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丽
摘要:当前国家正在着手建立规范化的事业单位专项经费制度,而承袭了专款制度的专项经费管理,在历史积累和发展目标双重因素作用下形成的现实事业单位专项经费管理模式与规范要求有很大差距,本文正是立足于研究有效解决这些差距的对策、办法展开分析,希望通过加强多方面的财政监督促进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的规范与完善。
关键词:事业单位专项经费管理
我国的专项经费管理源于建国后的财政“专款”或“专案拨款”制度,它们针对性强,在各自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稳定社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当前我国事业单位专项经费管理还不规范,其中很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管理监督。财政规范管理需要建立有效制度,也需要管理监督。财政监督作为财政制度的内在机制,具有发现功能与信息功能,影响财政制度的运行与变革;并通过对财政制度和制度环境的反映和调节。使二者在更高的水平上达到均衡,财政监督起到了无以替代的调整作用。本文为此通过对专项经费管理不足的现状分析,得出我国加强专项经费管理的措施。
一、事业单位专项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目标不明确
事业单位专项经费管理的主要用途是纠正区域间的公共项目的外溢性,鼓励事业单位多提供公共品,或保证事业单位某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最低供应标准,但目前我国部分专项经费管理资金还存在安排随意性较大,总体目标不明确的情况,失去了其应有的功能。比如我国的专项转移支付多为配套转移支付,要求地方财政匹配资金,这样专项拨款越多对地方财政压力就越大,且越穷的地方就越拿不到项目。甚至一些地方没有财力匹配,又想拿到项目,只能弄虚作假。专项经费管理本来是用来解决欠发达地区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结果却给这些地区的财政遭成了负担。
2、管理重点不突出
我国事业单位专项经费项目较国际上其它国家涵盖的范围要广泛,易造成项目间的内容交叉重复。同时我国专项经费管理管理是采用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多必然伴随管理办法多,易造成专项经费管理管理文件部分内容重合,不利于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影响转移管理体系化构建。当前中央对事业单位安排的专项经费管理资金规模每年都在增加,但是,当资金平均到广泛的专项经费管理项目时,拨付款就显得杯水车薪了,以2008年为例,每个项目不足万元。项目广泛,就容易造成重点不突出,或至少对重点项目资金投放产生限制,这样专项经费管理的效应就会减弱,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就得不到很好地发展,问题就不会从根本上解决。
3、资金运转不透明规范
当前我国的专项经费管理由财政部单独或与其它部委联合下拨管理,而这种专项经费管理拨款管理模式会影响正常的预算管理,不利于对专项资金的运转管理。比如一些资金名义上是专项经费管理,实际用作部门经费或系统内经费补助。显然,除资金分配不透明外,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也同样令人堪优。而对此,事业单位效能评估现在也还没有一个明确标准,这样就出现了在转移支付中不计成本去花钱的现象。
4、法律法规有待健全
我国《预算法》规定审计机关职责是“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但《审计法》同时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事业单位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这样的职能设置使审计机关缺乏独立性,难以发挥独立的审计监督作用。制度安排存在缺陷。同时随着社会进步应进一步健全和严格执行。目前立法机关对财政的监督还一种综合的监督,还没有细化到专项经费管理预决算的专项审计,对专项经费管理的管理监督是个系统土程,但有些方面需要一个较长过程的不断完善,因而只能有所侧重有所取舍。
二、加强事业单位专项经费管理的措施
1、深化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
目前,在中央与省级政府事权与财权划分比较明确的情况下,我国下一步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深化省以下政府间财权与事权的划分。我们知道,大部分的专项经费管理资金最终都要分配到基层政府,以下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划分不清晰,必然影响专项经费管理资金的管理,不利于专项资金额的确定、财政监督与项目效果的评价,不能很好促进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的完善。我国近几年实施了一系列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如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收支科目分类等。以上改革措施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增强了财政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公开性、透明性、推进了财政资金支出行为规范,有利于财政监督作用的加强。自然,作为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有机组成部分的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也会随着这些改革的深入逐步规范。
2、加强对经费的制度管理
首先,财政部门理所应当对整个财政分配活动涉及到的各事项、环节进行制度规范,鉴于专项经费管理的分散性,财政部门应要求有专项经费管理资金分配权的中央部委加强对其制度管理和制度检查;其次,财政部应督促各部委公开专项经费管理管理办法或至少向财政部报备,再次,财政部主动牵头对没有制定管理办法的专项经费管理项目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加强监督管理;最后,财政部应要求有专项经费管理资金分配权的各部委定期对相关的管理办法进行梳理评议、完善合并、修订,使之更具操作性与约束力。
3、强化财政派出机构监督作用
财政监察专员办不但是财政部监管职能的延伸,而且是财政部联系各地方事业单位及财政部门的窗口,与各省审计署特派办相比,拥有专项经费管理更多的动态管理信息,为此其应对专项资金拨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以资金的及时到位、安全完整、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效益为重点:(1)监督转拨单位或用款单位按有关法规规定的期限或申报资金时的计划使用时间及时将资金投入使用;(2)监督转拨单位和用款单位按规定用途和经批准的项目使用资金;(3)监督和帮助用款单位精打细算,节约使用资金。同时加强对基层财政监督。基层财政很多是困难财政、吃饭财政,因此也是最需要专项经费管理的财政,执行专项经费管理项目的财政,但也是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最混乱的财政。除财政困难外,基层事业单位部分管理人员法律观念淡薄、素质差,更是造成了专项经费管理管理不规范,基本涵盖了专项转移支付存在的所有问题,是专项经费管理管理的薄弱环节,正是如此,财政监察专员办更应加强对基层财政的监督,把工作重点放在专项经费管理较集中的基层事业单位,加强事前、事中控制监督。
4、加强专项经费管理项目审计
审计监督是财政监督的一种重要事后监督力量,这主要是由审计监督的范围与审计监督的特点决定的。审计监督有职责、有能力对财政行为进行事后总体和专项评价、发现财政预算管理中的问题,从财政监督的发现、信息功能来看,那么它对财政行为规范与制度建设的贡献是巨大的。从近几年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报告中,专项经费管理总是困扰着许多老问题与新问题,上面已对部分原因进行分析,分析原因只是一方面,我所强调的是审计部门应加强问责,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力度。(1)审计专项补助的规模和种类,促进预算管理的完整性,即全面摸清上级补助事业单位支出的规模种类和结构,结合事业单位支出预算的变动情况和预决算的报告情况,反映上级财政在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弊端,促进上级财政细化专项补助资金的预算编制和下级财政完整编报预算和决算;(2)延伸项目支出的去向,促进项目设置的科学性,即延伸项目支出,看去向是否合理、用途是否明确、规模是否适当、效益是否明显,着重分析项目设置的依据是否科学合理,项目资金是否用于地方事权支出,是否与财政分级管理的原则相适应,体现上级事权和应有的政策导向,提出归并项目种类、规范项目设置的建议,促进项目设置的科学。
总之,在事业单位专项经费管理中,我们要针对发现的问题,着重从财政体制、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提出规范管理的建议,达到揭露问题,规范管理,制约权力,促进改革、提高效益的目的,从根本上促进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制度和规范化经费管理制度的建立。
参考文献:
[1]张波,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有效性探索[硕士论文[,西南财经大学,2006
[2]薛莲著,政府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立法问题研究[硕士论文],西南财经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