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被遗忘的法家精神

2009-12-23 04:44
读书 2009年12期
关键词:王权法家学派

谢 辉

在中国近代历史上,存在着一种颇为有趣的现象:每当社会的思想危机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人们就会转过头来,试图从传统文化中寻找精神支柱和前进方向。清代末期,在西方文化不断输入的情况下,一些学者开始提出“保存国粹”的主张;五四运动以来,在新文化运动“打倒孔家店”的冲击下,又有学者倡议进行“整理国故”。近年来,在人们的物质生活日益丰富,而精神文明却日益匮乏的情况下,学术文化界再一次把目光转向了传统文化,喊出了“复兴国学”的响亮口号。尤其是最近这一波被称作“二十世纪第三次国学思潮”的传统文化复兴运动,在社会思想文化领域引起了极大反响,至今仍在轰轰烈烈地向前发展。

然而,如果我们用冷静的目光对这一思潮进行审视,就会发现:所谓的“国学复兴”,究竟复兴了什么?正在“复兴”之中的,有作为传统伦理道德代表的儒家思想,有以《老子》、《庄子》为中心的道家思想,有传统史学、古典文学,甚至还有书法篆刻、古董鉴赏……但在这样一个宽泛的范围内,却惟独没有法家的一席之地。这种情况似乎并不足为奇,自从汉代以来,法家在中国历史上就一直备受冷遇:在政治活动中,法家基本都与历朝历代的“聚敛掊克”或“严刑峻法”之臣联系在一起,而饱受恶名;在学术发展上,自汉至清的历代正史《艺文志》或《经籍志》中,法家典籍通常只有寥寥十几部,虽然名为一个学派,实际上既无传承,又无著述,只是聊备其数而已。在这种氛围之下,李剑宏先生的著作《王权论》,提出中国历史的发展,除了有儒家思想这一条主线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条主线——法家思想,就显得尤其难能可贵。

所谓“两条主线”说,实际并非李剑宏的独创。早在汉代,汉元帝就很明白地说过,汉家之制度,是“霸王道杂之”。虽然元帝说的是“汉家制度”,但毫无疑问,整个帝制时代的政治统治,都是以此为基本原则。李剑宏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从法家学派的代表著作《韩非子》入手,通过对一系列历史事件的分析,阐明了这样一个事实:王权社会的全部政治活动,都是建筑在法家精神之上,而与历代王朝所大力提倡的儒家学说,却是多有背离的。也就是说,法家精神在王权时代的政治生活中,不仅没有消亡,而且是始终存在并占据主导地位,相比之下,强大的儒家思想只是法家借以巩固统治的工具。法家并不是一个停留在书本上的空想理论式学派,而是真正贯彻到政治的运作之中,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其内在的价值。从这样一个角度出发,中国历史上的一些长期困扰学者的问题,就会得出新的答案。如:为何中国的王权时代持续时间如此之长,而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由封建社会迈入资本主义社会?为何中国王权时代的历史大势总表现为“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而无法跳出一治一乱的历史循环?这些问题,学者们已经从经济和政治的角度,做出了很多回答,而李剑宏按照其“思想—事实二元并立”的思路,从“阳儒阴法”的思想角度做出的答复,无疑有其独特的价值。

但此书的贡献还不止于此。《王权论》不仅道出了中国王权社会“阳儒阴法”的基本面貌,还要进一步摘掉“阴法”的帽子,使法家精神大白于天下,重新绽放出其应有的光彩。通过书中的论述,我们可以惊奇地发现,法家并非如人们长久以来想象的那样,是一个冰冷、机械、血腥、残酷的学派,其崇尚的也远非仅仅是死板的法律和诡谲多端的帝王术。相反,从《韩非子》开始,法家就有了以法治国、平均贫富、限制君权等极为先进的政治思想。法家学派虽然在政治活动中注重法、术、势,片面强调君主专制和法制的合理性,而无视道德教化的作用,但其终极目的是“建立一个开明君主专制政体的国家”。这种理想中的国家,比儒家经典中鼓吹的太平盛世要现实得多,而按照这一规划构建起来的“法治的王权”,离法治的民主只有一步之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家的许多思想,虽然在表面上看起来“惨少恩”,但在具体的政治活动中,却是实用、高效的。它不仅贯穿在我国王权时代的整个过程中,甚至在现代的企业管理与社会生活中,也往往能找到它的影子。一言以蔽之:“但凡少数人垄断权力的地方,法家思想揭示的规律就必然起作用。”也就是说,直至今日,法家思想对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多年以来,人们在谈到法家思想时,总是有意无意地把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对立起来,似乎儒家与法家从来就是水火不相容的。实则不然。就原始儒家而言,与法家未尝没有相通之处。儒家经典之首的《周易·系辞传》中就讲道:“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这里面既论述了圣人掌握“位”即王权的必要性,又提出了用以聚人之“财”和禁民为非之“法”的重大作用。其余对“法”的描述,如《周易·噬嗑》卦讲“利用狱”、“明罚敕法”,《丰》卦讲“折狱致刑”,《旅》卦讲“明慎用刑而不留狱”,《尚书·吕刑》讲“五刑”等等,更是不一而足。从政治活动的实践上来看,孔子任鲁国大司寇,诛少正卯,堕三都,未尝不用法。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也曾师事儒家学派的荀子。因此,说儒家与法家截然对立,未必皆是。换个角度思考,法家思想之所以能深深地渗透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活动中,未始也不是由于其与儒家思想的结合。在中国历史上,纯任儒家,就会出现如黄仁宇先生所说的“以道德代替法律”的情况,其流弊便是“以忠信为甲胄,以礼义为干橹”,或者“平日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国势自然积弱不振;但若纯任法家,也会出现如秦王朝二世而亡的问题。只有儒法交融,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义所在。在传统文化复兴的热潮中,我们在挖掘儒家思想的同时,更要重拾已经被遗忘了许久的法家精神,而《王权论》则不啻为法家思想的复兴举起了一面旗帜。

(《王权论》,李剑宏著,社科文献出版社二○○九年八月版,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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