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晨 天津财经大学
随着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理念发生了变化,由只注重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等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方面扩大到与产品生产相关的利益各方,由只关心生产结果延伸到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的整个过程。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 ,消费者要求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承担保护环境、保护劳工权益、保护所有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全球此起彼伏,迅速蔓延。《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准则》便是在这一运动中诞生的,旨在促使服装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行业准则,并对全球的服装生产和出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WRAP是Worldwide Responsible Apparel Production的英文缩写,即为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组织,其核心是该组织推出的《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准则》和其认证计划。
随着全球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属于劳动密集型的美国成衣制造企业面临着来自零售商、消费者、政府相关部门、媒体以及其它民间组织对劳工生产环境的日益关注的压力,同时为了避免由于不同成衣制造商采取不一致的标准而可能引发的不必要的重复监督,1998年由美国服装生产商协会(American Apparel ManufacturersAssociation,AAMA)发起,美国、多米尼加、洪都拉斯、萨尔瓦多、海地、墨西哥、哥斯达黎加、南非 、尼加拉瓜 、菲律宾 、牙买加 、斯里兰卡 、危地马拉 、土耳其以及加勒比海制衣团体等 15个主要服装生产国和出口国的服装生产企业和贸易商行共同签署了《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准则》,2000年该组织进一步推出WRAP认证计划。2000年8月,美国服装生产商协会与美国制鞋工业协会和美国时尚协会合并为美国服装和鞋类协会 (American ApparelandFootwearAssociation,AAFA)。合并后的AAFA成为美国最大和最具代表性的成衣生产和贸易行业协会,拥有成员700多个,其成员的服装产量占据了美国成衣批发销售量的85%以上。
WRAP的宗旨是促进和确保全球服装生产企业的所有产品都是在守法、人道及符合道德规范的条件下生产的。AAFA通过两种方法达到上述目标:其一,通过WRAP认证计划促使企业遵守WRAP的各项准则和相关程序,如公平的报酬、工人的尊严、安全有保障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等;其二,对全球供应链上的工人、管理者、政府监管人员等提供各种相关的培训。
《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准则》是WRAP认证计划审核的主要内容和核心标准,它要求参与认证的服装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12条基本原则,以确保其产品的生产条件合法、人道且符合道德规范。
主要包括:(1)符合法律及工作场所规定:服装制造商应遵守其工作场所的所有法律和规定;(2)禁止强迫劳动:服装制造商不得雇佣任何强迫性或非自愿劳动,包括非法契约、非法禁锢或其它形式的强迫劳动;(3)禁止雇用童工:服装制造商不得雇佣任何14岁以下、或义务教育规定的年限以下、或法律规定的最低年限以下的工人;(4)禁止滋扰或虐待劳工:服装制造商将确保员工在工作场所不受骚扰、虐待及任何形式的体罚;(5)符合薪酬与福利规定:服装制造商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法律规定的最低薪酬,包括所有工资、津贴与福利;(6)符合工作时间规定:服装生产商应保证雇员的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天数不超过所在国的法律规定,除非有紧急业务需要,每7日至少提供一天的休息时间;(7)禁止歧视:服装制造商应以员工的工作能力作为对其雇佣、付薪、晋升和解雇的依据,而非以员工个人的特性或信仰为基础;(8)符合健康与安全标准:服装制造商应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若需提供住宿,须保证宿舍的安全和卫生;(9)结社和集体谈判自由:服装制造商应承认并尊重员工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10)遵守环境法规:服装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应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并在其经营的所有场所保持良好的环保意识;(11)遵守海关规定:服装制造商应遵守海关法律,特别应采取措施避免服装产品的非法转运;(12)保证货物安全:服装制造商应保持安全、便捷的程序,以防止未经许可证的货物混入出口装运的货物(如毒品、爆炸品、生物危害和其他违禁物品)。
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组织是一个非赢利性团体,2000年开始推行认证计划。WRAP认证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会和几名行政人员组成,审核工作由WRAP认可的第三方独立外部机构进行。除认证外,WRAP还提供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WRAP认证适用的行业除服装行业外,还有鞋类、日用品、玩具和电子行业。但目前,这一认证还基本上局限于服装行业,其他行业的认证将逐步展开。
WRAP认证计划由各国企业自愿参加,企业通过WRAP认证需要经过3个步骤:(1)自我评估。在企业向WRAP提出认证申请,并交纳750美元的认证申请费之后,企业管理者要依照WRAP《自我评估与监察手册》中的各项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准备自我评估资料。当企业认为已满足认证的各项要求时,通知WRAP认证委员会进行监察;(2)独立监察。WRAP授权申请人从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中挑选一名独立监察员,监察员要进行实地评估,检查企业是否符合WRAP社会责任准则的各项标准,并向WRAP认证委员会提交监察报告。独立监察员根据评估结果在其检查报告中提出对申请企业予以认证的建议,或该企业不符合准则需要改进,改正后予以认证的建议;(3)最后审核与WRAP认证。WRAP认证委员会将对所有的评估报告及所有的证据进行复核,最后授予申请企业认证资格证书。证书的有效期有A级(二年)、B级(一年)、C级(半年),由 WRAP认证委员会决定。
毋庸置疑,从长远看,WRAP的实施及其认证将迫使中国企业在关注经济利益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在关注产品形象的同时注重企业形象,从而促使企业在资源利用、环境监管、质量监督、安全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得到全面的提升。但同时我们也承认,近期内,WRAP会给目前在健康生产、资源环境、社会保障等制度均尚不完善的中国服装行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和严峻的挑战。
我国服装行业的国际竞争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价格优势决定的,而服装的价格优势在很大程度上又依赖于劳动力成本优势。因此,代表企业社会责任的WRAP准则和认证,会对长期以劳动力价格为竞争优势的中国服装行业造成深远影响。WRAP准则对员工的薪酬与福利、健康与安全、工作场所及环境等均提出严格的要求,这些方面的改进与完善都需要企业大量增加投入,无疑会增加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削弱出口服装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甚至成为中国服装出口的又一大障碍。
同时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我国纺织服装业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渐减弱。根据全球纤维纺织业国际管理咨询机构(WernerInternational)发布的《2007年世界主要纺织工业小时劳动成本的全球比较报告》,中国沿海地区劳动成本不断升高,快速接近每小时1美元的门槛(2004年为0.76美元/小时)。而越南为0.29美元/小时、柬埔寨为0.36美元/小时、孟加拉为0.22美元/小时、印尼为 0.36美元/小时、印度为0.67美元/小时,巴基斯坦为0.37美元/小时,斯里兰卡为0.46美元/小时。显而易见,与周边一些国家相比,由劳动力低成本所构成和维持的我国服装的价格优势正在逐渐丧失。WRAP准则和认证要求,会使我国劳动力成本的问题更加严峻。
WRAP准则及其各项标准,不仅对产品本身提出了要求,更重要的是将这种要求和监督延伸到整个生产过程,并扩展到与产品生产相关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和方方面面。生产环境的改变、生活环境的变化、技术标准的提高(如治理污染、改进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环保标准)等,不仅会提高劳动力成本,还将直接导致其它生产成本的刚性增长。而检验检疫手段的提高、监督力量的加强、相关信息的获取等又会带来许多额外费用,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如仅WRAP认证申请费一项就高达750美元,且一次认证仅维持0.5-2年。这些都需要投入额外的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扩大了企业的管理和经营难度,增加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特别是对于那些只赚取微薄加工费的加工贸易企业来说,更是不能承受之重。
事实上,在我国服装出口中,“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占据相当比重,出口多以定牌、贴牌为主,50%以上的服装出口是来料加工,30%以上是由进口国提供商标、款式和纸样等,自主品牌服装仅占10%左右。因此,我国服装行业整体的利润率很低,平均仅维持在3-5%左右。可以预料,WRAP法规、标准及其认证中某些超过行业现行承受能力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会形成市场准入障碍,近期内对我国服装出口产生消极影响,使原本就利润微薄的外贸加工企业处境更加艰难。
2005年以来,随着配额的取消,纺织品服装贸易自由化在全球迅速发展,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在配额限制取消的推动下,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渐显现,在发达国家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如巴基斯坦,印度,越南,柬埔寨等周边发展中国家和拉美的一些国家,除劳动力成本上涨速度缓慢,劳动力价格优势明显外,在原材料,能源价格等方面也具有相当的竞争优势。为欧美采购商转移订单提供了便利和可能。这些国家和地区不仅劳动力成本低、价格便宜,而且也是WRAP认证开展较好的国家。如到2008年底,印度通过WRAP认证的企业112家,在参加认证的近50个国家中排位第2;巴基斯坦107个,排位第3;孟加拉91个,排位第4;越南26个,排位第9;洪都拉斯20个,排位第11。
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形势下,欧美大型进口商在全球各地寻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且开始将大量的订单投向产品价格更加低廉、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也表现较好的其它发展中国家。在多重因素的作用下,印度、越南、孟加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等国在美国服装进口市场的占有率迅速上升,而美国自中国的服装进口则相对有所下降。这些国家已经成为中国在美国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给中国的服装出口造成较大威胁。
近年来,我国已成为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关注的重点和中心,审核的地域范围和行业范围迅速扩大,被迫接受审核的企业日趋增多。无论是把它视为一种进步、一种竞争手段,还是视作贸易保护措施,企业社会责任都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和趋势,是服装生产和出口国都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因此,我们应顺应这一趋势,认真研究和有效利用WRAP的积极作用,趋利避害,使中国的纺织服装产业在更高的水平上保持竞争优势,持续健康地发展。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消费者社会责任意识的觉醒,消费者对产品的判断标准和购买偏好也在发生变化,传统的对产品成本、质量、供货期等要求成为最基本的标准,资源的合理使用、环境的有效保护、安全健康的生产条件和相关者基本权益的保障等社会思考,成为消费者消费决策或判断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与此相适应,“责任竞争”成为一种常态的竞争行为,企业形象、社会公信力和“责任竞争力”成为企业重要的竞争优势资源。
在新的国际竞争条件和范式下,企业要立于不败之地,就应主动把社会事业与企业竞争战略有机地结合起来,谋求企业、消费者、社会和雇员的多重利益,在对利润的追求和利益相关者之间求得平衡。以此塑造企业的社会责任形象,巩固品牌的影响力,培育和提高企业“责任竞争力”,从而求得不仅在营销和利润等生产领域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更在创建文明生产环境、保障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资源环境等社会领域获得良好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责任消费是一种全新的消费理念与新型的消费形式,它是指消费者通过自身消费方式的改变和消费理念的革新,影响甚至改变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方式,从而促进环境不断完善、社会和谐发展的健康消费的理性行为。责任消费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责任消费,其消费主体是个人、家庭或其他以“消费”为最终目的的消费者个人或群体。广义的责任消费还包括商业企业、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等并非以“消费”为最终目的而进行采购的群体,他们的“责任消费”行为通常被称为“道德采购”。无论是狭义还是广义的责任消费,个人的或是企业/机构的责任消费,都与传统的消费理念有着很大的区别。在“责任消费”理念下,消费者在购买时不仅考虑产品自身,还会考虑产品在开发、生产、运输和销售的全过程中是否符合社会责任要求?是否对环境、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带来危害?产品生产者是否获得了公平的待遇和合法权益?据 2003年美国的一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当美国人了解到一个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有消极举动时,高达91%的人会考虑购买其他公司的产品或服务,85%的人会把这方面的信息告诉其家人和朋友,83%的人会拒绝投资该企业。国内的一项调查也显示,虽然人们对“责任消费”这一概念并不是很了解,但这种消费方式已经模糊的存在于人们的潜意识中,表现为在5141份有效问卷中,有95%的受访者表示对不能向雇员提供舒适工作环境的企业表示排斥。
作为服装的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中国要在社会责任运动的浪潮中保持其国际市场地位,单纯的成本优势已不再是主要的竞争手段,企业要特别关注责任消费新趋势和国际采购新动向,充分认识和预测“责任消费”对企业和市场的冲击,顺应历史潮流,在产品设计、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使中国的服装生产和出口的优势保持在更高的档次和更深的内涵上。
尽管目前WRAP认证是一项自愿参与的社会责任承诺行动,但由于世界主要的服装出口和进口国都参与了WRAP认证计划,签署该计划的国家和地区以及获得WRAP认证的服装生产企业占据了国际服装贸易的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实际上对未参与WRAP计划的国家、地区或服装生产企业形成了一种强有力的竞争态势,特别是WRAP认证已成为竞争美国及其他主要发达服装进口国市场的砝码之一。
要在我国搞好WRAP准则的推广和认证工作,就要政府、协会、企业多方面共同努力。政府应通过财政、金融、法律、舆论宣传等多种措施引导和鼓励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加强立法监督、增强公众的参与,提高公众的责任意识,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奠定一个坚实的社会基础。行业协会的作用也很重要,目前,我国纺织工业协会制定的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在这方面起了非常好的作用,为纺织服装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协会还应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组织企业开展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克服困难,积极组织参加WRAP认证。最终,企业必须充分认识社会责任在现代竞争中的重要性,认清责任消费的发展趋势,认识即期效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在企业发展战略、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制度和体系的设立、产品结构调整、自主品牌的建设中全方位融入企业责任的元素,积极参加WRAP认证。企业还应认真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建立一套跟踪相关数据和信息的体系,降低WRAP认证成本,提高认证级别,从而逐渐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更多的社会尊重和赞誉,为企业自身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陈中豪:“企业社会责任转化为竞争力”,《科技信息》(学术版),2007年第9期.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课题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应对策略研究》,《中国劳动》2004年第9期.
[3]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组织:《生产设施及自我评鉴及监察手册》(中文),2000年,http://www.wrapapparel.org/.
[4]吴福顺、管竹笋、郑若娟、陶蓓:《2007中国责任消费调查简要报告》,《WTO经济导刊》2008年3月.
[5]MaquilaSolidarityNetwork:“生产守则:2006年度回顾”,《企业社会责任同盟》2007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