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教育的人文建构及使命

2009-12-28 05:15彭秀兰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09年10期
关键词:人文精神行为习惯人文

彭秀兰

养成教育的提法由来已久,且一直倍受关注。近年来,随着学科发展的日臻完善,在养成教育中,理论界围绕“培养青少年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中心思想,展开了多学科探讨,侧重了不同的培养重点。然而,青少年成长的过程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关系的总和,这一切关系的和谐发展对青少年的世界具有构成性意义。因此,在多学科的研究中应该贯穿能够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或和谐发展的人文精神。

一、养成教育是对人文精神的体悟和践行

人文精神与养成教育本质上是契合的。养成教育立足于培养青少年的良好行为习惯,实际上就是引导青少年“体道”的过程。这一过程是青少年在实际生活中通过自我锻炼、自我教育、自我陶冶、自我强化、自我调节、最终实现自我完善的过程。这是“人对世界的掌握方式”的一种提升,反映了人对生活意义的自觉意识和追求,使人在精神层面上将自我意识所确立的“意义”作为对象,这实际上是人文精神的自我确认。所以,从根本上讲,人文精神就是指从合乎人性固有尺度的方式出发,通过对象化的活动确认自身的本性,是人“对对象的占有,对人的现实性的占有”。

人文精神与养成教育本质的内在契合还特别表现在从小、从日常生活层面对儿童、青少年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孔子强调:“少成若天笥,习惯成自然。”禅宗说:“担水砍柴,无非妙道。”妙道即人文精神。王阳明诗:“不离日用常行内,直造先天未画前。”达到伏羲先天八卦以前的境界,是传说中的一种极高明的人文精神,这种极高明的人文精神就在日用常行之内。1987年1月,75名诺贝尔奖获得者聚会于巴黎,会中有人向其中一位获奖者提问:“您是在哪所大学学会了对您最重要的东西呢?”这位获奖者答:“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是在幼儿园学会的。”“那么您学到了什么呢?”“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东西要放整齐;吃饭前要洗手;做错了事要表示歉意;午饭后要休息;要仔细观察周围的大自然,从根本上说,我学到的全部东西就是日常行为方面最普通的东西。”其他获奖者都一致赞同。由此可见,日常生活层面的习惯,蕴含着人的精神品位和精神追求。从某种意义上讲,从小养成的良好日常行为习惯会伴随人的一生。行为养成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人文精神作为生活中的重要构成因素,对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意义重大。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一个人一旦培养或修养出人文精神,养成健康人格,所谓“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则任何外力对他奈何不得。正因为如此,把人文精神的重要性上升到民族和国家利益的高度,用李岚清同志在北大百年校庆的讲话所告诫的,就是“不能只精于科学而荒于人文。没有科技,一打就垮,而没有人文,则不打自垮。”

二、养成教育的价值建构及使命

随着西方近代工业和科学的发展,教育撇开了人的生态环境从而走向了唯理智主义的绝路。现代教育一方面拥有传递知识、选择人才的高效率,体现出与现代化进程相一致的工具性理性;另一方面,又日渐显露出与生命意义相悖的内在矛盾,使教育内含的价值理性功能得不到应有的发挥。

从一定意义上,养成教育立足于人的生态文化环境,注重人的日常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在良好行为习惯中体悟和践行生活的意义、生命的意义,进而实现健康人格的塑造。因而,其实质是一种高层次的人文教育。

基于此,从人文科学的角度观照和探究青少年养成教育,其使命在于通过培养青少年良好行为习惯,引导其明确生活的意义、生命的意义,使个体的人性、生命性与社会整体面貌之间形成一种人文关系,科学地促进青少年的整体、内在、持续的发展。为此,需要创建一个由人文精神引领的和谐文化系统。而立足于人的文化生命存在和活动的真实过程,其应当贯彻主体性、整体性、互动性、内在性等基本原则。

所谓主体性原则,是指人文精神从根本上是内在于人的自我意识之中所形成的一种自觉能动性。人不是“已做成”之物,而是不断地造就自己。按照主体性原则构建和谐文化系统的要求,养成教育的使命应以人为本。在教育目标上,不能仅把青少年当作满足社会政治、经济或文化等某一方面需要的工具来培养,忽视人的主体性;在教育对象上,不能把青少年当作接受知识的容器来看待,忽视人的能动性;在教育过程中,不能把青少年当作同一型号的产品来加工,无视人的创造性。因为所有这一切都是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格格不入的。离开了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养成教育就会沦为过分功利化的良好行为习惯的机械训练。为此,坚持以人为本,作为养成教育的实施者应把握以下几点:尊重青少年的主体性,把成人的指导作用变为引导作用,把成人的说教作用变为示范作用;高度重视青少年的个性差异,切实做到因材施教;重视成人的人格影响,努力强化自身的高尚人格的熏陶、感化作用;树立为青少年服务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为其学习和生活提供方便。

所谓整体性原则,是指人文精神是内化于教育活动全域而形成的人的整体素质的统一。按照整体性原则构建和谐文化系统的要求,养成教育的使命在于遵循“养成”的基本规律,改变过去那种德、智、体、美、劳诸育自行其是的行为取向,科学地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和谐发展,使青少年与自然、社会、自我以及信仰之间有机统一,进而形成一种人文关系。为此,现行教育应以人文精神为统摄,充分发挥诸育及外在表现形式——各科教育及其活动这个“沉睡的巨人”的潜力作用,即“把一个人的体力、智力、情绪、伦理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使他成为一个完善的人。”在青少年养成教育中,每一位教师或家长,不管其在青少年教育中肩负何职,都必须努力履行自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人文精神的传递的责任,改变过去那种学科“认知发展”范式,使青少年走出功课学习的偏狭,进而使人文精神渗透在诸育及一切活动之中,让人文精神既诉诸认知、语言,又诉诸情感、行为,最终达到指导和帮助青少年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做人、学会做事。

所谓互动性原则,是指养成教育机制发展过程中所必需的代际合作。按照互动性原则构建和谐文化系统的要求,养成教育的使命在于尊重青少年的平等意识,打破过去那种仅把教师和成人作为教育权威的片面认识和做法,科学地建立代际间的平等、和谐关系。现代的青少年生长在一个社会经济、科技和文化快速发展的时代,他们乐于接受新生事物,在此过程中,其主体意识、独立意识、平等意识得到增强。他们用一种不同于传统的方式表达着对新生价值的追求,他们的学习观念中包含着新的社会、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萌芽。这其中有许多值得成人学习的地方。“成人‘化孩子”,“孩子也‘化成人”,两代人的双向社会化将成为信息社会中养成教育的一个突出特征。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只有处于统一、连续的文化生态中,只有彼此交往与沟通,只有通过社会情境中行动和言语的相互映射作用而引起“主我”与“客我”的辩证运动,才能真正促成完整养成教育的代际间重构。

所谓内在性原则,是指养成教育的评价所具有的非实证性。按照内在性原则构建和谐文化系统的要求,养成教育的使命在于从“养成”的本质出发,改变过去那种把教育行为外显化的价值取向,重视人的生活体验及由此形成的内在品质的涵养。人的品质不单是理性的,还是情感的,甚至有非理性和潜意识的成分。正因为如此,在现实生活中,个体对人文的学习,包含着“接受暗示”、“非反思性选择”和“自主选择”等多种可能。在此基础上,养成习惯的影响应该是潜移默化的,它发生在人的活动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过程中,是个体内在感受不断积淀、内在经验不断重组、内在经验意向不断定向生成的过程。这个过程甚至是漫长的。因此,机械地使用量化方案测量养成教育的外显性行为,显然是反教育本质的。更为重要的是,量化甚至还会使人的精神、行为扭曲化。戴西等人的实验研究证实,“如果一个人仅仅是因为内在动机投入某项活动,若一开始就受到钱或分数等类型的外在奖励,其投入该活动的内在激发程度将会降低。”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是生活的本意,是生活的构成性因素,是出于作为社会人的内在需要,现实中若用量化方式评估养成教育的成败,养成教育的效果反而下降。为此,养成教育还必须与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关注人的心理状态、心理发展水平与“养成”发展的关系,尤其关注认知以外人的情感、意志领域,试图通过影响人的情感、意志发展,从内在系统上保证人的人文素质。这样,一旦对人文的情感、意志层面加以开发、孕育和提升,那么这种精神支持、支撑的力量将会长久地发生作用,这也就是常说的人的“可持续性发展”。

总之,具有普适意义的人文精神既是养成教育的出发点,也成就了养成教育的使命。养成教育的使命在于从青少年的实际特点出发,从青少年能够健康地成长出发,从青少年和谐发展出发,在青少年的意义世界和价值世界中生成人文的智慧。为此,养成教育必须创建一个由人文精神引领的和谐文化系统。

参考文献

[1] 杨叔子等.中国大学人文启示录(第1卷).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1999.320.

[2]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会生存.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193.

[3] 高德胜.生活德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51.

[4] 高德胜.略论国外关于强化、奖励和内在动机关系研究.教育研究与实验,1997(2).

(责任编辑孙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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