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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实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推进机关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机关的重要载体,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目前,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业集团总部机关中,普遍建立了机关工会,但建立机关职代会制度的则相对较少。究其原因,一是建立机关职代会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二是现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中,有关审议和评议等内容与机关管理制度不相适应,有必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加以规范。笔者认为,为适应集团公司民主制度建设发展的需要,建立总部机关职代会制度势在必行。
合理确定总部机关职代会职权。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总部机关职代会职权可以体现在对总部机关内部事务的知情了解权,对总部机关内部思想、作风、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权,对涉及干部职工劳动合同、奖惩、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医疗保障、休假和其他切身利益的有关制度、规定的审议通过权,对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及生活福利事项办理的检查督促权等方面。总之,应该把总部机关职代会职权的重点放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这样规定,既有利于职工民主权利行使,也有利于企业自主发展。
摆正总部机关职代会位置。能否有效地发挥总部机关职代会的作用,摆正位置至关重要。在行使总部机关职代会职权时,必须正确处理对干部职工负责和对党组织负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这三者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依靠职工和教育职工的关系。行使总部机关职代会职权在度的把握上要做到:“参与不越权、维权不过线,帮忙不添乱。”
不断提高总部机关职代会的工作质量。首先,要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下工夫。制度化是建立总部机关职代会制度的基础,保证总部机关职代会工作不因领导人的改变和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规范化是总部机关职代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提高工作质量的保证;程序化是避免总部机关职代会“简化”、“变通”,流于形式的关键。其次,要全面落实总部机关职代会各项职权,不能仅仅局限于生活福利和文体活动,要注重源头参与和源头维护,全面维护干部职工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最后,要不断探索机关职代会运行过程中的规律,在思考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建设和谐文明机关、凝心聚力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操作程序要简便易行,先易后难。根据全总有关规定精神,基层单位可以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会)合并召开,即“两会合一”的会议操作模式。一是代表合一。两会代表统称为职工代表(兼会员代表)。二是会期合一。工会在研究全年工作目标时,应对“两会合一”统筹考虑,协调安排、同步进行。三是内容合一。两会代表可共同组织讨论会议的有关报告,并在职代会履行和行使应有职权。四是操作合一。“两会合一”除两会的换届大会外,两会召开时,有关机构设置可以以职代会为主,合并办事;两会同时召开换届大会时,可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换届大会的规范要求进行;召开年度性的两会时,应以职代会会议规范为主。
选举代表要充分协商,便于工作。职工代表一般以机关部门为选举单位,通过民主协商、民主选举的程序,由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内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因工作调动、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原选举单位,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其缺额由原选举单位补选。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部分机关离退休人员和有关领导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
运作程序要细致、规范。制定总部机关职代会实施细则,明确职代会职权以及行使这些职权的程序、每年召开会议的次数,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和克服机关职代会职权的虚幻化和实施过程中的随意化。
征集提案要具有针对性,便于集中。召开机关职代会前(一般掌握在10天左右),机关工会要发动职工代表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以及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方位地进行提案征集工作。要对职工提案进行深入分析,精心筛选,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将提案提交职代会讨论、直接交付有关部门办理,对不具备办理条件或违反政策法规的提案,在仔细说明情况后反馈职工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