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初年的经济适用地

2009-11-16 02:47李开周
百家讲坛 2009年18期
关键词:适用房宋太宗一条街

李开周

北宋刚建国那会儿,开封城内还有很多闲地,同时呢,也有很多没有住房的穷人。为了解决穷人的居住问题,宋太宗决定提高土地利用率,把城里的空闲土地卖给穷人,让他们盖房子使。

这是一项福利政策,所以宋太宗的要价很低:临街空地不卖,由政府盖成店铺和酒肆,然后租给商户,搞些服装一条街、美食一条街什么的;其他空地则分成一、二、三级,一级土地每亩20000文,二级土地每亩10000文,三级土地每亩5000文。要按当时地价,这已经是很便宜的啦。

宋太宗说:“以上空闲土地并许军民僦赁者投状承买,此后并不得更有请射。”然后他又说:“现任近臣除所居外,无得于京师请射盖造,广置产业。”什么意思呢?“投状”就是指提交申请书,“请射”就是指申请购买,这两段话合起来,就是说开封城的空闲土地本属国有,现在朝廷把它们低价出让,凡是正在租房住的老百姓都可以申请购买,但是只要你买了一块地之后,就不能再申请购买第二块地了;另外,高级干部是没有资格购买的,因为他们不是穷人,而且都有房子。

聪明的人,一眼就能瞧出上述政策的漏洞:没有对每个人的购买面积作出规定。假使说某个无房市民胆大如斗,想靠倒卖土地发财,那么他完全可以借来高利贷,用朝廷定下的极低价格一次性买断上万亩空闲土地,然后再高价转手,卖给那些没有机会购买低价土地的人。这样一来,朝廷改善穷人居住条件的愿望就落空了,反倒是个别投机者得了便宜。

不过即使有漏洞,最后得实惠的终归是穷人,所以上述政策还算是好政策,至少其初衷是美好的,一如我们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当然。北宋没有经济适用房,只有经济适用地——我们姑且把宋太宗低价出让给穷人的空闲土地叫作“经济适用地”。

宋太宗推出了大批经济适用地,希望能帮无房市民自主建房。结果呢?这些经济适用地却成了权贵的盛宴,“诸王置产请射,与民争利,邸舍雄丽,群议纷然”,而真正需要买地建房的无房户到处托关系,跑路子,反倒买不到一块经济适用地。看到这种荒诞情形,凡是对经济适用房申购黑幕有所了解的朋友大概都会觉得似曾相识吧?

好在北宋老百姓比我们老实,没有谁上网发帖,也没有谁上街闹事,访民没有一拥而上,媒体也没有鸣鼓而攻之,这让领导们省了不少心。

编辑:汪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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