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爱华
内容摘要人的本体性价值是关于人的生命意义的思考,是对人生终极价值的关怀。中国农民的传统本体性价值是以孝文化为核心的“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和“养儿防老”。新中国成立以来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型以及代际价值冲突。导致农民传统本体性价值发生变迁。在近30年的社会变革中。中国农民经历了深刻的价值失落与伦理伤痛。并通过理性地抉择婚嫁方式,自觉地把幸福生活作为新的本体性价值,实现了对本体性价值的传承与变革。
关键词中国农民本体性价值传承与变革
人的本体性价值是关于人的生活根本意义的追问。“是人与自己内心世界的对话,是一个人给自己生命意义的答案,是要处理个人与灵魂的关系问题,涉及人生的根本关怀和意义,是一个人得以安身立命的基础。”本体性价值的变迁意味着主体的心理革命和人格再造,它根源于主体强烈的生活体验和对现实生活的自觉。中国农民的本体性价值观就是蕴含在他们日常生活中的最基本的生活意义,在传统社会既定而又自在地表现为“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和“养儿防老”。但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和乡村现代性的渗入,中国农民的本体性价值开始发生转型。在经过了传统本体性价值变迁的伤痛后,当代中国农民开始学会把“幸福生活”当成人生的终极价值追求。
至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农民基本延续了传统本体性价值观念,其来源于中国传统社会“孝”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孝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处于“百善孝为先”的主导地位,它是中国社会一切人际关系得以展开的精神基础和实践起点。孝在人伦日用中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敬养父母。对于父母,不养当然是莫大的不孝,但仅养而不敬,同样是不孝。而敬的最高境界是子女不仅要善于体会父母的心情,而且在父母面前应当总是保持愉悦的状态,把侍奉父母视为幸福快乐的事情。第二,侍亲。以礼侍奉,委婉劝谏。而“侍亲”包括养生、送死和祭祀。所以孟子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论断。第三,善保己身,孝敬父母。孝还应当让父母不为自己担惊受怕。做父母的不用担心儿子可能去触犯刑律,或行不义之事,或做冒险之事。孔子因此强调:“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第四,父母既没,继其志,绍其事。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道,可谓孝矣。”就是说,孝子应当是继承父母之正业善道,并将其发扬光大者。
传统“孝文化”的诸多内容主要是针对上层社会和达官贵族,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具有实际意义和影响至深的是两点:一是传宗接代;二是养老送终。这两点从超越性和现实性的双重维度构成了中国普通百姓最根本的人生意义和价值追求。
建国初期一系列的社会运动在一定意义上冲击了中国农民的传统本体性价值观念,但由于小农经济依然是农村经济的主要支柱,乡村聚族而居的模式没有改变,家庭还承担着社会生产和养老的功能,重男轻女和男婚女嫁的风俗没有改变,农村“孝文化”还承担着“养老送终”和“传宗接代”的价值内涵。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现代性因素的渗入,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重大变革,代际差异与代际冲突加大,农民传统的本体性价值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乡村出现了以养老危机为特征的“孝”文化的严重衰落。
乡村“孝”文化的衰落根本上源于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业技术的推广大大降低了农业劳动量,大批乡村青壮年劳动力成为城市打工者;村落居住的模式虽然没有根本改观,但部分居民化、部分空巢化;在许多乡村,农业经济不再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支撑而只是必要补充;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下降,青年一代成为新的生活方式和文化理念的先行者,是现代价值观念的传播者和承担者。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上述变化触动了传统“孝”文化的社会基础,从外部力量上动摇了“孝”文化得以践行的保障。
乡村“孝”文化衰落的直接原因是社会变革引起的代际差异和代际冲突。这是经常被研究者忽略而事实上非常重要的内容。传统社会由于没有社会分化,权威高度集中,不存在也不允许有代际价值差异。社会转型使得社会分化,传统权威失落,代际价值观多元化。中老年社会群体,由于他们的早期社会化完成于改革开放之前,因此他们遵从的基本上是传统的价值评判体系。青少年社会群体,由于他们的早期社会化处于社会转型加速期,他们接受的大都是处于变动中的价值评判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传统本体性价值观的失落以及乡村伦理的失序,正是代际价值观冲突的表现。相对于在改革开放中新生的一代,他们的父辈们保守、缺乏进取意识和冒险精神。在漫长的生活中,代际之间的巨大差距在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产生强烈的摩擦,晚辈们儿时对父母的情感记忆随着现实生活负担的加重而日趋消失。“孝”文化中“养”的内涵慢慢减少,甚至连基本的“养老送终”也不可能。更为严重的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一些农村出现一批子女虐待年老父母的情况,很多老人由于无法承受子女的虐待而非正常死亡。某些子女对父母的行为已经无法用不孝形容,远超出了人性的底线。“……在缺乏本体性价值,又缺少社会性价值的情况下,一个社会就不再有道德和信仰的力量来约束私欲的膨胀,就不会有长远的预期,就会成为一个短视的没有前途和希望的社会。”
到上世纪末,乡村孝文化严重失落,伦理生活失序,以“养老送终”为现实依据的“传宗接代”的传统本体性价值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生儿育女如果不能“养老送终”,生命就失去了现实意义,由此延伸出来的延续生命的“传宗接代”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依据。
原有价值观的失落并不必然标志新的价值观诞生。新的价值观在本土的诞生需要多方面的现实基础和资源。上世纪90年代末,上述不孝甚至虐待父母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但21世纪以来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那就是建立在理解、尊重、宽容基础上,以独立、自由为特征的代际之间的和谐。这些变化目前虽还是在某些乡村以少数的形式存在,但近年来已有普遍化的趋势。那么哪些是这些新的价值观生长的现实基础和资源呢?这些基础和资源又是以何种方式建构新的价值观的呢?
首先,现代工业化的生产模式和生活方式为新的价值观生长奠定了现实基础,提供了价值资源。农业经济与现代工业经济不只是经济方式的不同,最主要的是经营方式不同带来的人的观念的差异。小农经济把人长期固定在一个地方,人们有固定的交往群体,有相同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遵循共同的社会规范。人们按照惯例行事,缺乏对生活的反思和理性,容易形成传统的权威模式。改革开放以后,农业劳动力向城市和工业转移,农民要熟悉现代化的劳动方式和生存规则。在新的环境中,程序就是规范,纪律就是制度,在程序和纪律面前,所有人一律平等;人与人之间没有传统的血缘辈分等级,有的是知识、能力和理性构成的新型权威。同行之间也不再是天然的兄弟姐妹,沟通、理解、尊重产生情感和友谊,否则就是陌路人。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和人际交往模式塑造了农民新的性格特
征。这些新型农民不停地在城乡之间流动,在改革开放后的30年里为乡村带来了现代的价值理念。
其次,社会发展缩小了代际差距,减少了代际冲突,为乡村新的本体性价值观生长提供了可能。“社会进入了常规发展时期,而且体现于社会价值观本身经过代际分化和调整之后必然进入一个新的代际整合阶段。”这个过程是“成人价值观逐渐取得对青年价值观的主导地位而使代际价值观实现新的整合。不可否认,不论是在社会常规发展时期,还是在社会变迁比较剧烈即社会转型时期,主导社会价值观的总是成人价值观”。上世纪80年代的那部分青年人如今已进入中年,他们的子女也都到了成人的年龄。这一代的父母们作为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见证者和第一代城市打工者,接受了改革开放的新思想、新理念,曾经遭遇过父母旧观念束缚的他们,尊重子女的个性与追求,鼓励子女开拓与创新,帮助子女追求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在实际的生活中为子女发展解除后顾之忧。这种对子女生活方式与理想的理解与支持赢得了子女的尊重,构建了代际和谐,为乡村新的本体性价值生长提供了可能。
再次,通过重塑婚嫁模式建构新的本体性价值。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第一代父母们目前还比较年轻,农村现有的养老问题正是他们与父辈之间的关系问题。由于他们与父辈之间存在强烈的心理和情感隔阂,他们一方面从内心里不愿侍奉、孝顺自己的父母,一方面又因此对自己不久的将来充满了担忧。这种对未来生活的担忧使他们对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充满了不确定感,也促使他们反思和怀疑传统“养儿防老”和“传宗接代”本体性价值的依据,并开始寻找新的人生意义和价值依托。他们正通过改变子女的婚嫁模式来安顿自己的生活与灵魂。
“男婚女嫁”是中国传统的婚嫁模式,今天也依然是社会的主流,特别是在乡村。但近几年有了新的变化。在某些乡村,男方随女方入户与定居即“男嫁女娶”已经渐渐成为一种趋势,湖北宜昌上世纪90年代末就较为普遍,河北省定州市近年来也成为一种流行。这种新的婚嫁模式与乡村传统的上门女婿与男性入赘不同,是与城市现代婚姻接轨的,因为它的出发点是生活的方便与幸福而不是对子嗣的繁衍。所以现代随女方入户定居的婚嫁模式并不存在对男性的歧视,不涉及到男子姓氏的改变,后代姓氏的沿袭较为随意,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
那么随女方人户和定居的婚嫁模式在何种意义上体现了农民新的本体性价值的生长呢?第一,它改变了以传宗接代为宗旨的婚姻观念,体现了追求人生幸福的婚姻观。幸福是男女双方对婚姻的主要追求,生儿育女是婚姻的自然结果。传统固定的男婚女嫁的婚嫁模式更多体现的是以男性为主的传宗接代的价值观念。而现代随女方入户与定居的婚嫁模式,主要是出于代际之间的情感关系以及婚姻主体的幸福生活。第二,打破了养儿防老的传统价值观。中国传统社会养儿无非就是两个目的:一是传宗接代,二是用来养老,情感的慰藉是附带的。女儿由于要外嫁,对于自己的父母不具有这两方面的功能,因而在家庭中也就显得无足轻重。新的婚嫁模式没有改变传统家庭养老的模式,但在价值观念上发生了很大的转化。即不仅儿子可以养老,女儿也可以养老;作为儿女虽然应该养老,但养育儿女的根本价值是人生的幸福与完满。第三,改变了旧有的家庭关系,使家庭更加和谐。中国几千年来延续的婆媳矛盾和冲突从此将得到改观,婆媳之间由于拉远了空间距离而多了些尊重、理解与宽容。
人的本体性价值观转型是个体心理和情感的深层次伦理建构,社会转型是价值观转型的前提和基础,而自我意识的觉醒是其转型的直接动因。
自我意识的形成是自我理性自觉的结果,是对自我存在的确证。人类的自我意识与理性经历了几个阶段。首先是把人从混沌的自然状态中分离出来,使得人类高于自然。然后是人为了生存,也为了摆脱内心的孤独与恐惧,自觉寻求结合和归属,以团体的力量对抗自然的强暴,祈求获得心灵的宁静和幸福。由此人类形成家庭、家族、国家、社会,自我意识为群体意识所代替,独立的个人意识渐渐被掩埋。近现代社会,人的个体意识开始觉醒,人的物质欲望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个人的情感、意志、思想、人格开始独立,自由、平等、权利等个体意识得到了价值认同。但个体自我意识的凸显和过度的工具理性,在某种程度上使个人又成为孤立的原子式个体,造成个体的孤独与冷漠。后现代主义对此提出了批评,用价值理性或交往理性重提沟通的重要性,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一种协商、伙伴、平等关系,而不是对手之间的竞争关系,从而避免理性走向工具化的必然命运。
我国传统文化侧重于共性对个性的规范和制约,而忽视人的个性,把人的自我意识作为私欲的来源。以社会道德来排斥自我,形成了一套传统的思维模式和伦理道德观念,从而使个体失去了主体性,使人成为一个躯壳。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市场经济的实行和现代化转型,中国人的现代主体意识开始有所觉醒。但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对现代化的理解在某种意义上同样背离了人本身,我们的自我意识和理性带有太多工具性的意义,这一发展的结果使得中国人在物质生活大幅度提高的同时越来越丧失生活的意义感和幸福感。
当代中国农民在丧失生活的意义感和幸福感的同时,失去了“养儿防老”与“传宗接代”的传统本体性价值,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在这个转折中,中国农民一方面学会了对传统群体价值观的反思,一方面也学会了对现代工具理性意识的审慎。他们接受了现代自由、平等、权利等现代理念,结合原有的血缘情感纽带,通过改变婚嫁模式,重建幸福生活的本体性价值。这是中国农民的现代价值观念与经过世世代代共同定居、长时间累积出来经验的完美结合与文化默契。这种完美结合与文化默契在一定意义上,正契合了后现代的价值理性和交往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农民本体性价值观转型是农民对自我生活经验的总结和探索,它缺乏理性的论证和制度意义上的文化担保,因此非常娇嫩和易受伤害。而目前我们的公共文化正处在一种外在化、工具化、技术化的状态。这让人对乡村新的本体性价值观的文化和价值意蕴的延续和深化感到担忧。近年来有学者从如何更好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角度来研究农民自觉选择的婚嫁模式,并促动地方政府在农村对新的婚嫁模式进行宣传、推广,这种技术性、工具性的研究以及政府的推广行为必将使得新的婚嫁模式丧失本来的文化价值内涵。当然,农民主动放弃传统“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的本体性价值,自主选择并改变婚嫁模式,是出于对代际之间的尊重与幸福生活的追求,其在客观上带来了许多很好的社会效应,但如果我们一味地强调它所带来的客观社会效果而忽视它的文化内涵,必将对乡土文化的建设带来根本性的伤害。文化价值的东西是一定要向人的内心渗透的,是要在人的内心扎根的。而文化一旦外界化、符号化,再想把它根植到人的内心上升为生活的信念就会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