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连合,李文霞,白 燕,郭宇光
(河北省迁安市水务局,064400,迁安)
迁安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燕山南麓,是一个半山区县级市。迁安市地处京津唐一级开发区,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资源丰富,经济发达,2009年名列全国百强县市第24位。迁安市的经济发展主要依托于丰富的铁矿资源。目前全市共有矿山企业134家,年生产铁矿石500万t。随着铁矿资源的大规模开发,迁安市经济发展迅猛,但同时亦带来了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问题,急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综合治理。
铁矿石在开发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废料和尾矿,堆放在排土场和尾矿库,如不采取措施,势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威胁人类生命安全。
铁矿废料和尾矿在堆放过程中不仅侵占大量土地,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破坏了天然的林草设施,导致水土保持整体功能降低,自然景观亦遭到破坏。
铁矿选矿需要水资源,大多数铁矿依河而建,个别企业矿主受利益驱动将尾矿直接排入河道中;此外,未经治理的临河尾矿库在雨水作用下会流入河道,从而造成河道淤积抬高,导致行洪能力降低。有的排土场挤占河道,甚至在暴雨作用下坍塌、滑坡,阻塞河道,形成堰塞湖,对河道上下游防洪构成威胁。
部分尾矿库是“头顶库”,且建在山沟中,没有经过严格的规划设计或不按设计堆放,在外力作用下,容易诱发山体崩塌和泥石流,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废石和尾矿成分较为复杂,含有多种有害成分,可通过水、气和土壤对矿山和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如粒径极细的尾矿干燥后可随风飘移,污染大气和环境;有的废料中含有硫铁矿,经过风化或化学作用形成酸性废水,对森林、土壤、农田、动物和人类造成危害。
迁安市在2005年曾加大力度投资9300万元对矿山进行综合治理,实施了“百矿披绿”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效果。但由于种种原因,矿山排土场和尾矿库在堆放过程中还存在着绿化率较低、植物防护措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有的排土场和尾矿库虽已采用水土保持生物措施,但是废料和尾矿在堆放过程中未经碾压、削坡和逐层堆放,缺少有效的排水和拦挡措施,仅能解决坡面冲刷和拉沟问题,而很难控制滑坡、坍塌等现象的发生。
②排土场和尾矿库的坡面多为废石,并且难以覆土,导致植物难以成活。
③植物种类和苗龄选择不当,栽植方式和时间不合理,管护跟不上,植物措施难以产生预期效果。
④由于排土场和尾矿库选址不当,很难采取修筑拦渣坝、拦砂坝、泄洪渠、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容易发生泥石流等各种灾害。
⑤部分排土场和尾矿库在尾矿堆放过程中没有形成台阶状,甚至高达几百米,超过了设计高度,削坡、修筑台阶等机械作业十分困难,难以采用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治理,而且还需解决占地和资金问题。
⑥挤占河道的排土场难以清除和外运,需投入大量资金。
⑦河道两侧山体上的排土场无法进行清除,难以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加以治理。
⑧部分矿山厂区及办公区毗邻排土场和尾矿库,绿化面积较少,生产办公条件差,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矿山水土保持存在的上述问题,主要与部分矿山业主法律意识淡薄、认识不到位有关,当然还有相关法律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全到位等原因。
针对迁安市矿山生态环境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迁安市正在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迁安市成立了矿山治理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兼任,成员由水务、国土、安监、工促、环保及有关镇乡一把手组成,以加强对矿山综合治理的领导,并保障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调联动,从而确保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
针对矿山生态环境修复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迁安市充分采用闭坑采场和尾矿库综合利用、尾矿干堆、排土场逐层堆放和碾压、露天转地下无底柱崩落塌陷后降低排土场高度或用做排土场、坡面穴状整土、人工崩塌滑落后清除陡坡上废料等多项新技术和新工艺,同时采取工程和生物相结合的措施,因地制宜,加强对矿山排土场和尾矿库的综合治理。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的修复,既能防止坍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解决河道淤积和堵塞问题,减少安全隐患,又便于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并真正起到应有效果,最大限度地修复生态;同时节省占地和资金,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
迁安市铁矿资源分布范围较广,铁矿资源开采业主较多,没有做到相对集中。为了节约自然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除了进一步加大铁矿资源的整合力度外,迁安市还在逐步加强对钢铁企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单一化向多元化的转型,逐步减少铁精粉的外销量,搞好铁精粉的深加工。目前,全市已有线材、型精特钢、配件等多种钢铁深加工企业。从另一方面来讲,资源的整合和转型可放慢铁矿资源的开采速度,能够与铁矿矿山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步伐相适应,有效解决治理跟不上的问题。
由迁安市矿山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加强矿山业主与全市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的沟通,做好排土场和尾矿库的综合利用,目前已有120万m3的排土场和尾矿库用于造地、堆山、修路和筑堤。
对已废弃的排土场和尾矿库,由迁安市政府投资和矿山企业集资共同进行治理;对正在运营的矿山由企业自身出资,市政府统一作为储备基金,并在迁安市矿山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治理。
目前,迁安市已有30多家大中型企业成立专门的矿山综合治理和管护处(科),真正做到排土场和尾矿库在堆放过程中按设计要求堆放,并注重加强对在建和已建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做到职能分明,责任明确。
做好对每一个新矿山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评审论证和审批工作;逐步对已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进行摸底,对没有水土保持方案的矿山企业依据有关法律责令其补充方案编制,并认真进行评审和论证,严格控制方案审批,严格落实水土保持 “三同时”;认真组织对已完工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搞好跟踪管理和监测,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同时足额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并用于迁安市矿山范围外的异地治理,确保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水土保持整体功能不会降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的放矢,对违法事实清楚、拒不交费、危害严重、态度恶劣、影响广泛的企业或个人要坚决打击,抓取几个反面典型,同时树立几个生态环境修复到位的优秀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迁安时讯等媒体加以宣传,并通过电视讲话、播放专题片、贴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水土保持的重大意义,使人们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树立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的理念,增强全民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营造矿山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减少和控制矿山水土流失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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