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铭鉴
位,作为指称人的量词,其使用频率是很高的。比如,“遇到一位朋友”,“来了三位客人”,“欢迎各位参观”,“下面哪位发言”……真可以说是这句不用那句用,抬头不见低头见。然而,恰恰是这个“位”字,有时用得不是地方。
从汉字的历史来看,“位”和“立”最初是同一个字,它们的写法是一样的:上面是一个“人”,身材魁梧,器宇轩昂;下面是一长横或并列的两短横,表示人脚下的土地。到了篆书中,“位”加了一个单人旁,这两个字才正式分开:“立”指人站的姿势,“位”指人站的地方。
“位”的一个重要意义,是指人担任的官职或级别,“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便是一个现成的用例。这一义项其实正是从“站的地方”引申出来的。皇帝登极是“即位”,大臣谋反是“篡位”;“位卑未敢忘忧国”——即使是“七品芝麻官”,同样也可以称“位”。也许正因为“位”和官职联系在一起吧,作为人称量词,“位”有了敬重的色彩。可惜,这一点往往被人们忽略,留下了用词不当的遗憾。
根据我的观察,“位”字用法有三忌:
一忌不看对象。该不该用“位”,一定要看清对象。“有眼不识泰山”,这是失敬;把坏蛋奉为上宾,则是错敬。在“位”字使用过程中,错敬的现象是经常发生的。比如某报在一篇法制报道中,有这样一句话:“一位用现代手段行窃的科技人员,终于在日前落入法网。”既然干的是“行窃”的勾当,怎么还能以“位”称之呢?另一家报纸竟把“位”用到了“杀手”身上:“想不到两条人命在身的冷面杀手,看上去像一位刚从学校出来的毕业生。”长期养成的文明用语的习惯,加上容易产生联想的学生形象,让记者在下意识里用上了一个“位”字。
类似这样的差错,甚至连权威的通讯社也未能幸免。在以色列总理拉宾遇刺时,中国相关的报道,提到了“刺客”阿米尔。报道中是这样说的:“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杀死拉宾。阿米尔是一位犹太青年,今年27岁,在特拉维夫大学法律系读书。”对一个阻碍中东和平进程的犯罪分子,报道如此敬重有加,恐怕不会是作者的本意吧。
二忌用于自称。既然“位”含有敬重色彩,当然不能用来称呼自己,否则不成了“老鼠跳到秤盘里”了吗?可这种自称的用法并不鲜见。某电视台有两位主持人主持同一档节目,他们每次一出场,总不忘说上一句:“今天我们两位给大家主持。”这句话说得很热情,很顺溜,但观众听来却未免得有点滑稽。
在某些公共场合,以“位”自称也许情有可原,不过还是以不称为宜。比如到餐馆用餐,服务员往往会问:“您几位?”客人总会习惯性地回答“五位” “六位”或者“就我一位”。这里的“位”是在別人的诱导下面脱口而出的,因此我觉得应该予以谅解;但毕竟不符合用语规范,这时如果不称“位”而改称“个”,无疑更能显示出自身的修养。
三忌不分场合。“位”是社交用词。凡是用“位”,总包含着使用者对被用者的友好感情,只有在被用者理解并接受的情况下,才能形成和谐的社交气氛。否则,很有可能是滥用。比如在医院妇产科有这样的对话:“这位婴儿是今天生产的吗?”“不是,那位婴儿才是今天生产的。”听上去彬彬有礼,但谁听了谁都会感到别扭。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婴儿还没有意识,还不能成为社交的对象。
同样,有时称呼人时,是出于数量统计的目的,而不具有社交的意义,也以不称“位”为宜。比如,校长向考生介绍学校的情况:“我们学校共有一百五十位教师,三千多位学生。”这里的“位”便有滥用的嫌疑,改称“名”才显得准确而得体。如果部队干部向首长汇报说:“本团已有五百位战士奔赴救灾前线。”那就更不能让人接受。这个“位”字莫名其妙地示敬,破坏了特定语境的庄重和严肃。
在汉语学习中,量词使用是个难点。“位”字用于人并不错,但用得不是地方,也会出洋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