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坚
硬伤
学问之道,切忌硬伤。硬伤的确切含义,以我之见,就是“伤”得明明白白,“伤”得确凿无疑,“伤”得没有什么可以商量。假如有人说1918年的“中苏关系”如何如何,那么,“硬伤”就在其中了,因为在那个时候,世界上虽已有了苏维埃政权,却尚未有苏联,更没有“中苏关系”。在这种问题上,不存在“见仁见智”。
有知名作者在《大公报》发表的《要不要读中国书》一文,说施蛰存在《大晚报》上向青年推荐《庄子》与《文选》,“引起一场要不要读中国书的论争”。其实,起“要不要读中国书的论争”的,是鲁迅的《青年必读书》,发表于1925年2月21日的《京报副刊》。鲁迅在文中所说的“我以为要少——或者竞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一直使人争议不休。所谓施蛰存推荐《庄子》与《文选》“遭到鲁迅的痛批”的,大概指鲁迅的《重三感旧》,这篇1933年10月6日发表的文章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引起1925年春就开始的争论的。日后施蛰存与丰子余(鲁迅的笔名)你来我往的十五六篇争论文章,说到新瓶装旧酒,说到选本的局限,也说到洋场恶少,却与“要不要读中国书”无关。
作者还说鲁迅于1914年应许寿裳之邀,给他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的长子许世瑛开过书单,列的全是中国书,此中亦有硬伤。1914年时许世瑛方才四五岁,即使是神童,也很难考入清华大学的,鲁迅也绝不会昏头昏脑地开书单让四五岁的许世瑛去读《论衡》,去读《抱朴子篇》,去读《世说新语》,这都是明明白白的事,没有什么可探讨。
就像游泳一样,会出事的大致有这样两种情况:一种是游泳基础很好而过于自信的;一种是游泳基础很差却过于大胆的。两种情况殊途同归,都会使人失之粗疏与浮夸,这就是造成“硬伤”的主观原因。例如,鲁迅应许寿裳之约而为许世瑛开的书单,1981年版的《鲁迅全集》中就有,收在第8卷第441页,书单开于何时,只要冷下心来翻一下全集,就不至于出这样的差错。
硬伤也与某种时尚有关。当“新文化运动以来对鲁迅最不认同的声音”,被出版商当卖点打在封面上做广告的时候,沉不住气的人是很容易轻率地把那种“不认同”的声音发出去的,甚至还会竞相逐“最”,连稍做查证都嫌费事。但愿作者不在此列。
逻辑
有旅美学者在《南方周末》发表《允文允理,高倡科学》一文,谈的是中学文理分科的问题。其中两句特别刺眼,转录如下:
一句说:哈佛在考虑大学里的文理结合;难道我们还要坚持中学里的文理分科?
不愧是旅美学者信息灵通,哈佛还在“考虑”之中的事,他已写入文章了。但“考虑”并不意味着已经决定,更不等于正在实施;“文理结合”也不等于“文理不分”。因为“哈佛在考虑大学里的文理结合”了,就以“难道”二字来责难中学里的“分理分科”,似乎有违形式逻辑之“充足理由律”。
一句说:50年前,斯诺作了“两种文化”著名讲演;50年后,我们还在坚持文理分科。
作者介绍,“斯诺是物理学家;但他也写小说,既写通俗的侦探,也写教授的学院生活”,如此这般,当然非常难得。问题在于物理学家写小说的毕竟不多,小说家学物理的也少得可怜,这才有“两种文化的分野”,并使物理学家兼小说家的斯诺对此会有亲身的体验和深刻的感受。斯诺关于“两种文化”的著名讲演可以说明文科与理科之间需要沟通,却与“文理分科”风马牛不相及,不足以证明“文理不分”的必要性。
文科与理科有区别又有联系。学理科的人要有一些人文修养,学文科的人也要懂得一些自然科学,这是常识。至于中学“文理分科”的利弊得失,大可见仁见智,各抒己见。我不赞成的只是文章的推理逻辑,作者的全部理由却只是参照系的时间久远与名声显赫。似乎只要是多少年的事,似乎只要是哈佛这样的名校或斯诺这样的名人,就可以成为充足理由。这好比说:
两百零八年前,拿破仑就上Alps山了,两百零八年后,我们难道还不该去IP山?
学问之道,还得讲点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