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倩
[摘要] 2008年随着美国金融危机的全面爆发, 9月16日保险业巨头美国国际集团(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AIG)告急,AIG的危难无疑给世界保险业敲响了警钟,本文主要探讨AIG 危机发生的根源,意图给我国保险业引领方向。
[关键词] 美国AIG 危机 根源
一、引言
由美国次级房贷违约率上升为导火索引发的次贷危机已经演变为历史上最严重的金融危机之一,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的强烈震荡。保险业作为完整金融链条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不可避免受到巨大冲击。在次贷危机的引发下,全球最大的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AIG,下同 )深陷金融困境,不得不向美联储求救,2008年9月16日美国政府出资850亿美元的抵押贷款获得该公司79.9%的流通股份进行接管。目前我国保险业正在迅速发展,在此次金融危机爆发并且不断蔓延之际,于2008年8月我国新保险法修订草案诞生;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保险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作了重要修改,其中第109条规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买卖证券、股票、证券基金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即将原先保险法规定的“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修改为“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并增加了规定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不动产。虽然,先前已陆续出台了相关规定,在实务中也早已实行,但现在已上升为法律而存在,这是对保险公司资金管制的进一步放松。在目前的环境下,本文对AIG危机发生的根源进行探讨对我国保险业发展必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AIG危机的根源剖析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治超认为,“AIG这次不是保险业务出了问题,而是衍生产品出了问题。在保险业的发展史上,因承保业务出现问题的公司很少,出问题的往往都是在资金运用和投资上。”AIG危机的源头确实不是保险业务本身出了问题,而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独立于其传统保险业务之外的一个金融产品部门亏损所致,该部门加入AIG旗下已有多年,主要业务是销售信用违约掉期合同(CDS),这类合同旨在保护投资者不会因次级抵押贷款等一系列资产违约而蒙受损失;然而,这次次贷危机的爆发使AIG对这类合同不堪承受,从而陷入资金困境。其实,这只是AIG危机爆发的表面原因,而对于AIG危机爆发的根源,谢柳认为AIG危机根源于AIG风险管理能力的下降;朱铭来,卓宇认为AIG危机根源于资产负债管理战略的错误;田辉认为AIG危机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过度涉足衍生品交易,未能采用保守的会计估值,房地产相关的风险过度集中。
这些观点和见解虽然都比较独到,但是相同点都是强调了AIG本身的失误,没有警觉到宏观环境对AIG危机的巨大影响;本文认为AIG危机发生的根源是监管不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监管体制不严
美国保险法的宗旨是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为核心,关于保险资金运用和保险产品创新方面,虽然对投资的比例作了严格的规定(保险资金在上市公司股票、非上市公司股票、外国公司股票、外国债券、房地产,以及抵押贷款领域投资的最高投资比率限制分别为总资产的15%、5%、5%、5%、10%和69%),对产品创新也作了明确的宗旨(以偿付能力、保护投保者利益为核心),但法律和规定都没有对保险的特性进行充分的估量,它是收取少量的保费而要承担数倍于保费的风险。关于保险资金利用具体的比例规定对一般的投资和经济向好时是能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的,因为一般的投资,投资多少其最大的风险也就是投资的数目;经济向好时,违约的发生也比较少。但AIG投资的是一项特别的保险产品CDS,它为需求的金融机构提供债务违约保险,这种产品是以卖合同为保费却要承担买合同者债务的所有违约风险,只要买此合同,其他金融机构根本就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而所有的风险都聚集到AIG;在经济不稳定时,这种合同是一损俱损,一赢俱赢,并不是AIG刚开始预计的1%的违约率,经营这种风险本身就很危险;同时要保护投保者利益,AIG不得毁约,就要承担所有风险。所以在次贷危机来临时,AIG的运营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且偿付能力很充足,却发生了危机,这说明首先法律监管方面不严。
另外,1999年美国出台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案的颁布极大的放宽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权限,其目的是为了让保险公司更自由、更大胆的发展;但是另一方面,严重限制了保险监管机构的权力,使得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督职能削弱。其次,该法案的颁布也使得曾经实行专业化经营的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的界限被打破,金融服务业兼业经营的趋势已越来越明显。这种融合导致了新的金融产品创新,以及经营行为创新,使曾经以保险监管为主业的美国的保险监管部门面临更加复杂的市场和监管对象,不得不将监管的视野扩大到保险公司以外的整个金融市场。所以美国保险监管的改革,放松了对保险业的管制,其保险监管模式逐步由严格向宽松转化,主要表现为集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监管于一体,成立统一的金融监管部门,使保险监管受益于银行、证券监管的技术和信息优势;放宽对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管制,支持保险企业上市和兼并,推动金融混业经营;放松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管制,以保险人的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集保险业的监管与服务于一体。在这样的监管体制下,如果保险公司能够依照自己的能力进行投资,严格控制其风险,确实会促进保险业发展;但一旦保险公司只顾利益的追求时,这种对监管机构的限制就会使得保险公司不能及时、准确的看到风险。这也说明法律监管不严,监管体系不能保护并促进保险的发展。
2.第三方监管不严
信用评级机构可以说是法律、监管机构外对各企业公司起到监管作用的第三方,作出的评级是广大投资者重要的参考资料,给投资者提供最前沿的信息。自从2000年美国开始大规模发行次级抵押债券以来,各评级机构就一直认定次级抵押债券和普通抵押债券风险并无二致,这大大促进了次级债市场爆炸式的增长,2007年次贷危机已经初显狰狞,但各大评级机构无动于衷,直到2008年才开始大范围调低次级债的评级。对AIG也是如此,在AIG报出严重危机且政府将要救助的节骨眼上才突然调整级数,正当危机爆发之时,美国国际三大评级机构:美国穆迪投资服务公司把AIG的信用评级由Aa3下调两档至A2;标准普尔则将AIG的评级下调三档,由AA-下调至A-;惠誉对AIG的评级也下调两档,由AA-降至A 。这样不仅毫无帮助,而且加重AIG的危机。同时,AIG在类似投资银行的业务上,无限地为一些公司债券提供偿债担保,这些担保都建立在信用评级上,当借贷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债务负担就落到AIG身上,背负沉重债务负担,导致其周转资金失灵,融资就很困难。因此不能说信用评级机构的失职不是导致AIG危机的又一原因。
3.公司内部监管不严
保险公司本身就是管理风险的公司,特别是它有着最精尖的风险管理技术与人才,更何况保险业巨头AIG,如果监管较严,加强风险管理,本身何以造成如此局面?格林伯格自己都说:“AIG之所以陷于今日境地,的确是祸起于金融衍生品,祸起于资金运用风险防范之不足。如果在2006年信贷违约掉期(CDS)成本急剧上升时,AIG管理层及时警觉起来、修正因盲目乐观而对CDS业务的误判,那么,AIG至少有大约一年半的时间降低自己在这方面的投入,也就不至于在今年9月突然发现自己急需高达700亿美元的资金。”
三、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AIG危机之所以发生,其根源在于监管不严,这不仅是法律、监管机构的失误,也是社会,以及AIG本身的失误;如果任何一方监管得当,结合AIG所处的宏观和微观环境进行适当调整,把问题在萌芽时就解决,决不会出现如此局面,我国保险业虽然还在初级发展阶段,但所处的复杂的外界环境决不允许我们任何一点松懈,我们保险监管必须为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后盾。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全文[EB/OL].http://cn.chinagate.cn/finance/2009-03/04/content_17371669_8.htm, 2008年8月
[2]谢柳:成败系于风险管理[N].中国保险报,2008年10月12日
[3]朱铭来卓宇:AIG 危机对我国保险业的启示[J].中国金融,2008年第21期.
[4]田辉:AIG困境之谜[N].中国保险报,2008年12月5日
[5]美国财长强调制定新规章加强金融监管[EB/OL]. http://www.america.gov/st/econ-chinese/2009/March/20090330144715cpataruk.0688135.html,2009年3月29日
[6]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3月(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