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杰 丁红华 李洪伟
2008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依法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和区政府及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重点工作站排头,难点工作争上游,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奋斗目标,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以新的理念、新的举措和新的作风,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新跨跃,为全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我院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文明接待室”和全市检察系统“先进检察院”等荣誉基础上,又荣获了全省检察系统“追逃先进单位”、市级“保密工作先进单位”等殊荣,整体工作进入了省级优秀行列。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我院始终把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依靠建院四年多来蓄积的基础和潜能,采取“三并”措施,抓实目标,乘势而上,确保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打击与服务并重。我院始终将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积极参与“秋风行动”,依法惩治各类犯罪。
惩治与预防并举。我院认真贯彻区委关于要加大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主动出击,攻坚克难,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均为大要案,所查处的案件法院均做了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4万元,收到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监督与配合并行。我院立足职能,不断加大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公平正义。我院还通过联席会、案件质量通报会、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案件讨论会、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形式,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及其他司法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增强了监督的实效。
二、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我院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着力点,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不断强化和延伸服务功能。
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一方面通过“举报宣传周”、编发宣传手册、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检察职能,与广大群众拉近距离,进一步方便百姓诉求。另一方面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开通对外网站以及建立办案过程中的“一案三卡”(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案件回访卡)制度,告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开相关的检察信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强化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我院坚持把处理涉检信访和其他涉检上访案件作为工作的重点,探索性地前移控申“窗口”,积极推行信访首办责任制,坚持检察长接访、提前介入、阳光息诉等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减少越级上访。实现了建院以来连续5年涉检涉法“零上访”的工作目标,我们的经验做法被省、市院转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检察日报》刊登。
依法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全年我院对4名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轻微刑事犯罪适用了轻缓刑事政策,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同时依托“青少年维权岗”、“社会预防矫治中心”等平台,与家长、学校、社会加强协调,逐案逐人建立帮教档案,制定有效的帮教措施,努力缓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三、以正规化管理为重点,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我院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正规化管理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全力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保证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机制促规范,提高队伍执法水平。一是加强办案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对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公诉等环节建立了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加强案件质量监督,促进自身执法公正。二是开展案件执法检查工作。成立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有效整合侦查监督、公诉、反贪等业务部门力量,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重点对我院办理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进行复核和监督,力求做到不枉不纵。三是对办案流程实行计算机廉政建设开展从严治检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培育、引导作用,增强广大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三是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开展文化育检活动。鼓励大家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自己、刻苦钻研业务,要求大家厉行节约、重视环保。同时在6月份我院还以新办公楼搬迁为契机,院党组在客观分析检察队伍和工作状况的基础上,审时度势,科学求实地提出了“创一流的工作环境、创一流的检务保障、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创一流的检察队伍”工作目标,不仅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的积极性,更有效地促进了干警“两个素质”的提升。我院机关党支部被区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先后有5名干警受到市、区级表彰。□(编辑/丹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