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络主体的生存异化看大学生网络心理的引导

2009-12-10 06:47侯晓红
教育与职业·理论版 2009年22期

[摘要]随着网络的普及,大学生网络心理失衡现象日益严重,对大学生网络心理的引导迫在眉睫。文章从网络主体自我意识的混沌、网络主体价值理性的失落、网络主体交往自由的失范、网络主体情感体验的丧失等方面,分析了网络主体的生存异化状态是大学生心理失衡的症结,进而提出健康的网络主体性人格的养成是大学生网络心理引导的有效切入点。

[关键词]生存异化 网络心理失衡 网络主体性人格

[作者简介]侯晓红(1967- ),女,湖南茶陵人,湖南工业大学师院校区现代教育中心,副教授,主要从事教育基本理论和教育心理学研究。(湖南株洲412007)

[基金项目]本文系2007年湖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大学生网络心理的引导与干预研究”(项目编号:07C067)和200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网络心理咨询在成教思想政治工作中应用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07167)的部分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4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9)33-0076-03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作为现代信息交流媒介的网络迅速渗透到大学生生活的各个领域,创造了一个新的文化时空,给大学生们开辟了一个崭新的天地。然而,互联网在改变大学生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引发了大学生精神文化和精神意识的深层次嬗变,给大学生的心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本文将从分析网络主体的生存异化出发,探讨大学生网络心理引导的对策。

一、网络主体的生存异化状态:大学生网络心理失衡的症结

所谓异化,是指事物自身向异于自身的他物的变化。人类的生存是一种广义的交往活动。网络生存异化是指人与人的社会交往为人对物的依赖关系所取代,网络交往处于虚实不辨、真假异位的状态。网络技术的发明确实激发了一种新的交往方式,使人类进入了虚拟生存的新层面。“虚拟生存即是作为主体的人去除物理实体后,拟像化(simulation)、数字化符号集合体粘贴在虚拟时空的社会性的文化意义上的生存。”①在网络世界,交往手段的更新和进步,缩小了人们交往的时空距离,但交往的隐蔽性使大学生们愈益显得陌生化和有距离感,增加了大学生生存交往的两层性:网络既成为有效交往的手段,又可能遮蔽交往,交往手段成为交往本身,生存的工具成为生存的目的,导致人的生存异化。而网络主体的生存异化状态是大学生网络心理失衡的症结所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网络主体自我意识的混沌。在网络社会,所有信息都以数字化信息存在,网络空间和时间都脱离了具体的物理环境与空间参照,萌生出一种虚化的时空。在这种虚化的时空里,大学生们把自己的信息简化并编码为显示屏上的文字,让精神和意识以光速漫游在电脑所形成的虚化时空里,从而使网络社会交往活动逐渐形成一种符号式的时空虚化与时空分离的虚拟交往。在这种交往中,大学生们不断地以这种电子书写的方式建构着自己的身份,创造了一个个“自我”。由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价值关联,大学生在网络活动中建构“自我”的时候,他不仅仅在发现寻找自己在实际生活或真实社会过程中“隐蔽”的、“丢失”的或“压抑”的自我内核,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真实的自我,而且也会通过虚拟的身份突出地表现他的那种得到另一个想象“自我”身份的愿望,也使他自己总在“现实自我”“真实自我”“想象自我”中进行着角色的切换。然而,大学生的“真实自我”常常与“现实自我”以及与他的“想象自我”有一定距离,这一距离表示着自我的“张力”的程度,自我张力的变化决定着人格状态的变化与转化。而某些大学生的高度自我卷入状态则拉大了自我的张力,致使他们的自我意识难以达到统一,不能肯定自我的身份,对自己的角色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缺乏明确的认知,也无法将已获得的对外界的认识与自我评价协调起来,必然造成人格的分裂并发展成为非正常的多重人格。而多重人格一旦形成,人格心理特质的多样性便会反映在个体的生活之中,表现出胆怯、孤僻、封闭、冒险、攻击等性格特征。

2.网络主体价值理性的失落。网络社会是以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融合为物质基础,以发送和接收信息为核心的一种崭新的社会,它依靠高科技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在网络社会形成的开放、自由、个性化的文化体系中,不同的思潮与力量在此展开竞争,多元文化在网络世界中得到发展,为大学生提供了多种模式和价值信念。为此,在网络世界,每个大学生都陷入到信息的海洋中,价值也随着这些信息在全球的社会空间快速游荡并不断更新,如何从越来越庞杂的“价值堆”中淘出真正适合自己的价值就成为大学生面临的难题,大学生的价值观念也加快了变换频率,从而使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具有流动性和短暂性的特点,这种不确定性会导致大学生的价值体系紊乱,价值理性失落。而“价值理性可以说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是人信仰的依据,是人的精神家园,是人安身立命之本。价值理性的遮蔽和失落必然会给人带来价值贬损、精神的危机和信仰的坍塌”。②从而导致统一的道德防线被打破,道德规范实施力量开始分化甚至消失。

3.网络主体交往自由的失范。自由意味着个人的自主选择、自由主宰和自我负责。信息网络技术为交往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无限的选择性,这种可选择性意味着主体交往自由度和主动性的增加,个人实现了对其交往关系的自由占有。为此,个人意志成为网络交往的主宰,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需要和价值观等因素来选择交往的对象、内容、方式和交往的进度及程度,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在这里得到提升。但互联网作为一种授权技术,它给了大学生们太多的自由,很多自律意识和自制力不强的大学生往往醉心于自由的控制权力,追求个人的绝对自由,不接受权威的约束,藐视规则。在网络社会里,这些大学生不仅不断地创造着自我,而且把网络技术运用看做是一种对自我智力的挑战,俗话常说“越是被禁止的,人们越是好奇”,越是不允许一般网民进入的区域,他们越是想进入。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大学生利用自己掌握的技术去破译他人的密码,甚至进入国家机密系统,盗阅国家机密,以此作为自我成功的象征。来自公安部的数据显示:“1998年我国立案侦查利用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100余起,到2001年增加到4500起,自1994年我国发生第一例大学生电子邮件诈骗案以来,大学生因网络犯罪的案例也在增加。”③许多大学生带着游戏的心理参与网上交际,对网络交际缺乏信任感,这种信任危机有可能迁移到现实生活中,导致现实社会人际关系的冷漠和人际交往的信任危机,最终丧失了自主性,成为一个“既无力对自己负责又无力对他人负责的异化了的e代人”④。难怪英国诗人艾略特感叹:“我们掌握了这么多信息,知识哪里去了?我们掌握了这么多知识,智慧哪里去了?”⑤

4.网络主体情感体验的丧失。网络世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当大学生通过先进的网络技术,在虚拟空间进入平常无法经历和体验的世界时,他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网上的内容,而有意识体验的能力则受到损害。特别是自我评价低的大学生,由于缺乏一定的社会支持,他们常常沉湎于自己所创造的符号世界中,对现实世界的需要、感情及物质生活的意识和关注减少,感觉自己生活于雾中,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不仅他们自己的思想、感情,还有他人、环境的含义都令人迷惑不解,进而冷漠了人的情感和人类的价值关怀。由于视觉和听觉的缺失及互联网的隐蔽性,大学生们处于时空的隔离状态,远在他人的视野之外,见不到对方受伤和痛苦的表情,感觉更安全并且远离反击,体验不到自己的言行所带来的后果。他们似乎可以感觉到:采取行动的不是我,而是内在或外在的力量通过我来行动,也无法体验到我是自己行动的主体。在网络社会里,技术的世界、信息的世界是凸显了,人性的世界、心灵的世界、情感的世界和道德体验世界却隐退了,在这种交流暗示缺失状态下的网络交往常常是短期的、随机的。一些大学生常常游荡在不同的虚拟群体之中,但又不完全属于其中的一个,没有“我们的感觉”,成为网络中的“边缘人”。这种边缘感会造成个体的自我认同危机,也使他们的情感体验产生混乱。“如果青少年长期沉湎于虚拟团体中,远离真实情感交流的‘首属群体,就缺少了与他人形成合作、伙伴和友谊关系的土壤,对自我体验是一个巨大的损失。”⑥大学生们在网络世界又容易找到情感宣泄的方式,喋喋不休的闲聊倾诉,把自己的不同情感体验发布到电子公布栏,讽刺、挖苦、自嘲甚至讲粗话、进行以宣泄情感为主旨的各种电子创作等,这些情感发泄虽然有利于人们的心理健康,但一些大学生忘记了这种宣泄必须以不违背相关法律和道德规范、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他们远在他人的视野之外,见不到对方的表情,感觉更安全并且可以远离反击,为此,他们很少对自己言行的不良后果负责,丧失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心。

综上所述,网络社会主体行为表现出的时间上的瞬时性、空间上的变动性、交流方式的符号性和匿名性都诱发了大学生网民自我意识的混沌和交往自由的失范;网络在为大学生们打开信息和知识海洋的同时,却弱化了主体进行理性选择的能力,钝化了大学生们对智慧的追求,削平了他们对生命的深度体验,造成了大学生网络生存的异化。网络生存的异化是大学生网络心理失衡的症结,对症下药,寻找有效的切入点是大学生网络心理引导的当务之急。

二、形成和发展健康的网络主体性人格:大学生网络心理引导的有效切入点

对大学生网络心理的引导是当今网络社会的发展给我们提出的最迫切的任务,也是网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如何才能切实有效地开展大学生网络心理的引导呢?很显然,首先,必须针对大学生网络心理失衡的症结,提纲挈领地找到一个真正有效的切入口,然后,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实施相应的干预策略。笔者认为,引导大学生网民摆脱网络生存的异化状态,形成和发展健康的网络主体性人格正是大学生网络心理引导的有效切入点。所谓主体性人格,是指人作为主体所表现出来的本质特性和独特个性品质。“从人格角度而言,主体性是人格素质与品质的总和,包括人的独立性、能动性、选择性、创造性和自主性品质;从个体角度看,个体主体性包含社会思想道德规范个体化和品德实践自觉能动性两个方面。”⑦网络生存是一种主动化的生存状态,交往的主体性和个性化是它最大的特点,然而,主体性的过度张扬导致了网络生存的异化,如何引导大学生网民主体性人格的发展,形成健康的网络主体成为当今网络文化发展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1.形成明确的自我意识,培养自我身份感。在网络中,人极易失去自己的身份感,面对的往往是一串串字符代表的机器和服务器的名称,感觉不到究竟在和谁打交道。为此,形成明确的自我意识,培养自我身份感显得格外重要。首先,必须培养自我身份感。人要有自我概念,需要说出并感觉到“我就是我”。“按照弗洛姆的观点,精神健康的人具有仁爱和创造的能力,具备独立的人格和自我身份感,即能够将自己体验为主体及自身力量的创造者、能够用理性的方式去掌握自己面对的现实,是尊重生命的人。”⑧身份感是在人格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对个体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这种“身份感”,人们就无法保持精神健全。而且自我理论是所有文化的核心,正如爱·斯普兰格所指出的:“自我理论不仅决定着所有的教育构想,而且决定着文化的全部存在意义。”⑨在网络社会中,正确的自我产生于符号互动之中,我们必须站在互动对方的位置上,想象对方如何感知自己的言语和行为,想象对方言语和行为的确切含义。只有通过这种角色位置的切换,互动双方才能彼此间更好地适应,使互动顺利地进行,也只有这种角色位置的切换才能使个体站在他人的角度“客观”地观察自己,把自身作为自己的一个客体加以认识和评价,才能产生正确的自我,获得良好的自我身份感。网络自我是一个多维的复合体,自我能否同一,表示着个体在矛盾的现实中能否良好地呈现自我,或者在面对网络社会时能否在“真实我”中同一地把握现实的和想象的我,并保持“真实我”“现实我”“想象我”的统一与协调。大学生必须有明确的自我身份体验:首先,他应感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独特的、有自己个性的个体,虽也与别人一样参与网络活动,但他是可以与别人、与网络分离的。其次,他应意识到自我本身是统一的,他的需要、动机、反映模式是可以整合一致的,自我的任务就是要在经验中寻求一致性的意义。最后,他所设想的自我应与所觉察到的自己及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是一致的,只有这样,网络主体才能协调内在的心理冲突,努力摆脱自我失衡的状态。

2.促成网络主体自律人格的形成。从自我控制的发展水平来看,大学生的意志力还不够坚强,当遇到心理冲突时,在现实生活中有人会提醒和督促他们。而目前,网络技术对于人们的网络行为还无法实现很好的控制,也无法依赖传统“他律”方式,通过监督或压制的方式来解决心理冲突,完全靠主体的“自律”,强调主体通过自己的理智,努力达到人格的完善,突出主体在个性建构、道德发展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善用网络环境,将为学生形成自律人格提供了很好的机会。”⑩为此,当前网络心理健康教育的落脚点应当放在培养大学生“网民”的心理自主性、行为自律性与主体发展性上,塑造与完善大学生“网民”现代化的、真善美和谐统一的“网络社会人格”。一方面,要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主体地位及主体价值。要使大学生意识到自己是周围一切存在物的主体,在人与物的关系中始终处于主导和主动的地位,树立自尊、自信、自强的观念。另一方面,要树立网络文化生命意义的统一观念。在网络社会里,大学生应把自己当成网络社会公共生活的组成部分,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把网络主体与有意识的生命统一的观念贯穿在与他者、与网络环境的关联之中。

3.提升网络文化的人文意识,重建网络价值理性。人文意识是人们对于各种文化现象的自觉意识和比较深刻的理解和关注,以及在历史长河中,人们对这种现象的一种自觉状态。技术是人造就的,技术的自由、目的不在于他自身,而在于人,海德格尔曾指出:“技术是去蔽、让真理显现的形式。” 如果在网络社会中,没有生动的、共同的、具有社会影响的精神与人文意识,这个社会的文化就是外在的,死气沉沉的;如果文化不是把按共存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展客观精神及主观精神当做目标,那么网络文化就只能是技术,而不是培育意义上的文化,它就不会培育完善的人的自我与灵魂,而是生产自我,技术性地造就自我;“如果我们的教育和文化意识不能抗拒意识的技术化,抗拒由信息技术——媒介而来的表达和理解能力的狭隘化,那么,这种病态文化因素就会普遍化,并塑造我们的总体文化与日常生活。”可见,加强网络文化的人文意识已成为网络技术发展的当务之急。首先,必须在网络世界树立明确的文化追求,重铸理想支柱,恢复价值理性,加强对人文历史的关怀,营造良好的网络人文环境,以强化网络人的精神。其次,要大力发掘网络中具有教育意义的信息资源,帮助大学生网民树立正确的信息资源观,把信息看做是比物质、能量更为重要的资源,使大学生网民不仅能熟练使用各种信息工具获取、处理、创造信息,而且具有较强的信息免疫能力。

4.完善网络技术,构建网络内部控制机制。网络社会虽是“虚幻空间”,但它并不是一个脱离人们日常生活的现实社会之外的孤立社会,而是现实社会的一个有机的、当然也是特殊的组成部分。网络主体自我同一性的养成,离不开网络社会这一特殊的环境。互联网是一种授权技术,人们进入互联网都想享受无边无际的网络信息,没有人愿意成为网络的受害者,但权利和义务总是共存的,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完善网络契约,使大学生们明确: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在做一件符合或不符合社会契约的事时,他实际上是在生产着一种公共产品,这种公共产品可能使网络社会秩序得到维护,公众的利益不受侵犯,也可能与之相反。为了建立一个公正有序、责权一致的网络社会,一方面,我们要不断完善网络技术,通过软交换等技术,实现网络音频、视频和数据等综合服务,增强大学生网民的感知和体验能力,提高网络的控制功能。另一方面,要通过网络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用户的统一管理,完善网络规范,使大学生网民从生活体悟与理性思索两个方面清醒地认识到遵守网络契约是获取自身正当利益的基本途径,能给自身带来某种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与便利,使网络主体的行为与外在的评价协调一致。要通过这些措施来构建网络内部控制机制,在宏观上创立一个利于健康的网络主体性人格生长的良性环境。

网络社会中,大学生生存异化的克服,主体性地位的提高,以及大学生网络心理健康发展的实现,从根本上讲,要对人和社会进行全面的变革,包括硬件上的管理模式、制度运行方式、组织形式等的变革,以及将价值理性整合到技术理性中去,协调网络社会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以人的真正的自由解放和健康发展作为网络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最终实现人与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④徐世甫.虚拟生存的哲学反思[J].南京社会科学,2003(2):26,26.

②张名章.网络发展:价值理性不可偏失[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4):524.

③吴幼珍.浅论大学生的网络心理问题与调适方法[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社会科学版),2008(1):134.

⑤胡伟希,田薇.网络文化与人的生存状态[J].开放导报,2000(12):16.

⑥⑩华伟.网络交往对青少年自我形成的影响[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4):36,36.

⑦刘戈.论网络技术时代大学生主体性人格的困境与建构[J].湖北社会科学,2006(8):152-153.

⑧解保军.弗洛姆对资本主义社会病理的批判——《健全的社会》析评[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1(1):92.

⑨ 彼得·科斯洛夫斯基.后现代文化——技术发展的社会文化后果[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6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