内不同地区社会经济情况、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强度效益等方面的差异,将重庆江津市划分为三大土地利用区[21]。宋小青以长株潭城市群为例,开展了基于产业发展及其用地关系的土地利用分区研究,以区域产业发展为依据对长株潭城市群用地进行了分区研究[12]。
近年来,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密切关系逐渐得到重视与关注。在土地利用分区时表现出将生态环境因素与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综合考虑,一并作为土地利用分区的重要依据。如徐邓耀等在分区中设置主要灾害、环境质量等方面指标[5]。李乔等根据生态环境功能一致性原则,在自然环境指标中除了选用海拔、气候外,还选择了土质和地下水埋藏深度指标[15]。孙伟等以无锡市区为例开展的基于自然生态约束的滨湖城市土地利用分区研究,提出基于自然生态约束的滨湖城市土地利用分区方法[16]。土地利用分区的依据,从自然因素到社会经济因素再到生态环境因素,从单一走向综合[8],对土地利用分区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和提高[22-23]。
土地利用分区作为一定时期内区域土地利用空间单元的划分,具有较为明显的空间尺度依赖性。中国学者主要从行政区划和自然地理单元两种不同空间角度开展土地利用分区研究。
首先表现为在全国、省级、县级等不同的行政区划级别上开展土地利用分区研究。以全国为尺度的代表性研究有黄晓军等开展的新时期中国土地利用区域调控研究,分析了新形势下中国土地利用区域调控的背景、目的和原则[24];封志明开展的一个基于土地利用详查的中国土地资源利用区划新方案,提出由12个土地利用区和67个土地利用亚区构成的中国土地资源利用区划新方案[25]。以省域为尺度的代表性研究有,张洁瑕等以吉林省为例,开展基于土地利用功能的土地利用分区研究[18];陈云川等以四川省为例,开展区域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研究,将四川全省划分为6个土地利用综合区[10]。以县域为尺度的代表性研究有李倩等以重庆江津为例进行的分区,把江津市分为北部沿江地区、中部丘陵地区和南部中低山地区[21];赵丽等开展的河北永清县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研究[17];林霞等以兴化市为例进行的统筹县域土地利用及其分区研究,得到基于统筹土地利用的4个分区[26]。
其次表现为从自然地理单元,特别是典型地域单元的角度开展的分区研究。如宋桂琴等开展的黄土高原重点水土流失区土地利用分区,打破了行政界线的划分,把黄土高原地区分为3个区、7个亚区[14]。张彤吉等以长三角作为研究区,对长三角土地利用分区进行初步探讨,把该区域划分为6个土地利用区[27]。
1963—1994年,主要针对农业用地,采用以定性为主的分区方法,遵循的原则是:土地的各项自然因子(环境条件)对农林各业适宜程度的一致性、阻碍土地生产力发挥的主要自然因子及其强度的一致性、改善现有土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难易程度及采取措施的一致性、现有土地利用结构的一致程度、尽可能照顾到行政界限的完整性等,完成了一些具有开创性的研究工作。如1949年后中国第一个真正的土地利用分区成果《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区划》[28],完成于20世纪60年代,将全国划分4个一级区,反映了全国土地利用最主要的地域差异;12个二级区,反映了农林牧等部门不同的地域组合和生产水平的差别;54个三级区和128个四级区,反映了作物组合或牧畜组合、种植方式或放牧方式,以及存在的关键问题等方面的差异性。20世纪90年代初期,吴传钧等在《1∶100万中国土地利用图》的基础上,将全国土地划分为4个一级区,17个二级区,一级区反映中国水、热条件和土地利用结构最大的地域差异;二级区反映中国各地区因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及历史发展过程不同而形成的不同土地利用结构、不同利用水平等最基本的地域差异[4]。
随着自然区划研究的深入,一些定量分区方法开始应用到土地利用分区研究中。王虚等运用聚类分析方法,选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对合肥市郊区进行了土地利用聚类分区[29]。甘永萍等用聚类分析方法,将广西河池市划分为3个土地利用区和7个土地利用亚区[30]。廖晓勇等从西藏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建立土地利用结构、经济指标体系,运用多元统计软件SPSS的系统聚类分析法,开展西藏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研究[13]。丛明珠等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江苏省各县市的土地利用程度进行综合评价[11]。王秀红等利用多元统计方法中的因子分析法,对中国西部地区县市级行政区的土地利用程度进行了综合评价[31]。
张彤吉等应用SPSS软件的因子分析、聚类分析方法,对长三角土地利用分区进行了初步探讨[27]。钱乐祥探讨了主成分——聚类分析法在制图地理分区界线定量确定上的应用[32]。金良采用主成分分析和聚类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区,开展了呼伦贝尔市的土地利用分区研究[33]。李乔等研究提出,土地利用分区应将叠置法和聚类分析法结合起来,先用叠置法进行宏观的功能区划分,再用聚类分析法对功能区进行细分[10,15]。赵璐等利用主导因素分析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将济南市的土地利用划分为北部平原生态农业区、中部平原城镇建设区和南部山区生态建设区3个综合区域[34]。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3S”技术的介入,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土地利用分区的研究工作。如田建林等利用QuickBird高分辨率卫星影像,结合其他相关处理,获取土地利用类型信息并得到土地利用类型区划成果图[35]。郑新奇在传统方法和应用遥感技术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分区过程中位于分区界线上归属模糊的部分乡镇,确定其归属的一种定量方法[36]。周生路等采用遥感解译地域分类和聚类分析地域归类方法,研究桂林市土地利用地域分区[37]。甄静应用GIS的空间统计分类分析法并结合数理统计方法、聚类分析法等其他方法,同时应用GIS的空间叠置分析法,开展了西安市土地利用分区方案研究[38]。吴彦山等运用GIS空间分析法和最小方差法,对开县的土地利用结构及空间分布特征进行了分析,并对其土地利用格局研究进行了初步探讨[39]。姚晓军等运用GIS空间分析法和最小方差法开展了甘肃省土地利用分区研究[40]。
虽然中国在土地利用分区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方面取得一些成果,但是,与中国土地管理的实际需要相比,土地利用分区依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土地利用分区理论研究有待深化。首先,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用地在整个国土资源中占有绝对优势。长期以来,中国的土地利用区划研究大多立足于中国的大农业生产,主要是为大农业生产布局服务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成为大农业土地利用区划。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土地可持续利用观念的深入,尤其是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用地之外的其他用地特别是建设用地的增加,土地利用存在着强烈的区位效益差异,从而形成各项用地特定的区位要求日益明显[41]。就此而言,土地利用分区的理论研究略显滞后。其次,土地是一个自然经济综合体,土地利用分区以土地利用系统为对象,由于没有清楚地了解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对于不同等级土地利用系统的作用机制,导致在实际的土地利用规划分区中存在偏差,并且,以往的研究大多缺乏一套反映区域土地利用或土地利用结构地域差异的指标体系,对土地生态环境缺乏深入研究,在分区、指标上体现不明显,对土地利用的警示性作用不强[41]。再次,土地利用分区的定量研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理论上,土地利用分区做了一些定量性研究的探索,但实践中仍以定性为主,缺少定量化分区成果。现有的土地利用分区大多数以定性为主,主要考虑一些重要的地理界限,并且这些定性指标的选取也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与完善。近年来,虽然也开展了一些定量化的分区研究[25],但这些分区是否符合实际,尚需进一步检验。
(2)针对土地管理的土地利用分区分类方法有待统一规范。首先,《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规程(试行)》提出的7类土地利用分区是以土地分类为基础的,是土地类型区的划分,而在现实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中是不存在单一意义的一种用地类型区,而是一定区域内多种用地类型相互交叉、镶嵌形成不同的用地景观或格局,这就势必造成利用区与实际用地状况不符。其次,全国和省、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划定的土地利用分区一般是综合分区,但由于各地的分类方法与手段不统一、不规范,存在着分区特征不明显,难以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42]。
(3)土地利用分区技术手段需要进一步更新。目前,一些学者将计量地理学方法与“3S”技术应用到土地利用分区中,改变了过去以定性分区为主的做法,提高了土地利用分区的精度,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中国的土地利用分区研究起步较晚,计算机技术、空间信息科学与技术在土地利用分区方法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而分区的精度差、边界模糊、工作效率低等,很难保证成果的现势性。要科学精确地界定土地利用分区,需要不同尺度区域的地表景观格局、资源环境格局和社会经济发展格局的信息,并深入识别自然、人文要素在不同区域中作用的方式和强度,才能精确的界定土地利用分区的边界。因此,土地利用分区工作迫切需要新的技术与方法支持[42]。
(1)加强土地利用分区的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将土地利用系统作为一个统一的自然经济综合体,结合当前的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既考虑影响土地利用系统的自然因素,又要充分考虑人文因素,建立土地利用主体功能分区等级系统,深入研究不同等级层面上,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对土地利用系统的作用机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各级土地利用分区原则;研究土地资源、社会经济及土地生态环境辨识与叠加的方法;构建不同等级土地利用分区的指标体系;制定土地利用主体功能分区技术规程,为土地利用主体功能分区奠定理论与方法基础。
(2)完善土地利用分区制度体系。目前中国的《土地管理法》仅规定了县、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必须划定土地利用分区,缺少对国家、省、市的制度安排。因此,应在现有土地管理制度与规定体系下,在系统与整合研究土地利用分区原则、分区方法、等级单位、指标体系、分区界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分区制度体系,补充规定国家、省、市土地利用规划都应划定土地利用分区,并制定各级土地利用分区划分的原则、区域类型,以指导各级土地利用分区的划定工作。
(3)充分运用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以“3S”为代表的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不仅在数据管理方面优势突出,而且在系统模拟、专家决策支持、系统分析等方面具有优越的功能,不仅可以为土地利用分区提供丰富多样的数据处理方法,而且为土地利用分区从静态向动态方向发展提供了基础平台。应重点研究建立各级自然、经济、社会数据库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并实现实时更新,为各级土地利用分区服务;同时建立各级土地利用分区模型,为各级复杂的土地利用分区提供决策支持。
(4)将理论研究与分区试点相结合。在不同行政区域级别层面上,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作为土地利用分区试点区域,将理论与方法研究成果运用于这些区域的土地利用分区试点。由于各级土地利用系统的特征不同,不同尺度土地利用分区的侧重点应不同,因此,应根据每个试点单位的不同特点,选择设计不同的试点内容,检验理论并根据实践完善提升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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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ew of the Research on Land Use Zoning in China
FENG Hong-yan1,TAN Yong-zhong1,2,WANG Qing-ri3,CHEN Jia1,YU Zhen-guo4
(1.Department of Land Resources Management,Zhejiang University,Hangzhou 310027,China;2.Institute of Geographic Sciences and Natural Resources Research,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Beijing 100101,China;3.China Land Surveying and Planning Institute,Beijing 100035,China;4.Chinese Academy of Land&Resource Economics,Beijing 101149,China)
The purposes of this paper are to expound the research status of land use zoning in China and provide suggestions for its improvement.Methods of documentation and comparison are employed.Based on summarizing the history of theoretical and methodological research on land use zoning in China since 1960s,the results of the paper indicate:(1)the basis of zoning has been changed from simplification to integration,i.e.,from natural factors to socioeconomic factors and then to eco-environment factors;(2)the research of zoning scale on land use is based on two scale spaces,including administrative division and physical geography unit;(3)the method of zoning experienced three stages,i.e.,from mainly qualitative to combination of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and then to the massive application of“3S”technology;(4)the current research of land use zoning still has some defects,such as the theories need to be deepened;the methods used in land administration affairs need to be standardized in a unified way;the technologies and practical means of land use zoning need to be updated,etc.It is concluded that research on theories and methodsof main function zones for land use in China could be conducted combining with pilot project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land use zoning system.
land administration;land use;zoning;China
F301.24
A
1001-8158(2010)08-0071-06
2009-08-15
2009-12-26
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200811090);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07JA790068)。
冯红燕(1987-),男,河南开封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资源管理。E-mail:shuianshanren@163.com
谭永忠(1970-),男,湖南涟源人,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利用管理。E-mail:xtime@yaho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