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西方骑士文学与“情”与“义”

2009-12-18 08:47
大家 2009年10期
关键词:荣誉

许 飞

摘要:中世纪欧洲的骑士文学,是骑士制度的产物,反映了骑士阶层的生活理想,骑士是西方民族带有尚武色彩的象征,更多地体现了西方民族特有的文化精神和特有的非性格特征。随着世纪的流传,西方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但骑士的行为规范和作为一种文化积淀的骑士精神在当今西方社会里仍然留有踪迹。本文对西方骑士文学中的“情”、“义”进行解读。

关键词:骑士文学 典雅爱情 荣誉

一、西方的骑士文学

骑士文学是中世纪欧洲特有的一种文学现象,主要描写骑士的冒险经历和骑士的典雅爱情,表现骑士精神。骑士精神是由骑士们的“忠君、护教、行侠”,加上对贵妇人的爱慕、崇拜并为之冒险、献身所构成的。作为欧洲中世纪封建文学的一部分,骑士文学体现了世俗封建主义文学的主要成就。骑士文学以其独有的价值观、世俗性特征和对宗教伦理道德的突破彰显出进步的。骑士文学以其独有的价值观、世俗性特征和对宗教伦理道德的突破彰显出进步的一面。因为骑士制度恰恰在人文主义思想出现的前夜,贡献了对人性及个人主义的某些宣扬,这种宣扬是通过骑士爱情及骑士文学来传播的。

二、骑士文学中的情

中世纪是欧洲各民族的形成时期,连绵不断的讨伐和征战,导致了骑士兵团的出现,这些骑士都是些职业军人,在几个世纪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并养成了所谓的骑士精神。伴随着骑士阶层的诞生和成长,一种专属于骑士阶层的文化便迅速形成了。在中世纪西欧贵族骑士阶层中广为流行着一种爱情观念——典雅爱情,它因游咏诗人的广泛传播和男女贵族的大力宣扬而逐渐成为一种社会习俗。它的出现给早期以追求忠诚、勇武、荣誉、保卫弱者和护卫基督教的骑士精神又增添了一种浪漫的、温文尔雅的、为了理想的爱而去牺牲的世俗精神。骑士精神的内涵除了“忠君、护教、行侠”的职业道德之外,还包含有“文雅知礼”,爱惜荣誉,辅助弱小的行为规范等,特别是保护妇女这一点后来竟发展成为一种爱慕和崇拜贵妇人的风尚,能否拥有一个贵妇人不仅是判定一个武士能否取得骑士资格的必备条件,也是一个骑士所能获得的最大荣誉。骑士文学反映的正是这一历史特定阶层的社会生活和感情经历。其中,表现骑士与贵妇人的典雅爱情又是骑士文学作品中一个最基本的题材。流传甚广的不列颠王亚瑟和他的圆桌骑士们的故事中讲述了那些骑士与贵妇人委婉曲折的爱情,骑士文学的代表作品《特里斯丹和依瑟》叙述了特里斯丹与王后依瑟的倾心爱恋。被恩格斯称之为普罗旺斯骑士抒情诗精华的《破晓歌》是写骑士对贵妇人的爱慕,描写骑士与其心爱的有夫之妇在破晓时分依依话别的情景。骑士传奇《朗斯洛或小车骑士》写亚瑟王的骑士朗斯洛和王后耶尼爱佛的恋爱。朗斯洛为了耶尼爱佛,不惜骑士的荣誉和冒险,对她的话唯命是听,绝对服从。

典雅爱情让尊重和保护女性成为了贵族社会中的一种风尚。在12、13世纪的宫廷文学中,尊重和保护女性成为了骑士行为中的一个必备的品德,也成为了衡量一位骑士是否高贵的标准。在宫廷活动中,作为一位有品德的骑士的一个最重要的表现就是看他是否尊重女性,而在宫廷之外,尤其是在战争等危难时刻,作为一个有品德的骑士的表现则是看他是否保护了女性。在英法百年战争期间,波旁的约翰伯爵于1415年组织了一个16人的骑士团体,在成立之日,他就让他们发誓:“我们中的每个人要尽力去维护所有女士和出身高贵的女性的声誉”。典雅爱情的习俗使从前那些骑士们从举止粗鲁变得文雅有礼。在歌颂典雅爱情的诗歌中,一位优秀骑士则应高贵、率直、谦逊、慷慨大方、文雅而有礼貌、漂亮迷人。在众多的西欧宫廷中,王公贵族都致力于培养骑士的这类文明礼貌的行为。中世纪西欧宫廷活动也确实收到了好的效果:从前那些只会舞刀弄棒的骑士,现在也热衷于摆弄七弦琴、里拉琴、风琴等,也注重自己的外表和打扮,也懂得了诸多礼貌行为。

三、骑士文学中的义

骑士文学重情但不排义,大量作品表现了骑士们出生入死、锄暴安良、保护弱小等侠义行为,只不过,这些侠义行为是伴随着情而生。这与骑士精神是密切相关的。骑士精神在欧洲中世纪思想文化领域起着主导作用。《亚瑟王和一百个骑士》、《亚瑟王与梅林》、《亚瑟王之死》等、法国的《罗兰之歌》、德国的《尼卜龙根之歌》、西班牙的《希德之歌》等等有关骑士事迹的史诗、小说、散文,对骑士的忠诚、勇敢、侠义以及爱情、荣誉等进行了歌颂与宣扬。在《亚瑟王之死》作品中,在描绘一次次的骑士比赛、单打格斗、争端纠纷中,骑士的力量与勇敢成为决定性因素。作品中的亚瑟王、郎世乐、崔思通、卡文英、红色骑士等的

英勇事迹,个个都是勇武忠诚侠义、正义感强烈、喜欢对贵夫人献殷勤的“骑士精神”的典范。在名著《罗兰之歌》中,骑士罗兰明知危险,但仍誓为光荣而死,不愿屈辱而生。《朗斯洛》中,骑士朗斯洛为了寻找耶尼爱佛,他不惜牺牲骑士的荣誉,不骑马而坐上小车,随后又冒生命危险爬过一道像剑一样锋利的桥,到角斗场参加角斗。《特利斯坦和伊瑟》中作者也用大量的笔墨来塑造特利斯坦的英雄壮举。骑士文学中骑士的侠义行为是现实生活中骑士侠义行为的投射。在现实生活中的贵族骑士罗兰(国王的侄子)、希德乃至一些国王都是装束成骑士冲锋陷阵、无所畏惧者。英王爱德华三世在进军法兰西时组建嘉德骑士团,他跻身其中以享受身先士卒的荣耀。而法王菲力普在布汶战役与敌交锋被打下马,几乎被杀。因此,荣誉高于生命不仅是骑士们时刻牢记的座右铭,而且也是欧洲战场上所有英勇无畏气概的直接精神力量。故在中世纪骑士精神的鲜明特点,已成为欧洲文明的特点之一。

纵观西方骑士文学中骑士的侠义行为,这种“义”更多的是一种制度、规范的产物。骑士精神的内涵除了“忠君、护教、行侠”的职业道德之外,还包含有“文雅知礼”,爱惜荣誉,辅助弱小的行为规范等。骑士之义与骑士荣誉息息相关,是骑士追求个人荣誉的结果。西方文化强调个人、个人利益,个人荣誉至高无上。骑士们的信条虽然是忠君、护教、行侠,但他们把忠君、护教与行侠作为个人荣誉的内容,忠君、护教、行侠的目的是为了取得个人的荣誉,是为个人的荣誉而战。骑士之义不对封建统治阶级产生威胁。西方骑士是封建制度的支柱,忠君、护教是骑士的信条。骑士必须忠于并捍卫封建君主和基督宗教的利益,铲除背叛君主的行为以及异教行为等。

四、结语

西方骑士文学中宣扬的骑士精神,对现代欧洲的民族性格的塑造起着极其重大的作用。它构成了西欧民族中的所谓“绅士道”,形成了现代欧洲人的对于个人身份和荣誉道注重;对于风度、礼节和外表举止的讲究;对于崇尚精神理想和尊崇妇女的浪漫气质的向往;以及恪守公开竞赛、公平竞争的费厄泼赖精神等品质。总之,它使现代欧洲人民族性格中既含有优雅的贵族气质的成份,又兼具信守诺言、乐于助人、为理想和荣誉牺牲的豪爽的武人品格。

参考文献:

[1]蔡莉敏,骑士、侠客与法文化,法律科学,2004,4

[2]曹亦冰,论中国武侠小说从古至今的演变,明清小说研究,2003,1

[3]张景全、金桂秋,骑士制度对西欧文明的影响,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04,1

[4]张景全,王卓,论骑士制度产生的原因,北京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4

(作者单位: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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