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高校项目融资的有效途径

2009-12-25 08:53杨俊松占云生
金融经济 2009年11期
关键词:项目融资高校

杨俊松 占云生 张 宜

摘要:随着高校建设进程的加快,现有的资金筹措方式,已经无法满足高校基本建设的需要。利用BOT项目融资方式,是解决高校建设中资金需求的一条有效渠道。本文通过对BOT的介绍,分析了高校利用BOT的可行性及应注意的事项。

关键词:BOT;高校;项目融资

一、BOT的特点及其运作方式

项目融资是上世纪70年代兴起的用于基础设施、能源、公用设施、石油和矿产开采等大中型项目的一种重要筹资手段。它不是以项目业主的信用或者项目有形资产的价值作为担保获得贷款,而是依赖项目本身良好的经营状况和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现金流量作为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它将项目的资产,而不是业主的其他资产作为借入资金的抵押。项目融资是“通过项目融资”,而非“为了项目而融资”,它与一般传统意义上的贷款相比,其融资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项目融资中的项目主办人一般都是专为项目而成立的专设公司,只投入自己的部分资产,并将项目资产与自己的其他财产分开,而项目公司则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公司。贷款人(债权者)仅着眼于该项目的收益向项目公司贷款,而不是向项目主办人贷款。二是项目融资中的贷款人仅依赖于项目投产后所取得的收益及项目资产作为还款来源,即使项目的日后收益不足以还清贷款,项目主办人也不承担从其所有资产及收益中偿还全部贷款的义务。总之,项目融资的最重要特点就是,项目主办人将原来应承担的还债义务,部分地转移到该项目身上,即将原来由借款人承担的风险部分地转移给贷款人,由借贷双方共同承担项目风险。项目融资可以采用很多方式,如产品支付、远期购买以及融资租赁等是比较常见的方式。经过近几年的发展,除了BOT方式逐渐成熟与丰富之外,还出现了ABS、TOT等方式。

BOT项目融资,原本是指私营机构参与国家基础设施或公共工程项目的开发和运营,并与政府形成一种伙伴关系,以此在互惠互利、商业化、社会化的基础上分配与项目的计划和实施有关的资源、风险和利益。BOT即英文Build (建设)、Operate(经营)、Transfer(移交)三个单词的缩写,代表着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的概念。

(一)BOT方式的产生和特点。在BOT 方式中,通常由项目东道国政府或其所属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协议,把项目建设及经营的特许权授予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经营特许期内,利用项目收益偿还投资及营运支出,并获得利润。特许期满后,项目移交给东道国政府或其下属机构。其主要优点有:(1)扩大资金来源,政府能在资金缺乏的情况下利用外部资金建设一些基础设施项目。(2)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增加国有企业人员对外交往的经验。(3)发展中国家既吸收外国投资,又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

(二)BOT的具体形式。BOT融资方式有时也被称为“公共工程特许权”。通常所说的BOT至少包括以下三种具体形式:(1) 标准BOT(Build-Operate-Transfer) ,即建设-经营-移交。私人财团或国外财团愿意自己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在东道国政府授予的特权期间内经营该公共设施,以经营收入抵偿建设投资,并获得一定收益,经营期满后将此设施转让给东道国政府。(2)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移交。BOOT与BOT的区别在于:BOOT在特许期间既拥有经营权,又拥有所有权。此外,BOOT的特许期要比BOT 的长一些。(3)BOO(Build-Own- Operate) ,即建设-拥有-经营。该方式特许承包商根据政府的特许权建设并拥有某项基础设施,但最终不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东道国政府。以上三种方式可统称为BOT方式,也可称为广义的BOT 方式。BOT方式是一种引入外资或私人资本弥补政府对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不足的好方式,近年来在发展中国家得到广泛应用。

二、高校利用BOT融资的可行性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步伐不断加快的背景下,为满足全社会对高等教育日益旺盛的需求,近几年来全国许多高等院校纷纷在本地或异地建设新校区,拓展办学空间,扩大办学规模,增强竞争能力,提高办学效益。建设新校区,如何筹措基本建设资金, 这是每一所寻求发展的高等院校必须要回答的问题。有人测算过,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院校的设置标准计算,增加一个学生需要新增基本建设投资3.8 万元左右。若将基础设施配套、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全部计算在内,则需要投入5万元左右。假若建设一所能够容纳1万人的新校区,仅基本建设投资就近4 亿元, 这对任何一所普通高等院校来讲都是一道难以轻松破解的难题。近几年来,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据统计,2004~2007年4年中全国新建大学生公寓3800多万平方米,改造1000万平方米,新建食堂约500万平方米,改造130万平方米,4年新建的学生公寓和食堂超过1999年前50年建设的总和。但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在此基础上发展高等教育并由精英教育转化为大众教育必然使高等教育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面临高等教育经费严重缺乏的问题。这几年来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新建的学生公寓和食堂均被扩招的学生“吃掉了”,还有几百万原有在校大学生住宿条件尚未得到明显的改善。按照正常的高校学生入学正常的增长速度以及教育部学生住宿“421”标准计算,到2010年,学生公寓缺口约4800万平方米,学生食堂缺口约760万平方米。可见,学生公寓、食堂等后勤基础设施不足,仍然是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可见,要保证我国高等教育在21世纪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抓紧高校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补上在学生公寓、食堂方面的缺口,这至少需要近1000亿资金,所需千亿资金全靠国家投入既不可能,也是行不通的,必须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实施高校后勤投资体制创新。高校后勤投资制度创新—BOT方式高等教育投资体制主要是指筹集高等教育经费的运作方式。要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必须改革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突破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把BOT 投融资方式引入高等教育,实行高校后勤基础设施投资制度的创新。

采用BOT 模式投资对高校建设来说有以下优点:可以弥补国家投资的不足, 扩大利用非官方资本加入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路;投资者承担所有费用,不增加政府负担,并最终增加了学校的固定资产;学校不承担任何风险,风险由投资者承担;学校可集中精力抓教学和科研,对后勤管理从直接管理转化为依据市场宏观指导。对投资者来说也有如下好处:可以充分利用富余资金,并获得丰厚回报;高校基础设施使用市场稳定,投资风险比其他行业要小的多; 由于服务对象主要是学生和高校教职工,素质较高,易于管理和沟通,学生大都是现金消费,不会产生呆账、坏账,并可得到稳定的现金流。

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在高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中运用BOT 融资是合理的、可行的, 也是成功的。由以上分析可知, 高校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使用广义的BOT投资形式可以有效地实现双赢。通过该项目的成功融资, 我们可以预见在高校的建设过程中, 建设单位只要愿意利用民营资金,并制定科学的互利政策,就可以引用大量的资金来建设自己的基础设施,并可以很好地解决国家投资的不足。在引资过程中没有可以照搬的模式,具体使用何种形式,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选用。

三、BOT在高校建设中的运用

近几年,BOT项目融资方式在高校建设中有一些成功的尝试。如,云南财经大学和云南世博集团合作,由云南财经大学提供土地,云南世博集团提供资金建设学生8栋学生公寓和一个食堂,该项目建成后由云南财经大学经营管理,云南世博集团按年收取学生的住宿费和食堂的承包费,在合同年限结束后,该项目内所有的财产归云南财经大学所有。通过BOT融资建设解决了云南财经大学建设经费不足、办学规模受限制的难题,同时云南世博集团也获得丰厚的收入。又如,湖南教育投资公司以BOT方式投资6000万元用于中南大学学生公寓、食堂等综合项目。学校提供土地,公司注入资金,项目建成后所有权归学校,但公司享有15年的使用权。再如,南开大学深圳金融工程学院采用“模拟BOT”项目融资方式,合作方投入基本建设资金3.3亿元,项目建成运营30年后,项目公司无偿把学院资产移交给南开大学。

根据BOT项目融资的基本机理,高等院校建设过程中最适合于采用该种方式的就是后勤社会化改革以后的学生公寓学生食堂以及为学生服务的商店等综合设施,因为它存在“特许经营权”。高校后勤设施建设利用BOT模式的基本思路为,由高校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校外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开发建设项目,在有限的期限内经营项目并获取必要的投资回报,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高校。这一项目融资模式至少涉及三方关系人:一是项目的最终所有者(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一般是学校,也可以是学校指定的后勤产业集团,或其他校内主管部门。它在项目融资期间在法律上既不拥有项目,也不经营项目,而是通过给予项目某些特许经营权(如承诺学生最低入住率)作为项目建设、开发和融资安排的支持。特许经营结束后, 学校或产业集团通常是无偿地获得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二是项目的直接投资者和经营者(项目公司),它是BOT项目融资模式的主体。项目公司从高校获得建设和经营项目的特许权,负责组织项目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提供项目开发所必需的股本资金和技术,安排融资,承担项目风险,并从项目投资和经营中获取利润。项目公司一般是注册成立的一家专设公司,可包括投资公司、工程承包公司、具有高校公寓及食堂管理能力的经营公司等。三是项目的贷款银行。它可以是一家商业银行,也可是多家商业银行,主要根据资金需求量大小及项目经营者的经济实力而定。根据BOT项目融资的一般原理和基本操作流程, 将此方式移植到高校后勤设施建设中。

四、高校运用BOT项目融资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借鉴BOT项目融资方式进行高校后勤设施建设,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基础设施项目BOT 融资方式的简单对接,而是该方式延伸使用范围的一次创新。因为“一个项目,一种做法”,可以以物引资,解决高校新校区建设后勤设施资金高度紧张的矛盾。在具体运用过程中,学校应注意协调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学校视自身情况,可以参与组建项目公司,也可以不实施任何控制权。在学校不参与时,项目公司一般由项目经营公司、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共同组建,核心问题是获取“特许权协议”。公寓、餐厅项目的建设资金、流动资金、经营管理、各种风险等,均由项目公司承担,而高等学校或后勤集团在特许经营期间则不能获得任何经营利润,没有直接的控制权。

(二)签署的“特许权协议”要规范、科学,因为它是项目经营者建设、开发、融资的基础。高等学校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权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批准项目公司建设开发和经营项目, 并给予使用土地、协调周边关系的必备条件。②提供在特许经营期内的学生住宿收费权、学生食堂经营权。③提供最低学生入住率、就餐率的保证,或提供在校内生活的最低学生人数保证。④项目公司要提供一定的担保,保证其在获取特许经营权后有能力按计划开发项目。因为高等学校教学组织具有独特的运行规律,每学年划分2个学期,每学期安排18~21周,项目的建设周期必须与之吻合。太超前,则资产暂时闲置,得不到充分利用。拖后一天, 则有可能影响学生报到注册,影响整个教学计划的执行。⑤特许协议中止时,项目公司应将财产权移交给学校。

(三)对项目经营者要制定一定的标准和限制要求。项目经营者在BOT项目融资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学校应按一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选择:①项目经营者要有一定的资金、管理和技术能力,保证特许经营期内能够建好、管好公寓和食堂,获得入住、就餐学生一定的满意率。②项目经营要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及一切达标要求。③项目服务的收费要符合现行规定,公寓杂费收取要有依据,食堂就餐价位要合理。④项目经营要保证做好房屋、设施、设备等维修与维护工作,保证在特许协议终止时项目发起人接受的是一个运行正常、保养良好的项目。

参考文献:

[1]黄双华.BOT投资模式是解决高校后勤投资建设的有效途径[J].攀枝花大学学报,2000,(02)

[2]郑文谦.BOT投资方式与高校后勤投资制度创新[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3,(06).

[3]卢有义等.项目融资[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

[4]张极井.项目融资[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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