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亚琼 孙 虎
摘 要:随着旅游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各地都受到了高度重视,对其的保护工作也日趋完善和成熟,如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业的发展互相促进,相辅相成,是各地非物质遗产保护中应该重视的一个问题。文章以山西省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开发研究为题,叙述了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分析了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如何从旅游的角度科学开发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策。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旅游开发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9-270-02
一、旅游开发对非物质遗产保护的积极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多种形式,如展馆陈列式保护、命名式保护、研究性保护、宣传式保护以及开发式保护等。其中开发式保护主要就是指旅游开发,这里的开发与商业性开发不同,它在开发之初就具有了保护的意识和措施。通过旅游开发,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与壮大。其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推广。文化旅游是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文化旅游可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近几年,我国连续在民间文化上做国际旅游的大文章,使各地具有特色的民间文化得到了展示、传播和弘扬。如2002年我国旅游的国际促销主题为“中国民间艺术游”,2003年为“中国烹饪王国游”,2004年为“中国百姓生活游”,可见非物质遗产文化在旅游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旅游开发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展示的平台和宣传的空间,同时实现了应有的文化价值。
2.有利于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在旅游开发中,深度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根据其特点研发合乎需求的旅游产品,一方面满足了旅游者的需求,同时又获得了经济利益,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
3.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价值的体现。将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旅游开发中,可以增强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提高竞争力,吸引更多的旅游者前来旅游,从而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众群体。同时,一些国家级非物质遗产受到了众多专家学者的重视,而旅游开发的实施,将会吸引更多的业内人士加入,这就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得以体现。
4.有利于增强非物质文化属地群众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在旅游开发中,为了迎合旅游者的兴趣,开发者需要挖掘、整理和提炼当地最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而旅游者的接受和赞赏,会使当地群众意识到传统文化的价值,从而增强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
5.有利于全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增强。旅游的过程就是一个文化消费的过程,通过旅游使得旅游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增强,同时旅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生的效益也会使政府增强对此的保护意识。如旅游开发产生的经济效益会激发政府重新投资进一步保护非物质遗产。
二、山西省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山西省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多样,主要有民间文学类、民间舞蹈类、传统戏剧类、手工技艺类、民俗类、曲艺类等。截至目前,晋城市已有58项遗产被列入非物质遗产名录。其中,国家级的有“上党八音会”、“上党梆子”、“阳城生铁冶铸技艺”等。省级的有“上党二簧”、“阳城道情”、“焙面娃娃”、“舜王传统祭祀文化”等。
而山西省目前有96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省级301个项目。有国家级传承人27名,省级传承人228名。全省11个市已建立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37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65项。从数量上来看,晋城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全省所占比重还比较小;从级别上看,国家级和省级的也比较少。所以说我们虽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整个山西省的保护工作来比还是有差距的。
2.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1)手工技艺类面临失传的危险:如大阳手工制针业,城区泥塑等,因为手工针和泥塑在人们的生活中好象可有可无,所以导致制作者难以以此为生,长此以往,后果将不堪设想,这也是整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2)文学类和曲艺类未得到推广:少数传说故事是家喻户晓的,如愚公移山,女娲补天等,而大多数故事只是少数人知道,或者是只了解其中的一点内容,如珏山吐月、白马拖缰、孔子回车等故事,很多人都知道有这样的故事,但具体内容是什么却不知道,即使是晋城本地人也有很多都不清楚。(3)保护工作没有完全到位: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列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真正对其进行保护的行动却不是很尽如人意。(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尽管现在政府从上到下都很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但在基层人民群众中很多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概念,甚至一些知识分子也还搞不清到底哪些东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没有与旅游开发结合起来:很多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在保护的同时进行旅游开发,这就使得非物质遗产是为保护而保护,无形中忽视了它的经济价值,从而失去了旅游开发中进一步保护和传承的机会。
三、山西省晋城市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前景很好
山西省旅游业的重点是佛教旅游、大院旅游以及根祖旅游,但对于晋城而言,这些旅游资源并不突出。鉴于晋城市佛教、大院旅游文化的不足,可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方面来深入挖掘晋城市的特色旅游资源,为晋城市提出新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形象,丰富晋城市现有的旅游项目,提高旅游开发的层次,为晋城市旅游带来新的活力,从而促进晋城市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随着旅游者消费水平的提高,他们已经不再满足于仅仅是参观旅游产品,而是追求亲自参与的旅游体验。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文化本质和丰富性等特点,正好能满足旅游者参与体验等多方面的需求,有着巨大的客源市场。
由于晋城市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各自有着不同的特点,其旅游价值也是不同的。具体分析如下:
1.手工技艺类资源旅游开发的经济价值较好。传统技艺类旅游资源主要可以应用于旅游纪念品的开发,是旅游购物的对象,正好可以弥补晋城市旅游纪念品市场没有地方特色的空白,在旅游收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阳成生铁冶铸技艺、城区泥塑、高平黑陶工艺、阳城琉璃、陵川砖雕工艺等都可以做成有当地特色的纪念品来销售,一方面突出了地方特色,能够激发旅游者的兴趣和购买欲望,同时又能够带来不菲的经济效益。
2.表演艺术类资源的旅游开发价值较高。旅游开发中,表演艺术类遗产是优势遗产资源,其本身的艺术效果很好,很引人喜爱,这就使旅游客源市场得到了保证。可开发的旅游产品类型有观赏型、参与型两大类旅游产品。如上党八音会、高平九莲灯、土沃老花鼓、上党梆子等在本区域内的影响力就很大,在老百姓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如果结合其他旅游资源进行综合开发或应用于具体的旅游活动中的话,将会增强游客在旅游活动过程中的愉悦度。
3.民俗类资源中有些资源的旅游开发市场规模较大。在这类资源中,沁水舜王传统祭祀文化和柳氏家族人生礼俗的旅游开发价值较大,在全国乃至海外都有一定的影响力,旅游开发后的旅游效应相对较高,可加大宣传的力度。而像城区水陆院庙会、泽州中秋习俗则具有很大的群众基础,旅游开发后市场规模也很大。
4.民间文学类资源对晋城市旅游业有很大的辅助作用。这类资源里面有部分在国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如围棋起源的传说、愚公移山的故事、女娲补天、精卫填海、舜的传说等,在全国都是几乎老少皆知的,这类资源本身不具备独立的旅游价值,但与当地的人文景观或自然景观一联系,就能形成联动的旅游价值,产生规模效应,从而增强影响力。
四、山西省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对策
1.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原则。(1)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从这一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来保护的目的就是防止被同化和消亡。除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保护外,还要对遗产的生存环境进行保护,以维持其活态性。而开发就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化、市场化,目的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弘扬、传承服务,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生活服务,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服务。由此可以看出,保护和开发有着密切的关系,开发必须以保护为前提,以保护为基础,只有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才具有意义。否则,破坏性的开发,即使开发了,也不能持续发展,所以要进行保护性开发。(2)坚持本真性原则。坚持本真性原则,有助于提高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坚持正确的保护理念和实践,有效地防止“伪民俗”和“伪遗产”占用可贵的保护资源和财富(3)。旅游开发中,对本真性的追求,指对旅游资源本真性的追求和旅游产品本真性的追求。
2.晋城市非物质遗产旅游开发的对策。(1)利用行政法律手段来规范开发。这就要求晋城市政府尽快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相关的政策法规,实行政府监管,加强非物质文化旅游保护方面的立法,杜绝破坏性开发,正确利用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有良好的法制环境。(2)在旅游纪念品的开发上做文章。晋城市如今的旅游纪念品市场可以说是几乎没有地方特色的,所以在旅游纪念品上做文章是有很大的开发潜力的,开发前景也相当乐观。像阳成生铁冶铸技艺、城区泥塑、高平黑陶工艺、阳城琉璃、陵川砖雕工艺、高平刺绣、剪纸等可以与晋城当地的传说故事、名人轶事结合起来,将这些故事情节或人物展现在相关的手工艺品上面,这不仅能够让游客欣赏到技艺的精湛,同时又能感受到晋城市民间文学的深厚底蕴。从另一方面来看,在赢得经济收入的同时,又对晋城的旅游资源起到了宣传的作用。(3)积极开发参与式旅游产品。结合晋城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可以创造适宜的客观条件,开发一些参与式的旅游产品,如上党梆子科考游、柳氏寻根祭祖活动、赵树理文学科考游、围棋文化考察游等,同时也可以开展一些有意义、影响力大的节庆活动,如舜王传统祭祀文化节、泽州中秋节等,让旅游者亲身体验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环境和文化氛围,提高晋城市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同时将旅游者的食、游、购、娱等有机结合到相关的旅游活动中。(4)旅游饮食方面突出地方风味。将高平烧豆腐、大阳馔面、晋城面塑、高平面塑等手工技艺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成实物,摆上各大旅游酒店、旅游餐饮点的餐桌,让游客切实感受这些传统工艺的精湛,享受这些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食品。
以上是笔者对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方面的一点认识,相信在晋城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晋城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将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2.韩双斌.江西抚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研究.硕士学位论文,2007(5)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旅游与环境学院,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山西晋城 048000;陕西师范大学旅游与环境学院 陕西西安 710062)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