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区委将发展党员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党(工)委的举措,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最近出台了《发展党员工作评估考核办法》。《办法》将着重考察各单位是否按照党章和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规范操作,有关会议记录、台账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经过广泛公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
锦江区在评估工作中实行了百分制考核,将发展党员工作分为入党申请人培养教育、确定发展对象等7个工作阶段,分段设置分值,提高了评估的可操作性。区委组织部年终以通报的形式将评估结果向各系统、街道进行反馈,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委组织部)