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秀敏
几年来,各地的质监部门曾多次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已查清各地的小作坊数量、生产产品、生产地点、生产环境、进销货渠道等相关信息。经过普查建档、提整改要求、发放《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基本条件》、《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资料,并就相关规定进行培训、督促落实整改要求,经过专项整治,小作坊的环境卫生、进销货台账填写已经比较规范,这些项目也相应地比较好监管。而最主要的就是食品的检验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省级检测机构是食品检测检验的主要机构,担负着全省食品检验的任务,是全省进行食品检验的主要部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检测项目不全、检验速度不够、检测费用偏高,而质监检验项目的不全,又增加了检测的流通环节和检测成本。所以应当采取合并等方法加强省级检测机构的食品检验能力,将食品检测尽可能全部集中于质监部门,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检测的流通环节,便于快速对食品安全问题作出反应,及时解决问题。
小作坊大都分布在边远地区,而我们的检测机构主要设立在大城市,只有个别县级设置了检测机构。这对检测数据的及时传递、检测信息的及时反馈、产品质量好坏的判定都造成了很大影响。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在县级和部分重点乡镇建立食品检验机构和流动食品检验机构。实行食品检验分级管理制度,检测难度小的和检测周期短的可以交给县级食品检验机构和流动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难度大的和检测周期长的交给省级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这样可以保证数据的快速传递,保证对食品安全问题作出快速反应。
小作坊不检验的一个原因是自身没有检验设施,另一个就是检测费用过高,不愿检测,而且不检测也可以出售,因此造成了小作坊食品检测率过低。在小作坊暂时无法取缔的情况下,根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政策,可以采取中央拨款和地方配套的措施保证工作经费,具体数额可根据食品小作坊的数量、生产品种、生产周期、检验次数等来决定,小作坊只象征性地交一部分款项。另外,必须明确规定,未经检验的和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上市,而且由质监局执法人员马上将其销毁。
既然检验,就有不合格和合格两种情况,一旦不合格食品不准上市,必然会影响小作坊的经济效益,所以小作坊业主是非常关心食品质量的。因此,检验机构可以就检验结果,特别是不合格食品产生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危害、预防和改进的方法,适时地向小作坊业主开展相关培训,小作坊就能很好地改进生产工艺、把好进原辅材料的关口、提高食品的品质。
必须明确告诉小作坊食品的销售者和消费者,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是不能销售和食用的。让销售者只销售经检验合格的小作坊食品,使消费者认识到购买经检验合格的小作坊食品。让人人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的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