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盛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民营经济非常活跃,引人瞩目。同时,浙江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也十分活跃,形成了一些特色鲜明、颇有实效的载体,推动“法治浙江”向纵深跃进。
发布“和谐指数”:量化评估和谐新农村
“和谐指数评估,咱们村排名第几?”2008年4月,这一问题成了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24个村的村民们最为关心的话题。该街道采用“和谐指数”评估办法对辖区所有村进行测评,成为广大村民“触摸”和谐新农村的量化工具。
北仑区新碶街道2007年制定了“和谐指数”评估办法,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定量评估由街道各科室根据有关考核标准确定具体得分;定性评估是在村干部民主评议会上,由党员和村民代表评估确定,最后公布各村的综合得分。排名列在后五位的村主要负责人将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影响年终考核奖,街道每年还会找列在后五位的村主要负责人谈话,并要求其提出整改意见。
在该评估办法上,总分为100的“和谐指数”被细分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账务公开、外来人员生活工作情况等48项指标,并按照与群众的相关程度设定不同的分值。
从日前公布的评估结果来看,该街道有14个村分数都在95分以上。镇安村由于环境卫生、治安管理、文化生活都搞得不错,获得了96.22分。“通过测评,村里哪些工作做得到位,哪些工作还有欠缺都一目了然,工作起来也更有针对性。”镇安村党支部书记徐勇说。
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当前,我省把法治工作关口前移,掌握真实情况,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宁波市培育组建各类基层和谐共建组织,把社会管理触角延伸到楼道墙门、商务楼宇、村民小组、流动人口集聚地等基层终端,筑牢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绍兴县开展“守护家园”建设,在全县62个社区警务室成立居民治安小组,建立警民联防、群防群治、共建共管安全防范措施。台州路桥区以法治促和谐,推进社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有43个村居自发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民主法治社区”独具特色
随着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社区已经和农村一样成为构成社会基层组织的重要单元。我省杭州、宁波、温州等地从2000年起就开始了社区依法治理的探索试点。经过多年探索,全省上下出现了一批独具特色、富有活力的“民主法治社区”。
一场以居民养宠物犬的是与非为主题的辩论在杭州市南都德加社区展开。社区接到一些业主关于犬吠扰民的投诉,认为小区内养犬造成了环境污染。为此社区就犬吠扰民问题,在社区论坛道德评判庭展开了如何文明养犬的大讨论。
主张养犬的居民认为,犬是人类的朋友,小孩半夜还哭闹呢,狗叫两声又何妨?小狗在社区内走动,是一道流动的风景;反对养犬的居民认为,社区是居民聚居的地方,人口密度大,养犬不仅时常扰民,而且影响小区卫生、容易传染疾病,双方争论非常激烈。
社区在居民大讨论的基础上,宣传杭州市政府有关养犬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何依法文明养犬的意见,最后参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征求居民意见,制定了《德加社区居民文明养犬公约》,规范了居民养犬行为。
利用社区论坛的道德评判庭化解邻里纠纷,倡导和谐互助的新型邻里关系,南都德加社区建立网站后,先后组织了多场大的辩论。
杭州市南都德加社区仅仅是我省“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的一个缩影。省司法厅透露,从2004年起,“民主法治社区”创建与“民主法治村”创建一样,开始成为我省基层依法治理的领域。2006年,省委作出“法治浙江”建设的重大决定,“民主法治村(社区)”这一基层依法治理的有效载体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使命。湖州市、嘉兴市秀洲区等地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列入了政府法治建设实事工程。
截至2008年,全省有2942个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开展面占总数的98.36%以上,其中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占全部社区的87.99%。
“和事佬”协会:人民调解新尝试
“和事佬”协会,一个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群众性调解新组织,出现在杭州市下城区的71个社区。它延伸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成为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区管理、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草根力量。
老百姓过日子,少不了磕磕碰碰。邻里街坊之间,也少不了出现矛盾纠纷。由于种种原因,过去很多时候,对矛盾的调解处理往往滞后,致使小纠纷变成了大矛盾。
如何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使社区更加和谐,成为一个新课题。
“要把这些事做好,关键是消息要灵通,介入矛盾纠纷要早。”下城区稻香园社区“和事佬”协会会长周佳龙说。
前不久,这个社区的朱某夫妻和唐某在社区公园里大打出手,唐某的鼻子被打伤了。原来,他们在花园里遛狗时,两家小狗相互撕咬上了,接着两家大人也打起来了。唐某吃了亏,打电话要找人来“修理”朱某。朱某不甘示弱,也连忙打电话四处找人助阵。
他们电话刚打完,周佳龙带几个“和事佬”已赶到公园,把朱某夫妻和唐某拉开分头劝架做工作。等助拳的人赶到后,唐某和朱某已达成了和解协议。
下城区“和事佬”调解是我省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全省各地推出各种实践尝试,丰富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方式和内涵。宁波市探索建立县(市、区)级大调解平台,着力解决多发的跨区域、跨部门矛盾纠纷,镇海区、宁海县等地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矛盾纠纷集中调处。同时,宁波市还成立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首创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
此外,德清县积极推广“交叉调解法”和“义务调解员制度”,并尝试企业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绍兴县成立联合调解小组驻法院工作室,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相结合的新机制,使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优势互补。
据省司法厅透露,目前,全省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47779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601个,村、居(社区)调委会34500个,企事业单位与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11356个。
不过,从整体上看,我省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发展仍不够平衡,传统的村、居(社区)调委会存在弱化趋势,特别是部分企事业单位、新型经济组织以及外来人口聚居区等尚未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从而使一些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出现“空白点”。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以后的实践中破解。
社区居委会直选:多姿多彩的民主实践
截至2007年底,宁波市所有的城市社区居委会完成了直选,成为全国首个城市社区全部实现直选的城市。
专家认为,宁波的城市社区直选制度不但促进了城市基层民主的扩大,而且创新了社区管理模式,规范了城市社区选举程序,对全国有良好的借鉴作用。
宁波市城市社区直选始于宁波海曙区。参与海曙区直选制度设计的民政部专家介绍,这些制度是在吸纳了大量农村基层与城市基层民主的选举经验基础上创制的,是迄今国内设计最科学的基层选举制度。
这个被称为独创的委员代议制+社工职业化的“宁波模式”,是指义务的自治组织(居委会)与付酬的专业社工相结合的选聘分离制。居委会委员是“义工”,不拿工资,负责社区大事的讨论、决策,并对居委会进行监督;拿工资的职业社工则负责完成社区的日常事务包括政府指定的事务。社区成员大会是社区权力机构,而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的政治核心。委员代议制、职业社工制和居委会成为治理社区的三驾马车。
选聘分离把社区自治的民主空间打开了,社区成员自愿报名,有10人以上推荐,都可以参选居委会。在本社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不论是否有固定工作,都可以参选。候选人可先期与居民见面,并允许到选民家“拉选票”。
这一模式激活了民主的空间,直选活动搞得多姿多彩,有候选人举行彩车巡游,还有人张贴海报、公开演讲,到居民家拉选票。
目前我省85%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建立了社区内公共事务决策机制和程序,重要事项通过社区居民会议、协商议事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民主决策。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农民有了自己的律师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中有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经济合同等方面的纠纷不断增多,而一些村干部对涉法纠纷往往‘把不准脉,使得一些原本简单的问题,因‘用药不当而激化了矛盾。”宁波市司法局副局长汪如坤直言,“农村发展对法律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是应时而生”。
2007年初,宁波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随后,宁波市司法局出台了《宁波市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2007年9月,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在宁波全市拉开帷幕。截至2008年9月,宁波市2650个行政村已有2328个行政村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达87%。同时,这一制度又被推广到街道社区,宁波市434个社区已有268个社区建立了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61%。
其实,不仅仅在宁波,在我省的其他县市,基层法治建设也好戏连台,特色迭出。湖州市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在城市社区事务中心增设法律咨询窗口,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杭州市余杭区探索“法治指数”建设,全面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保证困难群众平等享有法律资源,并为全区310个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
此外,松阳县强化基层法治教育,确保“每个乡镇有一个普法学校,每个村有一名普法宣传员、一个法制宣传栏,每年村干部集中培训一次”。洞头县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送法上渔船、送法到渔村普法百岛行活动。舟山市普陀区在所有社区建立法治宣传组,有54个社区配了法治副主任,社区法治副主任配备率达75%。
当前,我省正在构建城乡“1小时法律援助圈”,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向农村延伸。
题图:2003年,宁波海曙区南门街道澄浪社区的14名社区居委会候选人乘坐敞篷车与选民见面,这个颇具新意的竞选活动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