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仙刘三姐确有其人
◎肖平
财主莫怀仁企图禁歌,被刘三姐用山歌驳得理屈词穷,又请来三个秀才与刘三姐对歌,却被刘三姐弄得丑态百出,大败而归。对歌的故事家喻户晓,但人们对刘三姐的了解只存在于一些影视、文学作品中。其实,历史上,歌仙刘三姐实有其人,不过在客家地区不叫刘三姐,而叫刘三妹。
屈大均《广东新语》说:“新兴女子有刘三妹者,相传为始造(山歌)之人。生唐中宗年间,年十二,淹通经史,善为歌。千里内闻歌名而来者,或一日,或二三日,卒不能酬和而去。三妹解音律,游戏得道。尝往来于两粤溪峒间,诸蛮种类最繁,所过之处,咸解其语言。遇某种人,即依某种声音作歌,与之倡和,某种人即奉之为式”,“三妹等今称歌仙,凡作歌声,毋论齐民与狼、瑶、壮人、山子等类,歌成,必先供一本祝者藏之,求歌者就而录焉。不得携出,渐积遂至数箧”。此外,在王士祯、李调元、黄遵宪等客家先贤的著作中也都有记载,刘三妹成为客家妇女在劳动生活中练就的聪慧本领的代表。
宋庆龄不姓“宋”
◎李章
宋庆龄端庄秀美,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伟大的女性。然而,她原本却不姓“宋”。
1987年4月,广东省文昌县出版的一本《文昌文史》中写道:“宋庆龄同志的父亲实际上姓韩,原名韩教准,英译韩乔荪,又名宋嘉树,别名宋耀如”,“文昌县的韩氏家族,先辈原是客家人,原住河南相州的安阳,早在南宋时期,由于中亚部族的侵入而南迁”,“宋庆龄的祖父叫韩锦彝,生两男:长子鸿翼,次男鹏翼。鸿翼生三男:长男政准,次男教准,三男致准。”可见,宋庆龄本应姓韩而不姓宋。
那么,韩教准何以又改姓宋呢?宋庆龄的堂弟韩裕丰回忆说:“二伯(即韩教准)约在13岁那年,跟随大伯到东印度群岛,在一个亲戚家当学徒,有时年节也会回到文昌老家,深感郁郁不得志。这时候,恰逢二房祖婶母的弟弟从美国回来,探望姐姐,二伯他们也称舅父。舅父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开设一家茶丝商店,生意不错,唯一遗憾的是膝下犹虚,祖婶母建议将二伯过继给舅父。舅父见二伯聪明伶俐,大为高兴,当即偕往美国,由于舅父姓宋,韩教准从此改名为宋嘉树。”
“煮豆燃豆萁”并非《七步诗》原文
曹植的《七步诗》脍炙人口,而其首句“煮豆燃豆萁”却并非《七步诗》原文。
《世说新语·文学》中记载:“文帝尝令东阿王七步作诗,不成者行大法。应声便为诗曰:‘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帝深有惭色。”《世说新语》是一部高水平的名著,其中的材料往往被视为重要的史料。据此,《七步诗》自应确认为真。
此诗另有一种四句本,《文选》卷六十任彦昇(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陈思见称于七步”句下李善注引《世说》云:“魏文帝令陈思王七步成诗,诗曰:‘萁在灶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与六句本原诗相比,四句本保留了它的主要内容,而将诗的前两句“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删掉了。但诗的妙喻仍在,主要意思也没有变化。
此后更流行的文本则将李善注所引本的首句改为“煮豆燃豆萁”(《诗纪》卷十四引“一作”本)。这样一来,诗的开头就把豆和萁一道提出,更便于为下文张本,看上去要比一开始就突如其来地说“萁在灶下燃”更稳妥自然一些。这一改动不知出于何许人,其人实为高手。
“独尊儒术”背后是权力斗争
◎守望历史
儒学独尊发生在西汉武帝之时,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只是武帝争夺和巩固权力的一种手段,其背后是赤裸的权力斗争。
武帝即位后,其祖母窦太后仍然监视并控制着朝政。建元初年,武帝试图亲政的举动—在皇帝名义下进行的“制礼改制”最后在他祖母的粗暴干预之下统统取消,使得这位胸有雄才抱负的皇帝无用武之地,并一度心灰意冷。六年后,窦太后驾崩,汉武帝立即对目无天子权威的祖母实行报复,罢除所有祖母安排的丞相、御史大夫等大臣,换上一班自己的人马。但是一两次人事变动并不怎么重要,在汉武帝看来彻底扭转国家的统治思想才是最根本的。
窦太后在世时,始终坚持以黄老之术治国,故而,原本敬鬼神的武帝在即位之后开始“乡儒术”,在心底里埋下了罢黜黄老术的种子。如果说建元初的“制礼改制”只是一次不知深浅的尝试,那么,武帝亲政后的一切举动则是对黄老术(或者干脆说是对祖母窦太后)的彻底反对或者报复。朱维铮教授说罢黜百家其实是罢黜黄老,而黄老只不过是祖母的影子。这就是汉武帝独尊儒术的真实用意,说白了,也就是争夺权力。
最是雄才秦昭王
◎吴 锋 杜春香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秦昭王在被解读成一个恃强凌弱、色厉内荏的反面角色。若换一个视角,则可发现,秦昭王其实是一个心胸宽广、目光长远、忍辱负重的不世英才。
当时,以秦之强大、赵之弱小,秦昭王完全可以赤裸裸地向赵王掠夺和氏璧,而他却希望用城池与赵王等价交换,这在弱肉强食的战国时期是很少见的。可见,秦昭王并非恃强凌弱、以大欺小之徒。
蔺相如担心“秦王无意偿赵城”,要求昭王“亦宜斋戒五日,设九宾于廷,臣乃敢上璧”。秦昭王竟然毫不怀疑,忠实地践行了约定,可见他讲究诚信、一诺千金。
当秦昭王准备在朝堂之上“易璧”时,蔺相如却面对其群臣、左右和美人,痛斥秦国“秦自缪公以来二十余君,未尝有坚明约束者也”。蔺相如一骂就是秦昭王祖先的“二十余君”,对昭王之侮辱可谓大矣!但秦昭王为了顾全大局,居然强忍下来,非但不治相如之罪,而且“因而厚遇之”,这绝非等闲之人所能忍受之。
秦昭王遵守约定,蔺相如却“令人持璧归,间至赵矣”,弱国的一介使者竟敢如此戏弄秦君,在一般人看来,蔺相如就刑已无可避免。然而,秦王非常冷静地分析:“今杀相如,终不能得璧也,而绝秦赵之欢。”杀死蔺相如对于自己将来统一全国毫无裨益,反而会因此结下一个仇国。所以,秦昭王忍辱负重,最终还是放蔺相如归国。
岳母刺字是段伪历史
◎王曾瑜
清初钱彩的《说岳全传》,讲到岳母刺字的故事:(岳飞)就将衣服脱下半边。安人取笔,先在岳飞背上正脊之中写了“精忠报国”四字,然后将绣花针拿在手中,咬着牙根而刺。刺完,将醋和墨涂上,便永远不褪色。
岳母刺字这个极富教育意义的故事,便流传开来。但是,这个故事所讲的岳母刺字及所刺“精忠报国”却并非真实历史。
首先,在岳飞孙岳珂所著的《鄂王行实编年》中就根本没有记述此事。《鄂国金佗粹编》卷九《遗事》记载,岳母虽是位普通农妇,却是深明大义,但没有关于刺字之说。作为一个普通农妇,一般只怕不认字,而当时的刺字是一项专门的手艺。《水浒传》第八回说林冲被“刺配远恶军州”,“唤个文笔匠,刺了面颊”,第十二回说杨志被判刑,也“唤个文墨匠人,刺了两行金印”,这表明宋时并非是任何人都有随便给人刺字的手艺。关于岳飞背刺“尽忠报国”四大字的原始记录,则在于《宋史·何铸传》:何铸在审问岳飞之际,“飞袒而示之背,背有旧涅‘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这表明岳飞背上的刺字已是年深月久。但这不能作为岳母刺字的证明。
元明时代,大致还没有岳母刺字的故事流传。《说岳全传》之后,岳母刺字的故事遂成定型,而岳飞背刺四字也讹为“精忠报国”,并且以讹传讹,近乎弄假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