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川陕苏区红军石刻看劳动者解放蓝图*

2010-01-29 15:56蔡东洲
中共党史研究 2010年11期
关键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苏维埃石刻

蔡东洲 黄 涓

川陕地带有着众多优质的山石资源,汉魏以来在川陕古道上雕刻有不少精美的宗教石刻。红四方面军在川陕苏区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优质岩石,传承石刻传统宣传方式,明确要求“各级苏维埃要组织宣传队,对上级来的宣传品要切实散发出去,并向群众解释,马上进行在石头上刻标语”①四川省社科院、陕西省社科院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91页。,“在白军经过的道路上,多多錾些石刻标语”②《通江苏维埃志》,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76页。,“各县必须依照这一大纲写或印,散贴到白区里去。依照军事进展,可在这中间提选简单短小的刻在大路旁的石头上”③四川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编《川陕革命根据地资料选编》(内部资料),第361页。。为此,红四方面军组织了专门刻制山石标语的刻石队,在岩壁、渡口、要隘道口和旧石碑、石柱、石屋基、石器具、石牌坊上刻制了大量石刻标语、石刻对联和石刻文献。红军北上后,国民党反动派大肆毁坏这些石刻④参见《通江县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6页。,直到1946年国民党四川省政府还在电令川北各县清除这些石刻标语⑤这份四川省国民革命政府的电文现存于四川省档案馆。。但至今川陕地带仍然存留着2000多条红四方面军所做的石刻标语,这些石刻标语简明而广泛地宣传了党在这一时期的方针路线、政策策略、政治理想。

本文就川陕苏区红军石刻所描绘的劳动者解放蓝图进行论述,以备川陕地带红军石刻研究之一端。

一、川陕苏区有关劳动者解放的红军石刻

在川陕苏区现存红军石刻中以劳动者解放为主题的石刻可分为两类:一是长篇的石刻文献,二是简短的石刻标语。

(一)石刻文献

1.《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

《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是1928年在党的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党在土地革命时期的政治纲领。川陕苏区将这个政治纲领制成了石刻文献。现存《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石刻有四处:第一处由川陕省苏维埃政府于1933年镌刻在石碑上,碑高2.1米,宽2.72米,碑文楷书,竖排左行,全文共1285个字,现收藏在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第二处原刻于南江县关路乡白鹤村,由8张石板组成,内容属提纲式,共计175个字,碑文楷书,竖排左行,没有署明具体的镌刻时间,现收藏于南江县博物馆。第三处刻于旺苍县张华镇两河村北一块高6.1米,宽7.2米巨石上,由西北军区政治部1933年6月刻制。所刻文献共10条,内容属提纲式,共计168个字,竖排左行,每字直径为0.1米,字距0.04米。第四处刻于通江县板桥乡砥坝五村三社一条石上,字幅长4.03米、高0.55米,面积2.22平方米,内容属提纲式,共计163个字,竖排左行,字径0.01米。《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全面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时期的政治纲领,提出了推翻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统治、建立苏维埃政府、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增加工资福利、实行土地革命、取消苛捐杂税等政治目标。其中第六、七、八、九条比较明确地规定了劳动者权益。

2.《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于1931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1933年,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将之镌刻于石碑上。该石碑宽3.6米,高2.2米,碑文楷书,竖排左行,共2684个字,现收藏于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大纲,该宪法共17条,对苏维埃政权组织形式、最高权力机构、公民享有的民主自由权利等内容都予以了详细规定,其中第一、二、四、五、六、七、十、十一、十二条比较集中地描绘了劳动者解放蓝图。

3.《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平分土地的布告》

《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平分土地的布告》是1933年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土地法令》制定的有关川陕苏区土地革命的公告,并刻制于石碑上,树立在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机关大门外 (今巴州镇南泉寺街),现收藏于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该碑高2.27米,宽2.24米,碑文楷书,竖排左行,共14条,1185个字。《布告》对没收土地、分配土地、利用土地等问题都有具体规定,是川陕苏区开展土地革命的指导性文件。依据这个文件,劳动者将分得土地,拥有粮食,从根本上获得解放。

4.《中华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劳动法令(草案)》

《中华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劳动法令 (草案)》于1931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1933年川陕省苏维埃政府镌刻于石碑上。整个石刻高2.56米,宽4.32米,碑文楷书,竖排左行,共4218个字,是川陕苏区字数最多的石刻文献。此碑原树立在省苏维埃政府机关大门外,现收藏于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这个法令草案由八章内容组成,分别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女工与青工、雇工方法、安全与卫生、社会保险、职工会与劳动保护、劳动法的执行与工厂的检查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为劳动者描绘出一幅工作权益得到保护的解放蓝图。

(二)石刻标语

川陕苏区有关劳动者解放的红军石刻标语同其他主题的标语一样,绝大多数是从石刻文献中概括和提炼出来的,少数则是针对当时川陕地区政治经济的具体形势提出来的,因而显得简短精练,通俗易懂,还具有口语化、方言化的特征。这些石刻标语可分为三类:一是建立劳动者民主政权;二是劳动者拥有生活保障;三是劳动者享受工作权益。

此类标语量大,仅择取举证于下表①表中资料来源于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编《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石刻影印集》(2005年内部资料)、《红色宣言》(2010年内部资料)和四川省博物馆编《川陕革命根据地石刻标语选编》(1979年内部资料)。:

表一:反映建立劳动者民主政权的石刻标语

11 “武装拥护苏联”一处现收藏在广元市红军碑林。一处原刻在巴中恩阳镇,宽 2.55米,高 1.71米,现收藏在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一处位于巴州区青木乡黄角村牌坊一石柱上。一处刻于通江县诺江镇文庙街。12 “肃清地方反动保障工农利益” 现收藏在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13 “只有苏维埃才能救中国” 现收藏在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14 “苏维埃政府是普天下穷人自己的政权” 现收藏在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15 “巩固苏维埃政权,是巩固自己的利益” 现收藏在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16“苏维埃政府是穷人把发财人推翻了,自己选代表建立起来的保护工农利益的政权”现收藏在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17 “只有苏维埃才能救中国救穷人” 现收藏在广元市红军碑林。18 “苏维埃是工农兵士穷人的政权” 现收藏在广元市红军碑林。19 “苏维埃反对拉丁抽夫” 现收藏在广元市红军碑林。20 “工农劳苦群众们,只有共产党苏维埃红军才是真正为穷人的利益” 现收藏在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21 “拥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一处现收藏在广元市红军碑林。一处刻于平昌县江口镇,长 11.5米,高 3.1米,每字 1.5米见方,笔画深 0.1米,宽 0.15米。22 “保护工农利益” 刻于平昌县镇龙镇,现收藏在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23 “在国民党刘湘压迫下的穷人,天天挨饿挨冷,出捐款,受吊打!” 刻于平昌县土兴乡铁城村四组。24“白军士兵们,你们替军阀当兵得到点啥子啊!扯常挨打受骂,莫穿莫吃,薪饷又被克扣干净,家中还要出款子!来替军阀打仗白白送死,为啥子呢?”刻于通江县。25 “升官发财是军阀,死伤流血是士兵!” 刻于南江县北极乡乌龙垭。26 “打倒催捐逼款的刘湘” 刻于平昌县镇龙镇元顶村三组。27“参加红军,把拉夫、估奸、收捐、派款、追租、逼债、抢掳、烧杀的刘湘、邓锡侯、杨森、田颂尧、李家钰等川棒老二消灭完!”刻于广元市红军文化园。28“苏联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工业化电气化大大改善了工农群众的物质生活,提高了一般劳苦群众的文化水平”刻于苍溪县义渡碑。

表二:反映劳动者拥有生活保障的石刻标语

表三:反映劳动者享有工作权益的石刻标语

二、石刻所展现的川陕苏区劳动者解放蓝图

川陕苏区红军石刻广泛地宣传了党的方针路线、革命任务和策略、民主权利与平等自由等内容,为川陕苏区劳动者描绘出一幅美好的解放蓝图。在这幅蓝图里,劳动者建立民主政权、拥有生活保障、享有工作权益,真正体现了劳动者当家做主的地位。

(一)劳动者建立民主政权

从石刻文献《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内容可以看出,川陕苏区要建立的苏维埃政权是劳动者的政权,“是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是便于过渡到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①石刻文献《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第五政纲。,“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②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二条。。这个政权的政治任务“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的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国家的经济建设”③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一条。。

川陕苏区建立劳动者民主政权的主题在石刻标语中也颇多,如“工农专政”、“工人们,苏维埃政权是工人自己的政权,工人要领导农民来巩固这一政权”、“苏维埃政府是普天下穷人自己的政权”、“苏维埃政府是穷人把发财人推翻了,自己选代表建立起来的保护工农利益的政权”、“苏维埃是工农兵士穷人的政权”、“保护工农利益”等 (详见表一)。这类石刻标语以十分简洁而通俗的语言展示出作为政权的主人,劳动者将拥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民主自由的权利。

第一,参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规定:政权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工农兵会议 (苏维埃)的大会,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苏维埃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④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三条。;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只有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是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的”⑤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二条。;“凡上述苏维埃公民在十六岁以上皆享有苏维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直接选派代表参加各级工农兵会议 (苏维埃)的大会,讨论和决定一切国家的地方的政治事务;代表产生方法是以产业工人的工厂和手工业工人农民城市贫民所居住的区域为选举单位;这种基本单位选出的地方苏维埃代表有一定的任期,参加城市或乡村苏维埃各种组织和委员会中工作,这种代表须按期的向其选举人做报告,选举人无论何时,皆有撤回被选举人及实行新选举的权利。为着只有无产阶级才能领导广大的农民与劳苦群众走向社会主义,中国苏维埃政权在选举时给予无产阶级以特别的权利,增多无产阶级代表的比例名额。”①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四条。

第二,平等权。“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的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 (汉、满、蒙、回、藏、苗、黎和在中国的台湾、高丽、安南人等)、宗教,在苏维埃法律前一律平等,皆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②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四条。

第三,自由权。“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为目的,反对地主资产阶级的民主,主张工人农民的民主,打破地主资产阶级经济的和政治的权力,以除去反动社会束缚劳动者和农民自由的一切障碍,并用群众政权的力量,取得印刷机关(报馆,印刷所等)开会场所及一切必要的设备,给予工农劳苦民众,以保障他们取得这些自由的物质基础。”③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十条。而对“反革命的一切宣传和活动,一切剥削者的政治自由,在苏维埃政权下,都绝对禁止”④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十条。。

第四,受教育权。“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受教育的权利为目的,在进行阶级战争许可的范围内,应开始施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首先应在青年劳动群众中施行,并保障青年劳动群众的一切权利,积极的引导他们参加政治的和文化的革命生活,以发展新的社会力量。”⑤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十二条。

(二)劳动者拥有生活保障

从这些石刻文献标语的内容来看,劳动者拥有的生活保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实行土地革命。实行土地革命的政策集中体现在石刻文献《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平分土地的布告》中,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中也有涉及。从这些石刻文献可知,川陕苏区将“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耕地归农民,因为中国革命目前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要扫除封建势力,一定要实行土地革命,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平均分配一切土地,这才是改善农民生活最根本的办法”⑥石刻文献《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第七政纲。,并且“颁布土地法,主张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贫农,中农,并以实现土地国有为目的”⑦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六条。,还通过发布《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平分土地的布告》,对打土豪、分田地,开展土地革命运动予以详细的规定⑧石刻文献《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平分土地的布告》(1933年2月)。。石刻标语“平分土地”、“土地是穷苦农民的命脉,赶快夺回豪绅地主的土地,分给穷苦农民自耕自受”、“实行土地革命”、“平均分配土地”、“苏维埃分田地给农民”、“实行土地革命,铲除封建势力”等 (详见表二),实际上是上述石刻文献中关于土地革命政策的浓缩,以更加简明的方式向川陕苏区人民宣传苏维埃为劳动者解决土地这个根本生存问题的主张。

其二,取消苛捐杂税。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障工农利益,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更使劳苦群众脱离资本主义的剥削,走向社会主义制度去为目的,宣布取消一切反革命统治时代的苛捐杂税,征收统一的累进税,严厉的镇压一切中外资本家的怠工和破坏的阴谋,采取一切有利于工农群众并为工农群众了解的走向社会主义去的经济政策。”⑨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七条。石刻文献《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规定:“取消军阀地方政府的一切苛捐杂税,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因为四川军阀统治区域里的杂税,层出不穷。这些捐税,表面上是商人和地主缴纳,实际都是出于工农身上。我们要取消这些捐税,实行统一累进税,就是把这些捐税移在剥削阶级身上。收入愈多的人,缴纳的税就愈重;收入愈少的,所缴的税愈轻;穷苦的完全免税。这样才能使穷苦的工农,完全免了捐税的负担。”①石刻文献《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第九政纲。取消苛捐杂税在川陕苏区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因而,红军刻制了众多的相关标语,诸如“实现社会保险,取消苛捐杂税”、“取消厘金关卡捐税”、“取消一切苛捐杂税”等 (详见表二)。这样,劳动者既获得了土地资源这一根本性生活资料,又减轻了沉重的苛捐杂税,其生活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

(三)劳动者享有工作权益

石刻文献《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出苏维埃对劳动者工作权益的保护,规定“苏维埃政府要用最根本的办法,去改善工人的生活,所以十大政纲的第六条,就是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增加工资,失业救济与社会保险等”②石刻文献《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第六政纲。。“中国苏维埃政权以彻底的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为目的,制定劳动法,宣布八小时工作制,规定最低限度的工资标准,创立社会保险制度与国家的失业津贴,并宣布工人有监督生产之权。”③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五条。作为川陕苏区文字最多的一部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劳动法令 (草案)》进一步强调劳工将得到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青工不超过6小时,童工不超过4小时的工作时间;享有法定休假日;获得不少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获得由雇主提供的社会保险;自由行使职工权利等工作权益④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劳动法令(草案)》。。同时,通过石刻标语,如“工人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增加工资,实行失业救济社会保险”、“苏维埃实行八小时工作,增加工资”、“实行社会保险”、“实行劳动法令”(详见表三)等,宣传展示川陕苏维埃政府对保护劳动者工作权益的主张和重视。

三、对川陕苏区劳动者解放蓝图的评析

红军入川之前,川陕地带在国民党统治下处于军阀割据、战乱不息的境地,劳动者在政治上没有权利,在经济上深受剥削。而川陕苏区建立后,立即为劳动者展现出一幅政治民主、经济繁荣、生活安康的理想蓝图。虽然该蓝图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及其本身的局限性未能得到完全实现,但它所体现出来的时代进步性无论是在革命年代还是在建设时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川陕苏区劳动者解放蓝图的进步性

1.追求民主

建立民主政权,让劳动者享有民主权利,是川陕苏区劳动者解放蓝图的显著特征。

川陕苏区建立时,正值国民党“训政时期”。对于与劳动者的关系,国民党推行的是“训政保姆论”,即认为“由国民革命所产生之中华民国人民,在政治的知识与经验之幼稚上,实等于初生之婴儿;中国国民党者,即产生此婴儿之母;既产之矣,则保养之,教育之,方尽革命之职”⑤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第657页。。国民党先后颁布了《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施行保甲训令》(1932年)、《剿匪区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1932年)、《民众训练计划大纲》(1928年)、《人民团体组织方案》(1929年)、《工会法》(1929年)、《劳资争议处理法》(1932年)等条例、法令,加强对民众的监督和控制,建立起严密的基层控制网。这样,国民党便以“训政”的名义将劳动者的政治民主权利剥夺殆尽,广大劳动者始终处于无权地位。红军石刻标语“在国民党刘湘压迫下的穷人,天天挨饿挨冷,出捐款,受吊打!”“升官发财是军阀,死伤流血是士兵!”“白军士兵们,你们替军阀当兵得到点啥子啊!扯常挨打受骂,莫穿莫吃,薪饷又被克扣干净,家中还要出款子!来替军阀打仗白白送死,为啥子呢?”等 (详见表一)都十分直白地揭露出国民党的“训政”实际上“依然是城市买办阶级和乡村豪绅阶级的统治”,且“对工农阶级的经济的剥削和政治的压迫比从前更加厉害”①《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1年,第47页。。

而川陕苏区的劳动者解放蓝图则明确将中华苏维埃政权的性质定义为“中国苏维埃所建立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②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第二条。,规定苏维埃全国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③石刻文献《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第二条。。石刻标语主张实行“工农专政”,“反对拉丁抽夫”,“保障工农利益”,号召“打倒催捐逼款的刘湘”,“参加红军,把拉夫、估奸、收捐、派款、追租、逼债、抢掳、烧杀的刘湘、邓锡侯、杨森、田颂尧、李家钰等川棒老二消灭完!”(详见表一)使劳动者能够真正地当家做主,享有参政权、平等权、自由权、受教育权等权利。这一蓝图极大地鼓舞了川陕苏区劳动人民为保卫自己的土地、政权和法律,同地主豪绅和反动军阀进行英勇不屈的斗争。

2.重视民生

土地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税收是影响劳动者生存质量的重要因素。对某个政权而言,能否合理解决土地分配和税率征收问题,体现着该政权对民生问题的重视程度。

红军入川以前,国民党政府的土地政策早已背离了孙中山“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的主张,转而维护封建主义的土地制度和生产关系。1930年颁布的《土地法》,把土地分为国民党政府的“公有土地”和地主阶级的“私有土地”两类,确认了地主阶级土地所有权。1932年颁布的《剿匪区内各省农村土地处理条例》,规定苏区农民在土地革命中分得的地主的土地,“一律以发还原主确定其所有权”,从而使大量农民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四川地区“占总数百分之八十五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只占有总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十几,而占人口百分之九至百分之十二的地主、富农却占有百分之七十四至百分之八十的土地”④吕平登:《四川农村经济》,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83页。。此外,农民还要背负田赋、契税、盐税、鸦片税、统息、船息、房捐、戏捐、军饷等七八十种捐税。而且,川陕军阀在防区内实行田赋“预征制”,到1933年,“刘存厚所统治的城口、万源、宣汉、达县,田赋预征到民国七十二年 (1983年)。田颂尧所统治的通江、南江、巴中、广元、昭化、剑阁、阆中、苍溪、南部等县,田赋预征到民国四十余年 (1951年以后)”⑤《红军第四方面军和鄂豫皖边区、川陕边区史料》,1945年延安编印,1954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党史室翻印版,第216页。。

川陕苏区建立后,沿用中央苏区的土地政策,即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的土地革命路线,颁布了《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土地改革的布告》(1933年)和《怎样分配土地》(1933年)、《平分土地须知》(1934年)等法令法规,变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同时又通过了《川陕苏维埃税务条例草案》(1933年)和《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公粮条例》(1933年)等,取消苛捐杂税,大大减轻了劳动者负担。这些政策在石刻标语上有着更生动的体现,如“赤区的穷人尽都分有田地,有饭吃,有衣穿,有房子住,不出款,不完粮”。“实行不交租、不完粮、不纳捐、不上税!平分土地!”“白兵兄弟们,穷人不打穷人。你们的敌人不是红军,你们的敌人正是压迫你们克扣你们军饷,逼你们上火线当炮灰,吸尽穷人血汗,整死千百万穷人,使你们穷人家庭出款子的刘湘、杨森、田颂尧、邓锡侯等国民党军阀,全川的穷人和弟兄们都有衣穿、饭吃、房子住,分得田地,永远吃安乐茶饭,过太平日子。”(详见表二)这些通俗直白的石刻标语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和革命的积极性,又集中体现了川陕苏区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

(二)川陕苏区劳动者解放蓝图的局限性

1.“左”的倾向

川陕苏区为劳动者设计出前景美好的解放蓝图,但同时也存在某些“左”倾的地方。例如,只强调“工农专政”、“保护工农利益”(详见表一),却错误地将除工农以外的一切非生产者都作为专政的对象,忽视民族资产阶级革命性的一面,石刻标语中便有了“一切都归生产者所有,那 (哪)里容得那些寄生虫”之类的口号 (详见表二)。这显然不利于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参加革命阵营,不利于中国革命力量的发展壮大。再如,实行土地革命时,采取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石刻标语号召“没收豪绅地主土地,分给穷苦农民”、“雇农要领导贫农,联合中农反对富农,加紧查田运动”(详见表二),其结果不仅使地主分子失去了生活出路,过重地打击了富农,而且容易侵犯中农利益。这不仅在理论上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相关原则,即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对于剥削者,只能剥夺其赖以剥削的生产资料,而不能剥夺其生存条件和生存权利,唯有对拼死反抗的剥削者才能例外,而且将可以团结的力量推向敌人一边。可见,川陕苏区土地革命中的“左”倾思想和行为是不利于苏维埃革命秩序的建立和中国革命长远利益的。

2.理想主义

川陕苏区所描绘的劳动者解放蓝图,其理论主要来源于国际共产主义,其操作模式主要照搬苏联,忽视当地的农村经济环境和所处的战争状态,因而带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难以实现的。例如,石刻标语宣称:“工人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增加工资,实行失业救济社会保险”,“实行八小时工作,不做夜活,雪天不做活路。一星期要耍一天,各项节气也要休息一天,工钱照给,不得克扣分文”(详见表三)。这样,工人的劳动时间被机械地规定为八、六、四小时工作制,每周须有连续不断的42小时的休息,工作6个月以上须有两个星期的休假,每年的1月21日、2月7日、5月1日、5月30日、11月7日、12月11日、新年以及当地革命纪念日等为休息日,这样累计起来,一个工人全年共有法定休息时间175天。但是,当时的川陕苏区地处经济落后的西部农村,工业规模小,技术落后,又处于常被战争困扰的困难境地,这些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的政策与当地的社会经济环境是很不相适应的,必然难以实施。再如,石刻标语中机械地提出“增加工资”、“实行社会保险”(详见表三),“任何工人之工资不得少于由劳动部所规定的真实的最低工资额,各种工业部门的最低工资额至少每三个月由劳动部审定一次”①《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1931年11月),《中国近代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第7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第949页。,以及夜工工资高于通常工资等高工资政策,必然引起了工业品价格上涨,形成剪刀差,对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到工农联盟。不仅在川陕苏区,此类政策在其他苏区的实践效果也不理想。因此,1933年10月修订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对这些政策及时作了调整,“原则上禁止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上的工作,但必要时经过工人与工会的同意和当地劳动部门的批准,可以增加额外的工作时间”,“在农业和其他季候工作中,得到工人的同意和有关方面的批准,可以酌量延长法定工作时间,进行额外工作”②韩延龙、常兆儒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4),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587、588页。。

川陕苏区红军石刻不仅是珍贵的革命文物,也是苏区重要的舆论宣传工具,其所展示的劳动者解放蓝图是一幅政治民主、经济繁荣、生活安康的美好蓝图。在这一幅图景里,劳动者享有参政权、平等权、自由权、受教育权等法律规定的权利。虽然这幅蓝图带有不少理想主义的色彩,加上当时政治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川陕苏区存留时间的短暂,川陕苏区并没有把这幅蓝图完全变为现实,但却是当时苏区劳动者建设苏区、保卫苏区的强大动力,至今仍然不失为加快革命老区建设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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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丰:我国第一个苏维埃政权诞生地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统一发行的流通货币
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的苏维埃和土地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