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华建
关于古代汉语名词活用的现象不外两种,一种是名词活用作状语,一种是名词活用作动词。初中文言文教学中名词活用作状语和名词活用作动词这两种特殊语法现象的辨析,一直困扰着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有关教辅资料的表述也存在分歧。本文通过分析两者的基本特征,找到它们之间的区别点,使这一问题能够有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以解决实际学习中的问题。
一、名词用作状语的判断
古代汉语中名词活用作状语应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这个名词必须是具体指某一类人或事物的,或者是表示时间的名词;第 二,这个名词必须是用在动词或表示性质变化的形容词之前。这与现代汉语中状语在句中所处的位置是完全相同的。在《古代汉语》一书中,著名的语言学家王力先生认为:“普通名词用作状语,有的表示比喻,有的表示对待人的态度,有的表示处所或工具。”
第一,表示比喻。这是拿用作状语的那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的行动特征,来描绘动词所表示的行动的方式或状态。
例如:其一犬坐于前(犬:像狗似的)(蒲松龄《狼》)。
斗折蛇行(斗:像北斗七星那样;蛇:像蛇爬行那样)(柳宗元《小石潭记》)。
其岸势犬牙差互(犬牙:像狗的牙齿)(柳宗元《小石潭记》)。
第二,表示对待人的态度。这是把动词宾语所代表的人,当作用作状语的那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来对待。
例如:君为我呼入,我得兄事之。(《史记·项羽本纪》)
第三,表示处所、工具、依据。
例如: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柳宗元《黔之驴》)
箕畚运于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失期,法皆斩。(《史记·陈涉世家》)
以上表示工具或依据的名词状语,可添加不同的介词去理解。“工具”是供使用的,可加“以”“用”等介词,“船载”=用船装载,“箕畚”=用箕畚。“依据”是动作行为赖以执行的凭据,可加“依”、“按照”、“根据”等介词,“法皆斩”=按照法律都斩首。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王力先生提出了一个通过普通名词在句子中的位置来判断其用作状语的标准,他认为:“用作状语和用作主语的名词一样,其位置都在动词(谓语)的前面,因此,就一般情况说,凡动词(谓语)的前面的名词在意思上不能认为是用作主语的,就应该认为是用作状语。”
二、名词用作动词的判断
文言名词活用与否,主要是由语言环境形式——上下文所决定的。这上下文包括:词的意义搭配关系;词与词之间的结合关系;句与句之间的联系。大致说来,名词活用为动词性谓语时的语言形式特征,可概括为以下六种类型。
1.名词前面有“所”,活用为动词。
例如:置人所罾鱼腹中(罾:用网捕)(《陈涉世家》)。
“所”是特殊代词,其后必须紧接动词,因而名词用在“所”后则活用为动词。
2.凡是被副词(特别是否定副词)修饰的名词,活用为动词
副词的种类很多,如语气副词、程度副词、否定副词等,但都只能修饰限制动词或形容词。因此,名词直接用在副词之后则变为动词。
例如:不蔓不枝(蔓:缠生藤蔓;枝:旁出枝条)(《爱莲说》)。
3.能愿动词后面的名词也用作动词
能愿动词(欲、能、可、愿、敢、当),又称助动词,顾名思义,所助的只是动词,因此,能愿动词后面的名词通常用作动词。
例如:愿为市鞍马(市:买)(《木兰诗》)。
4.连词后面的名词活用为动词
连词“而、乃、故”等的作用是连接动词或形容词(含相关词组),但不能连接名词。因此,在“而、乃、故”等连词后的名词则用作动词。
例如:然得而腊之以为饵(腊:把肉晾干)(《捕蛇者说》)。
5.名词带补语,活用为动词
在介宾结构之前充当谓语的应是动词,因此,若名词后面的介宾结构充当补语,该名词则活用为动词。
例如:一狼洞其中(洞:打洞,“其中”前省略了介词“于”)(蒲松龄《狼》)。
6.代词前面的名词用作动词
古汉语中的代词一般不受名词修饰,因此,名词在代词前,而后面又无中心语时,则用为动词。
例如:策之不以其道(策:鞭打)(韩愈《马说》)。
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在古代汉语中,名词充当动词用有三个基本的特征,第一,这个名词之前有能愿动词或副词修饰;第二,这个名词后面有一个表示人名、地名、物名之类的名词或代词,并对它们发出一个动作,共同构成一个动宾词组;第三,这个名词在句子中充当谓语。这三个基本特征具备其中之一,即可将这一个名词判断为名词活用作动词。
三、名词两种活用现象的区别
从上面名词作状语用和名词作动词用的基本语法特征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二者的主要区别应当在于:如果这个名词是用在动词或表示性质变化的形容词之前,表明动作发生的时间、方位、处所,或事物发生变化的状态、性质、频数,就可以把它判断为名词用作状语;如果这个名词是用在能愿动词、副词之后或者是用在代词、宾语之前,并产生明显的动作行为,则可以将其判断为名词活用作动词。在实际教学中,让学生掌握这些基本特征和它们的主要区别,那么名词的两种活用现象辨析的问题就能够迎刃而解了。
作者单位:江苏兴化市新垛中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