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菲菲
摘要:建设效益财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新时期新阶段对财政干部和纪检干部提出的新课题。在这一课题的引导下,财政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共同推出了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正在实施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如何稳步有效地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成为当前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倒重来,还是进行合理有效地融合?笔者尝试作一个探讨性思考。
关键词:会计集中合算国库集中收付
一、什么是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
会计集中核算是融会计服务和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新型会计管理模式,其基本职能是: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在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它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统一开设账户、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收付资金、统一调配资金的管理形式。行使了财政资金的监督职能,同时对国库来说,它还行使了一部分支付功能。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一律注销银行账号,其各项资金的收支由核算中心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单位所有开支在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的基础上,再经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入账,从而保证了各预算单位开支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所有财政性收入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所有财政性支出都要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具体讲,就是要达到一个目标即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实现一个基础即改革传统账户体系。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抓好两项改革即支出支付方式改革和收入收缴方式改革。
二、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的关系
(一)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两项制度改革的管理主体相同,都是财政部门;
2、两项制度改革的目的基本一致,都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
3、两项制度改革的形式基本相同,都要求取消单位账户,建立集中管理的单一账户体系,并且其改革环节体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
4、两项制度改革的前提基本一致,两者都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主体资格。并在此前提下对财政资金进行管理与监督;
5、两项改革的作用相同,即两项改革在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等方面具有很多相同作用。
(二)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区别
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两项不同的改革,它们之间虽然有以上联系。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核算主体不同。会计集中核算的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尽管单位只设报帐会计,其核算由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由于单位的预算没有改变,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主体资格“三权”没有改变,所以核算的主体依然是单位,只是财政部门代理记账。国库集中收付制的核算主体是以财政资金为核心的财政部门,表现为以政府会计为主体。尽管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把过去许多由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容改为财政会计核算,但主体没变,只是范围扩大,也没有代替单位会计。
2、账户设置不同。会计集中核算是通过在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中心设立过渡性账户的方式,财政资金先拨付到过渡性账户上,待预算单位用款时,再从过渡性账户上拨付到收款人或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账户,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存在中间环节。国库集中收付是通过设立零余额账户实现财政资金从国库直接拨付到收款人或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账户,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不经过中间环节,不在任何账户上停留。
3、财政资金停留的位置不同。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情况下,预算单位未用款时,财政资金停留在会计核算中心的过渡性账户上,在一定程度上肢解了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情况下。预算单位未用款时,财政资金始终停留在国库单一账户。也就是国库,增强了财政调度资金的能力。
4、财政监督的范围和侧重点不同。会计集中核算制仅对财政资金支出的规范性进行集中核算、反映和监督,监督的侧重点实际上是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事后监督;而国库集中收付制则是对整个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督和控制,监督的侧重点是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的监督。
5、机构设置不同。会计集中核算制是通过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来统一组织核算和监督;而国库集中收付制则是通过在财政部门设立国库收付中心来担负财政国库资金收付和监督的重要职责。
由会计集中核算——过渡到国库集中收付制。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发展和扩充。从职能上讲,后者包含了前者,核算中心可以变化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三、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相融合的必要性
首先,从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关系可以看出,两者的最终目的一致,都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单纯的会计核算中心,更多的是从为单位代理记帐的角度进行运作。单纯的国库集中收付解决不了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现象:解决不了少数单位领导人干扰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问题:解决不了会计人员不坚持原则的问题;也解决不了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的问题。从站在整个政府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政府公共会计的发展使传统的财政与会计呈现相互包融的新特征。直接或间接的融入会计集中核算功能已是国际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发展趋势。同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分开,使内部监督机制弱化,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削弱。将会计集中核算融入国库集中收付能保障和促进国库集中收付的有效运作和取得最大效益:能对所有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和提高使用效率;能强化预算约束力,加强对财政预算的执行监督。
其次,从会计核算中心成立运作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大家有目共睹。在广大报帐会计及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中心不但运转协调,而且由于始终执行“三权”不变政策,使收款人及付款单位都感觉到与未实行集中核算时一样方便。此时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若推倒重来,将原来的会计核算中心否定或撤掉,从节省行政运行成本的角度考虑也是得不偿人的,这本身也不符合效益财政的初衷。
四、怎样将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进行融合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应该将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进行融合。那么,怎样将两者融合起来?以下是粗浅看法。
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衔接融合,通过国库收付中心的内设机构可以达到统一。具体来说,就是将现在的会计核算中心改造成立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原来的会计核算中心成为它的一个内设机构,也可以说将原来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作为国库收付中心若干职能中的一个存在。同时,将原来财政各职能股室的相关职能进行统合综效,达到既能节约成本,又能保证高效运转,使财政真正成为为人民服务、为单位服务、为政府服务的好管家。
依据预算执行的需要和内部股室核算的需要,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可设想划分这样几个部门:单位会计核算、工资核算管理、政府采购核算管理、预算外资金核算管理、资金会计、总会计和代理银行会计,各部门划分不同的职责。如单位会计核算主要是承担原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成为整个政府会计核算的一个子系统;资金会计则是整个政府会计的总出纳,它不仅核算管理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还要管理核算财政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