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中日音乐文化交流中的乐器

2009-12-04 09:16周文照
魅力中国 2009年28期
关键词:琵琶乐器音乐

周文照

中图分类号:TS95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09)10-144-02

隋唐时期,国家统一,经济繁荣,文化发展,交通便利,统治阶级采取开明的民族政策和对外开放政策,同亚非欧诸多国家保持了友好往来,使民族关系、对外关系也出现繁荣的局面。当时与中国通商往来的国家由十几个发展到70多个,重要的有新罗、日本、印度、阿富汗、波斯、大食、东罗马等国。通过使节往来、派遣留学生、贸易往来、文化技术交流等,对世界文明发展做出了贡献。

中日两国的音乐交流,早在中国的秦、汉时代(公元前221-公园220),相当于日本的弥生时代就已开始。唐代是中日音乐交流史上最辉煌的篇章,从唐朝贞观年间开始,中日贸易频繁。遣唐使以学习唐朝的礼乐制度和音乐歌舞艺术为重要任务,通过音乐长、音乐生进行相关交流活动;日本宫廷也仿照唐朝的礼乐制度设立了雅乐寮、内教坊等掌管音乐的机构,同时大量导入唐代的乐器、乐谱、乐书等。可以说,中日的音乐文化交流,使日本音乐极大地丰富和繁荣起来。本文就唐朝时期传入到日本的乐器的品种、应用及发展进行研究。

一、遣唐使团的中国乐器传入日本记载

日语中的“音乐”一词源于中国。包括音乐在内的中日两国文化具有一定的共通性.通过遣唐使制度,日本把唐朝先进的文化带回日本,促成了文学、音乐、绘画、建筑、医学等领域的并行生长和综合发展,为音乐艺术的本土化里程还原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唐文化空间,确立了文化形态互动转化的全景视野和全息的文化生态氛围。音声长、音声生、学问僧、留学生、民间人士构成了唐代中日音乐交流的几重通道。

中国古书中关于只能改日交流情况的记载并不多,本文的主要依据主要是根据日本方面的有关文献来记述的。

日本国语舒明天皇二年(630,唐太宗贞观四年)至宇多天皇宽平六年(894,唐昭宗乾宁元年),共向唐朝派遣12次正式的遣唐使团。遣唐使团中的音乐长和音乐生一方面在唐朝进行朝拜、礼见和辞行等礼仪活动时演奏日本引玉,另一方面则是学习唐朝音乐歌舞,掌握演唱和演奏技艺,而在遣唐使团中,最追那个的与音乐相关者是吉备真备和藤原贞敏。

吉备真备于元正养老元年(717,唐玄宗开元五年)作为留学生被派遣到中国,《续日本纪》第12卷天平七年四月二十六日记载:“乳糖留学生从八位下下道朝臣镇北,献《唐礼》一百三十卷……测应铁尺一枚、铜律管一部、铁如方响写律声管十二条,《乐书要录》十卷……”然而,关于“铁如方响写律管声十二条”实际是怎样的用具还存有一些疑问,有人把它解释为“铁如、方响、写律管声十二条”,实际上吉备真备从唐朝带回日本的不是乐器方响,而是形似方响的铁板,用做模拟调律用管律十二音的用具,与正仓院保存的九枚方响是不同的东西。但吉备真备回国后强调在各个领域仿效唐制度,为唐传乐器在日本宫廷音乐中的应用做了铺垫。

藤原贞敏是日本按平时代的琵琶演奏家,在史书《日本三代实录》和他本人的《琵琶诸调子品》的《跋文》中分别有关于他在中国学习琵琶情况的记述。《日本三代实录》卷14载:“贞敏者,刑部卿从三位继彦之第六子也……五年到大唐,大商都。逢能弹琵琶者刘二郎,贞敏赠砂金二百两。刘二郎曰:礼贵往来,请欲相传。即受两三调,二三月间尽了妙曲……临别,刘二郎设祖筵,赠紫檀紫琵琶各一面……”。在《伏见宫本琵琶谱》卷末,再有藤原贞敏所传《琵琶诸调子品》及他自己写下的《跋文》:“同年九月七日壬戌,依牒状送博士州衙前第一步,廉承武字廉十郎,盛年八十五则扬州开元寺北水馆而传习弄调子。同月二十九日学业既了,于是博士承武送谱,仍记耳……”虽然,二者的记录有一些矛盾的地方,但二者都同时证明了藤原贞敏到中国跟随琵琶演奏者学习演奏技术,而且从其他书中我们还了解到藤原贞敏对日本奈良时代以来的琵琶调子谱和调弦法做了大幅度改革。而《译注大日本史》中做了紫檀、紫藤两面琵琶“即为玄象、青山的诠释。”可见藤原贞敏对于琵琶在日本的传播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吉备真备和藤原贞敏为代表的日本遣唐使团多次访唐,随团的音乐家们在此期间不仅学习了许多器乐的演奏技艺,他们还通过宫廷、民间等各种渠道在归国时带回许多乐器。其中至今依然完好保存的唐传乐器,总共是29种、174件,有记载的是正仓院和西大寺的所保存的乐器。

二、日本正仓院收藏的唐传乐器

正仓院原是东大寺的宝物殿,本来是东大寺的仓库,现存的正仓院全部为木构建筑,屋顶为四阿式,内分北仓、南仓和中仓。到明治时代,整个正仓院连同宝物划归皇室专有,脱离东大寺,直接由宫内厅管理。正仓院的宝物主要来源有三:一为唐代传入日本之中华精致文物;二为经由中国传入日本的西域文物;三为奈良时代日本模仿中华文物所做或创造之物。

其中,正仓院保存乐器共有15中、59件。日本音乐家上真行、多忠基、田边尚雄于日本大正九年(1920)对正仓院所藏唐传乐器进行了第一次调查,林谦三、岸边成雄、泷辽一与芝佑泰于昭和二十三年(1948)、昭和二十七年(1952)又先后两次对正仓院所藏唐传乐器做了调查。所藏乐器如下(包括残缺的乐器在内):

金银平文琴1;瑟(24弦)1,残缺;筝(13弦)4,残缺;箜篌2,残缺;琵琶5;螺紫檀五弦琵琶1;阮咸2;尺八8;甘竹箫1;横笛4;笙3;竽3;腰鼓22,残缺;细腰鼓1,残缺;方响1,残缺。

东大寺所藏乐器很难考虑他们的实际使用问题,而更多的实际是偶那个乐器则保存在西大寺。西大寺是在奈良西部建筑的与东大寺相对的寺院,在《西大寺资财流水账》有关唐传乐器曾分别记录如下:

大唐乐器:

琵琶1面、箜篌1张、方响1台、斑竹合笙1口、斑竹竽1口、觱栗2口、箫1口、斑竹尺八1口、斑竹横笛1口、铜钹子1具、羯鼓1面、腰鼓1面、鸡娄(鼓)1面、倒鼓1柄、偕鼓1面、古乐鼓3面、大鼓1面、百子1连、唐漆琴1面。

唐乐器:

琵琶6面、紫檀拨、方响6基、笙6管、横笛6管、尺八8管、大觱栗6管、小觱栗6管、铜钹子6具、百子6连、腰鼓6面、羯鼓6面、鸡娄鼓6面、葛鼓6具、大鼓6面、古乐鼓1具。

此外,在《西大寺资财流水账》中还记录有唐朝传入的伎乐乐器钲盘2口、吴鼓60具以及许多伎乐面具等;在其他地方还留有唐传乐器的个别记录。例如,奈良法隆寺旧藏漆琴,称雷琴或开元琴。除以上29种唐传乐器外,还有5种唐传音具:鸣镝、锡杖、铃、铎、磬,由于它们主要用作佛具,这里没有列入乐器之中。

三、日本唐传乐器的应用

1.日本雅乐中的唐传乐器

日本平安朝中期制定的“左方之乐”与“右方之乐”,相当于中国的“二部伎”.左方之乐以中国系的音乐为主,包括印度系的音乐等。右方之乐以朝鲜的音乐为主,包括有渤海国的音乐.因此也把前者称为唐乐,后者称为高丽乐。日本尊左,左大巨在右大臣之上,几乎所有方面都是左方比右方更受到尊敬。

左方之乐与右方之乐在乐器种类和乐器编制上是有区别的,在左方的管乐器里有龙笛(横笛)、觱栗、笙.右方的乐器中虽然用觱栗但原则上不使用笙,而且没有龙笛,而是以其他形态的笛代替。在弦乐器中,左方有筝和琵琶.右方则原则上不使用弦乐器.还有在打击乐中,左方使用大鼓和辐鼓、枉鼓.而右方则用三鼓来顶替蝎鼓。

因而,就整体而言,唐代大曲实是日本雅乐的中心,但日本雅乐与唐燕乐大曲在演奏方式上各具风采。其中乐器构成是日本推乐与唐燕乐大曲比较中耐人寻味的问题。唐燕乐演奏过程中动员的乐器种类十分丰富,仅坐部伎就使用多达26种乐器,而日本雅乐中的管弦,使用8种乐器(左方乐3管:笙、觱栗、横笛;2弦:琵琶、筝;3鼓:太鼓、征鼓、揭鼓),伴奏舞乐时则使用6种乐器(弦乐器除外)。在唐燕乐大曲的乐器构成中,仅坐部伎就使用10种左右的外来乐器,例如揭鼓和琵琶在唐燕乐演奏中起的作用较大,它们既承担独奏任务,有时也参与合奏,且对演奏技法的要求也很高.而在日本稚乐中,琵琶仅仅是作为节奏乐器而存在.又如日本雅乐中的笙可以吹奏15个音(a、b、c、d、e、f、g、#g、a、b、e、c、d、e、f),而正仓院保存的唐笙为17管,可以吹奏17个音,比日本推乐使用的笙增加f、a两个音,所有的音都可以吹奏5个或6个和音.这种情况的出现说明了在规模性、体系化的音乐形态中,中日两国对于乐器的理解不尽相同,日本音乐在规模组合的能力方面与中国音乐还有距离。对于琵琶在音色和参与乐音组织的功能性理解,日本音乐界一直存有与中国音乐不尽相同的领会,这可能是由于不同的地缘因素导致的民族心理有关,唐乐以广阔的疆域和文化格局为依托,气象宏大,能够使凄清的音色转化为机趣盘然的元素,而日本音乐形态基于岛国心理,其对乐器乐音的调和性和兼容度相对较为有限。

2.日本本土化音乐中的唐传乐器

不仅日本雅乐中有唐传乐器的运用,就连日本本土化的音乐中,唐传乐器也广泛应用。

(1)催马乐:产生于日本平安时代初期,贞观元年(859年)去世的广井女王就是位催马乐的高手,她还将音乐技法传授给牙民多人,日本古代经典《枕草子》和《源氏物语》中都记述了催马乐的有关内容。

当时用于催马乐的伴奏乐器如前所述,左方方乐用管乐器:笙、觱栗、龙笛;弦乐器:琵琶、筝以及唱歌的主角(称作句头或拍子)手持的易拍子。还使用过另外三种打击乐器:鼓、揭鼓、枉鼓。后来作为打击乐器的只有易拍子,演奏着两手中持两块板(易)、用右手的易的侧边,敲击左手的易的平面以发出响声.后来催马乐的正式演奏人数是笙、革策、龙笛各一人,琵琶、筝各二人,歌的首席(句头)一人,助唱者(付歌)八人.

(2)朗泳,是日本平安时代中期在贵族社会中流行的在乐器伴奏下对汉诗文进行的咏唱形式。伴奏乐器:朗泳比催马乐更注重声乐本位.它的伴奏与催马乐不同,不使用弦乐器,也不用易拍子.只用笙、觱栗、龙笛各一管。

四、日本宫廷对乐器的统合

对乐器进行整理统合是日本宫廷乐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吉川英史指出:以弦乐器为例,新罗音乐所用的新罗琴(伽耶琴)、百济音乐所用的百济琴(笙使)、中国的音乐所用的琴(七弦琴)及瑟、阮咸、五弦等等都被停止使用。在管乐器中,能发出低音的大形的笙(称作竿)、大觱栗、萧、尺八(“古代尺八”或称“正仓院尺八”)、莫目等等也被停止使用。同时,对朝鲜音乐以及日本传统音乐也进行了改革,中国乐器演奏被加入其中,觱栗就是一个代表.因为朝鲜的觱栗与中国的不同.日本的被称为土革觱栗。乐器被淘汰的原因,主要是出于音乐的调子和音阶等整理统合考虑的自然取舍,也可能是缘于操作不便、演奏技术复杂等等消极面的原因。对此,日本学者吉川英史先生的观点是:“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与日本人的感觉和兴趣不和而被淘汰的,有积极的意义.例如垂直和大觱栗那样的低音乐器的废止就反应了这个意思.”

总而言之,从正仓院完好地保存着1200年前的唐传乐器,有力地证明了中日两国音乐交流的悠久历史,并出色地显示出当时中日两国器乐演奏的繁荣和乐器制作的工艺水平。同时,日本雅乐中对唐传乐器的运用,日本本土音乐中对乐器的改造以及日本宫廷对乐器的统合,又反映出一个民族吸收外民族文化都要经过本民族人民根据自己民族的文化发展,根据本民族审美趣味、审美习惯的需要,根据本民族的科技工艺水平,借鉴、消化、吸收,融为民族文化,只有经过这个过程,外民族文化才能植入,与民族文化融为一体。

参考文献:

[1]张前.《中日音乐交流史》人民音乐出版社

[2]张小梅.《唐代中日音乐文化交流专题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3]孙群星.《中国传播日本的乐器、曲目、剧目之考释》交响-西安音乐学报.1996.01

[4]王超慧.《中日音乐文化交流的历史渊源》.黑龙江民族丛刊.2003.2

[5][6]徐元勇.《岸边成雄的唐代乐器研究及其文论目录》.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2002.4期

[7]赵维平《亚洲的音乐史料及其历史研究状况》

[8]徐元勇《中日音乐文化比较研究》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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