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震
摘要:会计舞弊是会计领域一种常见的经济现象,其形成和存在的原因、表现方式、后果等多种多样。简单地揭露现象和急迫呼吁很难收到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因此必须探讨会计舞弊的成因并提出防范会计舞弊的治理对策,才能有效地减少、防止乃至制止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对有关法律体系的完善、对减少直至杜绝我国企业的会计舞弊、维护我国经济的正常运转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会计舞弊防范对策
在我国,会计舞弊通常是指会计核算中有意不如实记录经济业务的真相,或根本不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办理或记录经济业务,从而导致会计账簿记录和报表资料出现虚假的违法行为,又称为会计造假。会计舞弊给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已然成为全球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会计舞弊的手段
由于企业经济活动千差万别,经营管理各具特色,财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会计处理方法相当复杂,因而企业会计舞弊形式多种多样。一般常见的形式有如下几种:
(一)是利用关联方交易,人为调节利润。当前,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密切的购销、资金往来、担保和抵押、租赁、特殊权使用等多方面的关联交易事项。其产生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相互转移收入和费用,转移利润,逃避税收。
2、利用关联交易粉饰会计报表,作价变动频繁,蒙骗报表使用者。
3、费用承担原则不统一,影响企业收入、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4、相互融通资金,转移贷款负担,造成企业利润不实。
有些企业为了少报利润或偷税,从有关联的企业高价买进原材料,再将产成品低价卖给其他有关联的企业,从而扩大成本费用,少计收入,减少经营利润,偷逃税款。
(二)是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多计或少计收入和费用。有的企业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将未实现的收入作为收入入账,如在服务或工程未提供完毕之前,就确认收入实现,多计收入;有的企业对已经发生的支出不计入成本等。会计计量本来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但为了稳健。会计学者建议在一次计量(历史成本)基础上,提出减值准备,再加上权责发生制下的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这些交易或事项往往没有交易记录的支持,没有客观的证据,需要人为的估计。但一些企业往往故意混淆会计估计与滥用会计估计的界限,人为制造重大会计差错而不进行调整。
(三)是隐匿或高估负债。有的上市公司为了筹措资金,夸大经营业绩,故意隐匿负债。而一旦问题被揭露出来,公司已经存在着巨大的经营风险,引起股票暴跌。
(四)是虚构、隐瞒交易或事项。虚构常见的手段包括虚构销售对象,填制虚假发票和出库单、故意混淆会计科目等。最常见的就是隐瞒关联交易。为了避免关联方交易会计及披露,人为多走一家过桥公司,使关联关系非关联化。造成董事会公告虚假陈述:公司董事上报董事承诺及声明存在重大遗漏;一些重要信息披露不及时等。例如,有的企业为套取现金而虚构出差业务。以差旅费的名义从银行多提现金;出纳人员为侵吞现金而虚构支出等。
(五)是设置两套账簿,多头开户。一套是内部使用的财务账内簿,真实核算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另一套是供外部使用的账簿,记载企业虚假的经营收入和利润情况。它主要是以调节企业盈亏为目的,人为增减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如把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作为调节盈亏的蓄水池,多列入、少转出或不转出可增加利润,导致公司虚盈实亏,股东投资被当作利润堂而皇之地超前分配。资本得不到保值,更谈不上增值。反之,少列入或不列、多转出会减少利润。这种现象在中小企业中表现的尤为明显。有的企业为了偷税,将一部分业务收人转移到其他银行账户;有的是为了转移资金,逃避监督,在多家银行开设账户,供小团体或个人违规使用。
(六)是隐匿或篡改原始凭证。例如,有的企业会计人员为了多报出差费用,篡改住宿费等原始单据,或者在其他有关系的旅店开住宿发票,多报费用侵吞公款;有的企业为隐瞒收入而隐匿销货发票或开具“大头小尾”的发票等。
(七)是利用企业内控制度的缺陷进行舞弊。例如,有些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单位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法人印鉴由出纳人员一人保管,出纳人员私自开具支票,挪用公款。
(八)是与他人串通进行舞弊。例如,材料采购人员与材料核算人员、仓库保管人员串通,在材料的采购、定价、核算方面做文章,利用出入库方便,侵吞单位材料。
(九)滥用会计差错。滥用会计差错的背后是一些企业将此作为操纵利润的手段,当报告年度业绩达不到要求时,就利用会计差错来调节利润。当公司审定前报出的利润低于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要调减的利润时,公司发出预亏公告,或者利用“会计差错”将亏损推往以前年度,以保证当年盈利,这样,就会严重误导投资者。
二、会计舞弊的危害
(一)侵吞国家财税收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在会计造假的掩护下,大量灰色收入、隐蔽分配、小金库开设等避开了国家财税部门的监管,偷漏了应上交给国家的有关税收,减少了国家财税收入;另一方面,会计造假掩盖了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或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有的经营者为了捞取政绩或达到某种政治、经济目标,搞短期行为,进行掠夺性经营,造成国有财产价值大幅折损或提前报废,企业虚盈实亏、非法联营、合资、不合理的分红分利、虚假公益捐赠等,侵吞了国家的合法收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导致国家利益受损。
(二)扰乱了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秩序、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能力
各级政府对国民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主要的依据是国民经济运行的状况及其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而政府对经济形势的了解和掌握主要依靠基层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信息,基层的经济信息经过汇总加工。逐步形成地区、行业、部门乃至国家经济运行信息、资料和数据,如果基层单位会计信息系统出现故障,输出的会计信息出现虚假,那么必然影响宏观经济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破坏投资环境,影响经济资源的合理分配
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否就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是否能实现利用市场完成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和有序流动。会计舞弊导致失真的会计信息,将误导公众和债权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做出错误判断,从而盲目认购企业债券、股份或向其提供贷款,造成投资失误甚至资金无法收回,使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四)损害会计机关及其从业人员客观、公正、中立的形象
会计师事务所是市场社会的中介组织,会计师被认为是“会计信息的守护神”,以其被公认的独立、客观公正信条来维护会计信息。遗憾的是,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案以及注册会计师合谋的公开披露,使这个被视为公正化身的“经济警察”开始失去公众的信任,注册会计师职业进入了“危机年代”。
三,会计舞弊的对策
(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管
1、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公司治理结构
产权制度的完善是市场主体依据真实、可信的财务报告进行交易的基础保障。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有一定的缺陷,导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失效,进而在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使得拥有绝对或相对控股权的大股东容易采取舞弊行为侵害作为弱势群体的中小股东利益以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现有的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又促发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健全,存在国有股东不到位、董事会结构不完善、监事会不能独立履职、管理者角色重叠等现象,从而造成“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使得相关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工作不能实际有效执行。内部约束监督机制缺失。
2、抓好控制环境,完善控制对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防范会计舞弊的发生具有关键而积极的意义。在重视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实施环境的同时,还应该针对当前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以完善。
(二)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外部审计与监督
1、完善会计制度与会计法规
科学严谨的会计标准是公司合理地进行会计处理、公允地披露会计信息的基础,同时也是相关部门依法监管的基础。在已有的法规制度与新生的事物不断博弈过程中使得会计制度与会计法规得到更好的完善。但同时在制定会计制度与会计法规的过程中,还应该具有超前性,提高预见性,尽量减少会计准则中企业可选择性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考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的会计准则以提高防范措施,降低会计舞弊的可能性。
2、长期坚持强化各项外部防范措施的执行力
在防范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所会诱发的会计舞弊事件上,外部防范是关键的环节。必须树立与提高如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职能部门与权力监管机构的“执行”意识。重点先抓住灌输与深化领导层的“执行”意识。领导层的重视程度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组织成员的思想意识与工作态度。领导自觉地贯彻与提升“执行”的意识具有极强的表率作用,它将会对树立与提升整个组织的“执行”起到极为有效的促进作用。
3、加强综合监督,加大法制力度
应加强综合监督,即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制度。设立公司内部的审计委员会,坚持执行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公司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工作,增强自身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制止会计舞弊行为。同时还应积极引入媒体监督,提升会计舞弊行为的社会曝光率,发挥舆论监督的辅助作用。对于会计舞弊行为的防范,还必须加大加强政府监督,和相关职能部门对会计舞弊行为的监督关系与协调工作。加强共同执法监督工作。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更应该重视加大法制力度,认真贯彻“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三)加强会计工作管理,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
企业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在企业内部树立诚实、正直的共同价值观,为会计人员提供判断是非标准和调节行为及人际关系的导向体系,预防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国家和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更新会计人员知识,使其能自觉抵制会计舞弊行为。会计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按《会计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依法建账和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减少或防止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
(四)继续加强对会计舞弊理论及预防理论的研究
为防患于未然,更好地治理我国企业存在的会计舞弊问题,应加强对会计舞弊理论的研究,重点研究会计舞弊的常见手段、识别办法、防治方法以及会计人员对识别舞弊的责任、反会计舞弊的具体措施等。
综上所述,会计人员是会计舞弊的直接制造者,虽然,他们也要服从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但对于会计舞弊的产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家和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更新财会人员的知识,使其能自觉抵制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以不断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此外,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也有助于减少或防止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如会计管理部门可督促企业按会计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依法建账和做好会计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