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干部的“三拍”

2009-10-16 06:26吴杭民
浙江人大 2009年9期
关键词:东岭拍桌子重大损失

吴杭民

2009年8月17日,陕西省宝鸡市市长戴征社及宝鸡市环保局局长王海鳌确认,造成凤翔县长青镇数百名儿童血铅超标的元凶是长青东岭冶炼公司。至于东岭冶炼公司在选址、决定建厂等方面的责任,王海鳌说,之前确定引进东岭集团,确实存在一些领导拍桌子做决定情况。

儿童身心受到戕害就这样和民众痛恨的“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之“三拍”干部“沾亲带故”了,儿童血铅超标的真正“污染源”,原来竟是“拍桌子”的一些领导!

招商引资,在很多领导干部的心目中,是一件至高无上、日思夜梦的事情。环保问题可以忽略,职工权益可以搁置,只要能有效地拉动当地的GDP,体现出招商引资的成就来,他们“拍脑袋”也可、“拍桌子”也行,反正就是要快上快开工,产生出经济效益,给自己的政绩增光添彩。

有报道说,东岭公司2008年总产值11.8亿元,2006年至2008年的工业总产值是64亿元。可见,这在当地肯定是一家非同寻常的企业。为了这几十亿元的产值和带来的税收,确定引进东岭集团时,“一些领导拍桌子做决定”,别提有多么冲动和兴奋了。

可是,俗话说得好,“冲动是魔鬼”。血铅超标超得“这一带已经没有干净地方了”,这就是当年那些领导干部“拍桌子”的惨痛后果。于是,我们可能会天真地发问:“拍桌子”引进“东岭”的人,会不会“拍屁股”走人,甚至早就升迁了呢?

200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指出,“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要对其实行问责。数百名儿童血铅超标,后果不堪设想,理应属于“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理应彻底调查,追究那些“拍桌子”的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

当然,由于领导干部“拍桌子”引进项目后,其“决策严重失误”的后果,可能要在几年后才能发现,这也给查处带来一定的困难和阻力。这就需要我们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规定的执行力,即使他已经提拔到更高的岗位,“冲动的惩罚”也要铁面无私地落到“三拍”干部头上,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为自己的随意决策而导致的严重后果、重大损失“买单”。而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杜绝因决策严重失误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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