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天全
摘 要:奚琴原是我国北方少数民族奚族的乐器,始载于宋代陈旸《乐书》。奚琴在唐代传入中原,又名嵇琴。入宋后得以长足发展,亦名稽琴。它是我国最早见于史载的擦弦乐器。二弦是福建南音所用的主要乐器,其形制特点与奚琴极为相似,似为奚琴之后裔。本文仅对奚琴、嵇琴、稽琴及二弦的名实关系作粗略的梳理,为中国拉弦乐器探源溯流而抛砖引玉。
关键词:奚琴;嵇琴;稽琴;二弦;名实考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172(2009)03-0008-03
一、奚琴
奚琴的形制及乐器的起源皆以北宋陈旸《乐书》中的记载最为详尽:“奚琴,本胡乐也;出于弦鼗,而形亦类焉;奚部所好之乐也。盖其制两弦间以竹片轧之,至今民间用焉。非用夏变夷之意也。”[1]在这段文字前面,陈旸还配有奚琴的一幅的插图。由此可知,奚琴是一种用竹片在两弦间擦弦发声的擦奏弦鸣乐器。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亦云:“奚琴,胡中奚部所好之乐,出于奚鼗而形亦类焉,其制两弦间以竹片轧之,民间或用。”[2]
奚琴的起源和奚族的历史有着密切的联系。奚族是我国古代生活在北方的一支游牧民族,其历史悠久。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卜辞即有“三奚”、“三十奚”、“奚来白马”等文字。甲骨文中的“奚”字既指奴隶,又指地名或族名。由此可见,奚族早在商代以前已与中原地区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周礼》也有关于“奚”的记载:“守祧,奄八人,女祧每庙二人,奚四人。”东汉经学家郑玄注云:“远庙曰祧,周为文王、武王庙,迁主藏焉。奄,如今之宦者。女祧,女奴有才知者。天子七庙,三昭三穆。奚,女奴也。”“世妇,每宫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人,奚十有六人。”[3]“凡奚隶聚而出入者,则司牧之,戮其犯禁者。”[4]郑玄注云:“奚隶,女奴、男奴也。”“凡奚隶聚而出入者,则司牧之”,即指如有奚族奴隶群聚出入,就要让差役进行干涉。
奚族在唐代主要分布在内蒙、辽宁和吉林一带,其势较为强盛。奚族在这时期不仅和唐王朝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且其首领也常被中央政权封官晋爵。如开元二年(714年),玄宗曾将唐宗室固安公主嫁与奚王李大酺。唐末,奚族屡遭辽国攻击,并最终被征服。此后,奚族人多与契丹、汉等其它民族相融合。公元1123年8月又随辽国被金所灭。此后,奚族在历史上就渐渐地销声匿迹了。
从历史学和民族学的角度考察,由于奚族历史悠久,并和中原地区交往频繁,其文化也在这种民族交流与融合中逐渐发展。奚琴这种乐器可能正如陈旸所述,“出于弦鼗,而形亦类焉”,即奚琴和弦鼗有一定的渊源关系。更由于唐宋时期奚族不断和契丹、汉等其它民族广泛融合,奚琴便随之传入中原,“至今民间用焉。”
除陈旸《乐书》对奚琴有所记载外,同时期还有关于奚琴的其它文字记载。北宋欧阳修(1007~1072年)《试院闻奚琴作》云:“奚琴本出奚人乐,奚奴弹之双泪落。”诗中的“弹”字如是乐器的演奏方式,则不排除奚琴也可能是一种弹奏弦鸣乐器。
北宋刘敞(约1008~1069年)诗曰:“奚人作琴便马上,弦以双茧绝清壮。高堂一听风雨寒,座客低回为凄怆。深入洞箫抗如歌,众音疑是此最多。可怜繁手无断续,谁道丝声不如竹。”尽管诗人未对所述之“琴”作详尽描述,但不排除这种“琴”可能即指“奚琴”,而诗中“繁手无断续”一句,当为奚琴乐工的演奏方式无疑。如是则表明奚人所作此琴是一种弹奏弦鸣乐器。
综上所述,奚琴可能是奚族某一种弦乐器的专称,也可能是奚族所有弦乐器的泛称;既可能是奚族的一种擦弦乐器,也可能是奚族的一种弹弦乐器。目前因史料有限,尚难以定论。但陈旸在《乐书》中所记载的奚琴,既有较详尽的文字记载,且又有所述乐器之插图为据,故将其定义为擦奏弦鸣乐器应无疑义。
二、嵇琴
嵇琴其名最早见于唐代崔令钦《教坊记》。该书是一部记载唐代教坊中之逸闻趣事的专著,其教坊曲中载有一个名为《嵇琴子》的曲牌名。尽管该曲牌现已无词曲可考,但曲牌名既为《嵇琴子》,顾名思义其内容当与嵇琴有一定关系。
唐·房玄龄、褚遂良等撰《晋书》中也有关于嵇琴的记载,“史臣曰:‘……临锻灶而不回,登广武而长叹,则嵇琴绝响,阮气徒存。”[5]但作者在此并未对嵇琴的形制进行描绘,故无从判断该乐器究为何物。
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对嵇琴的记载则较为详尽。
“嵇琴,杜挚赋序曰:‘秦末人苦长城之役,弦鼗而鼓之。记以为琵琶之始。按,鼗如鼓而小,有柄,长尺余。然则系弦于鼓首而属之于柄末,与琵琶极不仿佛,其状则今嵇琴也是。嵇琴为弦鼗遗象明矣。唐《礼乐志》曰:‘琵琶体圆修颈而小,号秦汉子,盖弦鼗之遗制,出于胡中,传为秦汉所作。今人又号嵇琴为秦汉子。《通典》亦云‘秦汉子本出胡中,俗传是汉制兼以秦制者。盖兼用秦之法。而诸家皆记为琵琶之始,何也?或曰嵇琴,嵇康所制,故名嵇琴。虽出于传诵,而理或然也。”[6]
宋末元初陈元靓《事林广记》对嵇琴也作有如下记载:“嵇琴本嵇康所制,故名嵇琴。二弦,以竹片轧之,其声清亮。”[7]
以上两说尽管皆有伪托古人之嫌,但也对嵇琴的形制作了较详细的描述,即“嵇琴为弦鼗遗象”、“嵇琴……二弦,以竹片轧之”。这和陈旸所述“奚琴……出于弦鼗,……盖其制两弦间以竹片轧之”极为相似,由此推之,嵇琴和奚琴应为同一乐器之两种不同称谓。
北宋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记载了嵇琴演奏家徐衍的高超演奏技艺:“熙宁(宋神宗赵顼的年号,1068~1077年)中,宫宴。教坊伶人徐衍戞嵇琴,方进酒而一弦绝,衍更不易琴,只用一弦终其曲。自此始为‘一弦嵇琴格。”[8]从文中得知,嵇琴是一种使用两根琴弦的乐器,而当时使用两根琴弦的乐器仅有奚琴。
奚琴在宋代何故又名嵇琴,其原因如下:
1、民族歧视。奚琴因出自古代奚族而得其名。而奚族常为周边民族如契丹族、女真族及汉族的奴隶,其地位十分卑微低下,“奚”在唐人眼中实乃贬义之词。加之当时宫中避忌胡名,故奚琴其名渐被弃用。
2、奚、嵇、稽三字读音相同。唐代王仁昫撰《刊谬补缺切韵》中的“奚”、“嵇”、“稽”三字同属齐韵“胡鸡切”,“奚”为本字。[9]因此,唐宋时期又将奚琴称为嵇琴。
3、附会古代名士。嵇康是魏晋时期竹林七贤之一,也是著名的音乐家。他善弹琴曲《广陵散》,并著有音乐美学著作《声无哀乐论》。此外,他还作有《长清》、《短清》、《长侧》、《短侧》等4首琴曲,史称“嵇氏四弄”。嵇康所作“嵇氏四弄”与汉代蔡邕所作“蔡氏五弄”合称“九弄”。隋炀帝曾把弹奏《九弄》作为取士之重要条件之一,足见其影响之大。加之嵇康本姓奚,后因避仇改姓嵇。是故文人们便有“嵇琴本嵇康所制,故名嵇琴”之说。
三、稽琴
稽琴其名,见之于宋代耐得温《都城纪胜》。
《都城纪胜·瓦舍众伎》曰:“细乐比之教坊大乐,则不用大鼓、杖鼓、羯鼓、头管、琵琶、筝也;每以箫管、笙、稽琴、方响之类合动。小乐器只一二人合动也,如双韵合阮咸,稽琴合箫管,鍫琴合葫芦琴。”[10]
在南宋吴自牧《梦梁录》中亦有与这段文字相近的记载:“细乐比之大乐,则不用大鼓、杖鼓、羯鼓、头管、琵琶等,每只以箫、笙、筚篥、嵇琴、方响,其音韵清且美也。若合动,小乐器只三二人,合动尤佳,如双韵合阮咸、嵇琴合箫管、鍫琴合葫芦琴。”。[11]
如将以上两段记载作比较即可发现,两段文字所载细乐所用乐器大体相同,但《都城纪胜》有嵇琴而无稽琴,《梦梁录》有稽琴但无嵇琴。由此似可推知,稽琴与嵇琴实乃同一乐器的两种不同称谓。究其原因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