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记忆:1978-1986

2009-12-25 10:17
读书文摘 2009年10期
关键词:喇叭裤江青金瓶梅

陈 煜 钱 跃

1978年:《于无声处》最后一句台词:人民不会永远沉默

唐代壁画飞天穿的是喇叭裤

1978年,喇叭裤,动摇了这个东方大国数十年的整齐划一和单调乏味。

所谓喇叭裤,因裤型状似喇叭而得名。它的特点是:低腰短裆,紧裹屁股;裤腿上窄下宽,从膝盖以下逐渐张开,裤口的尺寸明显大于膝盖的尺寸,形成喇叭状;裤长一般盖住鞋跟,走起路来。兼有扫地的功能。

喇叭裤是一种所向披靡的时尚,谁要是穿一条喇叭裤在街上走的话,那就和现在裸奔的效应一样。喇叭裤加长发戴蛤蟆镜的男青年形象几乎成了不正经、不三不四、流里流气的代号。

当年喇叭裤在街头的出现引起过许多人的反对和抵制。但是引领时装新潮的,从来都是以青年人为主。人们从海外电影中受到影响,将裤腿悄悄放开,体现了一种青年人“后文革时代”叛逆的性格。

虽然喇叭裤作为一种“服装怪”出现,但是它却打破了之前中国服装的“统一制”,这必然得到喜欢自我表现的年轻人的喜爱。

喇叭裤开始流行的时候马上就被禁止,说不许穿喇叭裤,喇叭裤是代表虚幻的,没落的,腐朽的,但是已经有很多人认为这跟思想意识没有关系。

当时《中国青年报》写了一篇文章论证,根据中国唐代壁面飞天,中国舞蹈人物不都穿着喇叭裤吗?文章论证说这个喇叭裤是缘于中国的,不是西方的,是我们民族的。

这样,不让穿喇叭裤的人就不好说什么了。

在电视剧《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里面有这样的一个镜头,警察追捕一群穿着喇叭裤的年轻人,并下令用剪刀把他们的喇叭裤全部给剪破了,这就是典型的一个街头压迫的事例。

歌手艾敬在她的《艳粉街》里记录了这一幕:有一天一个长头发的大哥哥在艳粉街中走过,他的喇叭裤时髦又特别,他因此惹了祸,被街道的大妈押送去游街,他的裤子已经扯破。尊严已剥落,脸上的表情难捉摸。

今天的服装业再发达,我们仍然要对当年穿喇叭裤的青年,投去钦佩的目光。

“人民不会永远沉默”

这一年政治上的关键词,是平反昭雪、拨乱反正。

1978年9月23日,进入夏末的上海已初显凉爽之气,临近傍晚,位于西藏中路120号的上海工人文化宫,开始热闹起来,文化宫里一个仅能容纳四百人的小剧场,陆续坐满了人,这一天晚上,工人文化宫的业余话剧队将要上演一出名为《扬眉剑出鞘》的话剧。这出话剧以两年前的“天安门事件”为背景,描写革命干部梅林和儿子欧阳平等人,因为悼念周恩来而遭到迫害的故事。

后来改名为《于无声处》。

将近一个半小时的演出结束后,台下掌声经久不息,所有的观众都记住了全剧的最后一句台词:“人民不会永远沉默。”

后来人们还听过类似的声音,是美国总统林肯说的:你可以在一段时间欺骗所有的人,也可以在所有的时间欺骗一些人,但你不能在所有的时候欺骗所有的人。

很快。话剧《于无声处》在上海几乎达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

1978年11月16日的晚上,《于无声处》在北京首演。这一天,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

很多被颠倒的东西,得到纠正;很多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人,得到平反昭雪。那时的新闻,不时出现哀乐、花罔和一些低头默哀的场景。

1978年8月11日,《文汇报》发表复旦大学中文系学生卢新华写的短篇小说《伤痕》。小说控诉了“文化大革命”对人的迫害。

从此,“伤痕文学”开始受到广泛关注。它永远提醒人们:历史是不能忘记的!

著名诗人舒婷,在1978年春天,写下一首《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表达了祖国从苦难到新生的发展历程,以及在这个背景之下青年人的心声:

你以伤痕累累的乳房

喂养了

迷惘的我,深思的我,沸腾的我

那就从我的血肉之躯上

去取得

你的富饶,你的荣光,你的自由

祖国啊

我亲爱的祖国

一时间,篝火边、晚会上,《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成为青年传诵率最高的诗歌。

1979年:水晶鞋与玫瑰花

邓小平肯定首都机场的人体壁画

1979年的中国,不妨从一幅壁画说起。

10月,由张仃、袁运生、袁运甫等艺术家共同创作的首都机场壁画宣告完成。其中,袁运生创作的《泼水节——生命的赞歌》,绘人3个沐浴的傣家女裸体,也一并展出。

民众的反映,颇为热烈。壁画出现后一个多月,首都机场门前的广场上停满了载客前来参观的大巴,人们拥进裸女人体壁画所在的餐厅,迫不及待地一睹究竟。

海外媒体称,“中国在公共场所的墙壁上出现了女人体,预示了真正意义上的改革开放。”

但是,时隔不久,袁运生与他的壁厕便卷入风波之中。

有人戏言,当时,估计有人恨不能立即把画家袁运生当作高级流氓送进秦城监狱。

美术界中开始有人对画作中出现的裸体表示质疑,赞成者与反对者相持不下,争论逐渐升级,上升到了政治层面。《泼水节——生命的赞歌》中的三个裸体从此不得不披上一层透明的纱衣。

1982年,袁运生出国后,机场壁画前立起一堵i合板做的假墙封住浴女画面。直到1990年,这堵假墙才被拆除。机场壁画与袁运生的曲折命运折射着转型期艺术的处境与观念的变革。

据袁运生回忆:我选在一天下午,把这几个人体都画了。画完了以后,当时机场建设总指挥李瑞环看了,他很开明,对这幅画没有吱声,说等小平同志看完了再说,一点儿都没有给我压力。后来小平同志看了很肯定,说“我看可以嘛”。(中央电视台2007年1月16日节目《壁画背后》)

《大众电影》封底接吻剧照被指责为“堕落”

当时,还有一幅照片,同样引起了轩然大波。

1979年5月,复刊不久的《大众电影》在第5期封底刊登了英国影片《水晶鞋与玫瑰花》中王子与灰姑娘在欧洲中世纪华丽宫殿中接吻的剧照。

《水晶鞋与玫瑰花》是一个十分老套的主题,王子与女仆有了罗曼蒂克的恋爱建立了一个理想王国。他们经历了痛苦,磨难,思念和抗争,终于达到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网满结局。这部音乐剧的舞蹈、歌唱和演员的表演都很出色,尤其是高潮的设计更是独具匠心。

接吻照片的刊登,引发了风波。

一位读者写给《大众电影》的信中称:“万没想到在毛主席缔造的社会主义国家,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洗礼,还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你们竟然堕落到和资产阶级杂志没有什么区别的程度!”

在信中,作者还明确表示,如果有胆量,就在《大众电影》读者来信栏原文照登这封信,让全闰的观众看到“百花齐放”的味道。

《大众电影》原副主编唐家仁后来对《新京报》记者回忆:我们请示过影协书记处,认为该文可以刊登,为了分清是非,我们全文刊登,并同时展开一场颇有声势的读者讨论,持续了四五期左有。

在《大众电影》全文刊登这封信之后,从8月28日至lO月15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收到

来信来稿11200余封,在这场大讨论中,《大众电影》的编辑将“接吻”上升到“思想解放”的高度。

1979年的夏天,王洁实投考中国电影乐团。当天考官正巧就是谢莉斯。

当时团里急需一对二重唱,谢莉斯就推荐了音色圆润的王洁实和她搭档,并主动以音乐老师的身份带他演唱。

在当时流行音乐相对贫瘠的内地,王洁实、谢莉斯翻唱了台湾民谣的主力唱将叶佳修的作品《赤足走在田埂上》、《外婆的澎湖湾》、《踏着夕阳归去》等。这些歌曲像甜甜的清泉一般,滋润着人们的心灵,也给一代人留下了美好的记忆。

此后一段时间。风靡一时的校园民谣,唱出了青春的寂寞、浪漫、纯洁,唱出了青春的幻想、伤感、叹息,把我们带回到云淡风轻的年少时光。

1980年:“感情破裂”可以离婚了

1980年,“感情破裂”作为法定离婚理由。写入新的《婚姻法》。

新的《婚姻法》第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现在我们可能觉得,这有什么?“感情破裂”当然应该离婚啦。但在当时,是何等的不容易。

这一规定,既明确了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又坚持了离婚自由原则,同时,也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权。从学理角度看,将感情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在80年代的中国,不仅具有立法的现实性,而且具有理念的超前性。

尽管后来国家还对《婚娴法》作过多次修改,但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连同“感情确已破裂”几个字,已经载人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它的意义在于:不能把不准离婚作为一个惩罚手段来使用。

后来不少人把1981年离婚率的上升归因于1980年的《婚姻法》。根据《上海民政志》记载,1980年,上海人离婚的数量是883对,1981年,离婚的有1304对。

曾经参与1980年《婚姻法》修订的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婚姻家庭法学研究所所长杨大文,不同意这个观点,他说:“那是因为过去离婚实在太严了,而1981年后的有一部分离婚是解决历史上遗留的问题。”

另据报道,1983年,由36名妇女组成的“秦香莲上访团”联合到全国妇联上访,状告她们的丈夫是“陈世美”。这些女性都是知识分子,她们在过去的岁月里自觉地支持了丈夫的事业,可这些丈夫翻身后竟纷纷借助新《婚姻法》中的“感情破裂”一条,提出离婚,不要糟糠之妻了。在这一轰动事件中。中国人第一次听到一个新词汇:“第三者捕足”。官司最终打到中央,在中央领导人的过问下,36个“陈世美”没有一个在当时离成婚的。但在10年之内,他们全部都离婚了。

1981年:“坏人”也有辩护的权利

1981年1月25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审结。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宣读特别法庭判决书。

江青被判死缓,法庭上她还振振有词不服气。看电视转播的老百姓们都恨得咬牙切齿。有资料称:1966-1970年,江青在几次讲话中点名诬陷了172人,这些人统统都遭到迫害,有的致死,有的家破人亡。当江华审判长念了“死刑”两字,稍稍停顿了一下,江青那时狂呼反革命口号,没有来得及听到“缓期两年执行”,就丧魂失魄,手足无措。在她被押出法庭后,当女法警叫她戴上围巾,披上大衣时,她连声说:“不要了,就这样去罢。”意思是就这样去枪毙吧。女法警仇恨她,当时不对她说“死缓”。女法警事后说:“等押解到监狱时,她已完全吓傻了。”

这次审判林彪、江青集团,让全国人民普及了法律知识。许多人当时还想不通:林彪、江青集团的人做了这么多坏事,为什么还要给他们找律师进行法律辩护?后来人们渐渐明白了,“坏人”也有辩护的权利。

当时指定为江青辩护的律师、辩护组组长张思之,在“两案”之后20年,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当时是江青主动提出要请律师的,但后来在电视上看到都是江青自己在为自己辩护,这是怎么回事?

张思之:后来,我最终没有成为江青的律师。我和华东政法学院的朱华荣一起去见了江青。主要是要搞清楚江青是不是真的需要我们做律师,如果真的需要,我们才可以真正着手。

不过我预料到,我态度再好,我再客观、公正,最后我和江青还是谈不成的,她不会要我做她的辩护律师的。她对我们只是一种试探,她并不想要我们真正地做她的律师。她说,我是要律师,但我要找史良,找周建人,找刘大杰,找毛主席的女儿李敏,你们肯定是叶剑英邓小平派来的。她根本就不相信我们。

问:后来是江青拒绝让你为她辩护的?

张思之:对,她拒绝。(顾嘉健:《为什么江青没有辩护律师》,2001年4月14日《广州日报》)

1982年:邓小平胡耀邦支持报道三张弃权票

1982年,三张弃权票,折射出中国改革开放中的民主进程。

12月4日,五次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在表决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第一次出现了3位代表投弃权票的现象。

新华社记者李尚志要求对此如实报道,他认为这能反映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同时也尊重新闻的真实性,但大会秘书组同志有些担心和反对。

与会的邓小平、胡耀邦、杨尚昆得知后。对记者的做法表示赞同。

事件的亲历者李尚志,曾在《时代潮》2003年第2期上撰文《全国人代会第一次弃权票的“新闻风波”》,回忆了这段难忘的经历——

“嗬,新闻记者在舌战群儒哩!”当我们正和会务组同志争论不休时,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秘书长杨尚昆从大会主席台上来到这里。他笑问道:“你们在讨论什么事情?可以说给我听听吗?”

“记者觉得3张弃权票可以写人大会消息稿中去,我们觉得这样写欠妥当。”一位副秘书长笑着回答,并把他们不同意写的理由述说了一遍。

“新闻记者同志,你主张写进消息的理由是什么呀?”杨尚昆同志问我。

这时,大会副秘书长、新华社社长曾涛也来到会务办公室,他在听我陈述意见时一直笑着频频点头。

“记者的理由是很充分啊。”杨尚昆笑着问曾涛:“你的意见如何?”

“我作为他们的社长,当然赞同和支持记者的意见。”曾涛毫不含糊地回答。

“哈,两种意见都有道理。我看这样吧,小平、耀邦同志都在休息室里,咱们还是去请他们裁决吧。”杨尚昆同志说。

我们来到另一间休息室,向邓小平、胡耀邦同志汇报了情况。胡耀邦爽快地说:“记者的意见好嘛,我看3票弃权可以写入新闻报道中去!”小平同志也笑着点头。

一场“新闻风波”就这样解决了。

出了休息室,我立即动手在消息稿中恢复了3票弃权的内容。

第二天——1982年12月5日,全国各报均在头版头条位置刊登了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新宪法的消息。这条消息中有这样一段报道:

下午5时45分,大会执行主席习仲勋宣布:根据总监票人报告,有效票3040张,其中同意票3037张,反对票没有,弃权票3张。现在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由本次会议通过。这时,会场里响起热烈掌声。

出乎意料的是:这段文字,在国内外舆论界引起了很强烈的反响,境外许多媒体都把它作为一种衡量“中国在邓小平先生领导下,改革、开放、建立民主政治的生动体现”来看待。

从此,党和国家召开的一些重要决策会议,特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讨论、审议、通过一些重大事项时,若有不同的意见,在新闻报道中都有所反映。

1982年中共十二大的召开,使一个标志性的关键词第一次扬名: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1983年:污染要清除,生活要美化

1983年留在人们记忆中的一个词是:“精神污染”。

这是一个重点在理论界文化界需要注意的“导向”问题。

但后来一些地方执行有误。有些走样。一件是,有个女记者到某地市委采访,门房不允她进去,理由是她留着披肩发。女记者和门房争论,最后找到一个妥协办法,让女记者用橡皮筋把头发扎起来,这样才允许进去。

另一件事是,某市公安局下令禁止男女共同在公共游泳池内游泳。

11月17日,《中同青年报》发表文章:《污染要清除,生活要美化》,强调女青年烫发、搽雪花膏、穿时装以及和男青年一起跳“健康的集体舞”不能被视为“精神污染”而加以禁止。

1983年,内地第一次播放了香港电视连续剧,这部电视剧的名字叫做《霍元甲》,剧中演员黄元申和梁小龙剪的那种前面有刘海、后面长及脖子的发型,开始流行于年轻人中,该片的主题曲《万里长城永不倒》,成了当时内地最流行的歌曲之一,第一句“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给人很强的气势。这可能是后来粤语歌曲流行的开始。

1984年: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句著名的口号,在1984年经邓小平首肯后,成为当年最响亮的口号,也是当年最能体现改革开放精神的口号。

这一口号的提出者,是时任蛇口管委会主任的袁庚。

其实早在1982年,这句口号就已经见诸报端。1982年12月22日的《深圳特区报》头版,一篇题为《从南山到大鹏湾》的文章这样写到:

1982年深秋,全国各省市外贸代表团来深圳参观,在蛇口工业区,袁庚谈了这么一件小事:一个财会人员收到一张支票往抽屉里一锁就下班回家去了,而在香港,人家则是赶忙往银行跑,连夜存入自己的账户。须知一夜的利息就是成百上千,可见时间就是金钱,在蛇口工业区入口处有一块高大的标语牌,北京市的一位代表大声念道:“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人人有事管,事事有人管。”许多人掏出小本本把这几句话记下来,他们七嘴八舌地议论说,这就是蛇口精神。也是特区建设的写照,令人耳目一新。

这句口号真正流行,是在1984年之后。

袁庚回忆说,1978年10月,他到香港为招商局办理一栋大楼的购买手续,“和香港老板约在周五下午2时在一律师楼交付买楼的2000万港币定金,招商局的人带着支票到了律师楼,卖楼方亦来了,楼下有几辆汽车停在那里,汽车的发动机都没有熄,一上楼,大家马上办手续,交钱、签字,对方拿着支票就走了,原来他们为了赶在周五下午3时之前把支票存进银行,2000万元的支票按当时浮动利息14厘计算,3天就是几万元的利息收入。否则拖至下周一再存进银行,就会损失几万元”。“时间就是金钱,这是我在香港上的第一课”,袁庚说。

谈到“效率就是生命”,袁庚说,“这个更厉害。我们有两个修船厂,别人同样的修船厂,船一来,需要多少钢铁马上计算好,什么东西好像两下子就搞好,一拍手好像就能收到钱。而我们的修船厂敲敲打打。什么时候修好根本不清楚。这种效率怎么和人家比?当时国企职工脑子里根本就没有效率观念。”

其实这句口号还有后两句,袁庚称当时很胆怯未敢说出来。但口头传达了下去,就是“安全就是法律,顾客就是皇帝”。

口号提出来后。袁庚感受到了外部强大的压力,他开始就这个问题求教一些领导和专家,希望得到正面支持。1983年下半年,袁庚在与谷牧副总理谈起这个口号时说:“我是准备带‘帽子的,有人说是资本主义的东西。”谷牧笑而不答。1984年1月26日,邓小平视察蛇口。在“海上世界”游船上。袁庚斗胆向邓小平提起这个敏感的话题。邓小平随之作了肯定的答复:“对。”袁庚总算吃了一颗定心丸。

1984年2月24日。邓小平在与中央领导谈话时,有这样一段寓意深刻的话:“深圳的建设速度相当快……深圳的蛇口工业区更快,原因是给了他们一点权利,500万美元以下的开支可以自己做主,他们的口号是‘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得到小平同志的肯定和赞许,“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从此传遍中华大地,逐步成为人们的共识和行为准则,被誉为“冲破思想禁锢的第一声春雷”。(2008年3月3日《深圳特区报》)

1984年国庆。首都北京举行了盛大的阅兵式和群众游行。深圳有两辆彩车参加了游行,蛇口工业区彩车上“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从天安门广场响遍大江南北,成为全国人民务实创新搞改革,争分夺秒图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1985年:“洁本”《金瓶梅》只供处以上干部

1985年,删去了19610字的“洁本”《金瓶梅》,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只印了10000套。

北京的作家忙着购买,在文艺部门任职的干部,须处级以上才能购得《金瓶梅》。

这绝对是中国特色,买书也要按干部级别。不过,1985年《金瓶梅》的购买权级别下降到处级,已经是很大的进步;1959年,由毛泽东亲自批示m版了少量《金瓶梅》,是供部长级以上干部作“批判”用的。据回忆,毛泽东在一次讲话中提到,《金瓶梅》可以作为内部读物来重印。此书不但可以供专家教授看,也可以让一些高干包括军队干部看,开开眼界。当时《金瓶梅》的发行,“手续特别严格,购者要有三个条件:一、年满45岁;二、已婚;三、省、军一级的高干或研究家。每部书编了号,购买时要登记。”(黄伊:《金瓶梅》出版轶闻。2003年6月30日《每日新报》)

1985年《金瓶梅》的再版,很不容易。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韦君宜为此担当了极大风险。从80年代初开始,韦君宜就以“《金瓶梅》供作家研究人员使用”的名义,呼吁再版《金瓶梅》,又根据1957年的重印本为工作底本,精心删节成一部“清”本。

《金瓶梅》出版后,也遭到猛烈抨击。但韦君宜说,《金瓶梅》是中国文学史上非常重要的一部书,而我们的作家、文学史研究者都看不到它,这是不正常的。

1986年:少男少女“琼瑶热”

1986年,以抗日战争为背景的电视剧《几度夕阳红》开播,琼瑶,开始在内地势如破竹。随即,《烟雨漾潆》、《庭院深深》、《在水一方》等电视剧相继登场,都无一例外地获得了热烈反响。

有人认为,“琼瑶热”,表明百姓的口味发生了变化。一段时间,社会上流行所谓寻找男子汉,但人们不久发现,一些成熟的、有头脑的“大女人”们,固然需要寻找男子汉,但对芸芸众生的诸如女小市民、女青工、女中学生、低年级大学女生一类的“小女子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并不是什么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而是那种你侬我侬、卿卿我我、情意绵绵的大少爷、小帅哥或文弱酸书生们。琼瑶,正好迎合了“小女子们”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度过饭后茶余的精神需求。

“琼瑶热”所产生的再次“非男子汉化”在满足部分女性的精神需要后,不久又逐渐降温。直到数年后赵薇的“小燕子”横空出世。

1986年11月。在深圳举行了全国第四届《力士杯》男女健美比赛,这是中国女子健美运动员第一次着装比基尼比赛服(包括两片相连的乳罩和一条三角短裤,俗称“三件头”),在一年一度的全国最高级的健美比赛中首次亮相。

从深圳掀起的比基尼冲击波从南到北震撼着中国这块古老而又保守的土地,从此女子健美热迅速传遍祖国大地。这应了西方一句俗语:“比基尼告诉我们生活中最美好的事物就是自由。”

(选自《民间记忆 1978-2008》/陈煜 钱跃 著/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1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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