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海军
摘 要:程颐《易》学在易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程颐在解释《易》学的过程中,除了继承和发挥前人的很多解释方法和成果之外,还创造性地运用了新的解释方法。如将《易》学与《四书》学进行互释和会通,旨在结合《易》学中的形上学与《四书》中的儒家道德伦理,由此为人们遵循和践履儒家伦理道德提供形上学的道德说教。这种方法后来为众多学者所继承,成为《易》学解释学上的典范。
关键词:程颐;《易》学;《四书》学;经学
中图分类号:B244.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9)05—0168—04
程颐在解《易》过程中,除了继承和发扬前人的很多解《易》成就之外,还提出和运用了许多新的原则和方法,而《易》学与《四书》学之间的互释与会通便是其中之一。程颐借助《易》学、《四书》学等来建构儒家的本体论,将儒家的伦理道德提升到宇宙本体的地位。在解释方法上,将《四书》中所宣扬的儒家伦理道德贯注在《周易》的解释中,将道德说教与《易》学原理相结合,由此为人们遵守和践履儒家伦理道德提供了经典和形而上的哲学依据,为儒学应对佛老之学的挑战提供了更多的理论依据。而这种《易》学与《四书》学互释与会通的方法,也为宋明时期义理派的《易》学解释学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具有典范的意义。
一、互释与会通之方法
程颐《易》学属于义理派《易》学,他对《周易》的解释主要继承、借鉴了王弼、胡瑗等《易》学名家的成就,重点探讨卦爻辞、卦爻象所反映的思想和意义,将义理《易》学发展到一个至高的水平,成为义理《易》学史上的典范之作。与之前的很多《易》学家相比,程颐《易》学的一个显著特点便是将《四书》中所言说的伦理道德大量地贯注于对《周易》的理解和解释中。如程颐在解释《益》之上九“莫益之,莫击之,立心勿恒,凶”时云:
上居无位之地,非行益于人者也;以刚处益之极,求益之盛者也;所应者阴,非取善自益者也。利者,众人所同欲也。专欲益己,其害大矣。欲之盛,则昏蔽而忘义理;求其极,则侵夺而致仇怨。故夫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孟子谓先利则不夺不餍,圣贤之深戒也。九以刚而求益之极,众人所共恶,故无益之者,而或攻击之矣。“立心勿恒,凶”,圣人戒人存心不可专利,云勿恒如是,凶之道也,所当速改也。①
在此处,程颐借助《论语》、《孟子》中所言的义利观来进行道德说教,他认为尽管利益是人之所欲,但如果仅仅只为一己之私,那么害处就非常的大。如果走向极端,则“昏蔽而忘义理”、“侵夺而致仇怨”。最好的办法就应当是顺理而求利,利己同时也利人,因为“理者天下之至公,利者众人所同欲”,如果心存公心,那么“人亦益之”。否则,悖理而行,其结果就会“众人所共恶”,进而处于危险的境地。这种对义利关系的认识,其实就源自于孔孟义利观。
程颐不仅将《四书》中的观点运用到对《周易》的解释中,与此同时,他还借助对《周易》的形上思维提升《四书》中所宣扬的伦理道德观念,将之上升为宇宙的本体。如他解释《剥•彖》“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时云:
君子存心消息盈虚之理而能顺之,乃合乎天行也。理有消衰,有息长,有盈满,有虚损,顺之则吉,逆之则凶,君子随时敦尚,所以事天也。②
在程颐看来,君子之所以要随时注意道德修身,注意进退出处,这些都是天理所决定的,而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所以君子做事一定要顺天理而行,“随时敦尚”。可以看出,程颐将道德修身提升到“天理”的高度,突出它的客观实在性,这其实是程颐“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理学思想的体现。
程颐将《四书》中所言的道德修养工夫与《周易》形上理论相结合,实现了《易》学与《四书》学之间的互释与会通,由此为儒家伦理道德提供了形上的本体依据,并为实现这种道德形上的境界提出了一系列的工夫途径,这样就在《易》理与人伦道德之间建立起一种关联,完成了儒学本体心性论、道德修养工夫论的体系建构工作,这不仅反映了程颐解释《周易》的基本思路与方法,也体现了他的《易》学旨趣所在。
程颐认为《易》理所反映的是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哲理,即天理。他所言的“天理”其内涵不仅仅是指自然世界的规律,最主要还是指人伦社会的道德规范,他认为这些规范、道德都是天理的表现。所以他以《四书》中所宣扬的道德伦理说教,分别贯注于《周易》具体卦爻象与卦爻辞的解释中,并认为这些道德伦理都是天理的具体显现。程颐在解释《周易》卦爻象与卦爻辞时,根据“随时取义”的解《易》原则,都贯注了道德说教式的解释,内容涉及教育启蒙、刑罚出征、社会治理、险难危机、举贤用人、君臣关系、政治斗争等等诸多方面。《程氏易传》所提供的这套原则和方法都是在讲如何通过道德修养的方式,获得个人道德境界的提升以至实现国富民强的目的。可以说程颐将《四书》学和《易》学进行会通,突出儒家的心性道德学说,不仅为其理学建构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同时对于儒家伦理道德的宣扬与社会秩序的稳定都有积极的意义。
二、本体与工夫:《易》学与《四书》的融合
程颐之所以将《易》学与《四书》学进行互释与会通,不仅在于他对于《易》学与《四书》学的推崇与表彰,更为重要是其理学建构的需要。在程颐之前,很多儒者已经开始注重理学的复兴和重建工作,儒学复兴目的在于恢复它在现实社会中应有地位和价值,而儒学的重建则在于儒学理论的更新,复兴和重建两个互为前提,没有儒学地位的复兴就没有重建,没有新的儒学理论的重建,就谈不上儒学的复兴。尽管胡瑗、孙复、范仲淹、张载、邵雍等人试图通过重新解释《周易》来建构新的儒学体系,由此应对佛禅、道玄之说在学术思想界与社会民众中的盛行和不良影响,但是他们都没有实现将佛禅心性学说、道玄宇宙本体论与儒家的伦理道德学说进行圆满的结合。不过他们的学术努力使儒学的新形式——理学初具雏形,为二程继续重建和完善理学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而理学的真正重建也只有等到二程兄弟的出现方才实现。
当时诸多儒者的理学建构工作,一般而言,所涉及的主题有两个方面:一是探寻儒家所主张的伦理纲常、道德规范的形而上方面的理论依据,从而证明儒家学说的合理性和永恒性;二是探寻践履儒家伦理纲常、道德规范的方法。这两方面用理学家的话来说,即是“本体”与“工夫”。而《易》学和《四书》学便成为了儒者建构儒学本体与工夫最重要的儒家经典。
程颐建构理学就基本上循着本体、工夫两个主题展开的。在儒学本体论方面,程颐作为理学的奠基人,他把传统经典中已有的“理”提升为宇宙万物存在的本体,并将“理”作为《易》学的本体论和儒学本体论的核心范畴,使之成为儒学道德规范和价值的终极依据,如:
理也,性也,命也,三者未尝有异。穷理则尽性,尽性则知天命矣。天命犹天道也,以其用而言之则谓之命,命者造化之谓也。③
而这个“理”,其实就是对《周易》所蕴含深意的界定。程颐认为《易》道其实就是天理,并将“天理”看成是宇宙生成和万物存在的根源,还将《四书》中所言的“天”、“道”、“命”、“仁”、“心”、“性”等概念和范畴看成是天理的不同表现,他甚至认为《周易》便是展现心、性、理、命等的典范。这样《易》学与《四书》学的互释与会通就有了可能性的前提。程颐以此为基础,建立了理学的核心部分——人性论。他将《周易》和《四书》所言的“性与天道”的观点融会贯通,实现了超越之天理与人之道德本性的统一,这对后来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朱熹说:“伊川‘性即理也,自孔、孟后,无人见得到此,亦是从古无人敢如此道。”④“性即理”的观点为儒家的心性学说寻找到了其内在根据,完成了儒学道德形上学的建构。而这些命题、理论的提出与建构主要通过《易》学和《四书》学的互释与会通来完成的。
程颐通过《四书》与《周易》的互释与会通来重建儒家伦理道德的形上学之外,还通过这种方法来探究实践儒家伦理纲常、道德规范的原则与方法,这其实就是理学所言的“工夫”。程颐的工夫论主要提出了“格物穷理”和“诚敬循理”两个观点,它主要来源于《四书》。其中“格物穷理”的思想主要源自《大学》,他说:“‘致知在格物。格,至也,穷理而至于物,则物理尽。”⑤他将“格”释为“至”,即穷至之意;“物”释为“事”、“理”,即事理、物理之意。“格物”就是“穷至天地万物之理”的意思。其实他所说的“格物穷理”,重点不是探讨宇宙自然的规律,而是重在人伦道德、纲常名教的熟悉和体认,进而转化为自己内心所固有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原则,实现“致知”。实现了“穷理致知”,只是道德工夫的一个方面,突出了“天理”的客观实在性,强调人对天理的认知和体悟,但并没有突出人的主观能动性,即人顺应天理,自觉践行道德规范、纲常名教。而程颐所言的“诚敬循理”则弥补、突出了这一点。他将诚敬看成是一种心态,认为人们无论是认知、体悟儒家的伦理道德、纲常名教,还是对之进行践履,都需要一种诚、敬的心境去遵循天理而行人事,最终实现“与理合一”的理想境界。
在程颐看来,这种至高境界,常人都很难达到,非圣人不可,“‘惟圣人然后能践行,言圣人尽得人道也。人得天地之正气而生,与万物不同。既为人,须尽得人理。众人有之而不知,贤人践之而未尽,能践行者惟圣人也。”⑥程颐所言的“圣人”,是道德境界修养的至高境界,他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在道德境界上达到了天人合德,从心所欲而不逾矩,所谓“圣人与理为一”⑦。虽然,圣人的道德境界常人难以企及,但程颐还是期望人们将之作为道德修养工夫的目标而努力,他说:“人皆可以为圣人,而君子之学必至圣人而后已。不至于圣人而后已者,皆自弃也。孝其所当孝,弟其所当弟,自是而推之,则亦圣人而已矣。”⑧他推尊孟子的性善说,认为人们都应该发掘自己的善性,行善或向善,从而达到圣人的品质和境界。与此同时,程颐还汲取《周易》所言的刚健不息的品质以及《大学》、《孟子》“内圣外王”的学说,将心性道德之工夫与治国安邦紧密结合起来,以个人的道德修养为立足点和起点,向外推延,最终实现内圣外王、和谐有序的王道社会。
三、互释与会通的“典范”意义
程颐将《易》学与《四书》学进行互释与会通,这对于理学思想体系的形成有着重要意义。这种互释与会通,其实是将《易》学的本体论与儒家伦理道德学说进行融通,由此为宋明理学与心学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正如成中英先生所云:“宋明理学与心学是由《易》学的天地宇宙的本体论与儒学的道德伦理哲学结合而成的。”⑨将《四书》学和《易》学进行会通,尽管在程颐之前,也有学者做过这样的工作,如“道学宗主”周敦颐,他就将《易传》与《中庸》进行融通,在理学建构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对于《论语》的仁学与孟子的心性学说,他并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张载虽也推崇《四书》,但在《四书》学与《易》学的会通上,并没有充分体现,反而将《周易•系辞》的思想贯穿其《易》学解释、建构的始终。二程尤其是程颐极力表彰和推崇《四书》,将《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视为蕴含圣人之道的载体与具有天道性命、仁义道德在内的价值系统和理论体系。在程颐看来,《四书》所蕴含的思想在内在逻辑上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于是他藉此提出了自孔子→曾子→子思→孟子前后相继的儒家道学谱系,并将己列之于后,由此表明了其推崇和继承思孟学派,重视“性与天道”的学术立场和价值取向。程颐对《周易》和《四书》的表彰与推崇,无疑为其儒学复兴和重建工作的一个重要步骤,更是理学建构的重要前提。可以说,在宋明《易》学与理学史上,真正推崇《四书》并将《四书》中所宣扬的儒家伦理道德学说贯注在《周易》的解释之中的儒者,程颐当处于枢纽的地位,《易》学《四书》学的互释与会通对后来理学建构和《易》学解释方法来说都具有典范的意义,这对于儒家道德学说的弘扬以及儒学的重建也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程颐《四书》学与《易》学的互释与会通的方式,也反映了程颐借助《易》学建构理学的基本特征。在程颐之前,作为理学奠基人的周敦颐、张载、邵雍等人也都借助《周易》来重建新的儒家学说。但是从周敦颐《易通》,张载《易说》以及邵雍《皇极经世书》来看,他们的《易》学重心在于探讨宇宙论和本体论,而心性道德学说则是其宇宙论思想的推演,并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相比较而言,程颐则是将宇宙论和心性论重心颠倒过来,在其《易》学之中,重点弘扬儒家的道德伦理学说,将天理视为其内在根据,实现了道德形上学的建构,而宇宙论并不是程颐贯注的重心,这在逻辑上正好相反。由此说明注重人生修养功夫,这不仅是程颐《易》学关注的重心所在,也是程颐理学的学说重心。钱穆先生也曾说:“若论宇宙本体万物原始,形而上学方面,二程似无积极贡献,大体思路,不出濂溪、百源、横渠三家之范围。二程卓绝处,在其讨论人生修养工夫。”⑩程颐作《易传》的目的,重点不在于天理本体的论证,而是在于借助《周易》与《四书》学的会通,来展现儒家伦理道德在现实人生社会中的作用和价值,实现下学而上达的为学旨趣。而《易》学与《四书》学的互释与会通,只是不过程颐为实现其学术旨趣的一种治学方法而已。
程颐《四书》学与《易》学的互释与会通,除了具有复兴儒学、重建新儒学的意义之外,在《易》学解释学史上也有划时代的意义。宋代建国之后,《周易》、《春秋》等五经仍然是科举考试、学术研究的主体,而治经方法上,在北宋庆历之后有了变化,突出义理与实用是经学研讨的基本趋势。熙宁之后,随着佛禅、道玄的盛行,儒家学者受其影响,除了探讨《周易》、《春秋》等经典的微言大义之外,更为主要的是开始借助《周易》、《四书》等经典来探讨儒家心性道德问题,以应对佛老之学对儒学的挑战与冲击。由于儒家心性道德需要形上的理论支持,而《周易》尤其是其《易传》部分为儒家的形上学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这样程颐在建构儒家道德本体论、心性论的时候,将《易传》所言的天道观思想与《四书》所言的儒家伦理道德进行互释与会通,为《四书》中的儒家伦理道德观提供了形上依据,从而为儒家道德伦理学说的存在与推行提供了终极依据,而《易》学的宇宙生成模式为儒家伦理道德为基本内涵的本体论模式所替代,这使得程颐解读《周易》独具特色,即在诠释《周易》的思想内涵上,他将阐释的归宿放在了弘扬和更新儒家学说,致力于以传统儒家的伦理道德、纲常名教来对现实社会进行治理,而且以之来提升人的道德境界,从而达到经世致用的目的,这在《易》学史上、儒学史上无疑具有里程碑的地位和贡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论说义理派《易》学的演变时也指出:“王弼尽黜象数,说以老庄,一变而胡瑗、程子,始阐明儒理。”(11)可以说《程氏易传》在解《易》形式上,重视义理解《易》;在解《易》内容上,立足“阐明儒理”,借助《易》学来弘扬和提升儒家伦理道德的价值与地位,是程颐《易》学的最重要的特征。正是由于理学建构的需要,决定程颐《易》学在解释上力求与《四书》学的融会贯通,这种解《易》方法随着程朱理学成为中国古代后期统治学说之后,也成为了宋明时期《易》学解释学的典范。
注释
①《程氏易传》卷三《益》,《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917页。
②《程氏易传》卷二《剥》,《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813页。
③《程氏遗书》卷二十一下,《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274页。
④《朱子语类》卷五十九。
⑤《程氏遗书》卷二上,《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21页。
⑥《程氏遗书》卷一十八,《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
⑦《程氏遗书》卷二十三,《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
⑧《程氏遗书》卷二十五,《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318页。
⑨成中英:《序》,金演宰《宋明理学和心学派的易学与道德形上学》,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第3页。
⑩钱穆:《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10页。
(11)《四库全书总目•易类序》。
责任编辑:涵 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