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丽珠 林琨智
[摘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发展科学技术与人类文化、服务社会是高等教育的社会功能。本文认为,高等教育只有坚持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相统一,才能真正服务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
[关键词]高等教育教育规律市场规律服务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09)05—0028—02
[作者简介]韩丽珠,林琨智,吉林化工学院(吉林吉林132022)
高等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多重属性。近些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人们认识到高等教育宏观上所具有的产业属性。但是,教育活动与经济活动毕竟不是两个完全相同的范畴,高等教育产业作为一个培养人才的产业,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特殊性决定了高等教育具有自己的独特规律——教育规律。高等教育必须遵循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在追求效率与效益的同时,始终坚持育人为本,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规律培养人才,真正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服务。如果忽视了自身的规律,只是片面强调教育只要适应市场经济,只要有“商品意识”、“市场观念”就行,必定培养不出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因此,高等教育发展必须强调坚持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的统一。
一、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相统一
教育规律是教育活动的客观必然性,经济规律反映经济运行中各种变量关系及其发展势态。这两种领域中的规律共同隶属于整个社会。以社会发展为轴心,二者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
1.二者“内涵一致”。教育具有生产性,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备课、讲课、批阅作业、辅导学生,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教育与管理服务,都属于生产性劳动。这种生产性劳动提供的产品即知识、技能、教育服务等,经消费者学生接受并内化之后,可以转变为劳动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正如马克思所说“教育会生产劳动能力”。高等教育活动需要面对市场需求、需要产业资本,也必须关注产品质量,也要进行成本核算和讲求经济效益。这是教育规律与经济规律内涵一致的基础。
2.二者存在“交叉带”。随着社会发展,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开始走向相容并逐渐产生“交叉带”,出现了相互协调和匹配状态。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市场经济中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按比例发展规律、周期波动规律等市场经济规律与高等教育的教学过程外部产生交叉,在教育经费筹集、教育资源配置、教师的聘请、教学条件的改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在高等教育教学过程内部,市场经济规律主要是通过间接的方式在起作用。“教育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所以,经济规律必定以某种方式与教育规律发生相互作用,又以某种方式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也就是说,经济规律要通过若干个中间环节与教育规律发生兼容。这一“中介”就是教育外部规律及与此相关的机制、原则。经济规律对教育活动产生影响,主要是通过把经济规律转化为某些原则,或与某些教学原则相结合,再由这些原则去指导具体教育实践。
当然,对于市场经济规律与教育内在规律存在尖锐冲突的地带,必须坚决遵循教育内在规律、教育的公益性和教育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性质,尤其在传知育人方面必须遵循教育与教学规律,必须依据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和新时期教育思想的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由此,学校必须明确以教书育人为办学宗旨,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而不能简单套用市场经济的经济指标,否则学校就失去了自身特性。
二、坚持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相统一,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当前,我们坚持市场经济规律与教育规律相统一的总体思路是:一方面,在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相一致、相交叉地带,在遵循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同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市场机制,加快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尤其在教育的外部规模发展、结构调整及学校管理过程中,应该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加大学校适应市场经济改革的力度。只有这样,高等教育的发展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另一方面,在不应适从市场经济规律的方面必须坚决遵循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来运行。
具体来说,一是在高等教育宏观层面,坚持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统一,在满足教育自身规律要求的同时,积极遵照经济规律。要努力通过市场运作,筹措办学资金作为政府投入的补充,缓解目前办学经费普遍短缺的局面。同时通过引入市场机制,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二是对于高校中观层面,坚持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统一,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教师教学水平,运用利益分配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要坚持高等教育正确的办学方向,以培养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合格人才为己任;要坚持公平正义,不让具备入学资格的贫困子弟因交不起学费而失学;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对社会十分需要但经济效益不好的冷门专业或科研项目不能盲目削减;反对为了减少成本而降低教师聘请条件、削减改善教学条件和公共设施的开支;反对为了追求利润空间而广招生、滥办班;反对迎合学生而降低教学要求、滥发文凭。三是对于教师个体微观层面,应该承认教师个体作为经济社会中的一员,在其日常生活及工作单位、具体岗位选择等方面毫无疑问会考虑自身利益,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但在具体教学工作过程中必须只能坚持教育规律,履行自己的职责。教师必须以育人为天职,以培养人才为己任,决不应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参杂任何经济因素。
高等学校必须通过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对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全过程的监控。只有通过强化管理、狠抓质量,坚持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的统一,才能确保高等教育快速、协调和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傅八军.高等教育产业性与公益性再辨析[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
[2]徐洁.从高等教育价值观看教育的社会属性之争——兼论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与产业性[J].辽宁教育研究,2005,(5).
[3]陈彬.论中国高等教育公平的价值追求与政策抉择[J].高等教育,2003,(6).
[4]潘懋元.论高等教育[C].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0.
[5]靳希斌.教育经济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6]柴旭东.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与大学发展战略的选择[J].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08,(6).
[7]李爱良.高等教育均衡发展的经济创新路径分析[J].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07,(2).
(责任编辑:王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