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荣卫 郑素云 叶卫红 周樟炳 胡金根
摘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所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遂昌作为林区县,林业的基础在林业工作站,林业工作站理应为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为此, 笔者就遂昌县如何发挥林业工作站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进行了调查,并提出管理对策。
关键词:遂昌;林业工作站;新农村建设;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569X(2009)10-0057-02
1 引 言
遂昌县位于浙江省西南部,地处钱塘江和瓯江上游,是我国南方林区重点县之一,全县土地总面积254224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21332hm2,占87%,森林覆盖率达82.3%。作为南方重点林业县,林业始终是遂昌经济的重要支柱。高速发展的经济对森林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森林资源调查数据显示,过量的采伐利用,导致了森林资源的丰富度大大降低和可利用资源的大量减少。因此,如何发挥林业工作优势,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的作用,己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2 遂昌县林业面临问题
2.1 资源培育任务繁重
全县林分平均每hm2蓄积量为32.98m3,低于全国水平;林龄结构不合理,可采资源减少,全县林分面积中,幼、中龄林占61.5%,因此,遂昌县林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后备资源培育任务艰巨。
2.2 林地资源保护形势严峻
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当前遂昌县非法征占用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仍有发生,没有得到有效制止,特别是对建房、建坟、采石、取土等征占用林地行为,涉及人多面广、面积小等原因,造成制止不力的现象。林地资源是生态建设的基础,保护林地刻不容缓。
2.3 源头管理工作量增大
乱砍滥伐、偷砍盗伐的违法行为尚未完全杜绝,个别林业工作站对林木限额采伐管理不严格,乱砍滥伐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对雪灾木的采伐缺乏监管,林业工作站在采伐证发放、伐区调查设计等工作量显著增加,由于基层林业工作站普遍人手少,原来的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监管体系难以适应。服务的对象多了,内容广了,服务内容产生很大变化,对林业工作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加强林业工作的措施
3.1 巩固发展生态建设成果
(1)合理保护林地资源。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2)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十一五”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严格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林火预警监控系统,不断提高森林火灾预防控制能力。
(3)加强生态工程建设。在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的同时,完成91万亩林木限伐工作,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为推进休闲旅游名城建设夯实基础。
3.2 大力发展特色林业
(1)发展壮大竹产业。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建成核心示范基地和乡村科技示范园,带动农民发展毛竹基地,要在保鲜、加工、包装和销售上下功夫,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确保竹农增产增收,提升竹产业发展。
(2)巩固提高经济林基地。多年来,遂昌县为了拓展林农增收空间,坚持发展经济林基地,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板栗、油茶、毛竹等经济林基地。目前,全县已发展板栗基地5.8万亩,板栗产量达2320万斤,产值达6960万元,板栗已成为湖山、金竹镇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3)积极发展速丰原料林基地。随着产业迅猛发展及人们对生态建设的日益重视,木材原料已成为木制品生产发展的瓶颈。加快发展原料林基地,既可以实现木制品生产可持续发展,又能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产业发展与林农增收双赢。
3.3 提升产业竞争力
(1)大力加强林业培训和科技推广。
以林业工作站和农林职业技术为依托,围绕林农急需和适合林农特点的实用技术,开展乡村两级林业政策与科技培训,提高林农参与林业建设与产业开发的能力,培养造就一批懂政策、会经营、有技术的新型林农和林业科技“明白人”、“示范户”。
(2)加强林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
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农村发展林产品流通合作组织,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完善企业与农户“二次分配”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3)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对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林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4 遂昌县发展林业的对策
(1)强化源头管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源头管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对辖区内木竹加工企业建立木竹原材料收购台帐,防止无证收购现象发生,加强林地和野生动植物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及时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决不以罚代法。
(2)加大依法治林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要充分运用《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武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乱占林地、毁林开垦和违法运输、经营(加工)木材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以权代法、以情代法。
(3)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要在森林的培育和经营中,切实做到适地适树,良种壮苗,集约经营。同时,要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特别是林地保护和林木采伐利用管理,加大对现有森林资源的管护力度,做到该封的要坚决封住,该禁伐的要坚决禁住。
(4)坚决遏制林地逆转和超限额采伐。要明确落实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抓好林地保护和采伐限额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要进一步抓好林地保护和采伐限额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严格控制林木采伐审批关,加大采伐后“回头看”检查力度,杜绝超伐、滥伐林木现象发生。
(5)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林业站工作应帮助各方做好参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搞好林业资产的评估,做好技术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实现合理流转,充分发挥林业工作站的自身优势,积极引导和迅速建立林业要素市场,在森林资源评估、木竹交易、林业科技和法律服务、林业劳动培训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乡村林业的市场化经营和科学化管理,促进林农增收节支、脱贫致富奔小康,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参考文献:
[1] 吴冬川.新形势下林业工作站管理对策[J].中国林业,2006(9).
[2] 王丽荣.发挥林业建设新农村支撑作用的思考[J].丽水林业,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