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瑞鹤 李广明
新型农村社会保险试点的开展,标志着中国数亿农民从此将不再依靠儿女赡养,而是像城镇居民一样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2009年6月24日,是一个注定会载入史册的日子,这一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本次试点中,确定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回顾历史,农民社会保障始终是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中的“短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开展,使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在现实意义上开始进入到填补“短板”的全新阶段,它标志着中国数亿农民从此将不再完全依靠儿女赡养,而是能够像城镇居民一样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根据民政部截至2005年底的数字,全国共有县级行政区划2862个。人社部公布的《2008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截至2008年,全国有464个县开展了由地方财政支持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农民达到1168万人。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的试点,与上述试点的最大不同在于,中央财政将出资补贴农民养老。这意味着,中央财政首次对农民的养老承担责任。对于中国农民而言,这一政策的意义,堪与2006年正式取消延续了数千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相提并论。
面临“老龄化”困境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6亿以上,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1800多万,老年人口以每年800万的速度在增加。据统计,我国的老人当中60%在农村,也就是说农村的老人大约有1亿左右。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60岁以上为老年人,一个国家或地区老年人占人口比例达到10%以上即进入老龄社会。根据这一标准,我国在上个世纪末的1999年就开始迈入老龄社会行列,今年则是我国正式进入老龄社会10周年。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曹炳良指出: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具有规模巨大、发展迅速、高龄老年人口增长快三个特点。这意味着我国已经面临老龄化危机。
当前,我国的农村老人,有的生活幸福、富足,而相当一部分生活状况却并不容乐观,这其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我国农村目前的养老模式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
这种养老模式存在着很大的道德风险,一旦子女不孝,老人就失去了生活来源,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就目前农村发展状况来看,许多农村家庭经济并不富裕,对于不富裕的家庭,即便是儿女孝顺,想让老人幸福舒适地安度晚年也是力不从心;在农村,孤寡老人也不少见,在 养老保险缺失的境况下,他们虽已经步入老年,但大多数仍需整日劳作来维持生计。
老有所养,是我们奋斗的一个重大目标,人人都会老,不得病可以、不失业也可以、不伤残也可以、不受灾也可以、不受难也好,但是不老不行,都要向那个方向奔去。
势在必行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进展,与此同时,使广大农民群众老有所养,这是促进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认为:“五个有所”对于实现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其中老有所养是重中之重,现在老有所养,主要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老有所养就是养所有老。不设置任何的前提,唯一的前提就是他们老了,他们老了就要有所养。
与其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应运而生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不如说这项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不可或缺。目前情况下,这项制度至少在四个方面显现出其明显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我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开始弱化。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上,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的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将使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从而确保农村老人基本生活需要。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推动农村减贫。实践证明,老龄化往往与贫困紧密相连,特别是在我国农村,老年贫困发生率接近10%,高于城市3倍以上,很多留守老人生活十分困难。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把千百万农村老年贫困人口的问题解决好,无疑将使农村减贫步伐大大加快。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与日趋完善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相比,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只能说刚刚起步,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城乡差距仍然较大这一事实。尽快把农村社会保障这块“短板”补上,使农村群众早日享受到同城镇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多年来,我国农村消费启而不动,究其根源,主要是农民社保水平过低,花钱有后顾之忧,“存钱防老”在农村是普遍现象。通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着力提升农民的消费预期,在当前面临国际金融危机挑战的大背景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2009年9月1日,在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任务目标中再次提出: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面对中国庞大的农民基数,有关人士也提出:如果这项工作能够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则极有可能成为助推中国经济下轮长期增长的动力。当然,其间调控部门所需要面对的困难也不少,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就是最大困难,这需要相关部门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
2009年9月1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胡晓义表示:根据目前中央财政的财力,我们今年在中央财政里已经安排了一部分试点资金,在10%左右的县(市、区、旗)进行试点。从试点的安排来讲,国务院的指导意见里面也有了一个描述,就是“以后逐步扩大试点,然后在全国普遍实施,到2020年之前,普遍覆盖适龄的农村居民”。从这个描述里我理解是需要先试点,总结经验之后逐步推广,但是给大家一个前景描述就是这个制度肯定是要在全国普遍实施的,而不是只在一部分地区实施。最后制度普遍实施了,对人群的覆盖也要在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当然,这个之前前到什么时候?就我个人的愿望来讲,我希望这个惠农的阳光越早普照到广大农民越好,当然这也要量力而行。
在全国民众的热切瞩目下,这项满含着温暖的惠农政策在广袤无垠的农村大地各个试点有条不紊地试航着。它所承载的,是中国8亿农民老有所养的美好愿景。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政策已经如同“星火”照耀着农村大地,撩拨着农民急切的期盼。
人社部官员表示:在先期试点中,北京仅仅用了一年就实现了全覆盖,说明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是非常受农民欢迎的制度,只要财政补贴到位,也许在未来三到五年之内就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这项政策的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