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宇端
摘要: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经不起社会不良风气的诱惑,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职业道德发生了扭曲,在卫生系统内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商业贿赂现象。文章通过陈述目前我国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的现状,分析它产生的原因和根源,探讨治理对策。
关键词:卫生系统;商业贿赂;医疗保障制度
中图分类号:F27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24-0093-02
近年来,医药购销中的“回扣、提成”屡禁不止,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2006年年初分别做出重要指示: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同年3月8日,卫生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对全国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揭开了全国性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的序幕。
一、目前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的基本现状
有资料显示,2005年,全国卫生系统共查处收受红包问题178件,处理违纪违规人员142人;查处医药购销中的违纪违法案件216件,涉案金额1099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2人,移送司法机关179件;查处乱收费问题431件,涉及金额399万元,处理违纪违规人员824人。可见,医疗行业的商业贿赂问题仍然是一个较为严峻的问题。目前,医疗卫生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医院转制、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以上种种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严重腐蚀了医务人员,危害极大、贻害无穷,必须严加治理,坚决遏制和纠正。
二、卫生系统商业贿赂行为产生原因及根源
当前,由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尚未到位等原因,一些不法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一些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接受贿赂,利用医药采购、医疗服务、药品处方、检查开单等活动,为企业高价销售医药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等等,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体制不健全。目前,中国卫生事业发展处于困难时期。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有的老百姓看不起病,社会的矛盾就在医院集中反映出来,而国家给医院的性质定义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因此,现实中医院往往需要承担双重角色——既要依照传统道德的要求,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又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则,考虑投入产出之间的成本核算。
尽管近年来政府逐渐加大了资金投入,但仍远远跟不上群众对医疗的需求。根据卫生部公布的“2005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的数据,我国的卫生总费用从1980年的143.2亿元急速上涨到2003年的6623.3亿元。但在这飞涨的卫生费用构成中,政府卫生支出从36.2%下降至17.2%,社会卫生支出从42.6%下降至27.3%,个人卫生支出却从21.2%剧增至55.5%,甚至在2001年一度达到60.0%。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教授王绍光研究发现,2000年发达国家的政府负担的卫生总费用为73%,转型国家为70%,最不发达国家为59.3%,其他发展中国家为57.2%,中国政府则只负担了39.4%。一方面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足,另一方面医院却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医院要生存发展,自然就需要资金,然而政府的补偿又不到位,这就迫使医院不得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于是“以药养医”、“以检查养医”自然而然就出现了。有了这个平台,与之相关的药品、器械购销中的问题也随之而生。
2.医疗行业人员对自身价值观认识不足。医疗行业人员对自身价值观的认识不足也是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一方面,由于政府的投入不足和医疗市场激烈的竞争,个别医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在政府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目前医院的盈利模式只能是以药补医、以耗材补医。于是,现实医疗工作中经常出现下经济指标、大检查、滥检查,损害了患者利益的现象;另一方面,医生作为平凡人群中的一员,也同样要承担着家庭、住房、教育等沉重的经济负担,而相对来说较为低下的薪酬水平难以体现医务人员的实际价值,从而导致部分医护人员经不起诱惑,产生了收红包、拿回扣、计提成等问题。
3.医疗行业相关商家追求利润、恶性竞争。目前,我国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机制尚未成熟,导致许多医疗产业在产品的申报、审批、生产、定价、销售各个方面存在漏洞。现行的管理体制给药品、器械和耗材价格虚高留下了空间。体制不变,行风难以发生质的转变。我国医药行业目前存在着“准入标准过低、审批不严,新药品种审批过滥,把关不严”的问题。以药厂为例,全国有药厂6000多家,流通批发企业1万多家,生产严重供过于求,违规经营现象多见。2003年我国就批准新药4000多种,把原有药品的剂型、规格改头换面就申报新药抬高价格的事情较为普遍。众多的药械厂家为将产品打进医院各显神通。尽管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三令五申,全行业大搞纠查,但现实中,商家行贿、医生冒险的现象仍有发生。
4.政府打击力度不足。政府对卫生系统商业贿赂行为打击力度不足,单一的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不能起到震慑和警示的作用。此外,政府打击的对象重点不清,也导致这一现象屡禁不止。在各地暴露出的红包、回扣案件中,法律和社会通常都把谴责和惩罚集中在医务人员身上,而行贿者却有恃无恐。而事实上,往往是一个厂商和少数医药代表就能毁掉几家医院和一大批医务人员。个别真抓实管的医院所能做的,也仅仅是将其排除出本院的用药名单,除此之外已是无能为力。但是一家公司倒下了,还有五花八门的公司继续从事商业贿赂行为,所以希望政府多方面监管,加大打击力度。
三、遏制卫生系统商业贿赂行为的有效途径
目前,单凭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的力量来遏制卫生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已经不现实,要遏制卫生系统商业贿赂行为,必须由政府牵头,组织卫生、药监、物价、纠风办、公检法等部门协调行动,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加以治理。
1.加强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在医疗卫生行业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同时也要加强从事医药器械公司人员的公平竞争意识教育。
2.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是健全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开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增加收费透明度。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数量、质量、单病种费用等信息,引导患者就医,促进有序竞争。三是完善医生处方、药房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生用药信息保密,堵住收受回扣的漏洞。
3.探索改革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务人员分配制度。规范医院收支管理,建议由政府加大投入,对医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让医院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上面。此外要建立以医疗质量、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医德医风、患者综合满意率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较为合理的分配制度。
4.完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严肃性和震慑性。当商业贿赂实际上成为行业的潜规则时,如果相关法规执行不力,那么不依照潜规则行贿受贿的企业和个人反而会蒙受损失。目前卫生系统的一些商业贿赂问题甚至可以用“泛滥”来形容,就拿医药回扣来说,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受回扣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特别是大医院。医药回扣之风之所以愈演愈烈,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巨额医疗回扣的诱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目前法律法规的漏洞让医生可以将收受回扣的风险忽略不计。因此,单靠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已是力不从心,作为政府,必须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实施力度,对这些行为施以重典,抓一个处理一个,决不手软,形成违法分子想犯不敢犯的威慑态势,还医疗市场以洁净!
5.釜底抽薪,加强医药流通环节的监控。这是一个最治本的方法,医疗药品器械价格虚高,其相关监管部门难辞其责。一是严格新药审批环节。目前一个普遍现象是,同一种药能有十几到几十个名字,单价从几毛钱到几十元不等,往往是一个药品换个“行头”改个名,摇身一变成新药,“身价”就立刻飙升。有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中国药监局受理了10009种新药申请,而美国FDA仅受理了148种,这些问题钟南山院士在去年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已评论过。可见加强对药品审批把关已是势在必行,重点是做好对新药注册、定价、分级的成本控制;二是尽快完善药品阳光采购制度;三是规范药品器械的招投标。目前,虽然部分药品耗材实行了招标购进,但现实是,招标的价格往往比市面上的价格要高得多,这其中的原因主要就是烦琐的流通环节。政府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地减少流通环节上做好引导工作,避免低价药品中不了标,还药品一个真实的价格;在药品器械招标过程中,可以尝试开展在同一品种同一质量层次下报价最低的2~3家入围或中标,再进行竞争性谈判,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价格;邀请检察院、纪委、纠风办、物价局、药监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参与招标过程,强化督导,努力营造政府贴利、公司让利、医院薄利、百姓得利的局面。通过这些做法,尽可能缩小商家的利润空间,考虑到其自身的成本问题,自然就不会出现给医生送回扣、提成的事情。
6.加强信访工作,多渠道监控商业贿赂。目前一个可悲的现象是,卫生系统商业贿赂行为的不良现象被大多数人视作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行为,这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依靠公检法机关对每位医疗行业相关人员进行监控并不现实,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信访工作,通过群众、病患、医护人员来加强对不良行为的监控,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这项工作中一是要注重对信访人的保护,免除信访人的后顾之忧,使其敢于揭露不法行为;二是信访机构要秉公处理,对线索严查严办。
7.建立资源共享体系。对商业贿赂行为中的行贿者及受贿者通过网络、媒体等载体加以曝光,对不法分子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
近年来,政府对医疗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逐日重视,尤其是去年以来,打击力度更是前所未有,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必将能看到一个公平、洁净的医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