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灿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消费与维权话题逐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对于中国消费者协会而言,2009年是极具意义的一年。从25年前成立至今,中国消费者协会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借着前不久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08年统计分析报告,让我们用数据来说话。
2008年,全国消协组织接待来访和咨询438万人次,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8477件,比2007年下降2.8%。
200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投诉中,共解决6074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6168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50761件,加倍赔偿金额1112万元,经消费者协会提供案情后由政府有关部门查处罚没款3118万元。
200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共接听消费者咨询电话8929个,接待来访170批次,接到投诉信函698件,直接处理14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3.85万元。中消协律师团信箱接到消费者电子邮件1381件,全部办结。
经中国消费者协会分析研究,2008年我国消费者投诉情况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首先,投诉总量下降。从2005年开始,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数量呈小幅下降趋势。
其次,以往投诉量大的部分商品和服务投诉下降,新兴行业的商品和服务投诉逐渐上升,投诉热点在悄然发生变化。2008年,移动电话投诉下降了16.9%,电信服务投诉下降了18.1%。营销合同的投诉上升了50.2%,服务类中的销售投诉上升了31.9%,教育培训投诉上升了31.6%,互联网投诉上升了12.3%。说明投诉的热点难点范围在扩大,侵权的方式更加复杂和多样化。
一些商品和服务投诉的上升与2008年的社会热点有一定的联系。例如在IT领域,以抽奖的名义设骗局或利用网络购物等手段推销假冒伪劣商品或“山寨”产品,诱使消费者上当。
再次,近几年来,服务投诉呈逐年增长的趋势。2008年服务类投诉占到总投诉量的25.3%,比2007年提高了1.4%。
最后,电视购物良莠不齐,虚构性能、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的情况严重。互联网质量难保,合同问题较突出。2008年,互联网投诉比2007年上升12.3%。这两项内容已经成为目前的投诉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