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变化视角下的震后羌族生育心理

2010-02-10 09:06何江军尹辉
中外医疗 2010年24期
关键词:羌族生育人口

何江军尹辉

(1.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 四川成都 610036; 2.绵阳第三中学 四川绵阳 621000)

人口变化视角下的震后羌族生育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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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 四川成都 610036; 2.绵阳第三中学 四川绵阳 621000)

汶川大地震对于整个羌族而言,是场巨大的灾难。灾后羌族人口生育心理受到的影响和新形势下羌族生育心理产生的争议值得关注。文章从人口变化角度,围绕震后羌族民众的生育心理做初步的探讨。

人口 羌族 生育心理

1 何谓生育心理

生育心理,包含人们在生育活动过程中的价值观、情绪情感和行为决策,容易受到文化背景、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影响。生育观位于生育心理的核心。所谓生育现是人们对生育问题的看法。其主要内容包括:生育动机。主要有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巩固夫妻感情,增加家庭乐趣等;对生育数量和质量及性别上的要求;生育的年龄及间隔;生育方式是计划生育还是盲目无计划生育。

2 羌族生育心理传统

羌民认为婚姻是其始祖神木吉珠创造的,历史和现行的一切婚姻习俗制度都是她制定的,羌族宗教经典《刷勒日》中有关于生育文化方面的内容,婚配图中坛经《易母士》亦称“娘娘士”、是羌人在婚配中,有喜事、节庆日时请释比唱诵羌人始祖木吉卓,祈求子孙繁衍、庄稼丰收的经段。

羌族还保留着入赘这种婚姻方式,女家因无子或儿子年幼,缺乏劳动力;或为避免他人争夺产业,往往招人入赘,承顶门户,一个男人可在家娶妻后再到别人家人赘,两边照应。入赘使许多妇女能及时婚配,提高了人口的有偶率,解决了育龄妇女生育子女的问题,这对人口的增殖起了较大作用。另外,羌族中寡妇可以再嫁或招赘,不受歧视,这也创造了生育的机会;羌族不排除与其他民族之家的通婚,也促进了人口质量的优化。羌族有互帮互助的义务,如果族内有人受了外族人的欺凌,全族之人都有为受害人复仇的责任,“人多势众”是家族与家族之间斗争获胜的至关重要的因素,这也需要家庭多生育子女。解放前,羌族婚姻属于包办婚姻阶段,婚姻当事人对自己的婚姻没有决定权。具体形式有指腹婚、娃娃亲、童子亲、童子婚和怀抱亲,认为“早养儿,早享福”。后来随着《计划生育法》的实施,才普遍采用一夫一妻制,实行计划生育。但3胎、4胎的状况依然存在。

3 羌族的生育状态演变

3.1 人口数量的变化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第二款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2004年8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倡和鼓励公民晚育,做到少生、优生、优育。但其中规定:少数民族农牧民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3个子女。

根据1982年人口普查结果,羌族人口出生率为30.94%,生育率为146.03%,育龄妇女构成为21.19%,在所有调查民族中处于较高生育水平。

全国第5次人口普查统计羌族共30.61万人,在56个民族中居第27位。羌族人口98.27%集中分布在四川省,只有1.73%的羌人聚居于贵州或散居于其他省区。在四川省内,羌族人口又集中聚居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境内沿岷江上游的茂县、汶川、理县、黑水、松潘及绵阳市的北川、平武等连绵7个县的狭长区域,与汉、藏区相邻。少数羌民与汉、藏、回等族杂居。基于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数据,并结合历次人口普查资料,羌族在1990年至2000年10年间人口分别增长了52.90%是全国增长最快的民族。

当然在这个高增长率背后还有特殊原因,比如国家对少数民族群体的政策扶持,比如更改民族成分。甚至曾有时期,高自然增长率成了羌族人口高速增长的次要因素,让位于更改民族成分。从1953年至2000年,羌族净增的27.04万人中,据估算,自然增长约7.55万人,占人口增加总量的28%;更改民族成分增加总数约19.49万人,占人口增加总量的72%。

3.2 震前生育状态的调查

刘家强等运用田野调查法,认为羌族生育文化在生育数量、生育质量、生育目的和意义方面都向着积极的方向嬗变,也出现了性别偏好、婚姻模式的逆向选择,羌族原始宗教中所蕴涵的现代生育文化理念受到严重挑战,国家法与羌族的习惯法、民族信仰形成了直接的冲突。

在刘家强等人的研究中值得注意的是:50岁以上的家庭,生育的子女数绝大部分超过3个及以上。茂县“3个及3个以上”占样本总数的比重为89.66%,“4个及以上”的也高达79.31%;汶川“3个及以上”孩子的比例为80.95%,其中“4个及以上”的比例为45.86%,于此可以看出,震前羌族民众延续了“多子多福”的生育心理。

传宗接代是羌族生育最重要目的之一,大部分羌民生育的压力不是来自于社会、家庭,而是源于自身的内心体验,觉得只有有了孩子,才能够实现家族血缘的延续,也才能壮大、发展家族。他们对血脉的延续不同于其他民族,并不一定要求是男孩。

4 震后羌族生育心理引导的争议

4.1 震灾对羌族生育心理的冲击程度

此次特大自然灾害中,羌族80%居住在此次地震的中心地带,是否震灾强烈冲击了羌族民众的生育心理,恐怕还得细致分析。

据前面数据可以看出,曾经有一段时期,通过更改民族成分而获得羌族族籍的群众占到了不小的比例。那么这些“羌族”民众是否除了身份证上的“羌族”二字外,还保留有羌族传统文化中多子多福的传统?

据笔者及周围同事在震前和震后,数次深入北川和后来的灾民安置点的实际感受,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社会潮流的交融,越来越多的羌族民众认可并接纳了汉族和现代的生活模式及文化氛围。保持“纯真”羌族文化的群体相对较少。这一点可以从震前羌族30万左右群众中会羌语不足10万人的状况一窥。既是如此,“汉化”较深的群众心里还有多少羌族文化的底蕴,尤其是生育文化的观念,这令人深思。

4.2 羌族生育引导何去何从

目前面临的难题或许类似法律与人情的关系。从国家政策而言,应做到民族平等,尤其是生育文化的平等对待。从利于社会发展而言,民族人口数量的提升并不是民族文化和民族发展的最核心因素,人口质量才是重中之重。因此,对羌族生育心理引导的一种取向认为,不能因为地质灾害的特殊情况,就抛弃已有公行的法律条文不顾,放宽或允许羌族采取非“正常”的速度增加该民族人口数量。第1种取向看似明智,但不免让许多关注羌族民族发展的人们担忧,曾有学者担忧因羌族人口的锐减,该民族的存在和发展都将面临重大难题,毕竟人是民族的有生力量。人口数量的减少带来物质和心理的损失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也就产生了第2种取向,在一定时期内,可以适当采取特殊政策,放宽对羌族的生育政策限制,鼓励一家“4个及以上”等情况出现。法律之外不外乎人情,对羌族生育价值观如何引导,是继续坚持国家对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原有的本以宽松的政策,还是应时所需灵活调整,值得受灾羌族地区的有关部门深思。

4.3 数量VS素质,科学的引导

不难看出,震前羌族生育文化里也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如与许多少数民族生育心理不同,羌族生育价值观里并不歧视女孩,同时大部分羌民生育的压力不是来自于社会、家庭,而是源于自身的内心体验,觉得只有有了孩子,才能养儿防老,才能够实现家族血缘的延续,也才能壮大、发展家族。“壮大、发展”其实更多的在关注人口素质。当然,以前强调的是人多素质高,这是皆大欢喜的状况,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地理位置和区域经济等原因的,成全了“人多”但人口素质相对并不高。

如今,面对自然灾难的影响,短时间内只能是人少素质高。对羌族生育心理的引导应该吸取曾经生育价值观的精华,舍弃曾有的生育价值糟粕。结合灾后重建工作,引导羌族民众树立以素质弥补数量,以人才弥补人数的生育观,科学、合理地促进羌族震后民族生育心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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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0742(2010)08(c)-0184-02

20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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