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青川木牍的出土引起的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它是目前所见到的最早的隶书墨迹,是文字学史体最为珍贵的资料,青川木牍的出土把隶书的形成年代推到了战国中后期了。
关键词:青川木牍 古隶
一 ﹒青川木牍的出土
1979年至1980年,四川省博物馆和青川县文化馆在四川省青川县郝家坪发掘一批战国墓葬,四川省博物馆和青川县文化馆对古墓进行了清理,并于《文物》1982年第1期,出版了简报。
整座古墓群共清理出随葬器物陶器、铜器、漆器、竹、木器400多件。其中,有两件木牍十分珍贵,其中一件木牍M50:17,长46、宽3.5、厚0.5厘米,文字己残损不清,无法辨识;另一件M50:16,长46,宽3.5、厚0.4厘米,字迹清晰,共计一百二十一字。形式上,全文为墨书秦隶,秀劲清丽,笔力沉静,笔势流畅,结体自然,布白疏朗,有轻松恬淡之美。牍上三行墨书定为战国晚期秦武王二年(前309)的手迹,被视为目前年代较早的古隶标本。此牍纵有行、横无格,字距大、行距小,字形方扁,取横势。用笔的动势和笔迹清晰地表现出起止时回锋和出锋的变化,向右方向的末笔已显露波挑之势。作为篆书快写趋向隶书
的过渡期作品,青川木牍还夹杂着许多篆体字,显示了与其隶变母体—同时代金文的一致性和延续性。
据推算,木牍上文字大约比睡虎地秦简上的文字早80年,有学者认为木牍年代上比睡虎地秦简要早,牍上文字却与睡虎地秦简上的秦隶极为相似,学术界本确定木牍上的文字亦属“古隶”。因其比睡简文字书写年代还要早,所以可肯所见的最早的隶书墨迹,这样也就把隶书形成的年代又推到了战国中后期了。文字属最早的古隶墨迹,很多学者在其文章或论著均有说起。如李昭和在《青川字简考》文章的最后指出“牍文为用毛墨书之秦隶,其用笔精细,书法流畅,没仰之势,当属古隶。”何琳仪在《战国文字通论订补》中说“木牍文字欹斜草隶。”盛诗澜《从简帛书看隶变历程》中说到:“隶变的童颜,以青川木牍最为牍是迄今所知最早的古隶书迹。”
二、前人对隶书起源的说法
关于隶书,根据东汉时期许慎所作的《说文解字》说:“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吏卒,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越易,而古文由此绝矣。”这段话的意思告诉我们,初有隶书是在秦始皇时代。
西晋时期卫恒的《四体书势》说:“或曰下杜人撰写程邈为衙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十年,从狱中改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损减,方着使圆,圆者使方。奏之始皇,始皇善之,出为御史,使定书。或曰邈所定乃隶字也。”这里对“古隶”的定义就模棱两可了。
南北朝时期,梁代的庾肩吾在其所著的《书品》中说:“寻隶体发源秦时,隶人下 程邈所作,始皇见而奇之。以秦事繁多,篆字难制,遂作此法,故曰隶书,今时正书是也。”
唐代的张怀瓘的《书断》中说:“案隶书者,秦下 人程邈所造也。邈……幽系云阳狱中, 思十年,益大、小篆方圆而为隶属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为御史。以奏事繁多,篆字难成,乃用隶字,以为隶人佐字,故曰隶书。蔡邕《圣皇篇》云“程邈删古立隶文”,甄 六书云:“四日佐书”是也。”以上的这两个说法,肯定了创作隶书的人是程邈。
三、目前所见到的最早的隶书墨迹
从本世纪初起,在西北地区陆续出土了多批竹木简,它的年代从秦到汉晋都有。其中以七十年代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为最早。然而青川木牍的出现,更使我们看到了秦以前的隶书,这是我们目前为止,看到的最早的隶书了。
青川木牍比云梦秦简早了约八十年。他的字体和秦简上的秦隶,极为相似。木牍上的字体,比起在此以前或当时铸在钟鼎上的金文来,有所差别。
青川木牍为战国中晚期即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的秦文字数据,上面的文字与当时的石刻文字比较,有一定的差别。整体来看,木牍牍文用笔精细,字势平稳工整,线条平直,书写流畅。结构上与篆书基本一致。牍文在结构上有篆书结构特征的同时,另一方面却又在破坏篆书一贯的圆转用笔之法。牍文在用笔上多用方笔,整个字虽仍留有篆书的结构,但用笔方法的改变,使字体破坏了篆书法则。另外,青川木牍中出现了隶书的基本行笔趋势,起笔止笔时有回锋和出锋的变化,牍文中写到横画时都很注意起笔回锋,止笔时出锋的地方也随处可见,此处虽还没有出现“雁尾”那种明显的波磔笔划,但也可以看出青川木牍牍文隶势已备了。牍文所表现出的篆隶兼备特点,反映了由篆到隶的过渡时期的文字面貌,从中也可看出隶书的萌芽。总体而言,青川木牍比篆书显得简练,但不失严谨;比起后世隶书因其还留有篆书结构,又显得较繁杂。
三、对前人有关“初有隶书”记录的重新审视
通过以上对青川木牍的了解,我们来重新来审视一下前人关于隶书的有关记录。
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记录小篆是“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又记李斯作《仓颉篇》、赵高作《爰历篇》、胡毋敬作《博物篇》“皆取史籀大篆,所谓小篆者也。”但说到新莽“六书”时,说“三曰篆书,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之所作也。”大家都知道程邈所创作的书体是隶书,所以很多人认为这句话是错的。如,段玉裁就说:“按此十三字当在下文“左书,即秦隶书”之下。”通过青川木牍的出土,我们可以知道隶书在秦以前就有了。那么就不需要秦始皇使程邈去作了。更何况秦始皇从统一六国到秦亡,时间之短。一人创作新的字体很快就能被普及,根据当时的物质条件来看,应该是很难完成的。
程邈原来是一个“衙吏”,对于流行于民间和徒吏中的隶书,肯定是很熟悉的。他在把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损减,方者使圆,圆者使方”的时候,肯定也会参考隶书的写法。所以当他整理出一套小篆的方案,也就无形中把隶书整理了一遍。从这个角度来说,卫恒所说的:“或曰程邈所定乃隶书也”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传到后来,可能就走了些样子。
四、结语
总而言之,青川木牍是我国近些年来发现的十分珍贵的考古资料。全牍分正反两面,共计一百二十一字。记录了秦在巴蜀地区实行的相关土地政策,为丰富先秦史和制度史的研究提供了难得实物资料。同时,青川秦牍在书法史上,也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全文为墨书秦隶,笔势流畅,结体自然,是隶书的发展演变的一件珍贵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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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鹭雅 ,08级美术学(书法方向)研究生四川大学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