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润 王肖曾
[摘 要] 新中国成立奠定了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经济基础,提供了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保证,提高了中国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历史意义重大而深远。
[关键词] 新中国成立 中华民族复兴 经济基础 政治保证 国际地位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华民族空前的稳定统一,奠定了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经济基础,提供了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保证,提高了中国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新中国的成立奠定了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经济基础
鸦片战争后,中国一步一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原有的经济结构被打破,资本主义经济在地主制和农民小生产形式基础上产生。在当时,中国资本主义经济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在华外国资本主义经济,二是中国官僚资本主义经济,三是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由于受到外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官僚统治的制约,很难得到发展。特别是帝国主义还控制了中国的内外贸易,垄断了中国的金融,蚕食着中国的工矿业。史料显示,1926年外国在中国煤矿业的投资额就占到中外投资总额的72%;1928年外商垄断组织的贸易就占中国外贸总额的90%,外商在中国的航运吨位也占到全中国的78%;1937年日本入侵中国后,为了所谓以战养战,在华的投资额也与日俱增,拼命对中国实施掠夺和控制。官僚资本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态下特有的经济成分,它对外勾结帝国主义,对内勾结封建势力,依靠国际金融垄断资本,排挤民族资本,操纵国家经济命脉,从而成为独裁统治的经济基础。官僚资本是指国民党统治时期,利用政治特权积累的巨大财富。它控制着70%的银行、80%的产业资本和所有的铁路、公路和航空运输业,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是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政策。1949年新中国一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就开始着手没收官僚资本的工作。到年底几个月时间,这一任务即告基本完成。对于1300多家在华外国企业,一律废除它们依据不平等条约享有的各种经济特权,不直接没收资产,但采取监管、收购、征购等办法进行了处置。对于其它不能对国计民生构成操纵的资本主义企业,出于发展国家经济的考虑,也没有没收私有财产和禁止生产发展。到1952年底,帝国主义在华的经济势力基本得到清理。以此为基础,新中国建立起自己强大的国营经济。国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是新中国百业待兴的必要物质条件,对于发展经济、民族振兴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土地改革,是新中国建国时取得的重大成就。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指出:废除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不坚决予以破除,不让农民有田种,民主革命就不算取得最后胜利,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宏伟目标就不能实现。所以,那时的土地改革,在全国各地开展得如火如荼,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极大支持。到1952年底,全国新解放区的土改任务基本完成,农民也以国家主人的姿态加入到新中国的建设之中。
二、新中国的成立提供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保证
新中国的成立,确立了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因此真正进入长治久安新的历史时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可靠政治保证。近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有一个小的变化过程。清朝末年,迫于发展变化的国内外形势,朝廷曾派出大臣出国考察世界政治,以此形成了试行君主立宪制度的想法。但在慈禧太后专制下,这种想法付诸实施时,除了机构中增加了几个部而外,封建统治制度的根基丝毫没有改变。慈禧和光绪谢世后,清朝还产生过皇族内阁,但成员多是皇族的人。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后,以期走上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政治道路,但革命的胜利果实被袁世凯窃取。民国初年,虽曾试行政党政治和议会制度,但最终以失败告终。1927年国民党政府建立南京后,也不过维持着“训政”,实际实行的是蒋介石的独裁统治。
中国共产党一直主张和追求中国建立民主政治制度,反对封建专制和法西斯专政。早在江西苏区建立的苏维埃共和国,就试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制度;在陕甘宁边区,又实行了各革命阶级联合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治制度,开始了体现广大民众意愿民主制度的实践探索。那么,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经过革命斗争,变为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后,到底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
抗战期间,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了自己的主张。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在这种国体下的政权构成形式,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政府。”[1]在1945年4月,抗战即将夺取全面胜利这个决定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关键时刻,中国共产党召开了“七大”。毛泽东在大会《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又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建国设想:“我们主张在彻底地打败日本侵略者之后,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至于政权组织,则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2]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表明,参加会议的各个革命阶级和党派普遍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建国主张。会议一致赞成把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这就是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里面讲的国体。至于政体即政权机关,《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会议决议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1954年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依照宪法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任命了国务院工作人员,完成了《共同纲领》提出的政权机关组成工作。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基础。虽在1978年后多经全国人大修订,但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制度基础固若金汤;国家的权力运行模式虽经多次改革且至今仍需改革,但它的基础和核心始终没有变。以往毫无政治地位可言的广大民众,从此成为国家的主人,他们的代表进入各级政权机关,这在中国是史无前例的,中国共产党用政治胆略和壮举谱写了历史的新篇章。
三、新中国的成立确立了中国在国际关系中的应有地位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际地位无从谈起。抗战的胜利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做出了重大贡献,中国也因此成为战后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之一。但那时的中国,还在帝国主义的东方链条上,美帝国主义还在通过不平等条约控制着中国,干涉着中国的内政,支持国民党内战。中国不仅在处理战后欧洲问题上没有发言权,甚至连内政事物也要提到联合国讨论。新中国的成立,使中国彻底冲破帝国主义的东方战线,改变了世界的政治格局,极大地鼓舞和支持了世界被压迫民族和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有着极其深远的国际意义。
新中国的外交政策非常明确: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确定的一切外国外交机构及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签订的一切卖国条约,取消一切帝国主义在中国开办的宣传机构,统管对外贸易,改革海关制度,收回驻军权和内河航行权。这充分展示了一个具有独立主权国家的本质特征。任何国家只要认同这个外交政策,并遵循平等互利、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原则,新中国均可与之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至于与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外交的基本条件,新中国明确提出:必须无条件承认中国,放弃旧条约、重订新条约。在这一基本原则下,建国一年时间内,新中国分别与17个国家建立了正常的外交关系。随着帝国主义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控制权的废除,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国作为一个独立主权国家的国际地位也确定起来了。
新中国的成立是二战后世界最大的政治事件,国际影响深远。新中国一成立,中国政府就要求联合国不承认国民党政府派驻联合国的外交代表,并且以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身份,出席了日内瓦会议和万隆会议,在会上旗帜鲜明地阐明了自己的主张和立场。至今,中国一直强调和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主张国家不论大小一律平;坚决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主张多极政治,反对战争、主张对话,对于和谐国际关系、促进世界和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新中国国际地位的确立和提升,还表现在新中国建国之初的抗美援朝战争上。作为超级大国的美国,率领所谓“联合国军”侵略朝鲜,战火燃烧到鸭绿江边,威胁我国安全。为了保卫国家,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与朝鲜人民并肩战斗,破灭了他们的侵略野心。新中国刚成立,国家经济十分困难,但中国人民决不在强权面前低头,并把美国佬逼上了谈判桌。一个百废待举的新中国与世界帝国主义强权叫板,世界为之刮目相看。
经过60年特别是近30年的建设发展,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进步。时值60年后的今天,回顾新中国成立的伟大历史意义,我们感到无比振奋和自豪,“我们要永远铭记,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毛泽东思想,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以及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取得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3]○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人民出版社,1968.636.
[2]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68.957~958.
[3]十七大报告:人民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 梅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