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 冶
6月3日,《中国文物报》刊出了“2008年度文物拍卖许可证年审台格企业及其聘用高级文物博物专业职称人员公示名单”,引起很多读者的关注。对此事,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司长宋新潮特别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针对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以下是答问内容:
问:2008年度全国共有多少家拍卖企业?整体情况如何?答: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全国取得文物拍卖资质的企业共有260家。总的来说,我国文物拍卖发展势头良好,绝大多数企业能够依法经营,不断努力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同时,由于文物拍卖企业良莠不齐,个别企业法律意识淡漠,文物拍卖活动中仍不时出现违规现象。对此,国家文物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对违规企业依法查处,为文物拍卖市场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问:2008年度审核通过186家,共有多少家中报?与上一年度棚比有哪些变化?
答:此次年审,根据国家文物局通知要求,共有209家文物拍卖企业按时报送了审核材料,经过国家文物局委托专业机构认真审核,有186家企业获得通过,保留了文物拍卖资质。对未能及时报送年审材料的企业,国家史物局将组织开展第二批审核工作。此次是国家文物局首次开展年审工作,今后,将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问:未获审核通过的有多少家?主要原因是什么?答:经初审未获得通过的企业有23家,审核机构已要求这些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并限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企业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未按规定聘用文物拍卖专业人员以及申报材料不全等。今后,国家文物局将继续依法开展年审工作,希望文物拍卖企业重视此项工作,把年审作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动力,规范经营,规范管理,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问:中报年审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答:此次年审,国家文物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按照以下程序开展了文物拍卖年审工作:
(1)国家文物局2008年12月10日发布年审工作通知;
(2)文物拍卖企业在2009年3月31日前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报送年审材料;
(3)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在2009年4月15日前将文物拍卖企业的年审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家文物局审核;
(4)国家文物局委托专业机构对年审材料进行审核,最终决定企业年审是否通过,并通过媒体和国家文物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年审结果。
今后,国家文物局将继续按照上述程序开展文物拍卖企业年审工作。
问:年审的作用、意义是什么?
答:我国文物拍卖仅有20多年的历史,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既面临着令人期待的发展机遇,也出现不少问题,如文物拍卖企业多,规模小,效益差,管理水平以及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等。多年以来,国家文物局一直重视文物拍卖工作,经过认真准备,开展了此次年审工作,目的有两个,一是摸清情况,依法管理,鼓励文物拍卖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对不再具备开展文物拍卖条件的企业要求限期达标,对仍未达标的企业撤消其文物拍卖资质,逐步净化和改善文物拍卖市场。应该说,开展年审使文物拍卖企业更加重视企业自身建设,更加重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开展文物拍卖年审工作,不仅是相关法规的要求,也是促进我国文物拍卖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推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文物更好地为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以及丰富公众的文化生活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